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执法巡查工作计划

一:如何做好土地巡查工作

在土地执法巡查中,坚持做到“四清四明”。一是巡查区域清、责任明。按照“属地管理、区域划分、责任到人”的原则,该分局根据管辖范围划分巡查线路,明确区域等级,确定每条线路责任人;二是巡查频率清、要求明。该分局严格按一级区域每周两次、二级区域每半月一次的频率展开巡查,做到巡查到位,发现问题到位;三是巡查计划清、台账明。该分局要求每次巡查前有计划、巡查中有记录、巡查后有台账,做到责任区域用地情况“一口清”;四是巡查督察清、讲评明。各土地所所长对辖区内一级区域每半月一次、二级区域每月一次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根据抽查情况,每月召开一次专题讲评会。截至目前,该分局共发现违法占地行为10起,全部及时进行了制止并立案查处,有效遏制了违法用地行为的发生。

二:国土规划建设执法监察队工作咋样

这份工作很容易得罪人,和城管差不多。违法用地不去查处自己有责任,查处涉及别人切身利益,阻力很大。

三:谁有关于土地管理工作方面的汇报材料供我参考下?

关于全县2007年度土地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各位领导莅临我县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对省国土厅及市国土局多年来对我县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2007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的指导支持下,我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资源节约和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及中央一系列宏观调制政策,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保护土地资源的关系,土地保护及合理利用呈现良好态势,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县情及全县土地资源基本情况 献县是一座有着2200年历史的古城,始置乐成邑,汉朝为景帝之子刘德的封国,刘德死后,汉武帝因其聪明睿智,追谥为“献王”。献县的名字由此而来。我县现辖18个乡镇(其中一个回族乡),1个国营农场,500个行政村,人口56万,面积1174平方公里。2007年,全县生产总值完成72亿元,财政收入3亿元。献县是国家级开发贫困县,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县,农业以小麦、玉米、棉花等农作物为主,常年种植面积分别达到50万亩、40万亩、20万亩。工业主要以铸造、纺织、渔具为主。 土地资源基本情况:截至2007年底,全县土地总面积1759050.21亩,其中农用地1419278.5亩,建设用地248337.1亩,未利用地91434.6亩,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80.68%、14.12%和5.2%。耕地1162389.9亩,占土地总面积的66.08%. 1、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使用情况。2007年初,省下达我县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152.93亩。为解决重点建设项目急需用地指标,经省、市政府批准,追加我县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45亩,全部安排使用。 2、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情况。2007年省政府批准我市建设用地转征项目3个,土地总面积381亩(耕地152.9亩,存量建设用地228.2亩),其中新增建设用地152.9亩。 3、土地供应情况。2007年全县土地供应总面积1157.55亩,其中新增建设用地134.26亩。出让土地总面积1078.9亩,出让金额1.1亿元。其中以招拍挂方式 出让土地1032.1亩,成效价款1.08亿元。 二、突出重点,强化管理,全面提升土地管理水平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一是切实强化领导。县政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主管县长为副组长,国土局、建设局、农业局、经济发展局、交通局及各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对全县土地资源的规划、利用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对土地管理和经营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同时,建立健全了基本农田保护小组、规划修编领导小组、土地招拍挂领导小组、第二次土地调查小组等机构,分别由县长、主管副县长任组长,为加强土地管理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把土地管理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政府专题会议多次专题听取国土资源部门的工作汇报,学习土地管理方面的新政策,解决土地管理中的新问题。县委、县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请 国土部门参加,县委、县政府出台重要文件、做出重大决策部署,都征求采纳国土部门的意见,充分发挥国土部门的参谋和“闸门”作用,为国土部门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同时,县政府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制度出台了城镇土地资产管理、工业用地招拍挂、节约集约用地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土地管理、征收集体土地拆迁安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方面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为加强土地管理提供了法规和制度保障。(二)强化责任,切实加强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的保护。一是县、乡、村三级层层签订了基本农田保护......余下全文>>

四:如何面对国土资源部门省以下垂直管理

2004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对省级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实行垂直管理,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我县根据省、市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已于2005年11月份完成了全县国土资源系统执法监察机构和乡镇国土资源所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从改革之后到目前运行情况来看,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新的问题。

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和队伍现状

我县于1988年成立滨海县土地管理局,并设立内设机构法规监察股。1997年3月,根据滨委[1997]12号文件精神批准更名为滨海县国土管理局,同年6月28日,根据滨编发[1997]8号文件批复,成立滨海县土地执法大队,股级建制,全民事业性质,隶属国土管理局领导,定编8人,法规监察股更名为监察股。2005年11月系统机构改革,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后,土地执法大队定编10人,其中大专文化8人,高中文化1人,中专文化1人;年龄40岁以上1人,40岁以下9人,法规监察股更名为监察科。从学历层次和年龄结构来看,队伍整体素质较以前有所提高。

