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档案归档流程

一:简述会计人员对归档资料进行整理的步骤

对会计档案进行整理是会计档案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保存、利用会计档案的前提,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必须认真对待,努力做好。

(1)会计凭证的整理。

会计凭证是会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会计凭证的整理、装订、保管都有明确的要求。会计凭证要做到装订整齐、完整、牢固,妥善保管,便于查阅。?

整理会计凭证,首先,要把所有应归档的会计凭证收集齐全,并根据记账凭证分类。记账凭证一般分为现金收、付款凭证,银行收、付款凭证,转账凭证,共三类五种。根据不同的种类,按时间或按顺序号逐张排放好。其次,整理记账凭证的附件,剔除不属于会计档案范围和没有必要归档的一些资料,补充遗漏的必不可少的核算资料。再次,清除订书针、曲别针等金属物。最后,将记账凭证按适当厚度分成若干本。将会计凭证整理好后,应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做好会计凭证的装订工作

(2)会计凭证的归档。

首先,要认真填好会计凭证的封面。封面各记事栏是事后查账和查证有关事项的最基础的索引和凭证。其次,填好卷脊上的项目。卷脊上一般应写上×年×月凭证和案卷号。再次,将装订好的凭证入盒,由专人负责保管。

(3)会计账簿的整理。

年度终了,各种账簿(包括仓库的材料、产成品或商品的明细分类账)在结转下年、建立新账后,一般都要把旧账送交总账会计集中统一整理。首先,将活页账按页码顺序排好,加封面后装订成本。然后,将各种账簿按照会计科目顺序排列,据以逐本登记会计档案(会计账簿)封面。会计账簿封面的有关内容要写全。

(4)会计报表的整理。

会计报表一般在年度终了后,由专人(一般是主管报表的人员或财会机构负责人)统一收集、整理、装订,并立卷归档。平时,月(季)度报表,由主管人员负责保存。年终,将全年会计报表,按时间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登记会计档案(会计报表)目录,逐项写明报表名称、页数、归档日期等。经会计机构负责人审核、盖章后,由主管报表人员负责装盒归档。

(5)其他会计资料的整理。

其他财会资料,包括年(季)度成本、利润计划、月度财务收支计划、经济活动分析报告、工资计算表及一些重要的经济合同,也应随同正式会计档案进行收集整理。但是,这部分资料不全部移交档案部门,有的在一个相当长时间内,由财会部门保存。这就需要认真筛选,把收集起来的这些资料,逐件进行鉴别,将需移交档案部门保管存放的,按要求另行组卷装订,而后移交档案部门。

会计档案的整理要规范化。封面、盒、袋要按统一的尺寸、规格制作,卷脊、封面的内容要按统一的项目印制、填写。要做到收集按范围,整理按规范,装订按标准。

二:会计档案整理步骤有哪些方面

会计档案整理步骤如下:

(一)决算报表

1、按“卷”整理。一册(本)为一卷,编制一个档号,档号构成: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

2、编页号:以有效内容的页面为一页。单面书写的文件材料在其右上角编写页号,双面书写的文件材料,正面在其右上角,背面在其左上角编写页号。

3、填写会计档案盒的封面及盒脊

(1 ) 全宗名称:全宗名称相当于立档单位的名称,填写时和会计凭证盒正面上的“单位名称”要求一致。

(2)案卷题名:由整理会计档案的人员自拟。案卷题名应准确概括本盒会计档案的形成单位、时间、内容、类别。

(3)起止时间:填写形成本盒会计档案的起止年月日。

(4)卷数、张数:填写本盒内会计档案的总卷数和总张数。

(5 )保管期限:按照《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填写该盒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6)全宗号、目录号

(7)案卷号:填写本盒内会计档案的案卷号或案卷起止号,在案卷起号和止号之间用“一”隔开。

(8)盒号:暂不填。

(9)填写会计档案盒盒脊项目。

4、录入电子文档管理系统

(1)点“档案著录”中的“案卷著录标引” → 点“添加”→ 档案类别“会计档案” →二级类目“财务报告类” →保管期限“永久” →年度“2016” →题名2016年决算报表” →文件开始时间→文件截止时间→件数(该卷盒内文件份数)→载体数量(最后一个页号)→点保存。

