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方案

一:法律援助服务站点设立的实施方案

直接进入社区提供法律援助。

二:怎么才能申请法律援助 10分

对方犯罪了吗?

三:法律援助打官司要多少钱

法律援助不要钱

四:司法局宣传方案

1、通过开展“法治XX”创建活动大力宣传法律知识

2、通过公益性送法活动推广介绍法律援助中心

3、通过安置社区服刑人员等活动让大家了解社区矫正工作和安置帮教工作

4、配合人民调解法出台宣传人民调解的作用

5、通过“法律六进”活动向各个社会层面宣传法律知识

6、结合三项重点工作要求,对应宣传

7、通过1弗.4全国法制宣传日,积极开展宣传法律知识

五:怎样该寻求法律援助,我不知道怎么去找?求解? 10分

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12348,具体位置需要在当地咨询一下!

六:没钱委托律师处理劳动仲裁,怎样去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免费法律援助

申请法律援助国家有一定的标准,但是在各地方也有不同的标准的,因此不知你是何地不好解答。不过有一个方法,那就是去当地司法局或律师协会(一般律师协会都在司法局)的法律援助办公室咨询,那里会给你最详细、最实际的解决方案,比在网上的丁答更好。

祝你成功。

七:法律援助的基本社会功能是什么

一、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

一般认为,维护社会稳定的最优方案是控制社会,就是把社会生产和生活组织到尽可能高的有序状态,有序社会是社会矛盾较少和社会矛盾较容易解决的社会。社会矛盾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均势群体之间的厉害冲突;另一类是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之间的厉害冲突。前者可以通过社会预设的各种调解、仲裁和司法机制来解决;而对于后者中的群体,情况要复杂得多。在实行市场经济的现今社会,各种矛盾解决机制的设计无不打上经济利益的烙印,往往都附有一定的成本。作为社会公正底线的司法机制也不例外,主要表现为法院诉讼费和律师服务费及鉴定费用的收取等。无疑,对于大部分弱势群体而言,附带有各种经济成本的司法机制遥不可及,法律赋予他们的各种权利犹如空中楼阁,在受到侵害时除了逆来顺受,只能在状告无门时采取法外手段私力解决。这类矛盾引发的各种冲突,必将严重地危害社会治安,成为许多犯罪现象滋生的根源。因此,只要司法制度被预设成本,只要有社会弱势群体的存在,从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就必须实行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具有以下重要功能:一是将社会矛盾的解决导入法律途径,恢复法律信任。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将此类当事人引导到采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的轨道上来,并由此增强法律在社会各个阶层的执行力,促进社会贫弱阶层对法律的理解及亲合。我国每年处理的数十万件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使大量可能激化成刑事案件的民事和行政纠纷得以合法方式解决;特别是许多群体性矛盾的法律调解和疏导,如由房屋拆迁、劳动纠纷、争夺土地和水资源引发的集体上访、局部区域紧张等,对稳定地区社会治安、恢复公众对法律和司法的信任极有好处。美国著名学者米歇尔·麦卡恩在《刑事辩护法律援助》中热情地写道,“穷人看到自己也能像富人那样享受司法体制的保护,因而更支持依法治国②。”二是扶贫功能。法律援助的扶贫功能表现为直接和间接两种形式。前者指通过国家法律援助制度的介入,免除了受援人的律师费,不至于使本来就捉襟见肘的经济状况雪上加霜;而且在有直接经济利益的纠纷和诉讼中,可以通过法律援助实现法律赋予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改善经济状况。后者主要是指通过向广大贫弱者提供法律援助达到各种矛盾和纠纷的化解和消除,实现一个和平安宁的有利于发展经济的社会环境,被称为“社会保障的法律保障” 的法律援助制度③,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和谐、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三是强化弱者的反侵害功能。在犯罪场理论中,犯罪侵害对象是十分重要的因素。研究表明,被害人的生理、心理和行为弱点是最易被犯罪人利用为实施犯罪的条件。犯罪分子之所以会选择这类群体作为犯罪对象无外乎两点,一是犯罪易于得手;二是得手后这类群体的回击能力弱。当法律援助成为贫弱者的一项法定权利后,弱势群体对抗外界侵害的能力必然有所加强,对犯罪者侵害弱势群体的意图起到有效的遏制效应。

二、保障诉讼权利,彰显法律亲和

在刑事诉讼中,由于被害人往往有强大的国家公诉机关的支持,而自由受到限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成为这一程序中的弱者,如同其他弱势社会群鼎一样,他们也成为现代法律援助制度关注的对象。而且,由于刑事诉讼关乎宪法赋予当事人基本的宪政权利④,各国政府都十分重视构建本国的正当刑事程序,保障弱势的被告站在平等的地位与国家公诉机关进行一场对其而言极为重要的诉讼。各国纷纷建立刑事法律援助制度,为贫困和特殊被告提供免费的律师代理和辩护。

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面临的风险比在民事或行政诉讼中面临的风险大得多。刑事司法的结果涉及到关系到被告人生命、......余下全文>>

八:去哪里申请法律援助?收不收费用?

司法部关于法律援助机构下设律师事务所 脱钩改制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0年9月15日 司发通[2000]1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为保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下设律师事务所脱钩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完善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现就法律援助机构下设律师事务所脱钩改制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下设的律师事务所应按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脱钩改制实施方案》的规定,进行脱钩改制。 脱钩改制时,律师事务所中占有法律援助机构编制的律师,由法律援助机构根据律师本人的意愿安置;聘用的律师和行政辅助人员由法律援助机构按国家劳动、人事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 法律援助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指导、监督、协调和组织实施本地区的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机构在做好法律援助管理工作的同时,可以根据需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为此,法律援助机构应当配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工作人员。 三、 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工作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 1.法律援助机构的现在编工作人员; 2.具有律师资格的; 3.具有一年以上的法律服务工作经历; 4.品行良好。 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由省级以上法律援助机构统一向律师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律师管理部门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当及时发放律师执业证书。 四、 律师管理部门发证时,应在律师执业机构一栏填写“某某法律援助机构的名称”,并加盖“法律援助专用”印章。 五、 法律援助机构领取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所属法律援助机构的名义,向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机构持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应当尽责尽职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每年必须办理一定数量的法律援助案件;应当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律师执业准则和有关业务标准。 六、 法律援助机构持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应当纳入律师管理体系;参加律师年度注册。年度注册时,由省级以上法律援助机构统一向律师管理部门报送材料,律师管理部门应对持证人员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情况,办案数量、质量进行检查。对于完成不了当地司法行政机关规定的办案任务的,不得予以年度注册。律师管理部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七、 法律援助机构、律师管理部门要共同做好社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保障和监督工作。各地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报经所属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规定本地社会律师每年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数量。律师管理部门每年要向法律援助机构递交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名册,由法律援助机构按名册分派案件。法律援助机构对社会律师、律师事务所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数量、质量进行监督,一经发现社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拒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应通知律师管理部门,由律师管理部门依据《律师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知。 不收费用。

满意请采纳

九:寻求法律援助

单方面解除合同肯定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即便因为法律法规、客观原因无法继续执行,也要有补偿。

十:12348可以为解决纠纷提供意见吗 20分

可以的,因为12348本来就是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如果有纠纷的话,可以进行咨询解决方案

扫一扫手机访问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