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建设监理的中心工作是什么
监理的工作,说白了就是三控两管一协调。
三控:工程进度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资金控制
两管:合同管理,信息管理
一协调:指全面地组织协调
具体的含义,可以参考百度百科:三控两管一协调:baike.baidu.com/view/2407736.htm
二:工程建设监理的内容有哪些?
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包括工程建设文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和有关的建设工程合同。其中工程建设文件包括: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许可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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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程监理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第一个职责是在计划管理方面,具体内容是:1、审批施工单位在开工之前提交的总施工进度计划、现金流动计划和总说明以及在施工阶段提交的各种详细计划和变更计划;2、审批施工单位根据总施工进度计划编制的年度计划;3、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和监督计划的实施。当工程未能按计划进行时,可以要求施工单位调整或修改计划,并通知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快施工进度;以使实际施工进度符合施工合同的要求;4、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进度情况。当施工进度可能导致合同工期严重延误时,有责任提出终止执行施工合同的详细报告,供建设单位采取措施或做出决定。第二个职责是在质量控制方面,具体内容是:1、向施工单位书面提供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等资料,进行现场交验并验收施工放样;2、在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对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有权拒绝使用;3、签发各项工程的开工通知书,必要时通知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整个工程或任何部份工程的施工;4、对施工单位的检验测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有权利用施工单位或自备的测试设备,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采取数字控制;5、按施工程序跟班检查,对每道工序、每个部位进行质量检查和现场监督,对质量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部份和全部工程予以签认;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返工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以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6、检查施工方法,审查试验路段施工方案和工艺,批准特殊技术处理措施和特殊操作工艺;7、审核竣工的部分永久工程或竣工的全部工程的交工验收申请报告,向建设单位转报并提交相关报告;参加建设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主持的交、竣工验收工作。第三个职责是工程监理在计量与支付方面,具体内容是:1、按施工合同的规定,现场计量核实合同工程量清单所规定的任何已完工程的数量和价值;2、按合同规定和建设单位授权,审查、签发期中支付证书及合同终止后任何款项的支付证书。对不符合技术规范和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项目和施工活动,有权暂拒支付,直至上述项目和活动达到要求;3、除非施工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对合同执行期间,由于国家或省颁布的法律、法令、法规等致使工程费用发生的价格涨落,而引起的工程费用的变化,工程监理在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后,经计算合理确定新的合同价格或调整幅度予以支付。第四个职责是工程监理在合同管理方面,具体内容是:1、主持开工前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和施工阶段的常规工地会议,并签发会议纪要;有权参加施工单位为实施合同组织的有关会议;2、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有权按合同文件规定的变更范围,确定变更工程的单价和价格,并下达变更令。对施工合同中规定的较大变更,由监理审查后报建设单位核批;3、对施工单位提出的竣工期的延长或费用索赔,有责任就其申述的理由,查清全部情况,并根据合同条款审定延长的工期或索赔的款额,经建设单位批准后发出通知;4、认真审查施工单位任何分包人的资格和分包工程的类型、数量,提出建议报建设单位核准;5、监督施工单位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构成、数量与合同所列名单是否相符; 6、对施工单位进场的主要机械设备的数量、规格、性能按合同要求进行监督、检查。由于机械设备的原因影响工程的工期、质量的,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更换或停止支付费用;7、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妥善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事项和法定承诺。
四: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性质和原则是什么?
监理工作的性质:服务性、科学性、公正性、独立性
丁
监理工作原则:严格监理、优质服务、科学公正、廉洁自律
五:工程监理的工作内容主要是什么??
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控制、建设工期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安全控制;进行信息管理、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即“四控、两管、一协调”。 建设工程监理按监理阶段可分为设计监理和施工监理。设计监理是在设计阶段对设计项目所进行的监理,其主要目的是确保设计质量和时间等目标满足业主的要求;施工监理是在施工阶段对施工项目所进行的监理,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施工安全、质量、投资和工期等满足业主的要求。 目前我国实行的还仅仅是施工阶段的工程监理,还没有设计阶段的工程监理,但在市政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这两个工程行业实行了施工图审查制度,相当于一种变通了的设计阶段的工程监理,但也局限于这两个工程行业! 工程监理制度成立之初的初衷是取代政府的微观工程管理职能,这个目标没有实现,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仍在实行微观工程管理活动;另一个初衷是为业主(建设单位)提供专业服务,业主不必成立专门的工程管理队伍,这个目标也没有实现,业主也仅仅出于对法律的敷衍,而仅仅授权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程序性的工程监理,工程监理单位未获得相应的足够的授权,也无手段完成法律法规赋予的工程监理的宏大任务! 由于我国的条块管理的实际状况,国家发改委的工程咨询单位与国家建设部的工程监理单位的业务出现了重叠,因此只能两家分工合作,也造成我国的工程监理制度不可能覆盖工程项目的全过程!
