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饲料生产许可证 10分
设立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九条受理条件:第九条设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厂房、设备、工艺及仓储设施;(二)有与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专职技术人员;(三)有必要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检验人员和检验设施;(四)生产环境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要求;(五)污染防治措施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 材料明细:申报资料:1、饲料生产企业登记许可申请表;2、厂区布局图,按比例绘制的平面图,不是示意图;3、生产工艺流程图,按相关行业图形符号标准绘制,不是方框图;4、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经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 办事流程:申请→受理→书面审核→现场查勘→批准→发证设立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九条受理条件: 第九条设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厂房、设备、工艺及仓储设施;(二)有与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专职技术人员;(三)有必要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检验人员和检验设施;(四)生产环境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要求;(五)污染防治措施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材料明细: 申报资料:1、饲料生产企业登记许可申请表;2、厂区布局图,按比例绘制的平面图,不是示意图;3、生产工艺流程图,按相关行业图形符号标准绘制,不是方框图;4、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经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书面审核→现场查勘→批准→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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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物发酵饲料需要申请生产许可证吗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条规定,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实行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制度。
一、生产许可证办证程序
(一)申办程序:
1、企业向生产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领取《饲料添加剂及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2、省级饲料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评审组,评审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考核,考核合格的,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将企业申报材料报农业部审批;
3、经农业部审核批准后,发给生产许可证。
(二)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在收到申报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在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和实地考核;考核合格的,及时报农业部审批。
农业部在收到申报材料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三)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持《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营业执照。
(四)企业申报材料包括
1、申请书;
2、企业情况介绍;
3、生产设备清单;
4、产品目录及产品配方;
5、检验仪器设备清单;
6、企业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名单;
7、厂区布局图;
8、生产工艺流程图。
二、产品批准文号申报程序
(一)生产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后,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申请核发批准文号。
(二)企业申请时,应当向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提交以下资料和样品。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在受理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核发批准文号的决定。
1、产品批准文号申请表;
2、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三个批次的产品样品;
4、配方和生产工艺;
5、产品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6、标签和产品使用说明书样稿;
7、送检样品的自检报告;
8、饲喂效果报告。
申请新饲料添加剂、新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还应当提供农业部核发的新饲料添加剂、新添加剂预混合饲料证书。
(三)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委托省级以上饲料质量检测机构对产品质量进行复核检验。饲料质量检测机构应当按饲料管理部门的规定出具检验报告。
饲料管理部门和饲料质量检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责任为申请者提供的资料和样品保守技术秘密。
(四)取得新饲料添加剂、新添加剂预混合饲料证书的产品实行试产期,试产期两年,试产期内,由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核发试生产产品批准文号。
试生产产品批准文号有效期为二年。有效期满需继续生产的,企业应当在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内按照农业部《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的规定重新申请,经审查符合规定,核发正式批准文号。
(五)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需继续生产的,企业应当在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内按照农业部《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的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余下全文>>
三:小型饲料加工厂需办饲料生产许可证吗
严格意义上说是必须要办理的。
这个就要看“小型饲料加工”的规模了。
四:饲料生产许可证有年检要求吗?
前置审批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的正副本、年度财务报表、委托证明、、年检报告书、你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饲料生产许可证:京饲证编号是什么意思
北京的饲料厂生产许可证批号
六:饲料生产许可证可以生产哪些饲料
2015年取得饲料生产许可证的厂家并不多,因为国家对饲料生产企业实行了新标准,
新标准门槛高,所以才使得许许多多的小型饲料厂家纷纷关闭。这对用户来说是个利好消息。
大企业是不受此影响的,大北农,北京正丰,禾丰都已取得了2015年新的饲料生产企业许可证。
七:小型饲料加工厂需办饲料生产许可证吗
如果你生产饲料是要销售的,就要办许可证。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 禁止生产、经营、使用未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以及禁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
禁止经营、使用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标准、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禁止经营、使用无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禁止经营、使用未取得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的进口饲料、进口饲料添加剂。
八:怎么办理饲料生产许可证
可以到当地饲料工业办去办理生产许可证。
九:申请饲料厂的生产许可证需要什么
申请饲料厂的生产许可证的流程如下;
一、生产许可证申请
1、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必须填写统一格式的《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四份,报质量技术监督局业务科。
2、企业应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例行(型式)检验报告;
(3)环保、卫生证明等。
3、质量技术监督局业务科将所有资料初审合格后,将申请资料报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科,由市局统一安排初审和检查。
4、市局初审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生产许可证受理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企业的申请材料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发放《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三、生产许可证现场审查
1、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和封样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在受理申请后2个月内组织对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并现场抽封样品。省许可证办公室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材料汇总,并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审查部。审查部自收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报送材料之日起45日内完成企业生产条件抽查和材料汇总,并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全国许可证办公室;
2、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由审查部组织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和封样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在受理企业申请后15日内将相关材料转交审查部。审查部自接到省许可证办公室报送的材料之日起2个月内组织对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并现场抽封样品。审查部自收到省许可证办公室报送的材料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全国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3、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审查工作由审查组承担,审查组实行组长责任制,审查组对审查报告负责;
四、生产许可证样品检验
申请取证企业应当在封样15日内将样品送达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机构受到样品后,应当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检验,并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工作。标准中对产品检验有特殊要求的,按标准规定进行。产品检验周期超过第十四条规定的材料报送时限时,材料报送时间以检验完成时间为准。
五、生产许可证程序
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自接到各省级质浮技术监督局、审查部汇总的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名单和有关材料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审定。经审定,符合发证条件的,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将上报材料退回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审查部并告知企业。
十:饲料和和饲料添加剂怎么查生产许可证
让厂家提供是最简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