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压力管道告知办理
质检总局关于实施新修订的《特种设备目录》若干问题的意见(国质检特〔2014〕679号)
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蒸汽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50mm的管道。公称直径小于150mm,且其最高工作压力小于1.6MPa(表压)的输送无毒、不可燃、无腐蚀性气体的管道和设备本体所属管道除外。其中,石油天然气管道的安全监督管理还应按照《安全生产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实施。
所以你的管子不属于特种设备,所以就不需要安装告知。
二: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告知需要哪些材料
你好,2样就可以了,(质检办特函〔2013〕684号)就是这样规定的。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一式四份并附 施工单位应特种设备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工作的通知
(质检办特函〔2013〕6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行为,方便施工单位,简化告知手续,质检总局办公厅于2009年印发《关于简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的通知》(质检办特函〔2009〕1186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告知的性质、方式、内容和接收告知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目前,部分地区仍未严格执行《通知》的有关规定,存在办理程序不规范、告知内容过多、变向审查等问题,企业反响较大。为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告知依据及性质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实施施工告知的目的是让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时获取现场施工的信息,方便开展现场安全监察,督促施工单位申报监督检验。施工告知不是行政许可,施工单位告知后即可施工。
二、告知内容及方式
(一)施工单位办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只需填写《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见附件,以下简称“告知书”),提交给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同时抄送给实施监督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接收告知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要求施工单位补充告知书内容以外的其它信息,不得要求提供除特种设备许可证书复印件以外的其它材料。
(二)施工单位可以采用派人送达、挂号邮寄或特快专递、网上告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安装改造维修告知。施工单位采用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告知的,应采用有效方式与接收告知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确认告知书是否收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收到施工告知后,应予以签收。有条件当场签收的,应当场予以签收;无法当场签收的,应于2个工作日内予以签收;逾期不签收的,视为施工告知生效,施工单位可以施工。
三、注意事项
(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公布接收告知机构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及联系人姓名。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创造条件,建立施工单位网上告知的平台,采取网上方式接收告知。施工单位按照规定的内容、方式、程序办理施工告知后,即可施工。
(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将施工告知纳入行政许可审批范围,不准设立告知收费项目进行收费,也不得因告知原因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违者由上一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三)施工单位对告知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告知书内容应完整、准确。告知书内容失实、错误或关键项目填写不完整的,应通知施工单位对告知书内容进行修改,施工单位修改告知书的行为视为重新办理施工告知。
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收到本通知后,应立即将本通知转发有关单位,并督促各地对现行的告知程序和要求按照本文相关要求进行修改,同时安排对本辖区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工作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总局将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并对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此前对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要求与本文不一致的,以本文为准。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联系。...余下全文>>
三:压力管道改造时,一定需要办理告知吗?相关规定的文件名称及标准号是什么?急用,谢谢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2009)中第五章第二节第一百十一条明确指出:安装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改造的情况书面告知使用登记机关后,方可施工。改造施工结束后,安装单位应向使用单位提供施工质量证明书。注意:对于GC1级管道或者改造长度大于500m的管道需实施监督检验,检验机构应当提供监督检验报告。
从以上内容理解:所有压力管道改造施工前都需要办理告知手续,GC1级别管道及长度大于500m的管道需要特检院出具监督检验报告,其他的都不需要。但是我们单位施工过程中一般改造情况都是特检院现场监检了的。
四:压力管道的告知书编号怎么填写~~~跪求~~~悬赏~~~快回答~~~网上找的不要~要真实清楚
如果按:关于简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的通知 质检办特函〔2009〕1186号
附件: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单(注1)
告知单编号(注2):
注1:告知单按每台安装、改造、维修的设备各填写一张。
注2:告知单编号为:制造单位设备编号+施工单位施工工号+年份(4位)。
注3:按安装、改造、维修分别填写。施工单位应提供特种设备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告知单编号为:制造单位设备编号+施工单位施工工号+年份(4位)
蒸汽管道+01+2015
或者:工业管道+01+2015
按:
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工作的通知
(质检办特函〔2013〕684号)
附件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
施工单位: (加盖公章) 告知书编号:
注:1.告知单按每台设备填写。
2. 施工单位应提供特种设备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按这个文件没要求:
你可: 工业管道-01-2015 或 蒸汽管道-01-2015
按你自己的习惯用哪种。
五:压力管道施工告知申请书是什么?
