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制方案

一:企业改制方案和实施方案有什么区别

国有企业改制方案是指导改制企业改制方法、步骤的具体操作文件。一般由改制企业在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指导下,根据政府部门有关改制政策,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广泛调查,深入研究,多方征求意见和借鉴外单位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拟订,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批准后实施。企业改制方案一般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改制的基本条改制的基本目标和遵循的基本原则、改制的基本内容、改制的基本步骤等五部分。

国有企业改制方案第一部分: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简述企业名称、经济性质、隶属关系、行业类别、法人代表、注册资金、国有股权比例、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下属分支、关联机构较多可以用表格列述。

二、企业人员情况。详细叙述公司现有员工人数,其中包括退休、内退、在岗、伤残人员情况及改制分类政策。

三、企业资产状况。列述企业改制基准日账面总资产数额及构成、负债总额及构成、所有者权益数额及构成。经聘请有法定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后的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数额及主要构成。

第二部分:改制基本条件

主要叙述企业改制的内在需求;改制的客观环境和基本条件是否具备;通过学习政策文件,内部动员,企业改制的目标、方向、基本原则是否明确;群众基础是否良好等。

第三部分:改制的基本目标和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改制的基本目标。叙述企业改制的目的和方向。如:以政府有关改制文件为指导,本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加快发展的指导思想,以资本运营为纽带,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形成以市场为导向,以解放全体干部职工原动力为核心的企业运行机制,不断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职工收入水平,打造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现代企业平台。

二:国有企业改制的方案制订

(一)国有企业改制采取重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合资、转让国有产权和股份制等多种形式进行,包括转让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或者通过增资扩股来提高非国有股的比例等,必须制订改制方案。(二)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可由改制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或主管部门制订,也可由其委托改制企业或者中介机构制订,但向本企业经营管理者转让国有产权的改制方案不得委托该改制企业制订。(三)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企业概况及近三年资产和财务状况,改制的基本原则、目标和程序,资产处置和职工安置方案,改制后企业股权设置方案和企业发展规划等。(四)国有企业改制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并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照国资企改〔2004〕10号文件的规定报经批准。改制方案未经批准不得实施。(五)国有企业改制涉及财政、税务、劳动保障、国土资源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等相关审批事项的,应先报经市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报市深化办协调审批。

三:企业改制方案的改制类型

一、企业公司制改造。  主要适用于将非公司制的原国家控制支配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其他企业以及集体所有制企业按照《公司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规定的规范发行成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国有独资公司。其中资产在500万元以下的只能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二、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  主要适用于城乡集体企业和处于竞争性领域的国有小型企业改制时对公司形式的选择。这一方式既有人合又有资合,所有权与经营权结合在一起,股权可以是员工个人股、员工集体股和法人股等多种形式,比较灵活。经营方式与分配方式也较易于为员工等各方接受。但不利于规模化、现代化经营。三、企业分立改造。  主要适用于企业存在多种互不关联或者能够互相独立的经营项目,整体效益较差,分开经营竞争力较强而又为各方普遍接受的情况。此时可将一个企业分立成几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四、企业债权转股权。  主要适用于企业负债严重,没有现实偿还能力但又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的情况下,经与债权人协商一致将全部或部分债权人的全部或部分债权转成股权,从而债权人变成股东的情况。这一改造方式,可以降低改制企业的负债率,降低改制企业的财务成本,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和赢利能力。五、国有小型企业出售。  主要适用于企业规模较小、经评估后国有净资产数额较小、经有审批权的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这一改造方式涉及法律关系较多,也较易产生纠纷,是在操作过程中需要引起注意的一种。六、企业兼并(或者合并)。  主要适用于两个或者几个企业间达成一致,合并后有利于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和赢利能力的情况。七、破产。  严格来讲这并不是企业的一种改制方式。对扭亏无望、浪费资源、技术落后、污染严重的中小企业,实行破产关闭。而这一精神对整合企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无疑是正确的。

