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管理条例

一:寝室管理条例 10分

公司寝室:

为使本公司宿舍管理合理化、规范化及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护建筑物,爱惜附属设施、水电及安全设备和各种家具。

(二) 节约使用水、用电及公司配备其它资源,宿舍用电的电费由住宿人平摊。

(三) 宿舍就寝时间以晚间不超过23:30时为原则,23:30时熄灯后,不得有妨害他人休息的行为。如有学习、看书者可保持一盏私用台灯。

(四) 宿舍内不得有酗酒、赌博或有伤风化等不正当行为。

(五) 宿舍内外一律禁止养家禽家畜及宠物,以确保环境清洁卫生。

(六) 宿舍内不得存放违禁及易燃物品;不得在宿舍区燃放烟火和鞭炮。

(七) 宿舍内一律禁止炊事,并不得私自使用电炉、酒精炉或其他燃火工具等,以保证安全。

(八) 宿舍内严禁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严禁使用高功率电器及超负荷用电。

(九) 宿舍内不准剧烈活动、喧哗或使用器具造成噪音等扰乱他人及附近安宁行为。

(十) 凡外出员工必须在23:30前回宿舍,0:00—6:00保安应拒绝任何人进入宿舍,因加班而迟归的除外。

以上规定敬请遵守,违反者按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学生寝室:

一、学生宿舍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统一调配、统一安排。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不得擅自调换房间或床位。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二、新生入校时凭住宿费收据到宿管中心交纳家具押金,由宿管中心发放钥匙才能入住,入住后一周内每位学生交一张一寸彩色相片办理住宿证(以班为单位),签定《学生住宿协议》。在住宿期间如违反协议,按协议条款处理。

三、学生毕业、出国或休学、退学时,应在接到通知后规定日期内到宿管中心各小区办公室交还房间钥匙、住宿证、办理离校退宿手续后方可退还住宿押金(在校期间违反学生宿舍管理条例扣罚款项的,应先扣后还);如退宿手续办理完后,还继续占用住房者,宿管中心和保安部门有权责令其迁出,有权强行将其行李转移、保管,拒不执行者依据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宿舍门锁、钥匙统一由宿管中心配备、统一管理.严禁任何人私自配钥匙和调换门锁,违者除责令其恢复原样外,并视其情节轻重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如因其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责任人负责。个人钥匙要妥善保管好,丢失钥匙要即时向宿管中心报失登记。如因丢失钥匙而造成失窃者,由责任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五、学生宿舍实行舍长负责制。宿舍的门上应贴上由宿管中心同意印制的床位表和卫生轮值表,舍长具体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及卫生、内务检查,并配合宿管中心建立家具档案和住宿档案。

六、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严禁在学生宿舍留宿外来人员。亲人来访一律住学生公寓招待所,私自留宿外来人者,按每天10元处罚。

七、女生宿舍原则上不准异性及非住宿人员进入。因公务或工作需要进入者,需佩带工作证或宿管中心批条,在门卫处登记后,方可进入。

八、住宿的学生要讲道德、讲文明、尊重宿舍管理人员及其劳动,接收工作人员的询问和指导,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开展各项管理工作。态度不好并恶语伤人或伙同他人起哄者,将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二:大学宿舍管理办法

为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制定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如下:

一、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本科生、研究生、进修教师入住学生宿舍,由招生部门通知入住学生和进修教师。

二、入住学生宿舍的同学持录取通知书和交纳住宿费的收据,在各院系迎新站领取宿舍钥匙后持住宿凭单到楼长办公室登记后方可入住(交免冠照片一张)。

三、入住者应按指定的房间、床位号住宿,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宿舍楼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统一计划管理,不准擅自占用床位。经学校批准学生宿舍需要调整时,入住者必须予以配合。

四 、入住期间办理休学、退学、出国等离校手续后一周内,必须搬离并腾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学生毕业离校时退还宿舍钥匙、电话机等物品。

五、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妥善保护学生宿舍楼内的各项设施、设备的责任。学生宿舍内墙壁和家具设备上,严禁剔、凿、钉钉子及自行拆装更改使用功能,禁止使用利器刻划或将炽热的物体置放在家具设备上,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六、认真遵守《学生宿舍文明卫生考核规定》,积极倡导入住者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生、守纪律、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互助和热爱集体的优良作风,室内卫生轮流值日自觉保持整洁,不要在书桌床铺上堆放杂物,床铺和被褥每天要整理整齐。

