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基础知识

一:法律的基本知识是什么

法律最基本的知识可以从《法学基础理论》一书中获得,这是学习法律、从事法律工作的最基本的知识。 答案补充 如果想更粗浅的了解,看一本《法学概论》就可以了。

二:基本法律知识

我国刑罚的种类分为主刑好附加刑两大类。主刑也叫基本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主刑只能独立运用,不能相互附加并用。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三种。附加刑既可以作为主刑的附加刑适用,又可以独立适用。

刑事责任的年龄规定: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放火、贩卖毒品、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不满14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对于不满16周岁的人犯罪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

凡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包括宪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几类)

对社会危害性不大,情节轻微,没有触犯刑法,只是违反了刑法以为得法律、法规的,是一般违法行为。

所谓犯罪,是指违法情节严重,对社会危害很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不知LZ想了解哪方面啊,就随便说了几个方面

请采纳答案,支持我一下。

三:法律基本常识

1、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调整人与人之间的行为规范,明确行为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总和。其特征有四方面:(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即相应的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3)、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4)、法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5)、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2、我国刑法的任务是(1)、保卫国家政权;(2)、保护合法财产;(3)、保护公民权利;(4)、维护社会秩序。

3、犯罪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4、犯罪的特征有(1)、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相当严重的社会危害性;(2)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3)、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5、构成犯罪的条件有(1)、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例如,盗窃罪是对国家、集体、公民个人财产权利的侵犯;(2)、犯罪的客观要件,是指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其中包含危害行为、危害结果、犯罪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的因果关系以及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3)、犯罪的主体,是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自然人或单位;(4)、犯罪的主观要件,是指行为人对自己所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6、犯罪的行为可分为作为和不作为。作为是指以积极的活动实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是人的积极行为,如故意伤害行为、盗窃行为都属于作为的形式;而不作为是指应当实施并且能够实施某种行为而不实施的消极行为。这种形式的犯罪必须以行为人负有某种特定义务为前提的,如行为人将年老多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父母抛弃于荒郊野外以此来逃避自己应尽的赡养老人的义务,则构成了遗弃罪。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8、犯罪的主观方面主观表现为犯罪故意和过失。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态度,又可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两种。而犯罪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至发生了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心理态度,也可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9、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一般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明知某种危害结果的必然发生,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二是明知某种危害结果的可能发生,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10、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间接故意具有两个特征:一是明知其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二是对结果的发生持放任态度。

11、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余下全文>>

四:小学生法律基本知识

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我国青少年教育和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青少年犯罪率在世界上一直是比较低的。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也对实现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我们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为此,我们对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现状、特点、成因进行了调查,对如何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方法作了一些探索:

一、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特点及成因

(一)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不容乐观,可以用“数量多、危害大、蔓延快”九个词来概括。从数量上看,全国约2.5 亿学生,其中违法犯罪青少年约占青少年总数的万分之六。大城市更高,达到万分之二十点六。其中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例达70%左右;从危害性看,由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其犯罪危害极大。如建国以来,绍兴县第一起绑票案作案者陈铁江(当时17岁),因经常逃学,与社会上一帮游手好闲的人混在一起,染上赌博和玩游戏机,为弄钱以绑票索要钱物2万余元,并将9岁男孩杀死,给社会造成了很大危害;从蔓延性看,青少年犯罪模仿性强,其犯罪行为、手段相互传播,结帮成伙,同一类案例在某一地区迅速蔓延开来,重复发生。团伙犯罪愈演愈烈,像绍兴前几年也有结帮搞派团伙作案的,如“东街帮”、“城南帮”等。

(二)当前,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特点有:①犯罪呈低龄化趋势。据有关部门统计,80年代初,青少年初犯的平均年龄为16岁,到90年代,初犯的平均年龄已降低到14-15岁。②社会闲散青少年犯罪突出。目前,违法犯罪青少年多数是辍学生、失学生,以及一些盲目外出务工的青年农民等。他们大多闲散在社会,无所事事,极易发生违法犯罪行为。③在校学生作案逐年递增,其中以初中生居多,约占青少年作案人数的18-22%。④犯罪的类型复杂,他们或敲诈勒索,或盗窃抢劫,或聚众斗殴,或残害亲人,或吸毒,有的甚至是计算机犯罪。

