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的特点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的特点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主要制度形式。这一制度体现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 具有真正的人民性和广泛的代表性。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和核心,十三亿人民怎样管理国家?主要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这种组织形式。根据法律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我国公民(精神病患者和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人民有权选出自己的代表,到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去行使国家权力,参加国家管理。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我国的各政党、阶级、阶层、地区、民族等都有一定比例的代表,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广泛的人民基础,保证国家权力始终掌握在人民手中。

(二)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和运行,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第一,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第二,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第三,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和作出的决议、决定,各地都必须遵照执行。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职权时实行会议制,集体决定问题,少数服从多数,也体现了民主与集中的统一。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由于实行民主集中制,因而能够保证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并使其他国家机关按照各自的职权开展工作。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既是民主的,又是富有效率的。

(三)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一院制。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实行人民代表大会一院制,不搞“两院制”。国家权力统一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各级国家行政、审判和检察机关都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在国家政权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具有全权性,其他国家机关都是它的执行机关。国家权力机关与行政、司法机关之间在职能上有所分工,但不是各自分立、平等分权、相互制衡的关系,而是产生与被产生、决定与执行、监督与被监督、制约与被制约的关系。

(四)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制度。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领导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核心力量。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掌握管理国家的权力,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障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党领导人民建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并通过人大及其常委会实现对国家事务的领导,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党的领导能从根本上保证人民实现管理国家事务的民主权利,有利于国家的统一和稳定,有利于有序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这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大优势。

二:人民代表大会的特点表现在哪些方面

(1)具有真正的人民性和广泛的代表性,便于和保证各族人民参加国家管理,实现当家作主的权力。根据法律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我国公民(精神病患者和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人民有权选出自己最满意的人大代表,到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去行使国家权力,参加国家管理。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我国的各政党、阶级、阶层、地区、民族等都有一定比例的代表,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充分体现了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本质,对人民实行民主,对敌人实行专政,具有人民性、权威性、号召力和推动力,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顺利进行的根本保证。

(2)实行"一院制"。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国情实际出发,既不搞"两院制",也不搞"三权分立",而按照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由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人民代表大会在国家政权体系中,居于全权性的首要位置。它除了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外,不受其他国家机关的制约。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审判、检察机关,在职能上有所分工,独立行使职权,但不是各自分立,平等分权,而是产生和被产生、决定和执行、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国家权力和国家机关运行的基础,它把国家权力机关和执行机关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国家机关整体,在国家权力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的前提下,分工合作,具有活动方便,办事效率高、决议大事快、防止互相扯皮的特点,有利于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有利于实现共产党的领导,有利于维护各民族的共同利益,有利于社会安定团结和国家现代化建设。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处理日常的重要工作。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决定重大问题,经常性工作由其常务委员会负责,使工作得以连续、完整、全面地进行。根据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地方人大常委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权,可以及时地对国家和地方的一系列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制定法律和地方性法规,实施依法监督和人事任免,保证国家机器的正常、有效运转。按照法律规定,全国和省(市、区)及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还可根据需要设置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受常委会领导,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国家权力机关设立常设机构,解决了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数量多、分布广、不专职,不便经常召集会议和会议时间过长等问题。

(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我国的政权组织,是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组建和运行的,它是民主的,又是集中的,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具体表现在:第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第二,行使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权力的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第三,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和职权划分,遵循在中央统一领 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主动性的原则。第四,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程序都是民主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问题。以上4点,规定了人民与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中央与地方、少数与多数的正确关系,把高度民主与高度集中紧密结合起来,妥善解决了民主......余下全文>>

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产生与发展有几大特点

我不否认中国确实有存在特权的情况

但是请相信不是你所想象的那么多啦!

所以,请对中国抱点希望。必定我们生活在这个国家~

如果你想改变现状,那么只有自己去努力!!!

如果我们不能改变现状,那么请寄希望于未来,至少有希望总比没有希望好!

其实有的时候,转变一下自己的思想态度和行事准则,也未必不是件坏事~有话曾经说过:“幸福与快乐不在于环境,而是你的性情~!”看你怎样去看待它~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在于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选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治制度. 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石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它直接体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是建立我国其他国家管理制度的基础。

第一,它有利于保证国家权力体现人民的意志。人民不仅有权选择自己的代表,随时向代表反映自己的要求和意见,而且对代表有权监督,有权依法撤换或罢免那些不称职的代表.

