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社保缴费比例

一:2016年青岛市社保缴费新规定,青岛市社保缴费基数以及比例怎么算

现在山东缴费基数还是执行2015年的,2016年的未公布 2015社保缴费年度(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2626元,上限调整为13128元。 缴费比例没调整,至少要等到6月调整缴费基数时可能会调整。现在比例:个人缴费,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0.5%

二:2016青岛社保缴费标准

社保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

①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

②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将个人养老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此前的政策是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账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为社会统筹,而新政策将单位缴费的3%也划入社会统筹用来解决养老空账问题。

2、医疗保险:单位10%,个人2%+3元;

3、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0.2%;

4、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

5、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交钱。

三:2016年青岛市社保缴费新规定,青岛市社保缴费基数以及比例怎么算

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

1984年中国开始对原有的退休金制度进行改革的探索,1997年构建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统账养老保险制度)框架;

该制度的目标只是为被保险人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退休金的工资替代率将逐步调低,从改革前的近100%下降到60%左右;

该制度在所有制方面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以体现公平与效率的结合;

该制度由企业和雇员共同负担费用;

该制度实行随收即付与积累相结合的财务制度;

基本养老保险金的给付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给付条件是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四:2017年青岛社保缴费基数 比例

要确定该通知的来源,再进行解读。此通知来源于哪里,适用于哪方面。

五:2015年青岛社保基数5000元的个人和公司分别缴纳是多少

城镇户口个人为525,农村户口为500,公司为1625.只要超过最低标准线,就按实际基数投保,比例相对固定的。

六:青岛2015年个人交社会保险是多少。

青岛按照最低基数每月的社保费用是857.87

七:2016青岛社保缴费多少钱一个月

2016年最低缴费基数,需要等到2015年社平工资发布后才会知道。 根据往常年的惯例,应该是在五月份左右就可以出来,按照经验估计,最低缴费基数会在10%的上涨比例。

八:青岛市的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分别交费是多少

为了方便大家学习、掌握相关的信息,根据青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最新政策,现就青岛社会保险的最新缴费比例、缴费基数汇编,与大家分享

一、单位职工形式参保的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8%,个人按缴费工资的8%;

医疗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9%,个人按缴费工资的2%;

失业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个人按缴费工资的0.5%(农业户口个人不缴纳);

工伤保险:单位按行业种类,行业基准费率分别为0.7%、1.2%、1.9%,各单位根据上年度的工伤发生情况,在对应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执行100%、120%和150%的标准。个人不缴纳;

生育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个人不缴纳。

二、单位职工形式参保的缴费基数

截止2014年社平工资发布之前,青岛社会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为2134元/月

1、单位职工缴纳五险情况下的缴费基数:

鉴于青岛统计局还没有公布2014年社平工资,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参保单位及其职工申报2015年的缴费基数,暂用2013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2688元(月均3557元)进行封顶保底,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2014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统一使用2014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重新封顶保底核定缴费基数,并对缴费差额统一进行补收,重新计发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并补发差额。”

九:青岛市最低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

青岛是2011年社平工资2116,最低工资1100,最低社保缴费基数1427

十:2016年青岛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新规定,青岛社保缴费基数怎么算

暂时用2013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2688元(月均3557元)进行封顶保底,《2016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统一使用2016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重新封顶保底核定缴费基数。

2016年1月1日开始,青岛市比较早规定用人单位申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为做好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工作,青岛市近日下发了《关于规范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申报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缴费基数计算、社保、特殊情况处理、核定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范。在《关于做好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参保单位及其职工申报2016年的缴费基数,暂用2013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2688元(月均3557元)进行封顶保底,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2016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统一使用2016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重新封顶保底核定缴费基数,并对缴费差额统一进行补收,重新计发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并补发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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