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不足

一:制度不完善,是导致公务员落实执行力不力的最主要原因

引言:每当有腐败分子落马,人们往往归咎于这是制度不健全、法律不完善造成的。这固然是重要原因之一。但事实上,有好的制度不执行,有好的规则不遵守,比没有制度和规则更可怕。现在我们缺的并不是制度,缺少的恰恰是遵守和执行制度的精神。

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既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发展,也是从源头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和构建惩防体系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认真执行和不断完善各项法规制度,《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等大量法规制度先后出台,社会各个领域基本上实现了有法可依、有规可循。然而,当前在制度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着自律意识不强的自由主义、监督落实不力的形式主义、责任追究不严的好人主义、权力行使不公的本位主义,这既有制度本身的因素,也有制度执行者的因素,还有制度监督的因素。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了规矩不执行也成不了“方圆”。有一个好的制度,只是万里长征走完第一步。因此,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要重点解决“不认真执行制度、不贯彻落实制度、不按照规章制度办事”的问题,以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公信力。

提高制度执行力,就要增强制度建设的科学性

制度不能被很好地执行,首先要反思制度本身。如果制度本身不科学,漏洞多、繁琐、不公平,或者是制定程序有问题,就会影响制度的执行。目前我们的反腐倡廉制度应该不算少了,但真正行得通、推得开、做得到、用得上、管得住的制度还相当缺乏。有的制度不健全,缺少程序性规定和监督保障性规定,缺少必要的配套制度的照应和支持,缺乏完整性;有的制度是照抄、照搬的产物,不能结合本地、本单位、本行业的实际,缺乏针对性;有的制度内容空洞、要求空泛、标准模糊,缺乏可操作性;有的制度频繁废立、变改无常,缺乏相对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等等。制度既要“禁于未然之前”,又要“禁于已然之后”。因此,我们要把健全完善法规制度作为提高制度执行力的重点,切实增强制度建设的科学性。一是立足实际,注重制度的可操作性。制度建设不追求大而全,为制度建设卸载减负,该交给法律的,由法律来调整,该由部门规章来规范的,由部门规章来规范,该由内部制度来约束的,由内部制度来约束。要围绕落实上级制定出台的法规制度,积极做好本地配套制度建设,尤其是要根据形势变化和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建立相应配套措施,使普适性的笼统规定明确化,原则的表述具体化,真正做到制度执行起来“实用、管用、好用、可用”。二是立足防范,注重制度的前瞻性。制度设计时要有一定的提前量,要时刻掌握腐败现象的苗头性、趋向性问题,时刻掌握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腐败问题的发生和发展,要有准确的预测和判断,增强制度建设的防范效能。特别要依靠群众的力量,善于从群众的信访中发现问题,经常深入群众了解和掌握情况,从而修正和改进制度,增强制度的防范力。三是立足重点,注重制度的针对性。要针对全面深化改革力度逐年加大、重大项目逐年增多、政府投资数额巨大、生产要素交易活跃、廉政风险相应增加等实际,围绕权力最为集中、利益关系最为直接、最容易发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健全和完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配置、组织人事、财政管理、政府投资等领域的配套制度,为推动科学发展、保障安全发展提供了制度规范。四是立足全面,注重制度的连续性。从党的制度建设现状看,部分制度变化过快、不够稳定、连续的问题比较突出。以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为例,一段时间为提高干部队伍文化素质,......余下全文>>

二:如何整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为进一步把区委领导班子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提高到新水平,根据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组,对区委领导班子2013年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的反馈结果,针对存在差距和不足,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一、存在差距和不足

(一)指标考核方面。一是履行“一岗双责”仍有差距。二是在推进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方面,建立公开目录、规范公开程序、搭建公开载体、建立公开台账、完善公开制度方面有差距;推进区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方面有差距。三是少数处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执行行前公示、回国报告制度有差距。四是《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的学习宣传方面有差距。

