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一:最新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是属于国家法律一级的规范,其规定只要该法律部废止,就一直按照这个执行,现在还没有废止,所以2011年继续按这个执行

还有这个规定的是最低折旧年限,主要是关系报税的,你可以定的比这个长

税收有一个特征是固定性,并不是所有的条款都每年要变一次常,没听说2011年国家改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所以依然按照以前的规定执行,估计近几年都不会变

二:税法上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如何规定的?

关于固定资产折价的最低年限,《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1)房屋、建筑物,为20年;(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5)电子设备,为3年。《中华人民锭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从事开采石油、天然气等矿产资源的企业,在开始商业性生产前发生的费用和有关固定资产的折耗、折旧方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生产性生物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1)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10年;(2)畜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3年。第九十八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所称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的固定资产,包括:(1)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三: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有什么新规定?

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自生产性生物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提示:原国税发[2000]84号中第二十五条(三) 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本次调整为4年,新增加了电子设备为3年。要注意的是,本规定自2008年起实施,以前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不能调整。关于预计净残值,企业可自行确定,只要是合理的就行。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四: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有什么新规定

房屋20年

机器设备10年

电子设备3年

家具5年

火车轮船外的交通工具4年

五:新税法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固定资产折旧应该按剩余年限和固定资产净值,按新税法重新计算折旧;已经计提完的,不再调整。

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电脑的折旧年限是5年 要进行纳税调整调整

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表

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

一、通用设备部分 折旧年限

1.机械设备 10━14年

2.动力设备 11━18年

3.传导设备 15━28年

4.动输设备 8━14年

5.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

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 8━12年

电子计算机 4━10年

通用测试仪器设备 7━12年

6.础工业窑炉 7━13年

7.工具及其他生产用具 9━14年

8.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

设备工具 18━22年

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 5━8年

二、专用设备部分 折旧年限

9.冶金工业专用设备 9━15年

10.电力工业专用设备

发电及供热设备 12━20年

输电线路 30━35年

配电线路 14━16年

变电配电设备 18━22年

核能发电设备 20━25年

11.机械工业专用设备 8━12年

12.石油工业专用设备 8━14年

13.化工、医药工业专用设备 7━14年

14.电子仪表电讯工业专用设备 5━10年

15.建材工业专用设备 6━12年

16.纺织、轻工专用设备 8━14年

17.矿山、煤炭及森工专用设备 7━15年

18.造船工业专用设备 15━22年

19.核工业专用设备 20━25年

20.公用事业企业专用设备

自来水 15━25年

燃气 16━25年

三、房屋、建筑物部分 折旧年限

21.房屋

生产用房 30━40年

受腐蚀生产用房 20━25年

受强腐蚀生产用房 10━15年

非生产用房 35━45年

简易房 8━10年

22.建筑物

水电站大坝 45━55年

其他建筑物 15━25年

商业流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

一、通用设备分类 折旧年限

1.机械设备 10━14年

2.动力设备 11━18年

3.传导设备 15━28年

4.动输设备 8━14年

5.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 8━12年

电子计算机 4━10年

空调器、空气压缩机、电气设备 10━15年

通用测试仪器设备 7━12年

传真机、电传机、移动无线电话 5━10年

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 5━8年

音响、录(摄)像机 10━15年

二、专用设备分类 折旧年限

1.营业柜台、货架 3━6年

2.加工设备 10━15年

3.油池、油罐 4━14年

4.制冷设备 10━15年

5.粮油原料整理筛选设备 6━10年

6.小火车 6━12年

7.烘干设备 6━10年

8.酱油、醋、酱、腌菜腐蚀性严重的

设备和废旧物资加工设备 4━8年

9.库(厂)内铁路专用线 10━14年

10.地磅 7━12年

11.吊动机械设备 8━14年

12.消防安全设备 4━8年

13.其他经营用设备及器具 15━20年

三、房屋、建筑物分类 折旧年限

1.经营用房、仓库

钢结构 35━45年

钢筋混凝土结构 30━35年

钢筋混凝土砖结构 25━30年

砖木结构 20━30年

危险物品专用仓库 20━25年

2.简易房 8━10年

围墙 4━8年

烘干塔 12━17年

地坪、晒场、晒台、货场 5━10年

3.其他建筑物 10━20年...余下全文>>

七:最新税法规定固定资产电脑折旧年限是多少年

本条是对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的规定。

虽然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长短,只是涉及缴纳税款的时序问题,但是国家每年财政收入的要求、通货膨胀或者紧缩等经济情况的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决定了,若不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一个基本要求,仍然会影响到国家的税收利益。所以,国家需要根据不同类型的固定资产的共有特性,对不同类别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一个最基本的强制规定,以避免国家税收利益受到大的冲击。原内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并未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直接的规定,而是笼统的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参照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原外资税法实施细则则对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作了规定: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短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本条基本沿用了外资税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但也作了小幅度的调整:首先,增加授予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可以作除外规定的权力;其次,将飞机的折旧年限从5年改为10年;再其次,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的最低折旧年限从5年改为4年;最后,将电子设备的最低折旧年限从5年改为3年。

本条的规定,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来理解。

(一)房屋、建筑物的最低折旧年限为20年。

房屋和建筑物作为最主要的固定资产,其构造、属性等方面相对较为特殊,使用寿命相对较长,价值相对较高,其使用价值的体现也是一个相对较长的过程,根据收入与支出配比原则等要求,其折旧年限也应相对较长,所以本条规定,房屋、建筑物的最低折旧年限为20年,这基本能反映房屋、建筑物的现实使用情况。本条所说的房屋、建筑物,是指供生产、经营使用和为职工生活、福利服务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其中房屋,包括厂房、营业用房、办公用房、库房、住宿用房、食堂及其他房屋等;建筑物,包括塔、池、槽、井、架、棚(不包括临时工棚、车棚等简易设施)、场、路、桥、平台、码头、船坞、涵洞、加油站以及独立于房屋和机器设备之外的管道、烟囱、围墙等;房屋、建筑物的附属设施,是指同房屋、建筑物不可分割的、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通气、通水、通油管道,通信、输电线路,电梯,卫生设备等。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

飞机、火车、轮船作为交通工具,与其他交通工具相比,其性能较强,价值较高,使用期限相对较长,折旧年限也相应较长;机器、机械及其他生产设备等,也具有使用年限较长等特性,折旧年限也应相对较长。所以本条规定,此类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其中火车,包括各种机车、客车、货车以及不单独计算价值的车上配套设施;轮船,包括各种机动船舶以及不单独计算价值的船上配套设施;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包括各种机器、机械、机组、生产线及其配套设备,各种动力、输送、传导设备等。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最低折旧年限为5年。

此类固定资产,是除机械、机器和其他生产设备之外,但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即不是直接的生产工具,而是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起到辅助作用的器具、工具、家具等,它们的使用寿命相对较短,其最低折旧年限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

除了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其他运输工具,相对而言价值较低、使用年限较短,其折旧年限也就应相应较短,所以本条规定,此类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此类......余下全文>>

八: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在税务局方面有什么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九:2016年的固定资产使用年限

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不是会计法规定的

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一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执行的

《企业会计制度》第三十六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合理地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企业确定的折旧年限等于或大于税法规定年限的,折旧费用可以税前扣除;企业确定的折旧年限少于税法规定年限的,比按税法计算多计提的折旧应做纳税调整。

十: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公司的办公楼/搅拌站——折旧年限是20年

泵车/罐车——折旧年限是1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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