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转让增值税税率

一:营改增后出售土地使用权需要缴纳哪些税收

一、营改增后,出售土地使用权应缴纳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

二、根据财税【2016】36号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第十五条(二)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根据以上规定,出售土地使用权应缴纳增值税。如果你出售的是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则可以选择按购销差价依5%计算增值税。比如土地使用权购入500万元,现在卖1550万元,则应纳增值税=(1550-500)/(1+5%)*5%=50万元。

三、 随征城建税(城市7%、县城5%、农村1%)和教育费附加3%以及地方教育费附加2%。

四、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但是,如果不能提供扣除项目的金额和凭证,税务机关可以核定征收。核定征收率由省级地税局确定。

五、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0.05%贴花。由立合同人缴纳。

因此,土地使用权出售,就是财产所有权转让,应按出售价格依0.05%计算缴纳印花税

综上所述,出售土地使用权应缴纳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

二:土地转让的税费问题~

一、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

1、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

2、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

二、印花税和契税(双方):

1、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

2、按成交价格(合同)缴纳3%的契税(有的地方是5%)。

三、土地增值税(出让方):

1、按取得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2、规定扣除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

3、税率的确定四档: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至100%的,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100%至200%的,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税率为60%。

为计算方便,可以通过速算公式计算: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0、5%、15%、35%分别对应30%、40%、50%、60%税率)。

大概就这些了,不知对你是否有用。

补充:

一、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小计7700元:

1、营业税=(45-31)*5%=7000元

2、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7000*(7%+3%)=700元。

二、印花税和契税(双方),小计13725元:

1、印花税=45*0.05%=225元

2、契税=45*埂%=13500元

三、土地增值税(出让方),35572.5元:

1、增值额=45万元-(31万元+7700元+13725元)=118575元

2、规定扣除项目:331425元

3、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36%(118575/331425*100%),因此适用第一档税率30%:

土地增值税税额=118575*30%=35572.5元

四、出让方共需缴纳税费款为56997.5元,受让方为13725元。

五、除契税向财政局的农税中心(局)缴纳以外,其他统一向地税局缴纳。

三:企业卖二手房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的税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 财税字[1995]48号 第十项:

转让旧房的,应按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作为扣除项目金额计征土地增值税。对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未支付地价款或不能提供已支付的地价款凭据的,不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6]21号第二项:

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条例》第六条第(一)、(三)项规定的扣除项目的金额,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对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但不作为加计5%的基数。

对于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第35条的规定,实行核定征收。

具体来说:

一、能提供评估价格的。可扣除的项目金额包括三项:一是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是指在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时,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评估价格需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二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三是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此外,纳税人支付的评估费用准予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

二、不能提供评估价格但能提供发票的。可扣除的项目金额也包括三项:一是购房发票所载金额,二是加计扣除金额(加计扣除金额=购房发票所载金额×5%×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的年数),三是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三、既不能提供评估价格也不能提供发票的。由税务机关实行核定征收,核定征收率不低于5%。

四: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税费

1.营业税根据2003年1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二十款之规定,单位和个人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照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2.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上述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照5%(纳税人在县城、镇的)和3%的税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3.土地增值税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法定的扣除额后的余额为土地增值额,按照累进税率征收土地增值税。法定的扣除额(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可以有三种形式: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转让土地使用权时按规定补缴的出让金;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地价款。(二)与转让土地使用权相关的税金指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也可视同税金扣除。土地增值税采取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具体标准如下:级数土地增值额税率(%)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60注:若税务机关发现以上数据不够真实,会要求对转让价格或扣除费用进行评估。4.企业所得税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和土地增值税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一般按照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5.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属于产权转移书据,以合用中的金额为计税依据,按5‰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1.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凡在城市、县城、建置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平方米)为计税依据,按一定的税率按年缴纳。2.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属于产权转移书据,以合用中的金额为计税依据,按0.5‰的税率征收印花税。3.契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以3%税率征收契税

五:2016年营改增后卖房增值税怎么算,如何计税

我是菁英地产

营改增落地后,二手房交易卖方需要缴纳增值税,不再继续缴纳营业税。增值税税率与营业税相同,但是计算方式不同,这就决定了增值税税额比营业税税额低。那么,个人出卖二手房应该怎么计算增值税?增值税征收细则是什么?不同地区增值税缴纳以及减免情况如何?