四:如何制定企业改制方案

国有企业改制涉及法律关系复杂、具体事项繁多,其中蕴涵着诸多的法律风险。尤其是国有企业产权转让会涉及债权债务处理、职工安置、国有资产管理、国家对特定行业管理等多方面问题,如不能逐一妥善解决,就会功亏一篑、前功尽弃。改制方案设计无疑是国有企业改制的重要环节,改制方案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企业改制的成败。实践中,由于缺少专业人士的参与,拟改制企业设计的改制方案多漏洞百出,不具有可操作性。现根据改制工作的经验,就企业改制方案设计阶段应当注意的问题进行阐述,以期能对拟改制企业有所帮助。

改制方案是企业改制的指导性文件,一经主管部门批准,将成为企业改制具体操作过程的“纲领性”文件。当然,改制方案也可细化到每一个细节操作。判断改制方案优劣的核心标准是其可操作性,具体而言,改制方案的可操作性主要体现在如下四个方面:

一、要符合国家有关国企改制的政策方针

国家有关国有企业改制的主要政策依据有:

1、1993年11月14日,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国企改制的方向是建立“产权清晰、责任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2、 1999年9月22日,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重申推进国企改制和发展任务的紧迫性;要推进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探索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形式,大中型企业实现规范的公司制改革等。

3、2003年10月,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

结合上述相关政策,改制方案设计过程中,必须要体现政策要求,把握正确的改革方向。

国企改制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因此改制方案设计中就应充分考虑到改制企业的实际情况,按照现代企业模式构建改制后企业的股权架构及法人治理结构。实际操作中,很多企业没有准确领会上述政策,认为改制只是股东人数及性质的简单变化,改制后企业股权依然相对集中,最终导致改制失败或不得不进行二次改制。

建立现代产权制度的核心就是产权的流动性,但是不能片面追求所谓的“流动性”而将国有企业一卖了之。因此,改制方案中应当考虑到改制带来的种种负面影响,如应当妥善安置职工以避免影响社会的稳定。

此外,改制方案中还应当充分考虑改制后企业的发展问题。国有企业改制后,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获得长久发展,各方应对改制后的企业后续发展事宜做出安排。

二、要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

国有资产管理是国有企业改制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涉及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国家出台过很多法律规定,国资委设立后又专门出台《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对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依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应当特别注意如下问题:

1、改制方案应当依据现有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规范操作。实际操作中,很多改制方案并没有注意到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没有涉及甚至违反了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致使改制方案不具有可操作性。尤其是国资委《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在2004年2月1日生效后,很多企业依然沿用以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设计改制方案,改制方案自然无操作性可言。

2、改制方案设计过程中,应当明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须形成相应内部决策文件(具体包括总经理办公会议/董事会审议意见以及工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否则会导致转让行为无效。

3、改制方案(包括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方案),须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如未获得上述批准,有可能会导致......余下全文>>

五:国有企业改革方案如何做?

企业的改革方案是企业改革的具体操作依据。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结合有关的法津、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制订切实可行的企业改革方案,以利于改革的顺利实施。国企改革方案的撰写是一项系统工程,像中大咨询就可以,看一下吧。

六:如何办理企业改制登记注册

办理企业改制程序办理企业改制,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第一步,前期准备阶段:

制定改制方案,进行产权界定、资产评估(涉及国有资产的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准或备案),取得主办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改制的批复文件,集体所有制企业还需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确认改制文件;

第二步,申请登记手续:

1、改制后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先办理名称变更预先登记手续,并领取相关登记表格;

2、企业改制需要新增货币资本的,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户,办理入资手续;

3、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后,按照《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办理名称变更登记,请参看《一次性告知单①——如何办理名称预先登记》

改制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文件、证件(一)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主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复,集体所有制企业还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式两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有法人股东的,要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

4、产权界定文件(集体所有制企业或产权不清晰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提交);

5、原企业资产评估报告;股东若新增投资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提交评估报告(涉及国有资产评估的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核准或备案文件);

6、股东资格证明;

7、《指定(委托)书》;

8、《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其他名称变更预先登记材料;

9、改制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二)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的批准文件;

3、公司章程(提交原件一份,中央单位或外埠企业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

4、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董事长的指定或委派文件;

5、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明;

6、《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其他名称变更预先登记材料;

7、改制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8、《指定(委托)书》。

(三)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3、《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4、发起人的资格证明;

5、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有法人股东的,要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

6、产权界定文件(集体所有制或产权不清晰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提交);

