一:司法改革司法行政机关人员享有警察待遇吗
这些人不是警察,不能享有警察待遇。
二:司法局的社区矫正服务中心是干什么的?在事业单位改革中有可能转为行政单位吗?
司法局的社区矫正就是让符合订定条件的罪犯在社区中执行刑罚。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后面的不知道,只是这一行工资普遍较低。
三:县级政法机关怎样落实司法体制改革
顶层设计是中央的事,基层政法机关应当按中央的决策贯彻落实。同时基层也可以在具体的工作上对司法体制改革进行探索:
一、 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工作
建立以司法所工作人员为主、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积极协助的专群结合的工作队伍,建立接收、监管、教育、解除矫正等制度,形成规范的工作制度和流程,在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各种教育矫正、社会帮扶等方法,不断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和水平,促使社区服刑人员顺利融入社会,重新违法犯罪率始终控制在较低水平。
二、 深化法律援助制度改革
构建纵横相交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在纵向上,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乡镇法律援助工作部为支点、村(居委会)法律援助联络员为辅助的三级工作体系。在横向上,与县残联、妇联、总工会、关工委、老龄委协作组建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和下岗职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设立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在押在教人员及农民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横向援助体系基本覆盖弱势人员集中的主要群体。纵向到达村(居委会),横向涉及各主要弱势群体,从而形成了在纵向上规范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制度建设,基础建设和人员建设、提升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确保法律援助深入基层,扶助百姓;在横向上加大社会法律援助资源的整合力度,提升各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保证法律援助对弱势群体的覆盖范围。在整体上强化法律援助网络的管理机制,形成综合优势。强化各法律援助机构及人员的管理,以目标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措施,提高各机构的协作协调能力。
三、 贯彻《人民调解法》,推进社会矛盾预防化解工作。
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在民商事审判中,坚持“以调为主、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审判方针,强化调解意识。在办案方式上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加大巡回审判力度,让法官到案发地就地开庭、听证和调解,减轻当事人诉累,减少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为案件调解奠定基础,使案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四、 加强安置帮教工作。
做好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按照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不断探索新时期做好两劳释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新路子。建立健全各级安置帮教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档案,实现网络化、规范化管理。
五、加强司法行政经费保障体制机制改革。
1、推行部门预算。对政法部门实行“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标准、专项经费按需要”的办法进行预算安排,确保正常办公和办案工作需要。2、严格实行收支脱钩。对政法部门的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对政法部门的收费和罚没收入,全额用于政法部门办案、办公、建设和装备更新。3、努力化解政法债务。4、尽力保障办案及装备经费。
四:司法体制改革的司法局工作人员工资会涨吗
您好!天星培训百度知道团队为您解答,司法体制改革,不是单纯的涨工资。提高办事效率,提高司法的公信力,提高司法人员的社会地位。这样改革工资肯定会涨的
五:司法体制改革,法院执行局将怎样改革
人民法院改革的总体思路:
(一)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
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权力运行体系,必须从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体现司法公正的要求出发,探索建立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司法管辖制度。到2017年底,初步形成科学合理、衔接有序、确保公正的司法管辖制度。
1. 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划的重大民商事、行政等案件,确保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调整跨行政区划重大民商事、行政案件的级别管辖制度,实现与最高人民法院案件管辖范围的有序衔接。
