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到期,经加固处理后的使用期为多少年
受 到政府 管理 部门、 业主 和设 计人员 的欢 迎和拥护, 这对 规 范建 筑市 场 管理 和建 筑 结构 安全 合 理使 用, 以及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 但是, 对于建筑结构因各种原因加固www.jzjiagugs.com后的下一 目标使用 众所周知, 建筑 结构的 加固 是一项 牵涉 面广、 受诸 多因 素制约、 不定 性多而 繁杂的 综合工程。 必须指 出, 这 里所指 的结构加固, 是广义 的加固 概念, 它 既包括 一般 意义 上的已 有建筑结构由于种种原 因所需 的整 体加固 或局 部加 固以及 某些结构构 件 的加 固, 也 包含 由于 增 层或 改造 所 引起 的加 固; 同时还包括在建工程因某些特殊 原因而需 要的加固。就 已有建筑物而言, 情况也是复杂多样 : 有建 国前的老建 筑, 有 建国后不同年代的建筑。
二:普通建筑物设计使用年限
70年呀
三:国家规定的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寿命有多久
国家没有规定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寿命,只是规定了质量保证时间。
对于建筑物来说,应当是使用时间越长越好。
现在的问题是拆迁过于频繁,造成了建筑物不能达到合理使用年限。
实际上,保存好的老建筑现在最长的已经达到了千年以上,农村里上百年的老房子越不是少数,古镇的老建筑没有百年历史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老建筑。
四: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的疑惑
工程合理使用年限是指该工程设计文件规定骇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以主体结构确定建筑耐久年限分为四级:
1 耐久年限100年以上的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
2 耐久年限50—100年的一般性建筑;
3 耐久年限25—50年的次要建筑;
4 耐久年限15年以下的临时性建筑。
起算日期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五:建筑耐久年限和建筑主体结构使用年限是一个意思吗》 ?
不是一个意思。简言之,前者强调结构(不塌)年限,后者强调合理使用年限。
1. 关于建筑主体结构使用年限:
民用建筑合理使用年限主要指建筑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根据新修订《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2001中将设计使用年限分为四类。另外,《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中3.2.1同样规定,民用建筑设计使用年限有四类:
类别 设计使用年限 用于建筑类别
1 5 临时性结构
2 25 易于替换的结构构件
3 50 普通房屋、构筑物
4 100 特别重要和纪念性建筑物
2. 关于建筑耐久年限:
耐久年限是指结构在正常使用、维修的情况下不影响结构预定功能的使用期限,是指建筑物预期的从建成到破坏所经历的时间。一般分五级:
一级 - 耐久年限100年以上,适用于具有历史性、纪念性、代表性的重要建筑物。
二级 - 耐久年限50年以上,适用于重要的公共建筑。三级 - 耐久年限40〜50年,适用于比较重要的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
四级 - 耐久年限15〜40年以上,适用于普通建筑物。
五级 - 耐久年限15年以下,适用于简易建筑和使用年限在15年以下的临时建筑。
另外,以主体结构确定的建筑耐久年限分下列四级:
一级耐久年限100以上适用于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
二级耐久年限50~100年适用于一般性建筑。
三级耐久年限25~50年适用于次要的建筑。
四级耐久年限15年以下适用于临时性建筑。
六:房屋建筑的合理使用年限设计为50 年,是指只能住50的时间吗?
满意答案一路嗨皮20级2009-08-07不是的!是使用50年以后又要缴纳费用 追问: 还要交什么费用啊?多少啊?具体一点?谢谢~ 回答: 这个要等50年以后才知道,国家没有规定,只是这样设计的! 追问: 合同上面是这样说的~房屋建筑的合理使用年限设计为50 年,、但房地产称一直住到房子不能住的时候, 回答: 是这个意思!一般讲50年只是个设计数,谁也不知道50年以后会发生什么!只是到50年后,土地是国有的,国家如果需要在那里建设什么设施,就有权要求拆除房屋,房主就得听从。或补交什么土地出让金之类的费用。 回答: 那就要看那时的政策是怎么规定的,反正现在是有补偿的,但是不多哦
七:普通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设计使用年限为多少年
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一般分为:
1、临时性结构——5年
2、易于替换的结构构件——25年
3、普通房屋和构筑物—— 50年
4、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100年
所以,常见的民用建筑都是50年年限。
八:设计使用年限的国家规定
国家颁布的《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规定: 3.1.5 住宅结构在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内必须具有足够的可靠性。3.3.1 住宅的设计使用年限一般为50年。当住宅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并需要继续使用时,应对其进行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作相应处理。重大灾害(如火灾、风灾、地震等)对住宅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安全造成严重影响或潜在危害。遭遇重大灾害后的住宅需要继续使用时,也应进行鉴定,并做相应处理。6.1.1 住宅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少于50年,其安全等级不应低于二级。6.1.4 住宅结构应能承受在正常建造和正常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作用和环境影响。在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内,住宅结构和结构构件必须满足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要求。6.1.6 邻近住宅的永久性边坡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受其影响的住宅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
九:建筑物的设计寿命有何规定
建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是指设计规定的结构或结构构件不需进行大修即可按其预定目的使用的时期。目前建筑结构使用年限分类如下 类型 使用年限 示例 1 5 临时性结构 2 25 易于替换的结构构件 3 50 普通房屋和构筑物 4 100 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结构 结构在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内应满足的功能要求如下: 设计基准期是为确定可变作用及与时间有关的材料性能等取值而选用的时间参数,目前通常采用50年。即结构设计采用的荷载、材料参数是以50年为统计年限来取值的,50年内发生的最大荷载应为结构采用的极限值,而对于50年不遇或100年不遇的灾害性荷载就会超出结构荷载的取值范围,造成结构破坏应是可能的。当然在实际荷载取值、结构计算过程中由于采用了很大的安全系数,其综合最大荷载往往要远大于历史50年内发生过的荷载。 建筑结构的使用寿命:规范规定普通房屋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而目前住宅类建筑的产权年限都为70年,不知这其中的关系原由是怎样。既然规定民宅为70年的产权,其意思应为正常使用年限应最少为70年,而不应是50年。 当然另一方面讲,设计使用年限是正常情况下建筑结构保持良好使用的年限,并不是结构的寿命年限,即是不需大修的年限,超过50年结构可能在正常使用情况下需要进行大修,也可能超过设计年限后也不需大修。在大修后可以延长结构的使用年限,即结构的寿命应远不止50年
十:用普通水泥建成的建筑物一般使用年限是多少
建筑物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一般建筑50年,重要性建筑100年。混凝土使用普通水泥能满足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