(三)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既有社会环境方面等客观的原因,又有青少年自身生理、心理方面的主观因素;从主观上看青少年正是长身体、长知识,人生观和世界观逐步形成的时期。在这个时期,他们思想认识上渐趋成熟,敏感好奇,富于想象,喜欢模仿,但辨别能力差,以致在追求新奇刺激面前,极易受不良影响而导致违法犯罪;从客观方面原因分析,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学校、家庭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许多影响青少年成长的新情况、新问题,其中家庭教育的失误,学校教育的偏差和社会上各种不良或腐败风气的影响等,都会使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方法

面对当前部分青少年法律和纪律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强,青少年违法犯罪呈低龄化趋势的现状,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已成为当务之急。那么,怎样才能更好地抓青少年法制教育,更好地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我以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广泛开展以“二法一例”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

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江泽民同志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思想,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和手段,也是贯穿始终的基础性工作。为了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我们开展了以“二法一例”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活动:一是充分发挥组织......余下全文>>

五:学习法律知识怎样入门?

1基本特征

1.1 主要特征

1.2 另有法律体系的特征

2中国法律

2.1 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2.2 民商法

2.3 行政法

2.4 刑法

2.5 经济法

2.6 社会保障法

2.7 诉讼及非诉讼程序

2.8 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1基本特征

主要特征

国际法

第一,法律体系是一个国家全部现行法律构成的整体。

第二,法律体系是一个由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呈体系化的有机整体。

第三,法律体系的理想化要求是门类齐全、结构严密、内在协调。

第四,法律体系是客观法则和主观属性的有机统一。

另有法律体系的特征

1、法律体系是一国国内法构成的体系,包括被本国承认的国际法。

2、它是现行法构成的体系

3、构成法律体系的单位是法律部门,法律部门是由若干相关的法律规范构成的,因此法律规范是法律体系构成的最基本单位。

4、法律体系不同于立法体系,立法体系构成单位是规范性文件。

2中国法律

经济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指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与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相一致,以宪法为统帅和根本依据,由部门齐全、结构严谨、内部协调、体例科学、调整有效的法律及其配套法规所构成,是保障我们国家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各项法律制度的有机的统一整体。这个体系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个层次,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七个法律部门组成。

从法的制定和法的实施上考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只有一个。人大专门委员会、政府部门和地方都没有自己独立的“法律体系”,这些机构既没有必要更没有可能在国家法律体系之下或以外建立自己独立的“法律体系”。

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宪法是整个法律体系的基础,主要表现形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

9.外交部发布《对外使用国徽图案的办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

16.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

17.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决议

18.国务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的批复通知

1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决定

2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

民商法

民法是调整作为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

商法是调整作为平等主体之间的商事关系或商事行为的法律。

1.民法

2.所有权及相关财产权

3.知识产权

4.债权

5.婚姻家庭继承

6.市场经济主体

7.证券、期货、债券

8.海商

9.保险

10.票据

11.租赁

行政法

1.外交外事

2.民政

3.司法

4.公安

5.人事、公务员制度

6.纪检

7.监察

8.档案

9.民族事务

10.宗教

11.侨务

12.港澳事务

13.台湾事务

14.教育

15.科技

16.文化

17.新闻出版

18.广播电影电视

19.体育

20.医药卫生

21.人口与计划生育

22.城乡建设

23.环境保护

24.海关

25.旅游

26.气......余下全文>>

六: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

我国刑罚的种类分为主刑好附加刑两大类。主刑也叫基本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主刑只能独立运用,不能相互附加并用。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三种。附加刑既可以作为主刑的附加刑适用,又可以独立适用。

刑事责任的年龄规定: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放火、贩卖毒品、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不满14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对于不满16周岁的人犯罪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抚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

凡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包括宪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几类)

对社会危害性不大,情节轻微,没有触犯刑法,只是违反了刑法以为得法律、法规的,是一般违法行为。

所谓犯罪,是指违法情节严重,对社会危害很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不知LZ想了解哪方面啊,就随便说了几个方面