2.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法院。以科学、精简、高效和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为原则,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构建普通类型案件在行政区划法院受理、特殊类型案件在跨行政区划法院受理的诉讼格局。将铁路运输法院改造为跨行政区划法院,主要审理跨行政区划案件、重大行政案件、环境资源保护、企业破产、食品药品安全等易受地方因素影响的案件、跨行政区划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和原铁路运输法院受理的刑事、民事案件。
3. 推动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根据知识产权案件的特点和审判需要,建立和完善符合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规律的专门程序、管辖制度和审理规则。
4. 改革行政案件管辖制度。通过提级管辖和指定管辖,逐步实现易受地方因素影响的行政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规范行政案件申请再审的条件和程序。
5. 改革海事案件管辖制度。进一步理顺海事审判体制。科学确定海事法院管辖范围,建立更加符合海事案件审判规律的工作机制。
6. 改革环境资源案件管辖制度。推动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环境资源类案件的管辖制度。
7. 健全公益诉讼管辖制度。探索建立与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相衔接的案件管辖制度。
8.继续推动法院管理体制改革。将林业法院、农垦法院统一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理顺案件管辖机制,改革部门、企业管理法院的体制。
9. 改革军事司法体制机制。完善统一领导的军事审判制度,维护国防利益,保障军人合法权益,依法打击违法犯罪。
(二)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
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权力运行体系,必须尊重司法规律,确保庭审在保护诉权、认定证据、查明事实、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实现诉讼证据质证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形成在法庭。到2016年底,推动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促使侦查、审查起诉活动始终围绕审判程序进行。
10. 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强化庭审中心意识,落实直接言词原则,严格落实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发挥庭审对侦查、起诉程序的制约和引导作用。坚决贯彻疑罪从无原则,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进一步明确非法证据的范围和排除程序。
11. 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机制。彰显现代司法文明,禁止让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穿着识别服、马甲、囚服等具有监管机构标识的服装出庭受审。强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权、申请权、申诉权的制度保障。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强化控辩对等诉讼理念,禁止对律师进行歧视性安检,为律师依法履职提供便利。依法保障律师履行辩护代理职责,落实律师在庭审中发问、质证、辩论等诉讼权利。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健全冤假错案的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
12.健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在立法机关的授权和监督下,有序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
13. 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明确被告人自愿认罪、自愿接受处罚、积极退赃退赔案件的诉讼程序、处罚标准和处理方式,构......余下全文>>
六:司法改革,司法部在哪儿
从历史成因看,今天的“司法行政化”现象,实际是两方面原因造成的。
第一,司法体制内部原因。主要表现在司法部未按恢复时的初衷,给它配置统一全国司法行政的权限,直接造成以下严重的后果:1、法院和检察院系统中司法行政人员不断膨胀,大量繁琐的司法行政事务削弱了司法效率;2、各级司法机关均有独立的司法行政系统,司法机关内部行政与司法不分,出现法院院长和检察长既是司法官员,又是行政主官的现象;3、各级司法机关必须在人事编制、人员和运行经费等方方面面,与各种行政部门“打交道”、“争资源”。更有甚者,若无地方行政的支持,司法裁判也面临无法执行的隐忧。
第二,司法体制外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中央和地方“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分灶吃饭”本来与司法体制无关。但司法经费既然没有全国性的预算和编列,各级司法机关的运转、司法人员的薪酬等仰赖地方财政,造成各地司法人员收入不平衡。这一原因与司法行政不统一相结合,司法机关作为中央统一序列的属性被削弱,地方色彩加重,助推了“司法地方化”的倾向。