七、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堆放垃圾;禁止在宿舍楼内做饭,禁止将剩饭菜倒入盥洗池内,禁止在阳台、走廊内堆放废弃物和悬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八、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烧废弃物,禁止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禁止大声喧哗以及其他各种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

九、学生宿舍楼内禁止张贴各种营销广告和淫秽图片,禁止各种形式的经营活动,禁止饲养各种小动物,禁止停放自行车。

十、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北京大学节约用水和用电暂行管理办法》,学生宿舍内除正常使用计算机、电视机、收录机、电风扇外,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电加热和电制冷、电炊器具。不准私接电线。违反规定对他人和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必须照价赔偿。

十一、学生宿舍执行晚间熄灯制度,本科生楼23:00熄灯,硕士生楼24:00熄灯,熄灯后严禁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考试期间、假期的熄灯时间另行安排。

十二、自觉遵守《学生宿舍会客管理规定》,会客时应主动出示证件,经楼管人员登记核准后方可入内,22:00后禁止在宿舍内接待来访人员,男宾未经楼管人员同意不得进入女生宿舍。

十三、学生宿舍楼内严格禁止留宿异性。

十四、严格禁止出租床位和留宿同性客人,留客每人每天罚款50元,并令其立即离开宿舍楼。

十五、学生宿舍计算机和校园网的管理使用,参照《北京大学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执行。

十六、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是学生宿舍的管理服务部门,负责学生宿舍管理、设施维护、日常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对违规违纪学生提出处理意见。

十七、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应会同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及各院系健全各楼“楼委会”和各室室长管理制度,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积极作用。

十八、对违反以上规定学生的处理,按照《北京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处理。

十九、本管理规定经2004年3月29日第528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余下全文>>

三:《军队公寓住房管理规定》全文

《军队公寓住房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了规范军队公寓区与售房区的划分工作(以下简称划区),促进军队住房制度改革,依据中央军委《进一步深化军队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公寓区,是指营区家属生活区中保障住用单位编制人员生活、住用的区域;售房区是指营区家属生活区中,公寓区之外的允许个人购房居住的区域。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军团以上住用单位家属生活区的划区工作。

第四条 划区工作应当遵循保持营区的完整,保证售房的可行,着眼发展、促进改革、严格条件、积极稳妥、利于部队建设的原则。

第五条 总后勤部基建营房部负责管理全军的划区工作。 军区级单位后勤(联勤)部营房部门负责本单位、本系统划区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六条 划区应当在批准的营区家属生活区范围内进行;尚未将营区划分为军事行政区和家属生活区的单位,应当按照总参谋部、总后勤部《营区划区规划实施方案》,首先划出家属生活区。

第七条 下列单位的家属生活区,原则上不划售房区:

(一)驻村和镇(不含县城)的单位,及其在城市(含县城)的家属生活点;

(二)驻城市(含县城)单位,只有一个家属生活区的;

(三)在营区内、不能与军事行政区和公寓区隔离、不能形成独立院落的干休所。

第八条 下列单位的家属生活区,可以划售房区;

(一)驻城市(含县城)单位,有两个以上家属生活区的;

(二)只有一个家属生活区的驻城市单位,经军区级单位论证认为可以划区的;

(三)独立营区的干休所;

(四)在营区内、能够与军事行政区和公寓区隔离、形成独立院落的干休所。

第九条 公寓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靠近军事行政区,方便生活,利于管理;

(二)公寓房面积数量,应当保证住用单位编制人员有房住;

(三)现有礼堂、俱乐部、活动中心、食堂、浴室、门诊所、服务中心,原则上划分在公寓区内。一个家属生活区完整地划为售房区的除外;

(四)占地面积应当满足住用单位编制人员生活、住用和保证环境质量的需要,为部队长远发展留有余地。

补充: 第十条 售房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能够与军事行政区和家属生活区中的公寓区隔离,形成独立院落;

(二)售房区占地面积应当和现有的家属住房数量相适应,建筑面积与基地面积之比,大、中城市市区不低于1.0、小城市(含县城)和大、中城市郊区不低于0.30;

(三)房地产权属明确,与军外单位无争议;