国税总局发文明确,个人转让住房,在2016年4月30日前已签订转让合同,2016年5月1日以后办理产权变更事项的,应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增值税税率是多少?减免规定是什么?

1、非北上广深地区增值税税率及减免规定:

①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②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2、北上广深增值税税率及减免规定:

①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②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③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3、增值税附加税缴纳规定(营业税也缴纳,且比例相同):

增值税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7%)、教育费附加(3%)和地方教育费附加(2%);附加税税额=增值税/营业税x税率,若增值税税额减少,附加税税额也会减少。

增值税计算方法

增值税=【含税销售额÷(1+税率)】x税率;

附加税=增值税x 税率。

增值税计算器

此处以100万房产交易额为例计算增值税:

1、征收营业税时:营业税=100万x5%=50000元,附加税=50000x(7%+3%+2%)=6000元,营业税及其附加税共56000元。

2、变成增值税后:增值税=100万÷(1+5%)x 5%=47619元,附加税=47619x(7%+3%+2%)=5714元,增值税及其附加税共53333元。

综合:营改增后,100万的房产税费能减少2667元。

营改增后,二手房买卖计税依据

5月1日营改增实施后,房地产交易与租赁的抵扣细则包括六点:

1、交契税时,计税成交价扣除增值税;

2、出租房产时,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扣除增值税;

3、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为扣除增值税后的收入;

4、个人转让房屋的应税收入扣除增值税,增值税计入财产原值;

5、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扣除增值税,个人转租房屋的,在计算转租所得时扣除其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及增值税额;

6、已免征增值税的,不再扣减增值税额。

5月1日,营改增之后,卖房能省下一笔税费(超过两年的房产免征增值税,没有节省情况)。所以,卖产权在两年之内的房子要赚啊。

六:出让土地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是多少

夷扭曲斩萍贬价仲

七:土地转让如何缴税?

"您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的规定,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此政策适用于在二级市场上通过有偿受让方式取得的土地,应当取得对方开具的转让无形资产的发票。从国土局土地转让一级市场以出让方式支付土地出让金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适用此政策。因此,纳税人应当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营业税计税营业额为850万元;同时,应依法缴纳缴纳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八:土地转让要交哪些税费

一、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 1、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 2、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 二、印花税和契税(双方): 1、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 2、按成交价格(合同)缴纳3%的契税(有的地方是5%)。 三、土地增值税(出让方): 1、按取得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2、规定扣除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 3、税率的确定四档: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至100%的,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100%至200%的,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税率为60%。 为计算方便,可以通过速算公式计算: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0、5%、15%、35%分别对应30%、40%、50%、60%税率)。 大概就这些了,不知对你是否有用。

九:营改增后不动产租赁服务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营改增以后 不动产租赁的税率是11%。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不动产租赁一般纳税人(年应交纳增值税服务达到500万元〈含500万〉)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则适用3%的征收率。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国有土地出让涉及哪些税费

一、营业税

个人销售房屋适用营业税税目为销售不动产,适用税率5%,计税营业额为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

凡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普通住房,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1、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

2、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房屋面积以产权证记载的面积为准。

3、实际成交价格在同区域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含1.44倍)

二、个人所得税

1、计税依据: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税率:个人转让房产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3、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惟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4、个人现自有住房房产证登记的产权人为1人,在出售后1年内又以产权人配偶名义或产权人夫妻双方名义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产权人出售住房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税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第三条的规定,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以其他人名义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产权人出售住房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予免税。

三、土地增值税

1、计税依据: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

转让旧房的,应按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作为扣除项目金额计征土地增值税。

对纳税人转让旧房未进行评估的,对纳税人转让旧房可按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作为扣除项目计征土地增值税,各省不一样。

2、税率: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百分之五十的部分,税率为百分之三十;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百分之五十、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百分之一百的部分,税率为百分之四十;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百分之一百、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百分之二百的部分,税率为百分之五十;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百分之二百部分,税率为百分之六十。

3、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用住房,经向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凡居住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未满三年的,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

4、对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在其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四、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宅、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以合同所载金额依万分之五税率征收印花税。

五、城建税

1、计税依据: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2、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建制镇的,税率为1%。

六、教育费附加

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附加率为3%

七、地方教育附加

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按1%征收。...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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