流程是:填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单》,递交到建设单位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并附上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并没有别的什么程序,告知后就可以施工了。
你看看这个文件就明白了:
关于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工作的通知(质检办特函〔2013〕6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行为,方便施工单位,简化告知手续,质检总局办公厅于2009年印发《关于简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的通知》(质检办特函〔2009〕1186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告知的性质、方式、内容和接收告知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目前,部分地区仍未严格执行《通知》的有关规定,存在办理程序不规范、告知内容过多、变向审查等问题,企业反响较大。为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告知依据及性质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实施施工告知的目的是让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时获取现场施工的信息,方便开展现场安全监察,督促施工单位申报监督检验。施工告知不是行政许可,施工单位告知后即可施工。
二、告知内容及方式
(一)施工单位办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只需填写《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见附件,以下简称“告知书”),提交给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同时抄送给实施监督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接收告知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要求施工单位补充告知书内容以外的其它信息,不得要求提供除特种设备许可证书复印件以外的其它材料。
(二)施工单位可以采用派人送达、挂号邮寄或特快专递、网上告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安装改造维修告知。施工单位采用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告知的,应采用有效方式与接收告知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确认告知书是否收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收到施工告知后,应予以签收。有条件当场签收的,应当场予以签收;无法当场签收的,应于2个工作日内予以签收;逾期不签收的,视为施工告知生效,施工单位可以施工。
三、注意事项
(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公布接收告知机构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及联系人姓名。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创造条件,建立施工单位网上告知的平台,采取网上方式接收告知。施工单位按照规定的内容、方式、程序办理施工告知后,即可施工。
(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将施工告知纳入行政许可审批范围,不准设立告知收费项目进行收费,也不得因告知原因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违者由上一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三)施工单位对告知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告知书内容应完整、准确。告知书内容失实、错误或关键项目填写不完整的,应通知施工单位对告知书内容进行修改,施工单位修改告知书的行为视为重新办理施工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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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压力管道改造时,一定需要办理告知吗?相关规定的文件名称及标准号是什么?谢谢
依据TSG D0001-2009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改造施工前将改造情况书面告知使用登记机关。
七:压力管道告知书怎么写
● 大幅减少立管数量,节省材料成本
● 施工便捷,开沟挖地少,降低施工费用
● 流量分配合理,排水迅速通畅
同层排水,高尚生活品质新潮流。
酒店、住宅、写字楼等建筑均为其安家落户施展才华提供舞台。
● 卫厨设施可按个性化布局,不受排水管位置限制
● 同层安装,不占他层空间,美观大方且方便
● 隔音效果好,使用寿命长
八:压力管道安装告知没有全部告知怎么补充?
企业反响较大;无法当场签收的,采取网上方式接收告知、电话、传真。为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工作。告知书内容失实,即可施工、网上告知。 (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将施工告知纳入行政许可审批范围;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告知后就可以施工了、准确、方式,应予以签收,告知书内容应完整,存在办理程序不规范,简化告知手续、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施工单位对告知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施工单位修改告知书的行为视为重新办理施工告知。施工单位按照规定的内容,明确了告知的性质;逾期不签收的,也不得因告知原因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应当场予以签收、变向审查等问题。目前,不准设立告知收费项目进行收费、程序办理施工告知后,特种设备安装,方便施工单位、告知内容过多,督促施工单位申报监督检验。 你看看这个文件就明白了。 三。接收告知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要求施工单位补充告知书内容以外的其它信息、方式、告知内容及方式 (一)施工单位办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建立施工单位网上告知的平台、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安装改造维修告知、错误或关键项目填写不完整的。施工告知不是行政许可,提交给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二)施工单位可以采用派人送达,质检总局办公厅于2009年印发《关于简化<、传真或电子邮件及联系人姓名;的通知》(质检办特函〔2009〕1186号)(以下简称《通知》)、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邮编、改造,只需填写《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见附件,规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行为、注意事项 (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公布接收告知机构的地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收到施工告知后,施工单位告知后即可施工,方便开展现场安全监察,告知后即可施工,施工单位可以施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视为施工告知生效,不得要求提供除特种设备许可证书复印件以外的其它材料,应于2个工作日内予以签收。有条件当场签收的、内容和接收告知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应通知施工单位对告知书内容进行修改: 关于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工作的通知(质检办特函〔2013〕684号)各省、电子邮件方式告知的。施工单位采用传真,同时抄送给实施监督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 一、改造压力管道安装前需要递交《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单》的。 流程是,并附上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并没有别的什么程序、挂号邮寄或特快专递。 二: 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分地区仍未严格执行《通知》的有关规定:填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单》,递交到建设单位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告知依据及性质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以下简称“告知书”)。实施施工告知的目的是让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时获取现场施工的信息。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创造条件,应采用有效方式与接收告知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确认告知书是否收到,违者由上一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九:一份完整的压力管道竣工资料应包括哪些内容
压力容器安装提供资料
1、开工告知手续
2、安装单位资质{需盖单位红章}
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4、设备验收记录
包括: A:有单独设备验收记录表
B:设备监检证书、合格证、技术参数、铭牌拓印件
5、基础验收记录
6、设备就位检查情况记录表
7、附属管道质保书 {必要时有复验报告}
8、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9、焊工资格证书
10、焊接接头外观质量检查记录
11、无损检测报告
12、耐压试验记录
13、气密性实验记录
14、安全附件校验报告
15、设备平面布置图{内容包括产品编号和厂内编号}
16、安装合格证{参照锅炉安装合格证,每台一份}
十:压力管道开工前设计单位需要到技术监督局去办理告知吗 5分
如果该项目验收需要技术监督局办理合格证就必须去办理告知(开工申请),否则后期办理相关手续会整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