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具体有哪几公开?
政务公开,是指狭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
是行政机关公开其行政事务,强调的是行政机关要公开其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属于办事制度层面的公开。主要的要求是使政府的工作内容公开化,对于政府筹划或正准备进行的各项工作,如城市建设、道路规划、医疗保健措施、事务处理等分类进行公开,并对各项工作内容及进程予以公开,任何公民都可以通过特定途径,如政务公开栏、政务公开网络等进行查询、监督。
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国务院办公厅是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责是:
(一)具体承办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二)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五)本行政机关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
第六条 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第七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行政机关发布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当与有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行政机关发布政府信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未经批准不得发布。
第八条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二章 公开的范围
第九条 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第十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七)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八)重大建设......余下全文>>
二:2016年政务公开内容包括哪些
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今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有关要求,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一)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要在全面公开省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大力推动市县两级政府工作部门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及时动态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做好国务院部门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保留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以及清理规范后保留为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国务院审改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二)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加快推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将对企业作出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撤销,以及行政处罚、抽查检查和企业严重违法失信等信息通过该系统进行归集并公示。(工商总局牵头落实)积极做好各级政府网站与“信用中国”网站的连接工作,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
(三)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制定出台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国务院办公厅牵头落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国务院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年内要制定完善具体办法,组织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开服务指南,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落实)推进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及时公开户口迁移政策,明确户口迁移程序和具体要求;公开居住证申领条件及程序、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等信息。(公安部会同相关部门落实)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一)进一步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以稳定市场预期为目标,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支持“双创”、培育发展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深挖内需潜力、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知晓度。对公开的重大政策,要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政府网站开设专栏、设立微博微信专题、出版政策及解读汇编等方式集中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各地区、各部门负责落实)
(二)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开。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情况的公开工作,公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内容,明确政府发挥作用的职责边界,落实市场主体自主权。试点过程中,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调整事项、依据和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方便公众查阅。负面清单调整时,要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牵头落实)
(三)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余下全文>>
三:2015年9月村级党务政务公开栏内容有哪些
(一)党建类
1、村党员队伍基本情况。
2、发展党员工作(包括确定发展对象、吸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事前公示等事项)。
3、党费收缴使用情况(包括慰问困难党员、受灾党员情况)
4、民主评议党员情况。
5、党员奖惩情况。
(二)廉政建设类
6、农村廉政建设政策规定。
7、本村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二、村务公开内容
(一)村级组织机构类
8、村级组织机构设置。包括村党支部成员及分工、村委会成员及分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分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分工、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及分工。
9、村级组织机构职责。包括村党支部职责、村委会职责、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责、村民(代表)大会职责、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等。
10、村委会工作规划及村干部任期目标。
11、村干部任中、任期届满、离任审计情况。包括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经管、主管的财务收支、集体物资、公物、档案情况。
12、评选先进及受表彰奖励情况。
(二)计划生育类
13、计划生育对象当年初婚、办生育证、人口出生情况。
14、节育措施落实、双查到位情况。
15、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和数额情况。
16、生育政策与奖惩政策及举报电话。
17、优惠政策与奖励兑现情况(二女扎奖励费兑现情况,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特别扶助制度对象及政策兑现情况,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情况等)。
18、现任村干部执行计划生育情况。
19、其他应公开事项。
(三)国家惠农政策落实类
20、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及农资补贴对象标准及补助资金兑现情况。
21、农机补贴对象、种类、标准、实施程序及补贴资金兑现情况。
22、畜牧业良种推广补贴资金、对象、数量及供种价格。
23、退耕还林、生态林、公益林补助标准及兑现情况。
24、老村支书、村主任补贴发放情况。
25、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普通高中贫困生、贫困家庭高考入学救助名单。
2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各级财政补助、个人缴费)。(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情况。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范围、标准。
27、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情况。
(1)参保范围、缴费方式、标准。
(2)基金筹集形式、补贴补助标准。
(3)享受待遇情况。
(四)社会救助类
28、军烈属优抚优待金发放情况。
29、五保户供养标准及其落实情况。
30、农村救灾款发放使用情况。
31、农村低保对象及享受补助资金标准。
32、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名单。
三、村级财务公开内容
33、村集体财务收支明细:总收入(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补助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总支出(经营支出、管理费用、其他支出)。
34、村集体资产负债一览表。
35、村集体债权债务明细:包括期末债权(应收款)明细、期末债务(应付款)明细、本期债权债务增减变动情况。
36、村办公费用、差旅费用、招待费用、村干部工资、补贴等费用明细。
37、财政转移支付(村级办公经费)收入、使用情况。
38、固定资产情况:包括固定资产的原值、现值、增减变动情况。
39、“一事一议”项目筹资及资金的使用情况,“一事一议”项目建设情况。
40、投资项目管理情况:包括村办集体企业及公益事业投资情况、对外投资参股情况等。
四、其它公开内容
41、村民信访的答复和办理情况。......余下全文>>
四:政务公开,都公开哪些内容?