(二)社会评价调查方面。2013年11月,市委共发放问卷300份,对XX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了社会问卷调查评价。通过对问卷进行统计分析,得分较低、反映较差的有:一是干部作风方面。部分人认为当地领导干部讲官话、套话,不注意研究实际问题的情况普遍存在;当地领导干部在生活作风上奢侈浪费、挥霍公款、贪图安逸享受的情况普遍存在;当地领导干部在工作作风上逢迎讨好、明哲保身、不能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心态浮躁、投机钻营、一心只想升迁提拔、独断专行、损公肥私、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淡薄等情况普遍存在。二是依法行政方面。部分人认为到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办事时,靠“请客”、“送礼”、“跑关系”才能办成事的情况普遍存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有关单位没有向群众公开说明、让群众清楚;干部选拔任用上,领导干部指定提拔人、拉票、贿选的情况普遍存在。三是廉洁从政方面。部分人认为到各单位办事时,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情况普遍存在;当地领导干部驾驶公车和公车私用情况普遍存在。四是廉洁效能方面。部分人认为当地廉政文化建设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效果较差;对通过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逐步克服腐败现象没有信心。

二、整改措施

(一)继续贯彻执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增强履行“一岗双责”的自觉性

1.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理论中心组的学习中。通过学习,使区委班子及各级领导干部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明确责任制的具体内容和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的相关要求,增强责任主体意识,提高履行“一岗双责”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责任人:杨艳梅主办:区委宣传部协办:区纪委监察局)

2.加强检查指导,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履行好“一岗双责”。区委及各级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扎实抓好责任网络、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的工作。班子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加强对分管联系单位反腐倡廉工作的检查指导,年内与分管联系单位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并定期分析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领导班子成员要积极带队参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年终检查考核。(责任人:***主办:区委办公室协办:区纪委监察局)

3.坚持执行谈话和诫勉制度,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班子成员要适时与分管联系单位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并安排随行工作人员作好谈话记录,工作人员要将谈话记录报送区纪委党风室存入廉政档案。及时了解和发现领导干部在思想、组织、作风方面存在的各种问题,有效预防违纪行为发生。(责任人:***主办:区纪委监察局协办: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

(二)深入推进党务公开,积极探......余下全文>>

三:目前在党组织建设方面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

(一)当前基层党组织生活主要存在的问题   1.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不好。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涉及表决、学习(理论学习和参观考察等)、汇报、交流、监督(批评与自我批评)、服务、民主评议等多方面的内容。但从实际情况看,基层党组织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普遍不到位。最严重的情况是一些支部除了进行表决(选举、处分党员)、组织参观考察等活动外,其他组织生活一概不开展。比较普遍的情况是有选择性地落实一些组织生活制度。能够完整开展所有组织生活的支部属于极少数。   2.党的组织生活质量不高。从集中学习情况看,理论学习、时政学习和党课走形式的情况比较普遍,主要读读报纸、看看电教片、传达上级精神,学习方式过于生硬,学习内容过于空泛,党员对集中学习内容感到枯燥和厌烦,学习效果普遍不佳。参观考察本是一种比较好的活动方式,但由于普遍不进行总结、引导,结果沦为纯粹的观光旅游休闲。从组织生活的内容看,不少支部开展组织生活时,搞得最多的是参观考察和休闲娱乐活动,而很少开展学习、服务、报告、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活动。党组织生活变成“缴缴党费,读读文件,看看片子,碰碰杯子”,内容与形式不够丰富,组织生活流于形式,参与者心态淡漠,参与积极性很低。   3.组织生活受党内权力影响较大。党章规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但实际上比较普遍的情况是领导干部的双重组织生活往往落实不了,而且领导干部职务越高、权力越大,越不参加组织生活。一些领导干部几乎从不参加支部组织生活。领导干部这种反面示范,对组织生活的正常开展形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   4.服务党员做得很不到位。党组织为党员提供服务,其内容应该是很丰富的,例如:通过组织学习帮助党员提升理论分析水平与能力,深入理解党的重大政策,帮助党员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党员在党组织活动中发挥个人特长、提升成就感,等等。但是,目前除了偶尔开展帮扶困难党员活动外,其他服务开展得很不理想,特别是不注意创造让党员发挥个人特长的机会和条件,党员个人在组织中缺少成就感。   (二)主要原因   1.对基层党组织生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基层党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基础,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党的组织生活是组织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所谓基础性工作,就是指很重要,缺了它不行。不仅起不到教育、监督、约束作用,反而降低了党组织的影响力、号召力,削弱了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如果党组织主要靠执政的权力吸引党内外人士,主要靠干部任用这个权力来影响党内外人士,则其后果是非常危险的。任何一个组织如果缺少活力,就无法对其成员产生吸引力,无法产生归属感和凝聚力、战斗力。因此,纵观基层组织生活存在的种种问题,归根到底,在于我们对基层组织生活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2.对基层党组织生活重视不够。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虽纳入了组织生活的内容,但着重检查记录,基本没有对组织生活质量、效果的测评考核。党建研究方面更注重研究时髦问题,没有重视研究如何有效开展组织生活这类基础性问题。不少单位开展党组织活动的经费不能保证。在开展理论学习、党课方面,对基层党组织的负责人理论培训严重不足,上级党组织又往往没有提供理论宣讲服务,导致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内容空泛。   3.党内权力干预组织生活的正常开展。现有的党内权力体制使得党内握有权力的各级主要领导干部客观上处于强势地位,并且在党内的强势程度与其所处党内权力体系的位阶高低、手里权力大小成正比,而一般党员和干部则相应处于权利弱势位置,很难对党内权力进行强而有力的制约与监督。在这样的权......余下全文>>

