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视的种类

一:歧视的类型

《就业促进法》(草案)给出了几种就业歧视的形式: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年龄、身体残疾。但并没有包括其他一些如今普遍存在的歧视,例如身高歧视、相貌歧视、身体状况(乙肝及HIV/AIDS)歧视、婚育状况歧视、地域歧视、户籍歧视……据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的调查,对歧视至少有16种之多,仅就列举而言,《就业促进法》(草案)也很不完备。

二:价格歧视的类型及条件

歧视价格的条件有两个:

1.市场的消费者具有不同的偏好,且这些不同的偏好可以被区分开来。这样厂商才能对不同的消费者或者消费群体收取不同的价格。

2.不同的消费者群体或者不同的销售市场是相互隔离的,这样就排除了中间商有低价买进商品,转手又在高价处出售商品从中获利的情况。

至于价格歧视的分类有三种:

1.一级价格歧视——如果厂商对每一单位产品都按照消费者所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出售就是一级价格歧视。

2.二级价格歧视——对不同的消费数量段规定不同的销售价格就是二级价格歧视。

3.垄断厂商对同一产品在不同市场上(或对不同的消费群)收取不同储价格,这就是三级价格歧视。

详细的可以看一下,高鸿业主编的《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第四版的第七章。

希望这个答案可以让你满意。

三:什么是价格歧视?说明并解释价格歧视的几种类型

完全垄断的企业在同一时间内对同一商品的不同购买者或者购买不同数量的同一消费者索取不同的价格,称为价格歧视。价格歧视分为三类,一级价格歧视,也称为完全价格歧视,是指垄断者了解每一消费者对每一单位产品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并根据此确定每一单位产品的销售价格。二级价格歧视,指垄断厂商对同一种商品不同数量收取不同的价格。三级价格歧视,是指垄断厂商对同一产品的不同市场收取不同的价格,但是在同一市场上收取同一价格。

四:就业歧视的类型

也有的学者将就业中的歧视仅看作是劳动力市场上的歧视,是指那些具有相同能力、教育、培训和经历并且最终表现出相同的劳动生产率的劳动者,由于一些非经济的个人特征引起的在就业、职业选择、提升、工资水平、接受培训等方面受到的不公正的待遇。这里所指的非个人经济特征,主要指种族、性别、肤色、年龄、家庭背景、民族传统、宗教、身体素质和原有国籍等。这种观点可以将就业歧视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工资收入歧视。指从事相同工作的员工,一部分人由于非经济个人特征而导致所获工资收入低于另一部分人。(2)就业歧视。指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甚至部分劳动力供给者具有更好的劳动力供给条件,但是由于这部分劳动力个人的非经济特征而遭到雇主的拒绝,因而承受着不适当的失业比重。(3)职业歧视。指在劳动力市场上,某些劳动力即使完全有能力胜任,却因非经济的个人特征而导致被限制或禁止进入某些职业,或者被排挤到同一职业中的过低层次的位置上。 以上三种歧视也通常被称之为后劳动力市场歧视,或者称当前市场歧视和直接市场歧视。因为这几种歧视是人们进入劳动力市场以后遇到的歧视。由于歧视具有排斥性和广泛性的特征,也正因为它的广泛性,所以,就一般情况而言,歧视表现出来的排斥性是通过正式制度的方式和非正式制度的方式来广泛实现的。处于转轨时期的中国,就业歧视现象如此泛化的既有市场经济国家共有的问题———“市场性歧视”,又存在由于体制转轨、制度不衔接而引起的 “制度歧视”。而在歧视的主体上,既包括市场主体,如企业、公司等经济组织,也包括政府部门。劳动用人单位以及人事用人单位都可能成为歧视的主体。 对形形色色的歧视现象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做出区分和归类,这种归类的意义在于可以根据其特点,以此来制定相应的反就业歧视策略。尝试着从引起歧视的原因上将现阶段中国就业市场上出现的歧视大体归纳为两种类型,以此作为解决当前中国就业歧视泛化现象的两个不同的努力方向:(1)市场性歧视。市场性歧视是指以某种社会风气、价值观念、习惯的方式对某些人群进行排斥和限制,而这些限制和排斥行为为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因此,这种歧视也称为显性歧视。如公开歧视妇女、少数民族和持不同宗教信仰的劳动者,做出这些歧视行为的主体存在的违法举动主要是由于市场自我调节失灵造成,受歧视者权益可以通过行政执法和司法途径得到救济,消除这些歧视应当从加强政府管制以及司法力度上入手。(2)制度性歧视。制度性歧视主要是由于制度不衔接,体制摩擦而引起的,这种就业歧视现象常常在转轨经济中出现。它主要存在两个方面:一是积极的制度性歧视,意指在制度安排和政策制定层面上以法律、法规、条例、政策的形式将含有歧视性的内容予以制度化,这种歧视性的制度本身带有不合理性或非正当性,但是由于带有一定的法律规范形式,歧视性的制度在实践中被赋予强制执行力,故这种由于法律体系不统一造成的歧视类型又称为隐性歧视。如传统的政策性壁垒以及政府地方保护主义下的户籍型歧视、制度制定不科学导致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歧视等。另外一种是消极的制度性歧视,亦即制度对就业市场中的歧视性做法缺乏可供调整的法律依据,市场经济中规制歧视的法规存在缺位的情况,这是由于法律制度本身的不完善所造成的。因此,加强立法建设,改善平等就业的法律环境并且在今后的法治进城中逐步建立违宪审查机制是消除此类歧视的途径所在。