(四)无国防工程设施,不影响军事安全保密。

第十一条 驻城市(含县城)单位,有两个以上家属生活区的,至少保留一个以上完整的家属生活区为公寓区。

第十二条 同一地区的军队单位,具备条件的,提倡统一划分售房区。

第十三条 划分方案由总后勤部审批,并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住用单位编制划区预案后,逐级上报、调整、审核;

(二)军区级单位对划区预案调整、审核形成方案后,报总后勤部。代供单位的划区预案,按隶属关系,经军区级单位调整、审核后,报总后勤部,同时抄送代供军区级单位联勤部;

(三)总后勤部审核后,下达批复文件;

(四)军区级单位后勤(联勤)部依据总后勤部批复文件,组织实施落实划区方案。

第十四处 划区方案包括下列内容:

(一)标明军事行政区与家属生活区界线和公寓区与售房区范围的营区坐落平面图,图纸采用39 ×27.5cm,营区大的可按比例放大。图的比例尺一般可用1:1000或者1:2000,基地面积较大的可采用1:5000......余下全文>>

四:宿舍管理制度

一、 保持宿舍的整洁卫生,勤开窗,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二、 加强安全意识,保管好自己的财物,防火、防盗。 三、 严格按照作息时间休息,外出必须9:00归宿。 四、遵守公共道德,不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不擅自进入他人房间,不随意拿取别人的用品。 五、 每周按轮值表,负责宿舍卫生工作。 六、 未经允许,不准将校外人员留宿。发现一次处罚20元。 七、 每位老师做到节约用水,随手关灯。 八、 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电热毯、热得快等用具。违反规定的每次罚款50元并对用具予以没收。

五:要一份简明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员工宿舍管理办法

一、目的:为加强员工宿舍管理,给大家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有序的住宿环境。

二、寝室长职责:

1、男女宿舍各设立室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卫生值日表。

3、寝室长有义务向行政人事部及时汇报寝室内发生的异常情况,否则视情节轻重,对寝室长进行过失处理。

三、作息时间:

1、员工晚上外出必须在23:00之前归宿,如不能按时回宿舍者,应以请假条的形式报寝室长请假,每月每人不能超过3次。如超过3次,寝室长有权对违纪者处以50元/次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归宿的,须由部门最高主管签属的证明。如没有按时归宿,且无夜归证明单或未向寝室长长以书面形式请假的,也将予以50元/次的罚款。

2、22:00以后禁止在寝室内接待外来人员,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凡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每次罚款100元,连续三次则取消住宿资格。如寝室长未对其明确指出或劝阻,则予以过失处理。如外来人员留宿期间发现公物损坏、财物丢失等,将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四、卫生制度:

1、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2、每位员工必须按照寝室长安排的卫生值日表按时打扫寝室卫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20—50元罚款。

4、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5、凡在检查中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寝室,该寝室长将受到过失处理,如有明确责任者,则同时给予该责任者作相应的处分。

五、水、电管理:

1、所有寝室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公司派专人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100元/次的罚款。

2、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

违者将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如查不出责任人,则对所在房间人员处以10元/人的处罚。

3、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4、不得私自乱接电线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

6、如发现使用禁止使用之电器,则处以50元/次的罚款。

7、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六、物品摆放规定:

1、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洁、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禁止在宿舍内墙面乱刻、乱画、乱钉,违者对责任人予以10元/次的处罚。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放置于一个方向,枕头置于床的另一头,床单平整,其它床上用品摆放有序。

3、被套、床单须经常清洗,保证干净无异味。

4、鞋子有序摆放于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

5、面盆、水桶置于各自床下,并置面盆于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书籍等杂物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无水迹。

7、衣物、毛巾挂放在两床间的横杆上,灯架上严禁悬挂任何衣服、袜子等杂物。

8、垃圾置于桶(袋)内,并由当值人员每天处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规定摆放外,每位员工都必须爱护,如属自然损坏,寝室长要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如属人为破坏,......余下全文>>

六:寝室管理条例 5分

这个学校有发向各寝室的统一条例,但寝室内部也可制定自己的条例;

①寝室集体作息时间统一(不然会出现早睡的被吵着睡不着,早醒的弄醒还在睡的);

②寝室日常卫生(可以轮换制,每天一人轮流拖地什么的);

③寝室大扫除规定(根据自己的学习休假时间、成员数目分配,一般是周末放假);