7、原企业资产评估报告;股东若新增投资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提交评估报告(涉及国有资产评估的的......余下全文>>

七:企业改制职工补偿标准

一、国企改制中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标准

解决了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来源问题,就涉及到经济补偿金的标准问题。根据改制主体的性质不同,其员工的身份也有所不同,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也有所不同。

(一)国企员工经济补偿金的一般标准

对于按照正常程序进行改制的国有企业,根据财企[2002]313号文件精神,"企业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规定标准的,按照规定执行;没有规定标准的,按照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尽管各地方政府出台的经济补偿标准在一定程度上有所不同,其主要规定还是参考了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的具体标准为,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员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员工月平均工资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或3倍以上的,可按不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的标准计发。企业经营者也应按照上述办法执行。

(二)破产企业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标准

国有企业严重资不抵债,不再具备继续生产经营条件,可以申请破产,但是《破产法》并没有将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列入破产企业法定清偿范围内。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在试点城市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费用,从破产企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中拨付,不足部分从处置其他破产财产所得中拨付并可列入第一顺序清偿,安置费用的标准原则上按照破产企业所在试点城市的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计算。

(三)事业单位员工经济补偿金标准

由于中央和各地尚未出台有关事业单位改制员工经济补偿的规定,因此有关员工经济补偿具体标准将参照国有企业员工经济补偿标准。根据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文件和国资分配[2003]21号文件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相同。

但是考虑到事业单位员工大部分是事业工人身份,其中有一部分还是国家公务员身份,由于各种原因,相当一部分人还没有开设养老保险账户,一旦改制后,这部分员工的退休金也是个麻烦事。因此,完全参照国有企业的员工经济补偿标准执行对这部分人来说确实欠缺公平,各单位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除经济补偿金外其他形式的补贴,具体标准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

(四)经济补偿金外的其他补偿

我们注意到,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文件规定中,"改制企业可用国有净资产支付解除职工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等,由此造成的账面国有资产减少,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冲减国有资本"。这个"等"字有很大学问,它意味着从中央已经认同改制企业可以用国有净资产支付除员工经济补偿金外的其他形式补偿。当然不是所有改制企业都适用于这个条件,像上述事业单位改制可以参照这一标准,寻求其他方式的补偿,另外一些本身经济补偿金较少,从事危险职业、危害身体健康职业,具有某种特殊技能、为企业做出过重大贡献的人员,可以由改制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向上级部门提出,具体标准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

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

国有企业进行的国有资本退出的改制工作中,由于经济补偿金是必须支付且不能打折,所以对于改制企业来讲比较头痛的是如何支付这笔相对庞大的改制成本,而且在支付了改制成本之后还不至......余下全文>>

八: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是否现行有效

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是现行有效的。

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

党的十五大以来,各地认真贯彻国有经济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积极推进

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探索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和国有企业改制的多种途径,取

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但前一阶段国有企业改制工作中出现了一些不够规范的现

象,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国有企业改制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出资人、债权人、

企业和职工等多方面的利益,既要积极探索,又要规范有序。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国

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的精神,保证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健康、有序、规范地进

行,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健全制度,规范运作

(一)批准制度。国有企业改制应采取重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合资、转

让国有产权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进行。国有企业改制,包括转让国有控股、参

股企业国有股权或者通过增资扩股来提高非国有股的比例等,必须制订改制方案。方案可由

改制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制订,也可由其委托中介机构或者改制企业(向本企业经营管理

者转让国有产权的企业和国有参股企业除外)制订。国有企业改制方案需按照《企业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的有关规定履行决定或批准程序,未经决定或批准不得实施。

国有企业改制涉及财政、劳动保障等事项的,需预先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批准

后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协调审批;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审批事项的,依照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报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所出资企业改制为国有股不控股或

不参股的企业(以下简称非国有的企业),改制方案需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转让上市公司国

有股权审批暂按现行规定办理,并由国资委会同证监会抓紧研究提出完善意见。

(二)清产核资。国有企业改制,必须对企业各类资产、负债进行全面认真的清查,做

到账、卡、物、现金等齐全、准确、一致。要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核

实和界定国有资本金及其权益,其中国有企业借贷资金形成的净资产必须界定为国有产权。

企业改制中涉及资产损失认定与处理的,必须按有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改制企业法定代表

