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国家标准

一:标签国家标准

目前,常用的电郸标签国际标准主要有用于对动物识别的I S O 11784和11785,用于非接触智能卡自的ISO1 0536(Close coupled cards)、ISO 15693(Vicinity cards)、ISO 14443(Proximity cards),用于集装箱识别的ISO 10374及ISO 18000系列标准等.

二:中国对于包装标签有哪些规定

你的包装物品是什么如果是预包装食品的话请参考

GB_28050-2011__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三:铭牌、标牌、标签问题:国家标准在哪里?

冰箱、电视、洗衣机、空调、燃气灶标签,可以看一下冰箱、电鼎、洗衣机、空调、燃气灶的国家产品标准和行业的产品标准的最后一章: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四:国家规定的服装吊牌的尺寸标准是什么?

根据国家标准GB5296.4-1998和GB18401-2003的规定,在纺织服装吊牌和缝标上要明确标注一下内容:厂名厂址、产品名称、成分含量、洗涤方法、规格号型、标准编号、质量等级、合格证及产品的基本安全技术类别。其中,成分含量、洗涤方法、规格号型必须制成耐久性标签(缝标)。

五:国内针对产品标签、合格证有什么要求吗?

产品标签规定:

(1997 年 11 月 7 日国家技术监督局技监局监发 [1997] 172 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产品标识,引导企业正确地标注产品的标识,明示产品质量信息,保护企业、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产品标识是指用于识别产品及其质量、数量、特征、特性和使用方法所做的各种表示的统称。产品标识可以用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物等表示。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产品,其标识的标注,应当遵守本规定。

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标识的标注另有规定的,应当同时遵守其规定。

第四条 产品应当具有标识。裸装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第五条 除产品使用说明外,产品标识应当标注在产品或者产品的销售包装上。产品或者产品销售包装的最大表面的面积小于 10c㎡ 的,在产品或者产品销售包装上可以仅标注产品名称、生产者名称;限期使用的产品,在产品或者产品的包装上还应当标注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本规定的其他标识内容可以标注在产品的其他说明物上。

第六条 产品标识所用文字应当为规范中文。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或者外文,汉语拼音和外文应当小于相应中文。产品标识使用的汉字、数字和字母,其字体高度不得小于 1.8 mm。

第七条 产品标识应当清晰、牢固,易于识别。

第八条 产品标识应当有产品名称。产品名称应当表明产品的真实属性,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名称有规定的,应当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名称;

(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名称没有规定的,应当使用不会引起用户、消费者误解和混淆的常用名称或者俗名;

(三)如标注“奇特名称”、“商标名称”时,应当在同一部位明显标注本条(一)、(二)项规定的一个名称。

第九条 产品标识应当有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的,能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者名称和地址。

进口产品可以不标原生产者的名称、地址,但应当标明该产品的原产地(国家/福区,下同),以及代理商或者进口商或者销售商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进口产品的原产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口货物原产地的暂行规定》予以确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相应予以标注:

(一)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或者其子公司,对其生产的产品,应当标注各自的名称、地址;

(二)依法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的分公司或者集团公司的生产基地,对其生产的产品,可以标注集团公司和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的名称、地址,也可以仅标注集团公司的名称、地址;

(三)按照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相互协作,但又各自独立经营的企业,在其生产的产品上,应当标注各自的生产者名称、地址;

(四)受委托的企业为委托人加工产品,且不负责对外销售的,在该产品上应当标注委托人的名称和地址;

(五)在中国设立办事机构的外国企业,其生产的产品可以标注该办事机构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第十条 国内生产的合格产品应当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第十一条 国内生产并在国内销售的产品,应当标明企业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经备案的企业标准的编号。

第十二条 产品标识中使用的计量单位,应当是法定计量单位。

第十三条 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余下全文>>

六:国家标准管道颜色标示

管道标识化工管道标识管道色环管道标签的颜色规范及国标

管道标识颜色

4.3 当采用4.2中b),c),d),e)方法时,二个标识之间的最小距离应为10m。

4.4

4.2中c),d),e)的标牌 最小尺寸应以能清楚观察识别色来确定。

4.5当管道采用4.2中b),c),d),e)

基本识别色标识方法时,其标识的场所应该包括所有管道的起点、终点、交叉点、转弯处、阀门和穿墙孔两侧等的管道上和其他需要标识的部位。

5

识别符号

工业管道的识别符号由物质名称、流向和主要工艺参数等组成,其标识应符合下列要求:

5.1 物质名称的标识

a)物质全称。例如:氮气、硫酸、甲醇。

b)化学分子式。例如:N2、H2SO4、CH3OH。

5.2

物质流向的标识

a=工业管道内物质的流向用箭头表示(见附录A图A1中的a)图=,如果管道内物质的流向是双向的,则以双向箭头表示(见附录A图A1中的b)图=。

b=当基本识别色的标识方法采用4.2中d=和e=时,则标牌的指向就作为表示管道内的物质流向(见附录A图A1中的c)和d=图=,如果管道内物质流向是双向的,则标牌指向应做成双向的(见附录A图A1中的e)图=。