④寝室费用(平时购买的寝室公共用品如灯管、超出的电费等,需要室费。经大家同意收取室费);

⑤保持安静,不妨碍他人休息、不乱扔果皮垃圾、衣物不随便堆放根据自己寝室制定细则

男女生寝室不一样,具体根据自己寝室特点。女生寝室要注意落发。

七:自己盖的单身公寓,想对外出租,求公寓管理规定

宣布后,应张贴于告示栏,知会全体入住客人)。

入住客人宿舍是公寓根据工作需要为入住客人配备的, 公寓视需要安排入住客人统一入住,为保证良好的宿舍秩序,使入住客人拥有一个安全、详和、舒适、宁静的生活、休息环境,根据我处的实际情况及宿舍所处的特殊周边环境,制定本规定,各部门及入住入住客人必须遵守。

一、 客人入住相关规定

入住客人入住需先到办公室办理物品领用及入住手续。入住具体规定如下:

1. 宿舍内床位位置不可随意搬动。

2. 每间房每月的水、电费、煤气费由入住客人自付,房租、管理费由管理处负责。

3. 实行宿舍长负责制,由宿舍长安排房间内卫生的清理,房间设施的检查,日常维修的申报,入职人员床位安排,离职人员物品清点等。原则上,宿舍长由安保领班兼任。

4. 宿舍长有变动时,部门需与管理处办理交接及继任宿舍长的确认手续。

5. 公寓配备的设施,由宿舍长进行监管。入住后由管理处进行清点后与宿舍长进行确认,并一式两份,管理处存档一份,宿舍张贴一份。

6. 公寓配备的设施设备,属于公寓财产,未经管理处主任批准,不准私自搬离宿舍,否则以偷窃论处。

7. 宿舍内的所有设施设备,故意破坏的按照《奖惩规定》处理,非故意损坏的责任人照价赔偿,自然损坏及时报工程部维修。

二、 宿舍规定及要求

为树立公寓形象,规范全体入住客人之行为,全体入住客人须互相尊重、互相爱护、遵守社会公德,严禁检点自己的行为,树立主人翁精神,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秩序及环境。对全体入住客人在宿舍内的行为作出以下规定:

1. 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练习乐器、播放大功率音响,影响他人休息。

2. 严禁在宿舍公共场合坦胸露怀、穿短裤衩等有损公寓形象之不雅行为。

3. 严禁在宿舍内聚众赌博和从事一切违法行为。

4. 严禁在宿舍酗酒、打架闹事和其他影响团结的行为。

5. 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更换床位、房间。

6. 严禁未经请示,私自留宿外来人员(尤其是异性)。

三、宿舍值班制度

一、宿舍长负责制

管理处指定宿舍长,负责安排宿舍卫生值日,监督值日员的日常工作,按规定分类摆放物品,自觉打扫宿舍卫生,做好室内保洁,并得以保持。各班领班具体实施本班宿舍管理事宜。宿舍长具体工作如下:

1. 将每周值日的工作情况及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向主管汇报。

2. 将本宿舍成员的合理化建议及需报修的内容汇报主管(宿舍内报修所需费用,由宿舍成员支付或确定当事人承担)。

3. 及时将留宿人员和离职人员上报。

4. 检查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做好预防工作。

5. 负责各宿舍有关维修、协调处理事项的登记、上报;

6. 负责监督各入住客人的日常行为规范,保障宿舍的清洁卫生。

7. 负责公寓宿舍的安全,不定时地对宿舍进行检查,及时发现不假外出、超时不归等情况,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

8. 定期组织舍员进行卫生大扫除,做好宿舍除“四害”(蚊子、苍蝇、老鼠、蟑螂)工作。

二、宿舍值班员制度

宿舍值班员由管理处、部门安排当日休息人员担任,一般由各班领班、副领班轮流担任,各班在休息日明确宿舍值班员,值班员当日值班时间为清晨6:30- 次日06:30,值班员不可以请假外出,如确需外出需安排好接替人,交接好相关工作。主要负责以下工......余下全文>>

