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道德建设实施

一:《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20字基本道德规范怎么背

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中共中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了“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二十字的公民道德基本规范。它不仅体现了道德的先进性与道德的广泛性的统一,还体现了中国传统美德、革命道德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新道德的统一。

“爱国守法”是公民对国家的最首要的道德义务。公民应当热爱国家、建设国家、保卫国家,维护国家的尊严,保守国家的机密,敢于同一切危害国家利益和安全的行为作斗争,把对国家的一切义务和责任看成是自己的天职。“守法”是公民道德的最低层次的要求。公民应当维护法律确定的最基本的政治秩序和社会秩序,尽法律所规定的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同时,“爱国主义”体现了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原则,公民通过爱国守法去实践集体主义的道德要求。

“明礼诚信”是公民如何待人的道德规范。在我国,无论在何种场合,无论从事什么样的活动,公民彼此都应该讲文明、讲礼貌、讲诚实、讲信用。我国自古以礼仪之邦著称于世。在改革开放的条件下,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之后,国际交往日益增多,公民能否明礼,关系到世界对我们国家的形象和文明程度的评价,因此,“明礼”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诚信”是人与人之间交往关系中最基本的道德。它是公民道德人格中的基本要素之一。在经济活动中要诚信,杜绝假冒伪劣、坑蒙拐骗;在日常生活中也要信守诺言,忠诚待人。

“团结友善”是公民与公民之间应当如何相处的基本规范。每一个公民,不论民族、年龄、职业,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大家庭中的一员。公民之间应该彼此团结,相互友爱,建立起一种和睦亲爱的关系。现实中,对他人友善的人也必然会得到他人的友善。团结是力量的源泉。能否团结、友善,关系到一个人的前途和幸福,也关系到民族的兴旺、国家的兴衰。要做到团结友善,就必须怀着友好的愿望,抱着彼此平等的心理相互对待,就必须对已严、对人宽,就必须将心比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当然,团结友善必须是在正义原则之下的团结友善。

“勤俭自强”是公民对待生活、对待自身的道德规范。作为一个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劳动的义务,应当懂得没有勤奋就不会有社会财富的道理,推崇勤劳,反对懒惰和游手好闲。公民还应该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和享乐主义的生活方式。在现实生活中,公民应当自强不息,不断进取,保持一种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凡事尽量依靠自己而不依赖他人。

“敬业奉献”是公民对待职业活动的道德规范。每一个公民都要从事一定的职业,职业是公民与社会联系的重要方式和途径。对待职业或事业要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精益求精,为国家、为社会、为他人做出有益的贡献。

二:1,中共中央于哪一年颁布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基本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社会公德: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 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家庭美德: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

中文名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编 号

中发〔2001〕15号

发文时间

二〇〇一年九月二十日

适用地区

全国

三:简述《公民道德建设实施要》中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有哪些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发〔2001〕15号)中所规定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是爱国守法、明理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是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从公民道德建设入手,继承中华民族几千年形成的传统美德,发扬党领导人民在长期革命斗争与建设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道德,借鉴世界各国道德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文明成果,努力建立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对形成追求高尚、激励先进的良好社会风气,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促进整个民族素质的不断提高,全面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对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的要求包括( BCD )。 A 爱国守法 B 公平正义 C 服务群众 D

爱岗敬业

诚实守信

办事公道

服务群盯

奉献社会

这是职业道德的全部要求!

五:公民道德建设实施条例

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工程,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是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凝聚力、吸引力的重要手段,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重要途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程,它对促进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顺利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公民道德建设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改进和创新道德建设的内容、形式、方法、手段和机制,促进公民道德素质的全面提高,显得极为重要和迫切。

一、加强对自我修养行为的认识和研究,不断提高自我修养的自觉性、实效性

人生是一个不断学习、不断修养、不断提高的过程。中国传统文化十分重视个人修养,甚至把修养同个人立身处世、治国安邦联系起来,故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说。虽然我们一贯重视修养,但对如何提高自我修养的自觉性和实效性研究得不够,致使人们进行自觉修养的意识不强,自我修养的效果不明显。因此,要加强对自我修养规律的认识和研究,提高自我修养的自觉性和实效性。从主客观两个角度考虑,加强自我修养必须做好如下工作。

(一)用高尚的价值观引领社会风尚进步,提高公民自我修养的自觉性和实效性。倡导加强自我修养,需要多从人们的思想实际出发,细致研究如何引导人们自觉加强自我修养。提到自我修养,有人会认为完全是个人的主观行为,需要个人努力。其实,从内因和外因的关系来看,我们虽然一直强调内因是变化的根据,但不否认外因是变化的条件,离开外因这一重要条件,内因的作用就很难发挥出来。就某些事物的发展变化来看,不同的外部条件可能会导致事物向不同的方向发展。自我修养就是如此。近年来,有些人善意出手援救弱者、病人、交通事故受害者而被冤枉甚至因此成为被告的实例,放大影响了社会公众,导致人们即便是有心救助也要相约多人见证,甚至干脆集体陷入冷漠,着实让人心寒。请问,如果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还有几人愿做良善之事,愿为良善之人?更有几人愿自觉地去加强道德修养?因此,从社会整体而言,自我修养的自觉性和实际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环境。大家一定要看到,在一个人人向善、人人为善的社会环境中,人们加强道德修养的自觉性就强,自我修养的效果也好。这就是说,良好的社会道德环境是促进自我修养的社会条件。因此,只有注重把个人的主观努力和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结合起来,才能提高自我修养的自觉性和实效性。

说到这里,有人可能会说,社会道德环境不是人创造的吗?既然人的修养自觉性受社会道德环境的影响,而人又是社会道德环境的创造者,那么是不是会形成这样一种悖论:即社会道德环境差,人就不愿加强修养;人不愿加强修养,社会道德环境就越差。如此是不是说明一个社会道德滑坡就无可救药了?从表面看是这种因果关系,但上面的悖论忽视了一个问题,即影响社会道德环境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其中,社会主导价值观念的引领则是影响社会道德风尚进步的关键因素。只要我们旗帜鲜明地把高尚的社会价值观确定为主导价值观并引领社会道德风尚进步,就一定能有效地改变社会道德环境,进而引导公民加强自我修养。

把高尚的社会价值观确定为主导价值观并引领社会道德风尚进步,需要做好以下工作。首先,要旗帜鲜明地昭示社会主导价值取向。要明明白白地向全社会表明我们这个社会提倡什么,反对什么;弘扬什么,批判什么,在全社会倡树“道德高尚的人受人尊重,道德低下的人受人鄙弃”这样一种价值导向,形成人人尊崇道德楷模,人人鄙视邪恶的良好社会风气。确立这样的价值导向才能引领自我修养向高层次迈进。其次,要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某种意义上讲,干部的道德观就代表或体现着社会主导价值观。因为......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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