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劳动模范

一:安徽省劳动模范退休享受什么待遇 :我是95年获得合肥市劳模、97年获得安徽省劳模。今年8月份办的

安徽省政府曾专门发文规定,省级劳动模范退休时应该享有特殊贡献待遇

供参考:

安徽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总工会关于省级劳动模范享受特殊贡献待遇的意见

皖政[1988]41号

颁布时间:1988-07-11 00:00发文单位:安徽省人民政府

我省各条战线的劳动模范在改革和建设中作出了重要贡献。为了切实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并把他们应得的社会荣誉和物质利益结合起来,现就省政府或国家部、委批准表彰的劳动模范(以下简称省级劳模)享受特殊贡献待遇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受表彰的省级劳模,凡自上次至本次评选劳模期间未受过升级奖励的,可晋升一级工资。企业劳模晋升工资所需经费,属于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企业,从核定的工资总额与新增工资中解决,其他企业从企业掌握的百分之三晋级面中解决。党政群机关(不含法院、检察院)和事业单位劳模晋升工资,在符合行政奖励有关规定的范围内,由省人事局办理。

二、省级劳模可享受提高退休费标准的照顾。受表彰一次的,提高退休费标准百分之五;受表彰二次的,提高百分之十;受表彰三次以上的,提高百分之十五,但以不超过本人退休前标准工资为限。

三、省级劳模工龄满二十年,年龄四十周岁以上仍与配偶分居两地的,可将其配偶调至劳模所在地工作,有关劳动、人事部门应积极给予安排;其在农村的配偶和十五周岁(含在校读书十八周岁)以下的子女,可转为非农业户口,供应统销价粮油。

四、省级劳模住房确有实际困难的,由其所在单位积极帮助解决。

五、省级劳模报考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以及函授、广播、电视等各种类型学校,可适当降低分数线,优先录取,以利于提高他们的科学文化水平。

六、对省级劳模每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发现疾病要及时治疗。需要疗养或休养的,要优先安排。

二:安徽省劳模享受国家什么待遇

从今年元月1日起进一步改善劳动模范待遇,以充分发挥他们在各项事业中的模范作用。

据了解,此次改善待遇的对象为获“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企事业单位(不包括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农村劳动模范。凡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县平均工资标准的劳动模范保持荣誉称号的,给予其享受适当生活补助。具体标准为:属非农民劳模的,全国劳模每月补助150元,省级劳模每月补助100元,市级劳模每月补助80元;属农民劳模的,全国劳模每年补助1500元,省部级劳模每年补助1000元,市级劳模每年补助800元。乡镇劳模的补助金由所在乡镇财政核发;县属企事业单位劳模补助金由所在单位核发;单位已关闭、破产的,由该单位主管单位核发;上级主管部门撤销的,由县总工会核发。

三:谁有安徽省尹建云的照片,她曾经是三八红旗手省劳动模范

这个就是了 当年明星人物

四:80多岁的安徽省劳动模范今年发放慰问金是多少?

中央发到省里,省里发到市里,市里发到县里,县里发到村里,村里发到你手里…!

五:安徽省省部级劳模子女中考能加分吗?

安徽省省部级劳模子女中考不能加分

以下摘自: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办[2014]10号)

中考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如下:

1.《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所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

2.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3.烈士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在其中考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

6.其他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7号)要求执行。

六:全国道德摸范安徽省是怎样的待遇

■省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有关待遇政策:

工资

获得一次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可在套改确定的基础上,高定一个工资档次或一个薪级工资。获得国家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和两次及以上省部级荣誉称号的,可在套改确定的基础上高定两个工资档次或两级薪级工资。

退休费

职工劳动模范退休后,获得全国、省特等劳动模范称号的,其退休费在规定标准的基础上提高15%,获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的,每获得一次,其退休费在规定标准基础上提高5%,最高不超过15%。提高后的退休费不得超过本人原工资总额。

七:安徽省对功臣模范有照顾安置吗?

对符合指令分配条件的功臣模范军队转业干部,由部队推荐,经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审报省军转安置工作小组研定,直接指令性分配到党政机关工作。

八:安徽省优秀党务工作者享受哪些待遇

被授予的各级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享受同级劳模待遇

具体标准为:属非农民劳模的,全国劳模每月补助150元,省级劳模每月补助100元,市级劳模每月补助80元;属农民劳模的,全国劳模每年补助1500元,省部级劳模每年补助1000元,市级劳模每年补助800元。乡镇劳模的补助金由所在乡镇财政核发;县属企事业单位劳模补助金由所在单位核发;单位已关闭、破产的,由该单位主管单位核发;上级主管部门撤销的,由县饥工会核发。

九: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退休是否享受工资提高5%的增幅?是银行退休职工,能有文件最好

根据国家规定,获得省部级以上的劳动模范,以及先进工作者,军以上的战斗英雄,可以提高5%到15%的退休待遇,实行养老保险缴费之后,按照3%到9%,而不是5%到15%,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属于省工会颁发的单项奖励,不属于国家政府的荣誉,不能提高待遇,

十:安徽省养老保险是从哪年哪月实施的?有具体的文件号吗? 10分

关于印发《安徽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发[1995]6号

颁布时间:1995-8-18发文单位:安徽省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精神,我省制定了《安徽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是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所确定的一项重要原则,是建立具有中国特色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创新,是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国发[1995]6号文件,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原则和意义,不断提高职工对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必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卓有成效地将我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向一个新的阶段。

二、各级政府要根据“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摸底测算和科学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制定本地的具体实施意见。各行署和省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实施意见,经省劳动厅审核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抄送省社会保险委员会办公室。同时,要认真做好业务培训工作,以利于这项工作的开展。

三、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由省劳动厅负责指导、监督,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工作亦由省劳动厅负责推动。省体改委积极参与,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应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协同配合,共同做好我省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

四、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对于保持我省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认真研究,并将情况及时报告省劳动厅。

安徽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根据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革的目标和原则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到本世纪末,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适用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管理和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基本养老保险应膛步做到

对各类企业和劳动者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和统一调剂使用基金。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保障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我省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确定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水平。

(二)社会互济和自我保障相结合。改革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完全由国家和企业包下来的办法,树立职工的自我保障意识,在自我保障的基础上发挥社会互济的作用。

(三)公平与效率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属于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单位之间的养老保险水平和费用的负担既要大体公平,又要体现劳动者劳动贡献的差别,以激励职工的劳动积极性。

(四)统一政策,依法保障。养老保险的基本政策和发展方向由国家集中决策。全省养老保险的基本政策和制度要统一,管理要法制化。要健全法律、法规,强化执法监督检查,依法运作,依法保障。

(五)行政管理与保险基金管理分开,执行机构与监督机构分设。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主要任务是制订政策、规划,加强监督、指导。管理社会保......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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