(二)会计账簿

1、有页号的可不再另编页号。

2、其他操作与决算报表一样,只是目录号不同。银行存款帐、现金日记账使用同一目录号,案卷号连续编。

3、如果银行存款帐、现金日记账几年记在一个账簿上的,则用完后归档。(最多两年使用一册账簿)

4、总账、明细账与银行存款帐、现金日记账操作步骤一样,只是目录号不同。

5、录入电子文档管理系统

步骤同“年度决算报表”,只是二级类目选“会计账簿类”.

(三)会计凭证

1、排列:按年度的先后排列,同一年度内按月份的先后排列。

2、会计凭证的编号:

每本凭证一个档号,全部编完,年度与年度之间拉通编。会计凭证封面有档号的填在档号处,没有档号的填在会计凭证封面左上角空白处。

3、装盒并填写:

编号完成后,按顺序装入会计档案凭证盒,装满一盒再装下一盒。填写会计档案凭证盒封面及盒脊。根据会计凭证封面的有关项目对应填写,填写方法与会计凭证封面一致。

(1)单位名称:填写形成会计档案的单位名称,必须用全称或通用简称。

(2)会计凭证名称:填写能够反映会计凭证用途或内容的名称,如:“收款会计凭证”、“付款会计凭证”、“转账会计凭证”或“基建会计凭证”、“工会会计凭证”、“预算外会计凭证”等。

(3) 时间:填写本盒会计凭证所属年月。

(4) 起止时间:填写本盒会计凭证的起止年月日。

(5) 归档时间:填写单位内财务部门向档案部门移交会计档案的年月。

(6) 立卷人:填写整理本盒会计凭证的人员姓名。

(7) 保管期限:根据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1998年颁布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确定填写该案卷的保管期限。

(9)全宗号:填写档案馆给立档单位编制的代号。

(10) 目录号:填写全宗内案卷所属目录的编号,在同一个全宗内不允许出现重复的案卷目录号。

(11)案卷号:目录内案卷的顺序编号,在同一个案卷目录(或分类体系的最低一级类目)内不允许出现重复的案卷号。

(12) 会计凭证盒盒脊填写方法

盒脊项目与正面有关项目对应填写。

4、录入电子文档管理系统

步骤同“年度决算报表”,只是二级类目选“会计凭证类”,并录入凭证起止号。...余下全文>>

三:会计档案如何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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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档案的归档

1.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都应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2.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可暂由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原则上应由财务会计部门编造清册,移交本单位的档案部门保管;未设立档案部门的,应当在财务会计部门内部指定专人保管。

3.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应当会同原财务会计部门和经办人共同拆封丹理,以分清责任。

四:会计档案归档时间

会计档案的管理,国家有明确的制浮,你可以参照一下;百度 一下 “会计档案管理”能搜到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文件

五:如何做好会计资料的归档工作

以下4类会计资料必须进行归档:

(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助性账簿;

(三)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四)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六:哪些会计资料应当进行归档

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六条规定: 下列会计资料应当进行归档:

1、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2、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助性账簿;

3、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4、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七:如何做好会计资料的归档工作

摘  要:财务档案整理工作对事业单位来说非常重要。文章以某地区档案馆为例,详细论述了做好财务档案管理工作的方法和步骤。

八:会计凭证归档时归档号和卷号怎么编制? 5分

案卷排列与编号

(一)案卷排列

会计档案案卷按如下之一方法排列:

1、按照类别一年度排列。即案卷按凭证、账簿、财务报告、其它四类分开,再按时间顺序排列。这种排列方法适用于一般单位,应优先推荐。

2、按照年度一类别排列。即先将不同年度的会计档案分开,同一年度的会计档案按凭证-账簿-财务报告其他顺序排列。由于凭证、账簿、报表外形尺寸不同,这种排列方法易造成柜架浪费。补救的方法是全部使用同一规格的卷盒,一盒中可装若干凭证、账簿、报表,但应注意盒脊上填写若干个案卷号。