六: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内容有哪些?
建设工程监理的主要包括四个阶段的工作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工程质量保修阶段。一般的监理合同以前三个阶段的工作内容为主,很少要求质量保修阶段进行监理的。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
1)施工前认真审阅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就工程设计图纸中的问题与建设单位及设计院工程师沟通,充分理解建设单位意图和设计思想,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工程功能及系统组成做到全面、深入的了解和掌握。
2) 根据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积极参加工程施工招标工作,协助建设方选择有能力、有经验的承包商。
3) 认真做好施工队伍(特别是总承包商)的资质审查工作,包括人员、技术、施工设备,确保施工队伍素质与工程要求基本相适应。
4) 认真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的布置、劳动人安排,工具材料准备、预制中、半成品的生产等,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与工程建设总进度。
5) 协助建设方程组织设计图纸会审工作,作好图纸设计交底,使总承包商及全体施工管理人员了解工程设计意图和要求。
6)督促总承包单位认真做好作业前的技术交底,使每个施工人员清楚各自工作的具体要求。
7) 确认施工图纸的有效性。对设计变更、工艺变动、材料变更、设备选型等都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8)对各专项系统的主要设备、器材,监理工程师要亲自监督校验调整,掌握系统设备的详细资料、消除隐患。
二、 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
1)对专项系统及各分系统的重要部位,监理工程师要加强双控制检查。巡视和旁站相结合,确保工程质量。
2) 监理工程师在巡视和检查中发现施工质量问题,可视质量问题的大小和轻重,以“监理工作联系单”和“监理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施工方、业主,并监督解决。
3) 各系统的调试、试运转工作,要在监理工程师监督下进行,并按规范要求填写试验报告。
4) 对承包单位报来的各项工程报验单,隐蔽单,监理工程师都要以施工图纸和规范及施工工艺设计要求认真审查,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 整个施工过程,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三检制度(自检、互检、交接班检),三按制度(按图纸、按工艺,按标准施工)进行监督。
三、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
1)对已完工程进行工程质量评估,并及时提供分部、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及监理工作总结。
2畅总监组织监理工程师根据规范和强制性标准条文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完工工程的实物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存在的问题整改的结果进行复验合格的基础上,向建设方提出竣工验收的建议。协助建设方组织竣工验收。
四、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内容
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监理组根据监理合同约定,当建设方在使用中对工程质量提出异议或本监理公司在回访中发现影响使用的质量缺陷时,将派专人进行现场查验。其结果在保修范围内,则通知施工方进行保修。
七:工程建设监理的具体程序
(1)确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成立项目工程建设监理机构。监理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的规模、性质、建设单位对监理的要求,委派称职的人员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单位全面负责该工程的监理工作。一般情况下,监理单位在承接工程监理任务时,在参与工程监理的投标、拟定监理方案(大纲)以及与建设单位商签委托监理合同时,即应选派称职的人员主持该项工作。在监理任务确定并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后,该主持人即可作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这样他在承接任务阶段即早已介入,从而更能了解建设单位的建设意图和对监理工作的要求,并与后续工作能更好地衔接。总监理工程师是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总负责人,他对内向监理单位负责,对外向建设单位负责。监理机构的人员构成是监理投标书中的重要内容,是建设单位在评标过程中认可的,总监理工程师在组建项目监理机构时,应根据监理大纲内容和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内容组建,并在执行监理规划和具体实施计划中进行及时的调整。(2)编制建设工程建设监理规划。建设工程建设监理规划是开展工程监理活动的纲领性文件。监理规划的编制应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并应具有可操作性。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完成后必须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3)制定各专业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对中型及以上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做到详细,具有可操作性。(4)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1)工作的时序性。监理的各项工作都应按一定的逻辑顺序先后展开,从而使监理工作能有效地达到目标而不致造成工作状态的无序和混乱。2)职责分工的严密性。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是由不同专业、不同层次的专家群体共同来完成的,他们之间严密的职责分工是进行监理工作的前提和实现监理目标的重要保证。3)工作目标的确定性。在职责分工的基础上,每一项监理工作的具体曰标都应是确定的,完成的时间也应有时限规定,从而能通过报表资料对监理工作及其效果进行检查和考核。(5)参与验收,签署工程建设监理意见。施工完成以后,监理单位应在正式验交前组织竣工预验收,在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施工单位沟通,提出整改要求。监理单位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监理单位意见。(6)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监理工作完成后,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的监理档案资料应在委托监理合同文件中约定。不管在合同中是否作出明确的规定,监理单位提交的资料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一般应包括:设计变更、工程变更资料,监理指令性文件,各种签证资料等。
八:工程建设监理的工作程序有哪些?