七:法律基础知识

法律基础》考试大纲

第一部分 法理学

一.法律的一般原理:法律的基本特征,法律的本质,法律的作用、法律的要素、法律的历史发展、法系、法治和法治国家。

二.法律的制定:法律制定的概念和原则、法律的渊源、法律的分类、法律体系。

三.法律的实施和监督:法律实施的概念、法律执行、法律适用、法律的效力、法律关系、法律责任和制裁、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法律监督。

第二部分 宪法

一.宪法概述:宪法的概念,宪法的历史发展、宪法的分类、宪法监督保障制度。

二.中国的基本制度:国家的性质,政权的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国家的经济制度和文化制度。

三.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四.中国的国家机构:国家机构的概念和活动原则、中央国家机构。

第三部分 行政法

一.行政法概述: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的渊源、行政法律关系。

二.行政主体:行政机关、公务员。

三.行政行为:行政行为的内容和分类、行政行为的效力。

四.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概念和原则、行政复议的主体和管辖、行政复议的范围。

五.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种类、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行政处罚的程序。

第四部分 刑法

一.刑法概述:刑法的概念和渊源、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适用范围。

二.犯罪和犯罪构成:犯罪的定义与特征、犯罪构成的要件。

三.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四.犯罪的形态:犯罪预备、犯罪既遂、犯罪未遂、犯罪中止。

五.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

六.刑罚:刑罚的概念、刑罚的种类、量刑、刑罚的适用和执行。

七.几种重要的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

第五部分 民法

一.民法概述: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

二.民事主体:公民、法人、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三.民事行为和代理: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消民事行为及其后果、代理的概念和种类、代理人和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无权代理及其法律后果。

四.民事权利:物权、所有权、相邻权,债权、人身权。

五.民事责任:违约的民事责任、侵权的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六.民事诉讼时效

第六部分 公司法

一.公司法概述:公司的概念和类型,公司法的适用范围。

二.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章程和组织机构。

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上市公司。

四、公司破产、解散和清算

第七部分 知识产权法

一.知识产权法概述:知识产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

二.著作权法:著作权的概念、作品及其种类、著作权的主体和归属、著作权的内容、著作权的取得和限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三.专利法:专利权的概念、专利权的主体和客体、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专利权的期限、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专利侵权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四.商标法:商标的概念和种类、商标注册、注册商标的期限、续展和终止、商标的转让和使用许可、商标使用的管理、商标侵权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第八部分 合同法

一.合同法概述:合同的概念、合同的种类、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二.合同的订立: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的主要条款。

三.合同的效力: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可变更和可撤消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

四.合同的履行:合同履行的原则和规则、合同履行的担保。......余下全文>>

八:自学法律需要从什么入门?

你好

要想获得律师资格证,你就要成为一名本科生。

到大三下学期可以参加司法考试。

取得司法证之后就可以去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之后可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如果相当法官就参加当年的公务员考试。

自学的话,基础是,法制史、法理学、宪法。不需要英语

法理学最重要,是一个方法论、世界观。起到指导作用的。学好法理学,学习其他的学科就比较轻松

司法考试主要的科目,重中之重是、刑法、刑诉、民法、民诉

希望可以帮助你

九:求法律基础知识书籍

法律很多,想学法律知识,最好先买《法学基础理论》教学教材来学习,我们国家的法律种类全在里面介绍有。然后你再根据需要选择买哪一种法律书籍,比如:刑法、民法、经济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妇珐儿童保护法、水法、土地管理法等等,你要全部了解也不难,花点钱把你想学的法律书籍全都买来,定出计划学习,以期达到一定的效果。可在新华书店、当地县级教育局招考办订购或直接购买。买法律书籍,一定要买正规教材最新版本,向朋友借来的书也要注意用最新版本。

十:关于法律的知识

您好: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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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所说的多人非法侵入民宅已经触犯了上面的条文,可以认定为犯罪,不过这种行为一般比较轻微的话判也不会判多久,警察会直接当做违反治安管理的事情处理的。建议您遇到这样的情况一定要报警,因为无论是犯罪还是违反治安,警察都有义务给予处罚。如果他们的情节严重比如有毁坏财物,恐吓等行为,您可以要求警察以犯罪处理,或直接向法院提出刑事诉讼。

希望答案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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