人和财务负责人对清产核资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财务审计。国有企业改制,必须由直接持有该国有产权的单位决定聘请具备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凡改制为非国有的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法定

代表人进行离任审计。改制企业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向会计师事务所或政府审计部门提供有关

财务会计资料和文件,不得妨碍其办理业务。任何人不得授意、指使、强令改制企业会计机

构、会计人员提供虚假资料文件或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四)资产评估。国有企业改制,必须依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

号)聘请具备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资产和土地使用权评估。国有控股企业进行资产评

估,要严格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向非国有投资者转让国有产权的,由直接持有该

国有产权的单位决定聘请资产评估事务所。企业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等无

形资产必须纳入评估范围。评估结果由依照有关规定批准国有企业改制和转让国有产权的单

位核准。

(五)交易管理。非上市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要进入产权交易市场,不受地区、行业、出

资和隶属关系的限制,并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公开信息,竞价

转让。具体转让方式可以采取拍卖、......余下全文>>

九:中国的国有企业改制是怎么一回事?

国企改革一直是个艰难的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中也提出了众多的方案,如当初的拨改贷、利改税,到后来的股份制改造与上市,以及抓大放小,实施MBO等。但对于如何改,观念上存在较大分歧,如2004年沸沸扬扬的郎顾之争。在这个过程中,一条重要依据就是中国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科学管理定这句话当然没有错,但在操作时却把国企改革混同于中国企业改革。因而在选择国企改革方案时,都以现代企业制度的模板生搬硬套。

国企改革一直是个艰难的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中也提出了众多的方案,如当初的拨改贷、利改税,到后来的股份制改造与上市,以及抓大放小,实施MBO等。但对于如何改,观念上存在较大分歧,如2004年沸沸扬扬的郎顾之争。在这个过程中,一条重要依据就是中国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科学管理。这句话当然没有错,但在操作时却把国企改革混同于中国企业改革。因而在选择国企改革方案时,都以现代企业制度的模板生搬硬套。

而作为中国特殊环境下的国有企业,其改革主题词主要包括三方面:一、国企改革补现代企业制度缺失之误。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国的国有企业本身就具有特殊性,其改制的最终蓝本将成为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特殊模板。二、国企改革最终要补市场经济失灵之位。众所周知,市场经济经常失灵,如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充分竞争下导致垄断不可避免等。但有效的国有企业却能化解市场失灵问题,如国企提供市场效益较差的公共产品,国家调控国企减少垄断。三、有效的国企能延伸国家经济管理职能。民企、外企一切行动惟利是图,不可能考虑国家经济职能,但国企在这方面却有天然优势,比如在执行国家财政政策时扩大或缩小固定投资规模易受控制,在执行货币政策时能较早、较好地响应政策导向,并给其他类型企业带来窗口示范作用。

十:企业改制重组方案的内容包括哪些

会有差异,大致如下:

(1)原企业改制前的基本经营状况列表(各年度总资产、负债、资产效益状况、净资产利润率等);

(2)基本原则的思路;

(3)改制的企业资产、经营状况;

(4)发起人的基本情况(发起人的投资额、投入的资产性质等);

(5)实施股本设计,其中注意折股率的选择,对于大型企业、传统型行业企业要选小,对于中小企业、高科技企业要选大;

(6)列表股权结构(股东名称、股权数、股权比例、股权性质发起人:对于国有法人股发起人、社会法人股发起人、自然人股发起人、外资股发起人、社团法人股、总股本合计);

(7)股票发行价格的折算(每股的净资产、每股的市盈率倍数);

(8)相关问题的说明(资产重组的模式及基本原则、剥离资产处置的办法、债务重组的基本方法、关联交易的处置办法、富余、离退人员的安置、知识产权及专利技术的处置、土地使用权的处置、其他相关的问题);

(9)组织机构设计(框架: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职能科室、生产主体的最佳结构为子—分公司—孙公司,法人结构:股东人数、董事会人数及相应机构、监事会及职能、经理层及职能、管理科室及职责);

(10)中介机构的聘请(聘请哪些中机构、各中介机构应做的工作);

(11)重组的时间、进度、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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