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域界线测绘

一: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包括哪些内容?(越详细越好)

总的来说包括以下内容:准备工作、界桩埋设和测定、边界点测定、边界线及相关地形要素测绘、边界协议书制作印刷、边界点位置及界线走向说明。

流程:第一步:搜饥资料。主要是地形图和人文地理、争议等;

第二步:方案制定及测绘。调查踏勘、勘定界线、联合调查、树立界桩、界桩测量、界线确认、地图标绘、走向说明、填写登记表、整理野外成果等。

第三步:成果整理。主要是制作界线协议书及附图、勘界成果表册。

二:省级行政区域界线按照什么地图绘制

我国从1996年开展了全面勘定省、县两级陆地行政区域界线工作。截至2002年,全国68条的62097KM省级陆地行政区域界线(未含香港、澳门与广东省的界线)和4160000km县级陆地行政区域界线已经勘定,经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后成为法定的行政区域界线。

为了巩固行政区域界线勘定成果,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维护行政区域界线附近地区稳定,国务院制定了《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3号)。该条例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我国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进入依法界定轨道。

行政区域界线,是指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行政区域毗邻的各有关人民政府行使行政区域管辖权的分界线。行政区域界线是国家依法实施分级行政管理的重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十七条规定:"行政区域界线的测绘,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就当前来说,2009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政区域界线测绘规定》(GB/T 17796-2009)是行政区域界线测绘的依据。该标准规定了省级和省级以下行政区域边界界线测绘的基本内容和要求,适用于省级和省级以下行政区域边界界线测绘和联检测绘。

三:哪些地图不得标注 测绘法 标准

(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通过 2002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5号公布

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

第三章 基础测绘

第四章 界线测绘和其他测绘

第五章 测绘资质资格

第六章 测绘成果

第七章 测量标志保护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测绘管理,促进测绘事业发展,保障测绘事业为国家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测绘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测绘,是指对自然地理要素或者地表人工设施的形状、大小、空间位置及其属性等进行测定、采集、表述以及对获取的数据、信息、成果进行处理和提供的活动。

第三条

测绘事业是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事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测绘工作的领导。

第四条

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有关的测绘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测绘工作的行政部门(以下简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有关的测绘工作。

军队测绘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军事部门的测绘工作,并按照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管理海洋基础测绘工作。

第五条

从事测绘活动,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执行国家规定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

第六条

国家鼓励测绘科学技术的创新和进步,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提高测绘水平。

对在测绘科学技术进步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七条

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测绘活动,必须经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军队测绘主管部门批准,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从事测绘活动,必须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或者单位依法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进行,并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危害国家安全。

第二章 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

第八条

国家设立和采用全国统一的大地基准、高程基准、深度基准和重力基准,其数据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与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军队测绘主管部门会商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九条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大地坐标系统、平面坐标系统、高程系统、地心坐标系统和重力测量系统,确定国家大地测量等级和精度以及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的系列和基本精度。具体规范和要求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军队测绘主管部门制定。

在不妨碍国家安全的情况下,确有必要采用国际坐标系统的,必须经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军队测绘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条

因建设、城市规划和科学研究的需要,大城市和国家重大工程项目确需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他确需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应当与国家坐标系统相联系。

第三章 基础测绘

第十一条

基础测绘是公益性事业。国家对基础测绘实行分级管理。

本法所称基础测绘,是指建立全......余下全文>>

四:测绘地理信息局和建设局有什么区别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是国土资源部管理的主管全国测绘事业的行政机构。前身是国家测绘局,2011年5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文,国家测绘局更名为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调整后,其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不变”。

其机构职责为:

(一)起草测绘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拟定测绘事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国基础测绘规划,拟订测绘行业管理政策、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基础测绘、国界线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全国性或重大测绘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和管理国家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

(三)拟订地籍测绘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确认地籍测绘成果。

(四)承担规范测绘市场秩序的责任。负责测绘资质资格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测绘成果质量和地理信息获取与应用等测绘活动,组织协调地理信息安全监管工作,审批对外提供测绘成果和外国组织、个人来华测绘。组织查处全国性或重大测绘违法案件。

(五)承担组织提供测绘公共服务和应急保障的责任。组织、指导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审核并根据授权公布重要地理信息数据。

(六)负责管理国家基础测绘成果,指导、监督各类测绘成果的管理和全国测量标志的保护,拟订测绘成果汇交制度并监督实施。

(七)承担地图管理的责任。监督管理地图市场,管理地图编制工作,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管理并核准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与有关部门共同拟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的国界线标准样图。

(八)负责测绘科技创新相关工作,指导测绘基础研究、重大测绘科技攻关以及科技推广和成果转化,开展测绘对外合作与交流。

(九)承办国务院及国土资源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建设局:县(或设区)一级主管建设行业的行政部门。建设局与住建局是一个概念,只是称呼不同而已,决定于当地政府编办的机构命名。