工程建设监理的工作内容和程序:
1、编制工程建设监理规划。
2、按工程建设进度、分专业编制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
3、按照建设监理细则进行建设监理,其中包括进度控制、质量控制、造价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协调工程参建方的关系。
4、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签署建设监理意见。
5、建设监理工作完成后,向甲方提交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
九: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性质主要有哪些?
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性质有如下几个特点: (1)服务性。工程监理机构受业主的委托进行工程建设的监理活动,它提供的不是工程任务的承包,而是服务。工程监理机构将尽一切努力进行项目的目标控制,但它不可能保证项目的目标一定实现,它也不可能承担由于不是它的缘故而导致项目目标失控的责任。 (2)科学性。工程监理机构拥有从事工程监理工作的专业人士——监理工程师,他将应用所掌握的工程监理科学的思想、组织、方法和手段从事工程监理活动。 (3)独立性。指的是不依附性,他在组织上和经济上不能依附于监理工作的对象(如承包商、材料和设备的供货商等),否则他就不可能自主地履行其义务。 (4)公正性。工程监理机构受业主的委托进行工程建设的监理活动,当业主方和承包商发生利益冲突或矛盾时,工程监理机构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有关合同为准绳,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时,不损害承包商的合法权益,这体现了建设工程监理的公正性。
十:监理工作的方法
给你说我的大纲里的哈:
协调是为了联合参建各方同心协力、步调一致共建精品工程。在工程项目建设监理中,组织协调最为重要、最为困难,也是监理能否成功的关键。
1、组织协调目的
作好协调工作可为我单位监理工程实现优质、高效、低成本的目标创造良好的条件。通过协调创造良好的内部人际关系、组织关系以及与政府和社会组织的良好关系,促使各方协调一致,齐心协力创造多方面良好的内外条件。
2、工程项目系统内部关系的协调
(1)内部人际关系的关系协调
我单位为本工程将配备最精干的监理人员,组成项目监理部,根据每个人的专长进行安排,做到人尽其才,对监理部人员进行明确分工,职责分明,明确岗位职权,每一个岗位都有明确的目标和岗位责任,做到人人有专责,事事有人管。监理部全体成员将同心协力搞好监理工作,使监理部形成一种团结、和谐、热情、紧张的工作氛围。
(2)内部组织关系的协调
项目监理部与本监理单位保持密切联系,随时取得本单位在人力、物力、技术上的支援和帮助。
(3)工程项目系统内部需求关系的协调
需求平衡关系重要,为此需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1)抓好计划环节,平衡人、财、物的需求。不同施工阶段往往有不同的需求,解决需求平衡问题的关键在于计划,为此,监理部将严格审查承包人计划的制定和抓紧计划实施的检查,以保持人、财、物需求的平衡。
2)抓住瓶颈环节。施工现场千变万化,有些项目的进度往往受到人力、材料、设备的限制或人为因素的影响,而成为瓶颈环节。这种瓶颈环节会成为全局拦路虎,一旦发现这样瓶颈环节,就要通过资源,力量的调整,集中力量打攻坚战,攻破瓶颈,充分体现协调的强大威力。
3、工程项目系统近外层关系的协调
(1)业主与承包人关系的协调
业主与承包人的关系来往频率,产生分歧是常有的事,在业主与承包人关系的协调中,监理部将处于公正的第三方,本着充分协商的原则,耐心细致的协调处理各种矛盾。施工合同文件将作为业主和承包人关系协调的依据。
(2)监理与业主的关系
监理工程师与业主的关系是被委托与委托的关系,应做到各负其责、独立工作、相互尊重、密切合作。监理工作要做到“急工作之所急,想业主之所想”,为业主当好参谋管好工程。
(3)监理与承包人的关系
监理与承包人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我们按合同授予的职责与权利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与管理,我们按照“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监理原则,恪守职业道德与承包人共同努力共创优良工程。
(4)监理与设计单位的关系
监理部将十分重视与设计单位关系的协调,搞好与设计单位的协调对加快进度、确保质量、降低消耗十分重要,为此监理部在工作中将尊重设计单位的意见,主动向设计单位介绍工程进度情况和存在问题,密切参建各方关系,争取设计单位的理解和支持,搞好协同配合工作。施工中发现设计问题,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以免造成大的损失。
4、工程项目系统远外层关系的协调
工程项目与政府和社会团体是非合同关系,但又往往对工程建设起着一定的或决定性的控制、监督、支持、帮助作用,这层关系若协调不好,工程项目可能严重受阻。这种关系的协调方法主要是运用请示、报告、汇报、送审、说明等。根据需要,监理部将积极协助进行这一层关系的协调工作。
参考资料:引用自我们公司的监理大纲模版...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