四:制度不够完善,建立制度少,办公室上墙制度不够怎么办

转载以下资料,仅供参考:

[篇一:完善制度建设,加强执行力度]

制度建设是制定制度、执行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检验和完善制度的过程。制度的制定和制度的执行相辅相成、不可偏废:不去制定制度,执行就没有依据;没有执行力,制定的制度就没有生命力,就失去了存在价值。可以说,反腐倡廉工作的成效取决于制度的制定,更取决于制度的执行。

制定出好的制度是制度建设的前提。完善制度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首先需要在建章立制和制度创新上下功夫,着力提高制度制定的科学化水平。这主要体现在“三性”上:一是全面性。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的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等各项制度,力求覆盖反腐倡廉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最大限度地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构筑全方位的制度防线。二是针对性。从实际出发,从群众呼声最高、最为关切的地方抓起,从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环节突破,围绕制约和监督权力这个核心,tongxiehui.net/by/58018.html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着力降低权力集中和垄断造成的风险。三是可操作性。杜绝软话、活话,尽量减少自由裁量空间,严防制度之间相互掣肘;不仅健全实体性制度,而且健全程序性制度;不仅明确规定应该怎么办,而且明确规定违反了怎么处理;不仅做到反腐倡廉的各项制度相配套,而且做到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与其他方面的改革相配套,确保制度可行、管用。完善制度建设。

执行好制度是制度建设的根本着眼点。离开了执行,再好的制度也没有意义。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中之重,在于提升制度的执行力。为此,需要夯实“三大基础”。首先,夯实思想基础。广泛宣传制度,深入学习制度,使广大党员干部了解制度、崇尚制度、遵守制度,增强制度意识,把制度转化为行为准则、自觉行动。其次,夯实群众基础。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执行制度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以遵守制度为荣、以违反制度为耻的浓厚社会氛围。再次,夯实作风基础。以求真务实的作风狠抓制度的执行,敢于碰硬,勇于较真,坚决反对上下级和干部之间逢迎讨好、相互吹捧以及对违反制度的行为熟视无睹、听之任之的好人主义,坚决纠正以文件代替贯彻、以会议代替落实、把制度停留在纸上嘴上的形式主义;处处、时时、事事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做到有法有纪必依、执法执纪必严、违法违纪必究,毫不妥协地同一切违反制度的现象作斗争,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迁就,绝不放过,形成“正气存内,邪不可干”的良好局面。