其主要职能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规章实施办法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指导全市建设行业行政监察工作。

(二)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研究拟定加快全市城镇化进程的发展战略;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的编制与实施;

负责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查和市域城镇体系的编制、报批工作;参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选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负责市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许可证及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指导全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安全;

拟定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法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

管理全市装饰(含室内装饰)行业;

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市外工程承包的建筑劳务合作;

负责核发市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

(四)指导全市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城市供水、燃气、市政工程、城市照明、城市广告及设施、城市公共客运、园林、市容环境卫生、城建监察工作以及城镇规划区的绿化工作;

负责全市名胜区及其规划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负责市城市规划区供水、燃气、市政工程及设施、公共客运、园林、城建监察工作。

(五)指导全市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业行业管理;

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房产总量;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余下全文>>

五:搞勘测定界图需要什么资质?是属于测绘的什么级别?

勘测定界属测绘资质中的地籍测绘。原来国土部门也发勘测资质,现伐废除了。

勘测定界图只要具有丁级资质就可以。但丁级资质中必须有这一项。

六:测绘公司能否测绘使用面积

你好,专业测绘公司可以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经营测绘业务,具体要分清所做工作属于测绘中的哪个专业类别,例如大地测量、工程测量、房产测绘、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海洋测绘等。

希望可以帮到你。

七: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保卫、政策研究、政务公开、对外联络等工作;承担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和督查督办;指导、协调测绘新闻宣传工作;协调机关电子政务及行政后勤管理工作。二、规划财务司主要职责归口管理测绘发展战略研究和测绘规划工作;组织编制测绘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全国基础测绘规划、重点测绘项目规划及测绘生产技术更新改造规划;拟订全国基础测绘年度计划草案和国家测绘局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国家测绘事业费、专项资金等国家财政资金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负责测绘部门预算、决算管理工作;承担测绘部门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测绘综合统计工作。三、国土测绘司主要职责研究拟订全国基础测绘、测绘质量监督管理的政策和规章制度;组织起草国家基础测绘和国家航摄规划,管理国家基础测绘项目立项工作,组织编制国家基础测绘、国家基础航空摄影及航天遥感影像订购年度计划;负责国家基础测绘、国界线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全国性或重大测绘项目的组织和管理;管理、维护国家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承担采用国际坐标系统、建立独立平面坐标系统的审批和监管工作;承办民用测绘航空航天摄影与遥感的监督管理;归口负责测绘卫星数据获取的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国测绘质量和测绘计量检定工作;负责局属单位测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四、法规与行业管理司主要职责负责编制测绘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测绘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承办法律、法规和规章征求意见反馈和立法协调工作;拟订测绘行业管理政策;承办全国测绘资质管理工作和甲级测绘资质行政许可;拟订测绘市场准入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测绘作业证的管理;指导测绘行政执法;承办全国性或重大测绘违法案件组织查处工作,指导地方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查处测绘违法案件;负责测绘法制宣传和普法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五、地理信息与地图司(测绘成果管理司)主要职责研究拟订地理信息产业、测绘成果及地图管理的政策;负责组织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应急保障工作,指导地理信息应用服务;承办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的组织协调工作,审核重要地理信息数据,指导全国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审核公布与使用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地理信息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与地图市场、测绘成果汇交及测量标志保护工作;指导测绘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承办地图编制及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等管理工作,核准向社会公开的地图;负责地图统一监管和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拟订国界线和行政区域界线的标准样图;对使用财政资金的测绘项目和建设工程测绘项目立项提出意见;承办涉密测绘成果提供使用、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地图审核及编制中小学教学地图的审批。六、科技与国际合作司主要职责研究拟订测绘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测绘科技创新工作;组织、管理测绘基础研究、重大测绘科技项目及测绘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拟订测绘与地理信息标准化规划,管理全国测绘与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拟订测绘外事管理规章制度、对外合作交流工作计划和对外合作交流协议,组织管理对外双边合作项目,承担对外合作与交流事宜;审核对外提供测绘成果和外国组织、个人来华测绘。七、人事司主要职责拟订测绘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干部人事管理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组织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教育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测绘职业资格管理工作;承担社团管理和职称改革的有关工作。八、直属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审计室)主要职责负责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党......余下全文>>

八:有“土地测绘资质”这一说法吗

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测绘资质管理规定》、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二日,国家测绘局国测管字〔2009〕13号印发《测绘资质分级标准》。 通用标准是指对申请不同专业测绘资质统一适用的标准。 专业标准是根据不同测绘专业的特殊需要制定的专项标准,包括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等专业。 土地测绘是需要资质的。

九:工程测量与测绘与什么区别

测绘是一个总称,它包含十二个专业,工程测量只是其中之一,还有大地测量、航空摄影、遥感、海洋测绘、矿山测绘、地图制作、房产测绘、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理信息工程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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