五:性别歧视的主要的种类

1、对女性的性别歧视性别歧视作用于女性的极端形式就是女性贬抑。由于作用于女性的性别歧视最先被广泛的认识,故成为“性别歧视”一词最常指涉的范围。这种形式的性别歧视者也常被称为男性沙文主义者。另一个稍有关系的名词是“恐女者”,指的是对女性或是女性气质的恐惧。历史上,在许多父系社会中,女性被视为“较软弱的一群”。现今社会中,由于对性别平等观念的错误理解,父系社会中常会出现对被视为“较软弱的一群”的女性过度保护的现象,因而在实际意义上造成对女性不能够平等对待的状态。而所谓关于“女士优先”的“礼仪”,亦是将女性视为“需要被照顾的弱势群体”的一种对女性的歧视。2、对男性的性别歧视性别歧视作用于男性的极端形式就是男性贬抑(指的是对男性的厌恶甚至是憎恨)。对男性的性别歧视也被称作“反向性别歧视”。另一个稍有关系的名词是“恐男症”,指的是对男性或男性气质的恐惧。虽说认为女性比男性更优秀的观点也是性别歧视,但公共论述一直到最近几年才注意到这种“反向性别歧视”。作家巴纳塔在其著作《第二种性别歧视》中列举了一些男性遭遇性别歧视的现象:美国所有离婚案件中,仅有10%将子女判给父亲抚养;针对男性的暴力事件,往往会被大而化小;在成长过程中,男孩要比女孩承受更多的体罚……

六:目前我国比较突出的几种就业歧视类型有哪些

针对残疾人 精神病人 智障人 聋哑人等人群普遍有较高的就业歧视

七:偏见与歧视到底有什么区别与联系?举例说明

偏见是心理上的,歧视是行动上的,比如说你说黑人没白人聪明这是偏见,你招聘的时候拒绝招聘黑人这是歧视

八:价格歧视有哪些类型?

歧视价格的条件有两个:

1.市场的消费者具有不同的偏好,且这些不同的偏好可以被区分开来。这样厂商才能对不同的消费者或者消费群体收取不同的价格。

2.不同的消费者群体或者不同的销售市场是相互隔离的,这样就排除了中间商有低价买进商品,转手又在高价处出售商品从中获利的情况。

至于价格歧视的分类有三种:

1.一级价格歧视——如果厂商对每一单位产品都按照消费者所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出售就是一级价格歧视。

2.二级价格歧视——对不同的消费数量段规定不同的销售价格就是二级价格歧视。

3.垄断厂商对同一产品在不同市场上(或对不同的消费群)收取不同的价格,这就是三级价格歧视。

详细的可以看一下,高鸿业主编的《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第四版的第七章。

希望这个答案可以让你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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