提升制度的执行力,关键在领导。对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来说,提升制度执行力也有一个“两手抓”的问题:一手抓制度执行的组织领导,强化执行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执行制度成效的责任制和问责制,确保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一手抓领导干部表率作用的发挥,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务求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篇二:完善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向全国检察机关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检察日报>11月28日一版曾报道),对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了明确规定。为有助于读者了解<......余下全文>>

五:党员如何加强制度建设?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党领导的改革开放既给党注入巨大活力,也使党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新课题、新考验。世情、国情、党情发展变化,决定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既十分重要又十分紧迫。”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我们要按照《决定》要求,认真部署,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对于各级党委而言,抓好党的制度建设,既是引领推动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提升党组织用科学发展引领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所在。笔者认为,加强党的制度建设应从以下四个方面予以推动:加强党性教育,强化党员干部执行制度的自觉性抓制度建设切实加大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制度意识。中央出台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一是强化党的制度是党纪党规党法的认同意识。广泛开展制度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条例、制度就是法规的思想,切实把中央颁发的一系列党的条例、准则制度规定上升到党规党法的高度来落实。二是强化领导干部依法用权的责任意识。结合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在县(市、区)以上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大家自觉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感召和带动其他党员干部遵纪守法,身先士卒。三是强化党内组织生活的原则性意识。坚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思想武器,旗帜鲜明地开展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树好党的形象,通过开展积极的思想交锋,及时纠正偏向,确保党的各项制度健康有序发展。顺应时代发展,积极稳妥地搞好党的制度建设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制度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制度体系日益成熟完善。但由于近年来党和国家各项改革步伐不断加快,给党的制度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推进党的制度建设势在必行。一是对不适合形势发展的要更新修订。对那些内容明显过时,或者虽然出台不久但被证明不够科学合理的现行制度,应及时更新修订。二是对过于原则的明确细化。党的制度建设中,内容过于抽象笼统的,注重定性而不注重定量的,缺乏必要的可操作性的,都应进行细化、具体化。三是对多变杂乱的统一规范。有些党的制度变化快、不稳定、不够系统的问题比较明显。应及时加以梳理分析,搞好整合,使各项制度更加科学系统、清晰规范。着眼增强效力,树立党的权威性 权威性是保证制度有效落实的关键所在,进一步健全完善党的制度及其运行、监督、惩戒机制,保证党的各项制度具备应有的法律效力。一是加强运行保障机制建设。建章立制不能仅停留在面上,更要有实施保障的严密措施,使制度本身形成一个完整的实体,以此强化制度的强制力、约束力、执行力。二是大胆改进监督领导体制。对一些不尽合理、完善的党建制度,在现行领导体制下,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搞好修订切实做到责权利相统一,增强独立性,最大限度地延伸监督触角,提高监督质量。三是明确违规违制行为惩戒措施。有规有制不遵、有纪不行的问题,与惩戒措施不具体、规定不明确有关。建立一套具体明细、便于可执行操作的惩处法规,确保制度具有足够的威慑力、约束力。发扬党内民主,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到党的制度建设中去 加强党的制度建设,着眼激发党员个体活力、营造党内和谐氛围,健全完善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维护党员利益等方面的制度机制,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供制度保证。一是充分扩大党内民主。针......余下全文>>

六:当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存在哪些问题

当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是制度体系不够健全。当前反腐倡廉制度规定比较零散,没有形成合力,制度规定有的是党内法规,有的是党和政府的文件,有的制度规定标准模糊,有的甚至是重复的,这就使国家工作人员难以从心理上强化廉政主体的法律意识,约束自身可能产生的不廉洁行为,也不利于群众监督和纪检监察机关实施检查、查处,给反腐工作带来了困难,致使一些制度难以落实。比如关于禁止公款吃喝的有关文件规定各级党委和政府都下发过,而且每年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节假日,还要专门下发反对奢侈浪费、制止公款吃喝等方面的规定性文件,重复强调太多,容易造成人们心理上的麻木和行动上的我行我素。