(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3)财政预算、决算报告;(4)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5)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6)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7)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8)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9)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10)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11)城乡建设和管理重大事项;(12)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13)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14)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15)规范性文件;(16)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事项。■政府部门和单位
(1)部门职能、职责和法定权限;(2)领导干部分工、职责情况;(3)内部机构设置、分工及职责情况;(4)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工作制度、办事依据、条件、程序、过程和结果;(5)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依据、条件、数量、程序和期限,申请材料目录和申请书格式文本;行政主体资格公告情况;(6)由部门行使执收执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7)部门预算及执行情况;经费支出,特别是接待费、车辆管理费情况;(8)部门服务承诺、受理违诺违纪投诉及追究情况;(9)专项基金、资金的使用,重要物资和服务项目的招投标采购情况;(10)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1)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事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2)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3)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行政经费收支情况;(4)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审核情况;(5)征收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和补助费的发放、使用情况;(6)乡镇(街道)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7)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8)乡镇(街道)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街道)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情况;(9)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情况,计生费用收支情况;(10)乡镇(街道)基层站所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期限、办事结果、投诉受理、收费和罚款标准及收缴情况;(11)群众普遍关注的其他事项。■行政机关内部
(1)领导班子及成员廉洁廉政情况;(2)干部任用、人事安排及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考核、奖惩、任免情况;(3)财务制度、财务收支及执行情况;(4)重要工程项目方案、审批及招投标情况;(5)固定资产处置情况;(6)重大事项决策;(7)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五:政务公开工作的包括的范围有哪些
政务公开包括决策公开、办事公开和信息公开。决策公开就是行政权力的透明运行,办事公开就是在整个办事过程中让行政相对人能够知晓应该知道的事情,信息公开就是用信息、文字的形式公开行政机关不涉密、不涉及隐私、不危害国家和他人的各种内容。
工作基本要求:政务公开要按照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群众监督的要求,做到公开形式多样,公开内容及时全面,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具体政务公开工作应突出以下重点:一是规范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时限和监督保障措施。二是重点部门、重点部位和重点事项的政务公开。即:各级政府掌握人、财、物等权力的部门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公共服务行业;代表各部门、各单位行使权力的内设机构、基层站所;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事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容易滋生消极腐败现象的事项以及行政许可事项。三是政务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公开内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运用行政权力办理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秘密,都要向社会公开。政务公开的内容要全面真实,办事的结果要公开透明。要积极建立健全公众申请公开制度,让群众享有更加充分的知情权。政务公开包括对社会公开和对单位内部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对社会公开的主要内容:单位职责,服务项目、范围;办事依据、条件、程序、过程和结果;收费依据、标准及减免条件;服务承诺、便民措施、办事时限、办事纪律;监督办法、违诺违纪的投诉及责任追究;群众关心的其他热点问题。具体施行工作由其主管部门部署落实。公开形式:通过最直接、最简便、最有效的形式加以公开。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不断创新,注重实效。当前,特别要注意充分发挥好政务公开四个主要载体的作用: 1、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公开办事大厅的作用。2、充分发挥电子政务的作用。3、充分发挥政务公开栏的作用。 4、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同时要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公开不及时不到位、假公开、不公开行为的查处力度。
六:政务公开是指什么.
一、机关政务公开制度是指机关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依法将机关除涉及国家秘密并由法律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外的政务活动,通过一定的形式向社会群众公开的制度。
二、政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工作职责、办事依据、条件、程序、纪律、期限、过程和结果,服务承诺、投诉处理途径等。
三、政务公开的形式:用文字张榜、报刊、电视、网络、广播等形式对社会群众进行政务公开,为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政务公开的时间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年上半年6月初和下半年12月初定期实行政务公开两次。当遇到需及时公开的事项时,应及时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公开
七:乡镇政务公开的内容有哪些
乡镇政务对群众、企事业单位公开的主要内容有:
1)有关 年度财政预决算、专项经费使用、债权债务管理、工程项目招投 标、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乡镇政府行政管理、经济管理活动的事 项。
2)有关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发放、宅基地审批、救灾救 济款物发放、优待抚恤等与村务公开相对应的事项。
3)乡镇政 府各部门和派驻站所的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期限、监督办法和办结果;有关部门的收 费、罚款标准和收缴情况等需要公开的事项。
4)上级主管部门 明确要求必须公开的其他事项。
八:政府信息公开的公开内容
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七)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九)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十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第10条)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四)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二)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四)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五)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六)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七)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八)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