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是否影响执行

一:申诉是否影响民事案件的执行

民事上的申诉,也称申请再审,是指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以下简称“生效裁判文书”),认为确有错误时提出重新审理请求的一种行为。

生效裁判文书如果有执行内容的,裁判文书上一般会写明执行期限,即写明自本文书生效之日起多少日内完成执行事项。原则上双方当事人应该按照裁判文书上写明的执行期限、执行事项等进行执行。在执行期限内,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有执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执行,如果有执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执行、不如期执行或不完全执行等,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于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裁判文书如果已经生效,就不存在上诉的问题,如果当事人认为该裁判文书确有错误,在两年的申诉时效期间内均可以提起申诉,要求重新审理该案件。申诉是一个过程,当事人申诉的,应当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一般会将再审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并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交书面意见,甚至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一次谈话,之后通过审查书面材料,裁定再审或者驳回申诉。

一般情况下,任何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起申诉,均不影响该生效裁判文书的执行。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可知。但是如果裁定再审,则原判决的执行会中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裁定由院长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可知。

总结:申诉原则上不影响民事案件的执行,但裁定再审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二:申请强制执行会不会影响我的申诉?

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裁判文书生效后2年内,申请强制执行不影响申诉。需要写强制执行申请书,准备的材料你可以到法院立案庭去相信咨询,法院会明确告知你需要的材料,法院接收材料一般只收复印件。

三:申诉期间是否影响强制执行

尊敬的网络玩家

你好;

1.会终止执行2.如果受理了申诉,说明对方提交了新的关键性证据,法院对此案的态度正在转变,因此最好找律师,研究对策,否则可能前功尽弃!

四:对二审判决不服 能不能先执行再向高院申诉

申诉和申请再审都不影响判决的执行。

五:终审判决不服提出申诉,申诉要等多久?才能执行判决裁定!

不服生效判决提起申诉,不影响原判决的效力,完全可以申请执行!申请期限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一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第一百八十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最高院《民诉法》意见;205、当事人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上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条件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提审。

六:案件进行到执行阶段还能申诉吗

在申诉期间,原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如发现申诉有理的,由法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再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4)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的正确判决、裁定;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行为。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

七:问二审维持原判后已经申请执行了,还可以上高院申诉吗

可以申请,但要有足够的理由,比如有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否则很难被受理。

八:己执行到位的案子还可以申诉吗?

理论上可以,但实践中要启动再审程序很难,除非你有确实的证据证明你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十四)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

九:判决生效可不可以申诉?

不可以上诉,但可以申诉

我国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就是说一般的案件,最多通过两次审判的判决就是生效的判决.

当然特殊的案件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则只通过一次审理就直接生效.

还有就是一审法院的判决和裁定,由于在法定的期间内当事人有权上诉而没有上诉的判决,也是通过一次审理就生效的.

一般的情况下,除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审理的案件外,第一次审理的案件编号是"初"字号,也叫一审案件,它是通过起诉来启动程序的.

对初字号的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法定的期间内提起上诉,用以启动二审程序.也就是上诉审程序.这个程序所下的判决,是"终"字号的判决,属于生效的判决.也就是你所说的"终审判决".是必须执行的判决.对这个生效的判决还不服的,只能通过申诉来进行救济,就是通过申诉来启动再审程序,以期得到再次的审理,来纠正生效判决中可能存在的错误.但这只能通过申诉,而决不是上诉.

因此你的情况是,既然是终审的判决了,就不能再上诉了,只能走申诉的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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