二是制度配套不够完善。现行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方面的法律法规,很多都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零敲碎打,应急特征明显。主要体现在:法规制度不全,还存在不少盲点或缺项;法规制度之间关联性不强,衔接不好;制度多而不精,层次低,效力差。这种不恰当、不周密的制度设计不仅无法有效地抑制腐败行为,还可能被腐败分子利用,使制度难以产生应有的实效,甚至有可能出现清官清不了、贪官臭不了的相反效应。如领导干部收受礼品登记制度,只规定如何登记,不据实登记怎么办,而没有规定如何核实领导干部是否据实登记,从而导致这一制度实事上已经流于形式。

三是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如果我们将反腐倡廉制度比如成孙悟空头上的“紧箍咒”,那么这道“紧箍咒”之所以威力无穷就在于唐僧时刻准备念咒语。而我们在制度的执行上往往停留在用会议落实会议、用文件落实文件的一般性要求上,缺乏根本性的监督落实。且有时搞形式主义,对上级的制度满足于照抄照转,甘当“收发员、播音员和复印员”,至于贯彻落实措施是否符合本单位实际,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考虑甚少。

四是制度执行不够严厉。原安微省副省长王怀忠曾多次在一些会议上叫嚣:“感谢纪委,查我一次,提拔我一次,查我十八次,提拔我十八次”。王的一席话是值得我们深思的。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与我们对腐败分子的查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确实有很大关系,助长了腐败分子的嚣张气焰。尤其在一些领导干部身上表现突出,认为制度是给他用来管别人的,其自身则是制度的圈外人,有特权思想,遵守制度的自觉性差,犯了错误被查处了还不服气,认为自己是“隔墙砸砖头”被碰上了。

七: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制度的不足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确立和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政治智慧的结晶;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长期实践中形成了一些重要政治准则,必须认真坚持和遵循;发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各民主党派同中国共产党长期风雨同舟、患难与共,为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是发展先进生产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也是实现祖国统一、民族振兴的一支重要力量;发挥无党派人士的作用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必然要求;人民政协要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人民政协是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促进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充分体现和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

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我们这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社会主义国家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广泛协商,体现了民主与集中的统一。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坚持和完善人民政协这种民主形式,既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又体现了中华民族兼容并蓄的优秀文化传统,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大团结大联合的组织。人民政协的基本属性、主要职能、组织构成、工作原则和活动方式,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是紧密相连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

人民政协在新世纪新阶段的任务是: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在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事业、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把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都团结起来,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为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为实现祖国完全统一,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而奋斗。

人民政协工作必须坚持的原则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开展工作,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坚持科学发展观、把促进发展作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坚持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民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要支持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余下全文>>

八:理论学习不够实例如三严三实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学习不够深入。没有系统地学习政治理论,仅仅停留在了解一些条例、规定的部分章节、条款上,没有结合自身工作生活和学习实际,进行认真思考,深入剖析,真正理解的政治理论更少。学习上存在畏难情绪,真正投入学习的时间不多,有时比较懒惰,做不到挤时间学习。虽然学了些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但浮于表面的多,工作中,我深切地感受到,由于理论知识不够丰富,经常会感到工作思路不是很清晰,材料难写,业务工作方向不是很明确。

二是求真务实的精神不够。工作中偏重于看得见的重点工作,主要事情。有时认为“想到”就是“做到”,计划措施虽然周密,一抓到底却不经常,存在追求形式,不重实效问题。接到工作任务,有时首先想到的是怎样尽快完成,而不是怎样做到最好,特别是任务多、压力大的时候更是如此。存在着应付以求过关的想法,影响了工作效果,没有时刻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三是欠缺创新意识。没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局限于上级布置什么做什么,有时产生的新想法也只是停留于心动而无行动的状态。不敢打破原有框框,求稳怕难,碰到新情况、新问题凭经验考虑问题多。对一些时间短、任务紧、要求高的工作往往存在优质时达不到高效,高效中难以达到优质。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