但由于缺乏法学专业人才,懂专业知识的人甚少,无法准确的运用法律、法规处理案件。

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制运行情况及分析

我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起步较早,但仅局限于土地执法方面,采用的是土地执法监察机制。

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几乎

……(新文秘网www.wm114.cn省略94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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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管理后,县局的工作应一切听从市局的安排,但现实的情况是,当地政府领导没有摆脱原来那种属地管理的方式,仍然是什么都要考核、都要检查、都要请示汇报,执法中来自地方党委、政府的压力和干扰仍然存在。基层国土资源部门不但要按照上级主管理部门工作部署,做好各项业务工作,还要听从地方政府的工作安排,应付名目繁多的评比、检查等。这种垂而不直的现象,造成了多头领导,职责不清,加重了基层国土资源部门工作负担。

(三)违法案件行政处罚难。《土地管理法》第67条规定,执法监察人员对土地违法行为有制止权,但没有强制执行权。要强制制止、拆除必须向法院申请,手续繁琐且程序严格复杂,致使违法用地行为得不到及时制止。加之有的执法监察人员对法律法规掌握不全面,应用不准确,无法适应依法行政的需要,影响了执法质量和效果。还有少数执法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存有拖案不结现象,导致快速联动和部门之间协调性差,使处罚迟迟不能到位。有些违法行为具有突发性,表现为有些群众听说哪里要征地了,往往一哄而上,连夜突击占地建房或者毁田取土,导致违法占地现象发生。国土资源所由于受人员、执法装备的局限,致使这类违法行为不能及时制止,待违法占地行为形成事实后,则难以处理。多宗违法案件移送法院时,法院往往不予受理和执行,使很多违法案件不了了之。

(四)执法监察人员素质不高。主要表现在业务能力不精,一些工作人员仅满足于对法律条款的一知半解,仍然是依靠《土地管理法》和《矿产资源法》“两法”打天下,既不注重国土资源管理和行政执法等政策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又不注重对同一违法行为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融合理解,办案时业务知识不熟,工作能力不强,办起案来自然是四处受阻,到处碰壁。综合知识掌握的不够全面,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涉及方方面面的知识,但一些工作人员既不能充分知晓《刑法》、《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余下全文>>

五: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城乡规划、土地、地质矿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有关城市规划编制和规划实施、土地、地质矿产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二)参与编制社会、经济发展与城市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具体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重要地区的详细规划及市政府其他指令性规划,对其他专业系统规划进行综合协调与平衡;指导区县编制职责范围内的各类规划;依法审核、审批各类规划。(三)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等中长期规划;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地质勘查年度计划;会同市有关部门,编制土地开发利用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四)负责城市地名、城市规划设计、城市建设档案等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大问题调研;领导、指导测绘管理部门开展测绘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历史风貌保护区、历史文化名镇、优秀历史建筑和市级以上历史文物古迹的规划管理工作。(五)依法实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管理制度;对建设项目审批后到竣工验收前规划执行情况实行跟踪监督。(六)负责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地籍和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管理,依法对土地权属争议进行调处,指导建立地籍数据库和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七)统一管理城乡土地资源,确保本市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保障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负责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总量控制和用途管制,并承担监管责任;依法负责土地划拨、征收征用、农用地转用、政府土地储备等各类建设用地以及土地开垦、整理、复垦的审批和管理。(八)组织实施城市规划、土地、地质矿产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对各种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依法处理各类城市规划、土地、地质矿产的纠纷。(九)依法负责土地收回、土地储备和各类建设用地的审批和管理,拟订并实施节约集约用地评价;研究制定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的管理;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十)依法管理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储量及其探矿权、采矿权的管理;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负责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的行业管理和具体实施;负责地质环境调查、监督和管理;负责地面沉降的监测和防治,并承担监管责任;会同市有关部门,按规定负责矿泉水和地热资源开采中有关管理职责。(十一)加强国土资源资产管理;建立基准地价等公示地价制度,依法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负责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预算的审核,负责编报年度土地出让收支决算及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项目决算,负责编制市级土地出让收入支出预算,负责本市土地储备成本认定工作,负责本市地质矿产资源费用的征收使用。(十二)承担国土资源服务行业监管职责;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参与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十三)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4〕20号)的规定,设立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一、职能转变(一)取消的职责1、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2、建设工程正负零备案报送。3、结构到顶备案报送。(二)下放的职责1、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在简易程序中,明确统一标准,合理扩大适用范围;适应郊区发展需要,在总量平衡......余下全文>>

六: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和国土规划建设监察哪个更好些?从工作环境、面对人群和收入(最终)三方面对比!! 30分

当然是国土规划建设监察:

1、工作环境:国土规划局属储一级局,在市政府委办局序列较高。一般来说办公条件要比综合行政执法好得多!综合行政执法就是城管局!

