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活动组织的定义

一:恐怖活动的词语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副部长杨焕宁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草案)》说明时介绍,由于现行法律没有对恐怖活 动、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的含义作出规定,直接影响到对恐怖活动的打击和对涉恐资产的控制,也影响到反恐怖国际合作。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并借鉴我 国参加的国际公约及相关国际文件的规定,草案对恐怖活动及其组织、人员进行了明确的定义。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草案)》首次对此作出明确界定。草案规定:恐怖活动 是指恐怖分子制造的一切危害社会稳定、危及平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的一切形式的活动,通常表现为针对平民的爆炸、袭击和劫持人质(绑架)等形式,与恐怖活动相关的事件通常称为“恐怖事件”、“恐怖袭击”等。 恐怖活动组织 是指为实施恐怖活动而组成的犯罪集团。恐怖活动人员 是指组织、策划、实施恐怖活动的人和恐怖活动组织的成员。

二:恐怖主义组织多少以上组织恐怖活动

根据《反恐法》第三条中相关规定,本法所称恐怖活动组织,是指三人以上为实施恐怖活动而组成的犯罪组织。

三:联合国确认的恐怖主义定义的四要素 5分

恐 怖 主 义一般是指有意制造恐 慌的暴 力行为,意在达成宗教、政治或意识形态上的目的而故意攻击非战斗人员(平民)或将他们的安危置之不理[1],这类行动由非政府机构策动[2]。在刑事法律上对恐 怖 主 义的定义都不一致[3][4]。

有些定义还将非法的暴 力和战争包括在内[5]。一般来说,犯罪组织以相似的手段来勒索保护费或执行沉默守则并不被视为恐 怖 主 义,不过如果由具有政治动机的组织来实施这些行动也有可能被视为恐 怖 主 义。

“恐 怖 主 义”一词带有政治及情感上的含意[6],其精确的定义便更难以辨识,从学术研究上可以找到多达100个恐 怖 主 义的定义[7][8]。恐 怖 主 义的概念具备争论性,因为国家当局可用以将政敌或其他对手非法化[9],从而便国家武装部队可理直气壮地打击敌人(这种武力行为可能会被敌国描述为恐 怖活动)[9][10]。

恐 怖 主 义由广域的政治组织实行以达成他们的目的,这些政治组织包括左翼及右翼政党、民族主义团体、宗教团体、革命分子及当权的政府[11]。他们之间的共同点是他们会不惜肆意向非战斗人员使用暴 力来为团体、思想或个人争取注

四:反恐怖主义法所称恐怖活动组织是,指

什么是“恐怖活动组织”?

答:是指三人以上为实施恐怖活动而组成的犯罪组织。

五:恐怖分子和恐怖组织是如何定义的?

破坏社会稳定。(二)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或分工体系。(三)符合上述标准恐怖组织是指:(一)以暴力恐怖为手段,从事危害社会安全、策划、煽动;(3)建立恐怖活动基地、实施或参与实施恐怖活动、煽动、支持恐怖活动、实施或参与实施恐怖活动、训练,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恐怖活动的组织、策划:(1)曾组织;(2)资助,或有组织招募,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或正在组织

六:什么是恐怖组织活动,恐怖活动人员,恐怖事件

恐怖分子(Terrorist )是对恐怖组织中的成员的普遍称谓。恐怖组织是指:(一)以暴力恐怖为手段,从事危害社会安全,破坏社会稳定,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恐怖活动的组 织。(二)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或分工体系。(三)符合上述标准,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1)曾组织、策划、煽动、实施或参与实施恐怖活动,或正在组织、策 划、煽动、实施或参与实施恐怖活动;(2)资助、支持恐怖活动;(3)建立恐怖活动基地,或有组织招募、训练、培训恐怖分子。(四)有明显政治目的或者政 治政治诉求,又以 恐怖活动为威胁和行动手段的恐怖组织。 恐怖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 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草案)》规定:“恐怖活动是指以制造社会恐慌、胁迫国家机关或者国际组织为目的, 采取暴力、破坏、恐吓或者其他手段,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的行为。煽动、资助或者以其他方 式协助实施上述活动的,也属于恐怖活动。”与恐怖活动相关的事件通常称为“恐怖事件”、“恐怖袭击”等。

七: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的概念

是指下列几种为实施恐怖活动进行准备的行为:

A为实施恐怖活动准备凶器、危险物品或者其他工具的;

B组织恐怖活动培训或者积极参加恐怖活动培训的;

C为实施恐怖活动与境外恐怖活动组织或人员联络的;

D为实施恐怖活动进行策划或者其他准备的

有上述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

八:明确鉴定了恐怖主义的概念是在什么时候

在公元前105年,“terror cimbricus”一词是当辛布里战士逼近罗马时用以形容罗马的紧急状态和忙乱的状况。法国大革命时期雅各宾派援引此例实施恐怖统治。在雅各宾派失势后,“恐怖分子”一词成为了贬义。虽然恐怖统治是由政府施行的,但现代的“恐怖主义”通常是指私人团体对无辜者的滥杀,以吸引媒体注意。这可追溯至谢尔盖·涅恰也夫(Sergey Nechayev),他自称为“恐怖分子”,他在1869年成立了俄罗斯恐怖组织“人民的复仇”。

2004年11月,联合国秘书长的一份报告形容恐怖主义是“意图向平民或非战斗人员死亡或严重身体伤害以达到恫赫人民或胁迫政府实行或取消某些行动”的行为。

九:反恐平布主义法所称恐怖活动人员是指什么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三条之规定:

本法所称恐怖活动组织,是指三人以上为实施恐怖活动而组成的犯罪组织。

本法所称恐怖活动人员,是指实施恐怖活动的人和恐怖活动组织的成员。

本法所称恐怖事件,是指正在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危害的恐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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