对照“三严三实”要求,深刻反思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不管是被动适应,还是随波逐流,都是主观上出了问题。

1、从学习上讲,忽视了理论学习,放松了主观世界的自我改造。共产党员的纯洁性、先进性来自于不断地自觉改造主观世界。只有不断地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才能坚定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提升自身的党性修养。三严三实民主生活会发言稿。由于放松了学习,自觉不自觉淡化了“三观”教育,忽视了主观世界的改造,导致工作满足于现状,创新意识不强,缺少应有的进取精神,从而产生了这样那样的问题。

2、从党性上讲,主要是宗旨意识有所淡薄,群众观念弱化。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也是衡量一位党员干部行为准则的最高标准。作为一名在机关工作的党员,只有把自己工作融进到为群众服务中,才能实现其本身价值。但错误以为人事编制工作难以为群众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因此对群众比较关注的问题总以为是领导斟酌的事,产生了事不关己、免谈为好的错误思想。对群众疾苦了解不多,反映甚少。究其根源,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薄了,在思想深处没有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

3、从工作上讲,主要是缺乏主动性和勇于创新的胆识。错误地以为,人事编制工作多是条框内的工作,只要循序渐进,按照上级要求处理好平常事务就完事大吉,不需要创新。基于这种想法,不知不觉地产生了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因此学习放松了、工作松劲了、标准下降了,只求一知半解、未能精益求精,工作的主动性、创新意识有了差距。

三、今后努力的方向和改进措施

通过对照检查,自我剖析,使我更加清醒的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也更增强了我改进不足、提高修养的动力,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从以下几方面改进和提高。

1、要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党性修养。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摆在自身建设的首要位置,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及中央和省市重要会议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最新理论,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以理论上的清醒,促进政治上的坚定。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时刻提醒自己,严把思想关口,认真践行“三严三实”,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2、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宗旨意识,树立无私奉献和艰苦奋斗的精神。把个人价值......余下全文>>

九:我国的创业板在制度建设方面还存在哪些不足?应如何让完善?

不足的很多 呼吁退市机制赶紧推出

十: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 工作存在不足有哪些

一、工作措施和成效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认真研究,及时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分解细化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层层抓好落实。二是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内容。每年都根据上年度责任制工作的情况,结合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纪工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内容。三是加强对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自查工作。定期不定期地对各单位贯彻落实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为确保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每半年对责任制工作进行自检自查,写出工作报告,保证责任制工作的落实。

(二)完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机制,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坚持和完善党风廉政教育月制度。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是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增强党性修养和拒腐防变能力,牢固构筑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的重要保障,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充实的有效途径,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大力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具体措施。纪工委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中,领导高度重视,做到了机构健全,责任明确,方案具体,措施可行,确保教育月活动顺利开展。

(三)认真执行各项制度,加大抓源治本工作力度。一是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办事效率。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三是坚持“三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

二、基本经验

(一)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管理制度,形成全局上下齐抓共管的局面。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分解、细化,逐项提出责任目标和量化要求,使部门上下形成了“一把手”总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责任网络。

(二)适应形势,突出重点,严格规范,注重针对性,对于不遵守组织纪律,违反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的按规定给予处罚。领导干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必须实事求是地查清事实、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及时上报县纪委;对一般干部违纪事件,要实事求是地查清事实、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上报有关单位。一是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二是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国家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的。三是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四是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包庇、纵容的。

三、存在问题及对策措施

近年来,政府综合系统纪工委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斗争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还需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二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新举措新办法不多;三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制度不够健全,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需要;四是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的制度不够完善。针对存在的问题,按照省、市、县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结合纪工委工作实际,今后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创新党风廉政教育机制。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大宣教”机制,自觉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教育的总体部署。

(二)把纠正和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要使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付诸实践、见之行动、取得实效,真正落实......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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