八:职工宿舍管理制度如何制定?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制度。  1、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制度。  2、项目经理部批定一名管理员分管职工宿舍,各施工队应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此项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3、凡有传染病或有不良嗜好者,不得住宿,一经发现要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或调离。  4、住宿民工必须服从项目分管人员的管理、派遣与监督。  5、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6、个人棉被、垫被、床单起床后必须折叠规范平整;毛巾应按规定挂成一条线;鞋子必须放置在床下,摆放整齐;牙、食具要放置在指定的地点形成统一。  7、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物必须收进箱、包内;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8、烟灰、烟蒂和其它杂物不得丢弃地上,保持地面清洁卫生,门窗明净,空气新鲜,无异味,感觉好。  9、不准在室内大声喧哗、吵闹、酿酒闹事、打架斗殴、赌博、打麻将或其它不良、不当行为;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的行为。  10、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更不能男女混住,如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11、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12、要爱护室内公用设施,不得随意改变其原貌;不得私自更换铺位,乱调房间;不得在墙壁、门窗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13、各房间要设专人清洁整理,污秽、废物、垃圾等,并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4、不得于床上抽烟,不得于宿舍内吃槟榔或其他不良物品。举止文明,尊重他人,自觉维护公共走道卫生,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15、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床铺、包裹架、玻璃、门窗等)本项目以完好状态交与各队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队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九:宿舍公共管理规定有哪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生活秩序,培养学生讲文明、讲礼貌、守纪律,树立起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团结同学,勤俭节约,爱护公物,遵守公共秩序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生在宿舍内的日常行为,应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制定的有关宿舍管理规章制度,提倡团结友爱和集体主义,反对自私自利和个人主义,尊重宿舍管理人员的劳动,服从管理,配合工作,创造整洁、优美、安静、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二章 学生宿舍管理机构

第三条 学生宿舍由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指导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由校领导、学生处、后勤办、物业管理部门及自管会组成,接受学校党委和行政的统一领导,指导自管会开展工作。

第四条 学生宿舍实行楼长和管理员负责制,楼长从学生中采用招聘和选拔相结合而产生,由学生主管部门作为学生干部聘用上岗,任期不超过两年,负责宿舍楼内的卫生、治安、学风、文化建设及其他事宜,由学生评议、工作人员打分考核。

第五条 每层设层长一名,由楼长聘任,负责本楼层的卫生、治安、学风、文化建设等事宜,受楼长的直接领导。

第六条 各室设寝室长一名,负责本室安全防范,卫生值日等自律自控活动,由室内住宿人员推荐产生,室内人员必须接受寝室长的领导。

第七条 每栋宿舍楼设保洁员若干名,负责督促学生卫生清洁及公共部位的保洁工作和垃圾的搬运。

第八条 学生宿舍楼内的所有人员应该积极参加创建文明楼、层、室的活动。

第三章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第九条 学生宿舍卫生要求。

第一款 共同保持公用部位的卫生整洁:

1.不向窗外和公用部位吐痰、倒水及乱扔瓜皮果壳、纸屑、烟头、酒瓶等杂物。

2.不得在墙上涂写、刻画和胡乱张贴。

第二款 学生寝室的内务与卫生要求整齐、清洁和安全,并实行垃圾袋装化。每月的第一周要进行一次大扫除(上级检查除外),每天的值日生工作由寝室长全面安排与监督;

第三款 宿舍卫生打扫工作除个人床面自己整理外,其余实行区域包干制,包干区域的划分见附表:值日生表。包干区域人员的确定,由寝室长负责组织寝室各成员协商解决;

第四款 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整体要求(评分细则详见附件一:评分标准):