5.3

物质的压力、温度、流速等主要工艺参数的标识,使用方可按需自行确定采用。

5.4 5.1

和5.3中的字母、数字的最小字体,以及5.2中箭头的最小外形尺寸,应以能清楚观察识别符号来确定。

6 安全标识

6.1 危险标识

a)适用范围:管道内的物质,凡属于GB13690所列的危险化学品,其管道应设置危险标识。

b)表示方法:在管道上涂150mm宽黄色,在黄色两侧各涂25mm宽黑色的色环或色带(见附录A),安全色范围应符合GB2893的规定。

c)表示场所:基本识别色的标识上或附近。

6.2消防标识

工业生产中设置的消防专用管道应遵守GB13495-1992的规定,并在管道上标识“消防专用”识别符号。标识部位、最小字体应分别符合4.5、5.4的规定。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基本识别色和识别符号标识方法应用举例

A1基本识别色和流向、压力、温度等标识方法参考图(图A1)

管道颜色2.JPG

A2危险化学品和物质名称标识方法参考图(图A2)

管道颜色3.JPG

化工管道涂颜色和注字规定表

摘自HGJ1074-79<化工厂设备管道的保温油漆规定>

序号 介质名称 涂色

管道注字

称 注字颜色 序号 介质名称 涂色 管道注字

称 注字

颜色

1 工业水 绿 上水 白 24 仪表用空气

深蓝 仪表空气 白

2 井水 绿 井水 白 25 氧气 天蓝 氧气 黑

3 生活水 绿 生活水 白 26 氢气 深绿 氢气 红

4 过滤水 绿

过滤水 白 27 氮(低压气) 黄 低压氮 黑

5 循环上水 绿 循环上水 白 28 氮(高压气) 黄 高压氮 黑

6 循环下水 绿 循环回水 白

29 仪表用氮 黄 仪表用氮 黑

7 软化水 绿 软化水 白 30 二氧化氮 黑 二氧化氮 黄

8 清静下水 绿 净化水 白 31 真空 白 真空

天蓝

9 热循环回水(上) 暗红 热水(上) 白 32 氨气 黄 氨 黑

10 热循环回水 暗红 热水(回) 白 33 液氨 黄 液氨

11 消防水 绿 消防水 红 34 氨水 黄 氨水 绿

12 消防泡沫 红 消防泡沫 白 35 氯气 草绿 氯气 白

13 冷冻水(上)

淡绿 冷冻水 红 36 液氨 草绿 纯氯 白

14 冷冻回水 淡绿 冷冻回水 红 37 ......余下全文>>

七:商品包装上的执行标准与产品标准号有什么不同

商品包装上的执行标准与产品标准号是一个意思,只是叫法不同的。

八:食品标签上的营养成分表的标注有什么规定?

今年卫生部强制要食品营养标签注明营养成分。可以参考相关法律

九:电子标签的中国标准

中国电子标签标准的问题一直是国内外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是关乎到能否尽快推动中国RFID产业快速发展的核心问题。2006年6月26日在北京召开的电子标签标准工作组工作会议上获悉:2007年经过共同的努力,中国电子标签组已经提出了13.56MHz射频识别标签基本电特性、13.56MHz射频识别读/写器规范、RFID标签物理特性,三个标准的技术文件。2008年准备完成工作包括:840-845MHz、920-925MHz频率的标签的标准草案、13.56MHz/射频识别标签基本电特性的测试方法、13.56MHz射频识别读/写器测试方法、RFID标签物理特性测试方法的标准草案。出席本次电子标签工作组会议的有工信部科技司和产品司有关的主管领导。会议由电子标签标准工作组组长张琪女士主持。各专题组负责人均在会议上对2007年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总结,并报告了2008年电子标签标准制定的工作。在会议的总结发言中,张琪组长明确指出:电子标签的标准问题是关乎到RFID产业和整个行业发展的核心问题,在过去的一年里,大家求真务实地做了很多的工作,付出了大量的努力。虽然,在工作过程中碰到了很多问题,但是,中国具有广阔的 RFID应用市场,所以,必须要制定出自己的标准。2008年电子标签工作组的各专题组必须要加快推进各项工作。出席本次会议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产业和标准的有关司局的领导,也在会上表示:会积极支持电子标签工作组的各项工作,以推进中国RFID产业的快速发展。会上电子标签工作组下发了“关于发布电子标签标准工作组技术指导文件的通知”以促进加速电子标签标准制定的工作。2013年第18号中国国家标准公告,GB/T 29768-2013 《信息技术 射频识别800/900MHz空中接口协议》正式发布 。我国自主创新的超高频国家标准正式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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