由此可见,“司法行政化”和“司法地方化”的产生,深层原因是司法体制的顶层设计出了问题。此次司法改革,只明确了“去司法行政化”的目标,却没有明确改革的原则,所以,怎么“去”和“去”到哪里,这两个问题就没有妥当的答案。有果必有因,“司法行政化”和“司法地方化”是果,司法行政与司法不分才是因。法院和检察院积极参与司法改革,也是因为尝到了司法与行政不分的苦果。那么,要真正拿掉这个苦果,也必须从原因上入手
七:司法行政机关如何 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众所周知,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是否得到提升,关键是看案件能否得到有效预防,看发生的案件能否得到及时破获。各类违法犯罪案件是影响群众安全感最直接的因素,如果一个地方发案率居高不下、发的案件破不了,群众就会感到不安全,就不会有安全感。作为肩负着打击犯罪职能的公安机关,提高群众的安全感最基本的就是要从提高打击效能着手,坚持以打开路,进一步明确打击重点,丰富打击手段,实现以打击增强防控效果。按照什么突出就打什么、什么案件高发就打什么的思路,准确把握案件三高,持续保持对八类重点案件、涉黑涉恶案件的打击力度,提升打击效果,体现高压震慑。在强化影响群众生命安全的重大案件的侦破力度的基础上,重点关注日常的多发性侵财案件,力争尽早破案,使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得到有效维护,把人民群众的损失降到最低,有效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加强重点地区和场所的清理整治,形成良好治安秩序。围绕市级挂账的重点地区,本着群众反映什么治安问题最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治安问题,扎扎实实地把公安机关保平安、保稳定的职责落到实处,确保一方平安、维护一方稳定。依靠属地党委政府,充分发挥派出所职能,强化指导,逐点攻坚,定责任、定时限、定措施,分步骤、有计划的加强清整,全力净化辖区治安环境。整合刑侦、治安、内保、属地派出所等多警种力量,坚持综合分析、统一协调、整体联动,固化多警钟、多部门捆绑作战机制。积极会同工商、城管、交通等部门,进行全面梳理,找准重点部位和重点问题,有重点、有步骤、有计划开展整治行动,加大清理整治力度,有效净化秩序环境。以行业场所容易隐匿、滋生的涉黄、涉赌、涉黑等突出治安问题、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特别是对洗浴、迪厅、美容美发场所,按照严查、严管、严打的工作思路,加大检查力度,开展针对性打击整治,实行重点时段常态管控机制,保持持续性严打严整态势,坚决防止形成领导重视、舆论关注、群众关心的治安焦点问题,集中打击隐匿期间的违法犯罪活动,达到抓获一批违法犯罪人员,取缔一批藏污纳垢场所,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
(三)提升社区安全防范能力,确保刑事发案大幅下降。以社区警务工作站为依托,不断增强社区民警组织宣传、指导防范的能力和水平,充分整合保安员、巡防队员、居委会干部、巡逻志愿者等社区人防力量,佩戴红袖标集中开展社区巡逻,治安防范等工作,增强人防的密度。在强调人防是基础、物防是保障、技防是发展的同时,针对不同的防范对象合理采取最具实效的防范措施。对新建的小区配备楼宇对讲、视频监控等技防设施,在老旧小区加紧物技防设施的改造,创造条件落实技防,在重点防范部位全部落实自动联网报警的技防措施,在单位院落、居民小区中积极推广智能化技防措施。通过不断推进社区封闭工作,把科技防范工作的重点放在案件多发区域、多发时段上,放在预防常见性、多发性犯罪上,构建内外结合、互联互防、整体联动的社区治安防控网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犯罪,提升社区安全的防范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四)加大矛盾纠纷化解,从源头上消除对群众安全感的影响。不安定因素和各类矛盾纠纷是引发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和突发性事件的主要诱因,公安机关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配合主责部门开展入户宣传,严格落实“化解矛盾”责任,抓早抓小,源头治理矛盾纠纷,实现“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大力推进“民调进所”工作模式,协调乡镇、司法等基层力量,推行实施治安纠纷内外协调、联合调解机制,与治安调解相......余下全文>>
八:县级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事业单位改革归为哪类
二类(公益)
九:在司法改革中对已经被人大任命为检察员,但编制是事业编制或者是地方行政编制的人怎么解决
首先,被任命为检察员的肯定不是事业编制,应当是属于公务员序列。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检察改革的意见》(2013—2017年工作规划)第三大条第1小点意见:“推动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员统一管理改革。配合中央有关部门,建立省以下地方检察院检察官统一由省提名、管理并按法定程序任免的机制,建立省以下地方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统一管理制度。”第3小点意见“探索实行检察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和检察权相分离”。按照高检的这项改革意见,改革后的检察官任命由省级有权机关提名,按法定程序任免,如果实行员额制,那么部分现任检察官可能会被划为检察院的检察辅助人员或其他行政人员而出列检察官序列。
十:司法局的职能?都有什么职位?
司法局的主要只能有一下几块
管理律师、律师事务所的经营是否合法以及起收费标准是否叮理
帮教制度,总管辖区内的劳教、劳改人员的情况
普法教育,宣传法制
法律援助,给普通百姓以免费咨询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