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预案
呼吸道传染病是指病原体从人体的鼻腔、咽喉、气管和支气管等呼吸道感染侵入而引起的有传染性的疾病.常见有流行性感冒、麻疹、水痘、风疹、流脑、流行性腮腺炎、肺结核等。主要有病毒、细菌、支原体和衣原体等。例如流感病毒、麻疹病毒、脑膜炎球菌、结核杆菌等。
什么情况下容易患呼吸道传染病?
呼吸道与外界相通,受各种病原体侵袭的机会较多,由此而引起呼吸道传染病的发生。
冬春季是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天气骤变的情况下也易发病。
儿童、老年人、体弱者、营养不良或慢性疾病患者、过度劳累者、精神高度紧张者等人群容易患呼吸道传染病。
常见呼吸道传染病的主要临床表现有哪些?
不同的呼吸道传染病有不同的临床表现。一般起病急,有发热症状。
流感:一般表现为发病急,有发热、乏力、头痛及全身酸痛等明显的全身中毒症状,咳嗽、流涕等呼吸道症状轻。
麻疹:症状有发热、咳嗽、流涕、眼结膜充血,口腔粘膜有麻疹粘膜斑及皮肤出现斑丘疹。
水痘:全身症状轻微,皮肤粘膜分批出现迅速发展的斑疹、丘疹、泡疹与痂皮。
风疹:临床特点为低热、皮疹和耳后、枕部淋巴结肿大,全身症状轻。
流脑:主要表现为突发高热、剧烈头痛、频繁呕吐、皮肤粘膜瘀斑、烦躁不安,可出现颈项强直、神志障碍及抽搐等。
流行性腮腺炎:以腮腺急性肿胀、疼痛并伴有发热和全身不适为特征。
肺结核:是一种慢性传染病,主要表现为发热、盗汗、全身不适及咳嗽、咳痰、咯血、胸痛、呼吸困难等。
常见呼吸道传染病是怎样传播的?
传染源:主要为病人或隐性感染者。
传播途径:主要经飞沫传播,也可通过直接密切接触或间接接触传播。
人群易感性:人群对多数呼吸道传染病普遍易感。有的病后有一定免疫力或持久免疫力,或者通过接种疫苗获得一定的免疫力。
7、如何预防呼吸道传染病?
应采用综合性预防措施,主要包括:
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搞好家庭环境卫生,保持室内和周围环境清洁。
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要随地吐痰,勤洗手。
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多喝水、不吸烟、不酗酒。
经常锻炼身体,保持均衡饮食,注意劳逸结合,提高自身抗病能力。
要根据天气变化适时增减衣服,避免着凉。
儿童、老年人、体弱者和慢性病患者应尽量避免到人多拥挤的公共场所。
如果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到医院检查治疗。当发生传染病时,应主动与健康人隔离,尽量不要去公共场所,防止传染他人。
不要自行购买和服用某些药品,不要滥用抗生素。
儿童应按时完成预防接种,一般人群可在医生的指导下有针对性的进行预防接种
二:校园突发事件的校园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及办法
校园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及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校园突发事件,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突发事件,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学校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第四条: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师生。第五条: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服从学校管理,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第六条:学校应采取各种措施,尽量避免突发事件的发生。事件发生后,应及时、妥善地处理。第二章 事故的处理程序及办法第七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程序及办法:(一)学生在课堂(课间)发生伤害事故的,任课教师(班主任)应立即组织将其送至校医室或通知校医前来处理;校医不在或情形比较严重的,应立即向年级部、学生指导处或校领导汇报并视情况送医院急救。骨折或病情较严重的,须通知120急救中心专业人员前来搬运救治。(二)如需送医院的,相关教师(责任教师、班主任、校医、学生指导处成员)应及时组织送至,并及时通知当事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到医院看护。(三)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组织当事人和旁观者书写情况说明并留存。(四)事故发生后,年级部或学生指导处必须及时保护现场,保留证据。(五)任课教师(班主任)应于当日书写情况说明并报学生指导处留存。(六)事发后,任课教师(班主任)应于当日晚及时电话关心和询问受伤学生康复情况;病情严重的,相关处室应及时组织责任教师或学生家长登门看望与慰问。(七)伤害事故涉及责任问题及相关费用的,学生指导处应及时向保险公司通报,并做好调查和调解工作;问题严重的或调解不成的,应及时上报校长室协调处理。(八)有关协议书应及时交档案室留存。(九)发生重大伤害事故的,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汇报。第八条:在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的,带队领导和教师除应及时救护伤者外,还应及时联系公安部门、活动场地与交通工具等的提供者协同处理。第九条:发生水痘、流行性腮腺炎、急性结膜炎(红眼病)等传染性疾病流行事件,班主任及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协同校医及时组织救治;病情严重的,要通知家长或亲自将学生送至医院抢救。相关场所(教室、实验室等)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做好消毒工作。学校要及时上报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并切实做好晨检工作。学生在家患疑似传染病的,班主任需提醒家长及时带孩子去医院感染科就诊、并将会诊结果通知班主任。学生病愈后,必须持社区医疗机构的痊愈证明书,先到校医室报到,经审核后方可进班上课。发生食物中毒的,食物需留样待查,并及时上报卫生防疫部门、教育主管部门,视情况报公安部门。第十条:发生火灾或液化气泄露、水管爆裂等突发事故,当事人及第一发现人应立即组织灭火或关闭阀门,并及时向后勤服务部门或分管校长汇报。后勤服务部门应立即组织抢修。情况危急时,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应按预定路线将学生安全有序地撤离至安全区域。第十一条:如遇暴雪、冰封天气,门卫及其它后勤管理人员应在学生到校前,及时在组织清扫校园内......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