第二,有利于保证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权力的统一。在国家事务中,凡属全国性的、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做出统一决定的重大问题,都由中央决定;属于地方性问题,则由地方根据中央的方针因地制宜的处理。这既保证了中央集中统一的领导,又发挥了地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中央和地方形成坚强的统一整体。

第三,有利于保证我国各民族的平等和团结。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都有适当名额的少数民族代表;在少数民族聚集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使少数民族能管理本地区、本民族的内部事务。

总之,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确保国家权利掌握在人民手中,符合人民当家做主的宗旨,适合我国的国情。

四: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哪些基本特点

其主要特点是:

(1)这一制度充分贯彻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体现了最广泛的民主,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最好组织形式。

(2)这一制度充分体现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既能使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又能使各个国家机关分工合作,兼取民主和效率两者之所长。(3)这一制度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国家事务实施领导的特色和优势,有利于党对国家事务的领导,便于把党的主张变成国家意志,组织和动员全体人民统一行动。

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特点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制度,具有以下特点:

一、这一制度体现了我们国家的阶级本质,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我国宪法规定,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宪法的这一规定,反映了社会各阶层在国家中的地位,体现了我国的阶级本质。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结成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共同执掌政权,对极少数人民的敌人实行专政。国家的这种阶级本质,要求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能够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人民通过自己选出的代表,组成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国家权力。

二、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议行合一”的制度,国家权力统一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全国人大是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它的常设机关,它们行使国家立法权,讨论和决定全国性的重大事项;地方各级人大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县级以上设立常委会,它们讨论和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这说明,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国家政权机构体系中,居于全权性的首要地位。它除了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以外,不受其他任何国家机关的制约。

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体现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民主集中制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治制度必须坚持的原则,是区别于一切剥削阶级国家制度的根本标志。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这一原则的实现,宪法第3条作了以下三个方面的规定:一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这表明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高度民主的人民代表机关;二是“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即人民通过代表大会集中统一地行使国家权力;三是“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这三点,规定了人民与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中央与地方的正确关系,把高度民主与高度集中紧密地结合起来,使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得到充分体现。

四、这一制度体现了间接民主同直接民主相结合。无论是国家形态的民主,还是非国家形态的民主,都有一个行使民主权利的方式问题,即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直接民主,是指人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对国家事务的民主管理。间接民主,是指人民通过自己选出的代表,代替自己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对国家事务的民主管理。我国现行的社会主义民主,是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的结合。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体现了这种结合。这首先体现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上。按照宪法规定,我国自治州和设区的市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自治州和设区的市以上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不仅是在间接基础上进行的,而且本身具有某些直接民主的性质。因为在间接选举中,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代表10人以上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一般都经过自下而上的反复协商,广泛征求了人民群众的意见。其次还体现在人民代表大会、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关系上。按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各级人大代表必须同原选举单位或者选民保持密切的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接受原......余下全文>>

六:请问人大代表制度的优越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在于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选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治制度. 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石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它直接体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是建立我国其他国家管理制度的基础。

第一,它有利于保证国家权力体现人民的意志。人民不仅有权选择自己的代表,随时向代表反映自己的要求和意见,而且对代表有权监督,有权依法撤换或罢免那些不称职的代表.

第二,有利于保证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权力的统一。在国家事务中,凡属全国性的、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做出统一决定的重大问题,都由中央决定;属于地方性问题,则由地方根据中央的方针因地制宜的处理。这既保证了中央集中统一的领导,又发挥了地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中央和地方形成坚强的统一整体。  第三,有利于保证我国各民族的平等和团结。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都有适当名额的少数民族代表;在少数民族聚集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使少数民族能管理本地区、本民族的内部事务。

总之,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确保国家权利掌握在人民手中,符合人民当家做主的宗旨,适合我国的国情。

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缺点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选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治制度. 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石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它直接体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是建立我国其他国家管理制度的基础。

第一,它有利于保证国家权力体现人民的意志。人民不仅有权选择自己的代表,随时向代表反映自己的要求和意见,而且对代表有权监督,有权依法撤换或罢免那些不称职的代表.

第二,有利于保证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权力的统一。在国家事务中,凡属全国性的、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做出统一决定的重大问题,都由中央决定;属于地方性问题,则由地方根据中央的方针因地制宜的处理。这既保证了中央集中统一的领导,又发挥了地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中央和地方形成坚强的统一整体。

第三,有利于保证我国各民族的平等和团结。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都有适当名额的少数民族代表;在少数民族聚集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使少数民族能管理本地区、本民族的内部事务。

总之,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确保国家权利掌握在人民手中,符合人民当家做主的宗旨,适合我国的国情。

参考资料:baike.baidu.com/view/34693.html?wtp=tt

扫一扫手机访问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