2、面对人群:国土规划建设执法面对开发商、建筑商等商界人物,综合行政执法面对小摊贩,施工工地等等;

3、收入:按照工资,同级别的正常工资都是一样的。其他的你自己去判断。

七:我是学国土管理的,请问与土地有关的工作、项目都有些什么?比如土地整理、规划、开发啊

跟土地有关的工作和项目有很多。如果再国土局上班的话,具体干什么,就得看,你进哪个科?因为,地籍科,法规科,规划科,耕保科等他们所从事的工作是不一样的。所以,你进不同的科室,工作内容就不一样。

跟土地有关的项目也有很多,一般都找国土局外的单位做。比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土地整理项目,土地复垦项目,等都找土地设计单位来做。地籍调查,土地拆迁评估,等都找土地评估单位来做。土地登记代理等业务一般国土局可以自己做。

八:国有农场如何做好土地管理工作

做好国有农场土地管理工作的几点经验

来源:厅农场局

近年来龚我省国有农场土地确权维权工作走在兄弟垦区的前列,得到农业部农垦局领导的充分肯定,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经验。

一是领导重视,及时做好政策配套。省政府领导对严格国有农场土地管理问题高度重视。2005年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加强农场土地管理的96号文件,2008年省政府32号文件中又再次重申加强国有农场土地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反复表明省政府对国有农场土地管理问题的真正重视,对促进农场改革发展的真心支持,对农场职工合法权益的真诚保障。此外,我省国土资源部门对国有农场土地确权登记和合法权益保护工作非常支持。

二是落实责任,切实开展有效监督检查。各级农场主管部门充分认识到农场土地确权维权工作的重要性,将国有农场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作为全省农场工作的重点之一,明确土地管理任务,落实工作职责,真正做到依法保护国有农场土地权益。同时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乱占滥用国有农场土地的行为,禁止通过调整隶属关系、撤销建制等方式划转国有农场土地,禁止非法改变国有农场土地用途,禁止擅自签订占地、租地协议以及其他非法使用国有农场土地的行为,实实在在地保护好国有农场土地。

三是齐抓共管,层层抓好工作落实。把完成农场土地确权发证作为农场维权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安排好工作计划和时间进程表,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准确把握土地确权发证的基本原则和政策界线,担负起指导农场土地办证工作的职责,及时帮助农场解决土地纠纷。千方百计落实办证经费。做到地方财政支持一点,土地测绘部门优惠一点,原有图件资料再利用减少一点,农场内部自筹解决一点,多渠道筹集经费。先易后难,重点突破,没有权属土地纠纷先办理,地势平坦的先测绘,并结合周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妥善协调解决土地权属争议和原始资料不全等问题,加快确权发证工作进度。

四是统筹兼顾,在确权基础上合理开发土地资源。注重对农场土地进行总体规划,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并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合理开发利用农场土地。一方面大力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参与到农场土地的开发利用,做到三次产业联动;另一方面有计划进行土地整理,将一些可利用建设用地指标置换出来,用于农场开发建设,将土地资源优势转化为资本优势和经济优势,增强了国有农场自身实力。

九:农场土地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关于规范国有农场土地管理的意见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茂南、茂港分局,国有农场: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简称《土地管理法》),进一步规范国有农场土地管理,正确引导农场广大干部职工依法、合理、节约集约使用土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理顺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农场土地管理机构的关系,充分发挥土地管理法定职能作用

(一)国有农场设置土地管理机构,行政上接受农垦系统领导,业务上接受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领导,实行双重领导、双向负责的管理体制。

(二)农垦系统土地管理机构纳入全市国土资源管理体系。农场土地管理机构和地方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主动加强沟通联系,共同搞好农场土地管理工作。

(三)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国有农场土地的土地利用规划、建设用地审批、土地登记发证和土地执法监察等环节实施统一管理。国有农场土地管理机构负责场区土地管理事务,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省有关土地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土地管理的文件、规章。

2、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和调整工作,监督检查场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的实施情况。

3、负责场区土地资源变更调查、土地登记发证和土地变更登记的调查、审核呈批工作;协助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做好场区内的地籍测绘工作。

4、承办场区内建设用地、临时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5、监督检查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本场区内的贯彻实施。开展土地巡查监察,及时制止土地违法行为;协助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查处土地违法案件。

6、协助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做好土地分等定级和土地资产评估及管理工作。

7、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办理场区内发生的土地信访事项,调解土地纠纷。

8、承办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委托办理的其它土地管理业务。

二、加强农场土地规划管理,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四)国有农场要在地方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根据国家批准确定的方针、任务、计划、指标和茂名市以及有关县(市、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农场的实际,依法编制农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对场区土地实施用途管制。

(五)农场内单位和个人使用的所有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六)依法合理使用国有农场土地。非农建设确需使用农场土地搞建设的,必须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并依法给予补偿和安置,不得强行划转国有农场土地。

(七)国有农场土地开发利用和建设用地,由茂名市国土资源局按照省下达的建设用地年度计划,安排一定的用地指标以解决国有农场的用地需求。

(八)农场的各项建设应按照经依法批准的规划实施,依法向当地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办审批手续和用途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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