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纠纷

一:员工与公司劳动合同发生纠纷怎么办

1、与公司人事人员坐下来好好的谈一谈,看看公司是否可以就劳动合同问题达到意见一致。

2、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人员出面来调解,看能否劳资双方达到意见一致的解决问题。

3、申请劳动仲裁。这个可能最快有答案,但也最容易被时间拖住的方法。

二:劳动纠纷追诉期是多久

根据法律规定,申请仲裁期限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交社会保险,因未通知你解除合同而支付的待通知金(一个月工资)及经济补偿(工作每满一年补一个月)。

三:如何处理劳动纠纷?

一,如果你有书面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那么你可以适用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即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

如果没有书面证据证明,你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你要解除劳动合同。适用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法律依据: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二,以上是法理分析,但是,我的法律意见是不要写书面的辞职信,而是争取让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你可以口头辞职,然后骗取用人单位的书面解职通知。因为,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提前提出解约的必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第二十八条),劳动者提前提出解约的不仅无法获得经济赔偿金还可能赔偿违约金或赔偿因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所以,这里的关键就是谁先出具书面解约的文件,口头辞职或解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没有证据力。因此,我在大二学习劳动法的时候,劳动法的老师(也是兼职律师)告诉我们,她的学生如果先写辞职信就不是她的学生。

法律依据:劳动法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三,经济补偿金按工作时间计算,一年一个月收入,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比如:你工作了3年半,那么你的经济补偿金是4个月的收入。

四,用人单位有拖欠工资、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未办理社保等违反劳动法的行为,你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般是当地的劳动监察区大队或市支队或省总队),在向劳动与保障局投诉未果后,可以在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余下全文>>

四:劳动纠纷的相关法律

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涉及到工资的:

工资支鼎暂行规定

关于印发《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

五:劳动纠纷和和劳动争议有什么区别?

您好

劳动纠纷与劳动争议是一样的,没有区别,都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又称劳动纠纷。其中有的属于既定权利的争议 ,即因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既定内容而发生的争议;有的属于要求新的权利而出现的争议,是因制定或变更劳动条件而发生的争议。

参考资料:baike.baidu.com/view/740774.htm

六:关于劳动合同纠纷问题

有这么几点,简单说下:

1、你还想继续在这家单位上班就别想其他的,如果不想了,就赶紧找其他工作,先把经济来源稳定了再说。

2、如果你想让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方法太多了,比如你给领导一个耳光,或者故意旷工一段时间,这种情况下公司铁定会解除劳动关系,但是能不能达到你想要的法律效果就得具体分析了,跟企业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律师的业务能力有直接关系。

3、除去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已经承担了非常高的用工成本与风险,就是说,即使用人单位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你通过法律途径一样能获得很多的经济补偿。

4、劳动争议案件一般是不会输的,但是仍强烈建议你见好就收。

希望对你有帮助,qq411131586

七:与单位发生劳动合同纠纷,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吗?

五大方面的问题提醒您注意据北京双力律师事务所的王兰胜律师介绍,由于我国现行劳动法及相关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内容繁多,作为劳动者不可能也没必要一一阅读和领会,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具体运用。社会保障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及相关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每个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享有的权利也是其应履行的义务。社会保险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强制实行的法定保险制度。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就应该享受社会保险。也就是说,自劳动者去用人单位工作的第一天,即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劳动者就应该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用人单位就应当履行为其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义务。所以,工资是确定劳动关系的条件,而人事档案却不是确认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目前,北京市的社会保险分为四种,即:基本养老社会统筹、失业保险、大病统筹、工伤保险。而外埠城镇劳动者和外地农民工在享受本市社会保险项目中也不尽相同。外埠城镇劳动者可以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而外地农民工则可以参加本市的基本养老社会统筹和失业两项社会保险。但,并非所有外埠城镇劳动者和外地农民工都可以无条件地参加其在本市应享有的社会保险,参加人员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是要符合本市允许和限制使用外来人员的行业、工种(岗位)范围;二、是有个人居民身份证;三、取得本市暂住地公安机关核发的《暂住证》;四、是有外来人员原籍县以上劳动行政部门签发的《外出就业登记卡》;五、是在本市务工所在地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了《外来人员就业证》;六、是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七、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建立了劳动关系。试用期目前,许多用人单位是先签订试用期合同,经试用合格后再签正式劳动合同,此行为是违法行为。但是,试用期的时间与劳动合同期限应相匹配,其基本要求是“不得超过六个月”而并非可随意约定。倘若两者时间不匹配。发生试用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就可能引发劳动争议与经济补偿责任。所以,劳动者试用期内被解聘,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另外,“试用期”仅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劳动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故,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约定条款目前,绝大多数劳动合同的内容都是法定条款比较多,而约定条款签订的质量有待于提高。依据我国现行劳动法及相关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属于约定条款的事项主要有:试用期,商业秘密、竞争避止条款,企业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变更、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以及双方认为需约定的其它事项。约定条款只要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则与法定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劳动者在处理约定条款时,切记!约定条款必须具体细化,便于操作,绝不能泛泛而谈。否则,则会埋下劳动争议的隐患,给劳动者本人心理上、物质上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及损害。经济补偿金只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合同;劳动者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及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被裁减的等情况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如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用人单位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诉讼时效劳动者一定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去当地仲裁委员会以......余下全文>>

八:在劳动法中的所有纠纷,的追诉期的期限

一般起诉时间是2年

工伤的起诉时间是1年

如果 过了追诉期 只能 申诉

举证一般都是谁主张 谁举证 但是 劳动法 很多部分有明确规定 举证责任是倒置的

换句话说 用人单位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 付举证责任

九:劳动纠纷有哪些法律解决途径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第一,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尤其是工伤待遇争议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应当首先进行协商,以达成解决方案。这是最为常见的、也往往是双方都容易接受的。事实上,矛盾不太尖锐的工伤待遇争议,常常都是以这个程序来解决的。对职工来讲,尤其要注意使用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因为发生工伤的职工,往往还要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如果过分强调用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可能会为今后的工作带来不便。当然,我们并不是说要对用人单位作不恰当的妥协,而是想要强调,协商是双方最易接受,效果也最好的方式。

第二,调解。就是企业调解委员会对本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进行调解。从法律、法规的规定看,这并不是必经的程序。但它对于劳动争议的解决却起到很大作用,特别是对希望继续留在本单位工作的职工来说,能够通过调解来解决劳动争议,也不失为一种理想的选择。

第三,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规定,当事人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起7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内结束。对于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需要强调的是,仲裁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就是说,当事人未经仲裁程序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四,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则依据民事诉讼法和劳动法等的规定,受理和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期限为6个月,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当事人如果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可以提起上诉,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当事人必须执行。

十:公司与个人的劳动纠纷如何处理?

您好,可以要求赔偿。建议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必要时可以向法院起诉。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扫一扫手机访问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