3、会计类型单一,档案数量较多的单位,可采用先按保管期限,再年度,然后再按形式(名称)的方法排列。

4、财政部门的会计档案,先按保管期限,再按年度,然后按组织机构,最后按形式(名称)排列。会计类型较多的建设银行、税务机关等单位,可采用先按保管期限,再按年度,然后按会计类型,最后按形式(名称)的方法排列。

会计档案排列方法很多,各有利弊,各单位应选择适合本单位的排列方法,要注意方便适用,选定后不要随意变动。

(二)编案卷号

1、编大流水号。一般的单位应编大流水号。即凭证、账簿、财务报告分别编各年度累计的大流水号。如2002年有12本凭证编1-12号;2003年从13号开始编号。

2、编小流水号。会计档案特别多的单位,可编小流水号。即同一年度同一类型的会计档案案卷都从1开始编卷号。如2002年有12本凭证,编1-12号,2003年又从1号开始编号。

三、编目、上架

(一)确定保管期限

按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制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中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的规定,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属于永久保管的有:行政和事业单位年度决算报表、税收年报(决算)、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其余为定期保管。定期保管的期限分为25年、15年、10年、5年、3年共5类。

(二)拟写案卷题名

会计档案应逐卷填写案卷题名。案卷题名由会计核算单位、会计年度、会计核算材料的名称三部分组成。如:国家档案局2001年总账;国家档案局2001年度财务报告。

(三)编制目录

会计档案应编制机读或手工案卷目录。

1、目录表的填写

目录表应包括案卷号、题名、保管期限、起止时间、备注等栏目。

(1)案卷号。按前述编号法顺序填写案卷号。

(2)题名。按会计档案案卷上的题名填写,如:湖北省档案局2001年总账;湖北省档案局2001年度财务报告;湖北省档案局2001年会计凭证。

(3)保管期限。填写所划分的保管期限。如:永久,15年。

(4)起止时间。填写卷内会计核算专业材料的起止时间,如;20010101-20011231;20010101-20010131;20010101-20010331。也可在年、月、日的阿拉伯数字间“.”如:2001.1.1-2001.12.31。

(5)备注。一般不填,留待会计档案归档后有变化时填写。

2、手工目录的装订

会计案卷目录一般用塑料或硬纸封面装订,装订的工具一般可用线索、鞋带、账钉等

九: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管理办法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会计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管理会计档案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会计档案是指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第四条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主管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共同制定全国统一的会计档案工作制度,对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档案工作,并对本行政区域内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第五条单位应当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技术和措施,保证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安全。单位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所属机构(以下统称单位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管理本单位的会计档案。单位也可以委托具备档案管理条件的机构代为管理会计档案。第六条下列会计资料应当进行归档:(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助性账簿;(三)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四)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第七条单位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等信息技术手段管理会计档案。第八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单位内部形成的属于归档范围的电子会计资料可仅以电子形式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一)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来源真实有效,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和传输;(二)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资料,能够输出符合国家标准归档格式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设定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审签程序;(三)使用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能够有效接收、管理、利用电子会计档案,符合电子档案的长期保管要求,并建立了电子会计档案与相关联的其他纸质会计档案的检索关系;(四)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子会计档案被篡改;(五)建立电子会计档案备份制度,能够有效防范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人为破坏的影响;(六)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不属于具有永久保存价值或者其他重要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第九条满足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单位从外部接收的电子会计资料附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的电子签名的,可仅以电子形式归档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第十条单位的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属机构(以下统称单位会计管理机构)按照归档范围和归档要求,负责定期将应当归档的会计资料整理立卷,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第十一条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由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一年,再移交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保管。因工作需要确需推迟移交的,应当经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同意。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会计档案最长不超过三年。临时保管期间,会计档案的保管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且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第十二条单位会计管理机构在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并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移交手续。纸质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保持原卷的封装。电子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将电子会计档案及其元数据一并移交,且文件格式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余下全文>>

十:简述会计档案的内容、归档、移交、保管期限和销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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