1.门、窗地面整洁。

(1)门上不得有脚印、球印和积灰。

(2)玻璃窗明亮干净,窗框上没有积灰。

(3)地面拖扫干净,包括床底地面,不得有烟蒂、痰迹。

(4)房门口、楼道地面不得有垃圾、积水。

2.物品摆放整齐。

(1)桌子按规定摆放,凳子放在桌子下面。

(2)桌面、书架和行李床上的物品要摆放整齐。

(3)洗漱用具放在统一位置。

(4)床下鞋子的摆放、室内衣物的挂放要整齐。

(5)被褥叠放整齐。

(6)床上不乱扔杂物。

(7)蚊帐统一挂、放。

3.无蛛网积灰。

(1)天花板、四周墙壁无蛛网积灰。

(2)日光灯、风扇上无蛛网积灰。

(3)各类家具上无蛛网积灰。

(4)床板下无蛛网积灰。

4.阳台、卫生间。

(1)阳台整洁,无杂物。

(2)卫生间整洁,无异味,垃圾入袋。

5.不违章用电和电器。

(1)不私拉电线,电线不绕床。

(2)床上无台灯。

(3)不使用电炉、电饭锅、热得快等电热器具。

(4)不使用蜡烛。

6.维持家具和其他设施完好,创建文明环境。

(1)不在门、家具和墙上涂写刻画。

(2)不张贴有损身心健康的文章和图片。

第五款 学生寝室卫生每周检查三次,成绩每周公布一次。

第六款 成绩突出者或违反以上规定者,依据《奖惩条例》奖优惩劣。

第十条 奖惩条例。

第一款 宿舍卫生检查周汇总成绩评定连续五次为优的......余下全文>>

十: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生活秩序,培养学生讲文明、讲礼貌、守纪律,树 立起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团结同学,勤俭节约,爱护公物,遵守公 共秩序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生在宿舍内的日常行为,应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 守学校制定的有关宿舍管理规章制度,提倡团结友爱和集体主义,反 对自私自利和个人主义,尊重宿舍管理人员的劳动,服从管理,配合 工作,创造整治、优美、安静、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二章 学生宿舍管理机构

第三条 学生宿舍由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指导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由校领 导、学生处、后勤办、团委、各二级学院(系)、公寓管理部门及自管会组成,接受学校党委和 行政的统一领导,指导自管会开展工作。

第四条 学生宿舍实行楼长和管理员负责制,楼长从学生中采用招聘和选拔相 结合而产生,由学生主管部门作为学生干部聘用上岗,任期不超过两年, 负责宿舍楼内的卫生、治安、学风、文化建设及其它事宜,由学生评议、 工作人员打分考核

第五条 每层设层长一名,由楼长聘任,负责本楼层的卫生、治安、学风、文化建设等事宜,受楼长的直接领导。

第稜条 各室设寝室长一名,负责本室安全防范,卫生值日等自律自控活动,由 室内住宿人员推荐产生,室内人员必须接受寝室长的领导

第七条 每栋宿舍楼设保洁员若干名,负责督促学生卫生清洁及公共部位的保洁 工作和垃圾的清运。

第八条 学生宿舍楼内的所有人员应该积极参加创建文明楼、层、室的活动。

第三章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节 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第九条 学生宿舍卫生要求

第一款 共同保持公用部位的卫生整洁

1、不向窗外和公用部位吐痰、倒水及乱扔瓜皮果壳、纸屑、烟头、 酒瓶等杂物

2、不得在墙上涂写、刻画和胡乱张贴

第二款 学生寝室的内务与卫生要求整齐、清洁和安全,并实行垃圾袋装化。 每月的第一周要进行一次大扫除,(上级检查除外)每天的值日生工 作由寝室长全面安排与监督;

第三款 宿舍卫生打扫工作除个人床面自己整理外,其余实行区域包干 制,包干区域的划分见附表:值日生表。包干区域人员的确定, 由寝室长负责组织寝室各成员协商解决;

第四款 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整体要求(评分细则详见附件一:评分标准):

1、门、窗地面整洁

(1)、门上不得有脚印、球印和积灰

(2)玻璃窗明亮干净,窗框上没有积灰

(3)地面拖扫干净,包括床底地面,不得有烟蒂、痰迹

(4)房门口、楼道地面不得有垃圾、积水

2、物品摆放整齐

(1)桌子按规定摆放,凳子放在桌子下面

(2)桌面、书架和行李床上的物品要摆放整齐

(3)洗漱用具放在统一位置

(4)床下鞋子的摆放、室内衣物的挂放要整齐

(5)被褥叠放整齐

(6)床上不乱扔杂物

(7)蚊帐统一挂放

3、无蛛网积灰

(1)天花板、四周墙壁无蛛网积灰

(2)日光灯、风扇上无蛛网积灰

(3)各类家具上无蛛网积灰

(4)床板下无蛛网积灰

4、阳台、卫生间

(1)阳台整洁,无杂物

(2)卫生间整洁,无异味,垃圾入袋

5、不违章用电和电器

(1)不私拉电线,电线不绕床

(2)床上无台灯

(3)不使用电炉、电饭锅、热得快等电热器具

(4)不使用蜡烛

6、维持家具和其它设施完好,创建文明环境

(1)不在门、家具和墙上涂写刻画

(2)不张贴有损身心健康的文......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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