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记账凭证丢失一本,怎么办?怎么解决?
账簿及记账凭证的遗失,通俗的说也可称为丢失,是由于疏忽或不可抗力而失去或失掉账簿及记账凭证。从法律角度上应当认定是一种非主观故意的丢失行为,可以称为“善意的丢失”。如账簿及记账凭证因被盗、失窃、洪灾、地震、海啸、火灾等造成的遗失。《征管法》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的行为,税务机关有权处罚。对未按照规定设置账簿的行为,比较好理解。对未按照规定保管账簿及记账凭证的行为,又包括哪些呢?《征管法》同时规定,纳税人对账簿及记账凭证的保管责任包括按照规定的保管期限保管,以及不得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损毁。可见遗失账簿及记账凭证的行为并不是一种“未按照规定保管”的行为,《征管法》没有明确规定遗失账簿及记账凭证的行为应当处罚。按照法治的原则,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过”,因而在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前提下,不能对遗失账簿及记账凭证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但同为遗失,发票和税务登记证件的遗失,就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丢失发票和发票存根联属于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行为,可给予处罚。《征管法实施细则》规定,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但也没有相应的处罚规定。
二:公司的记账凭证弄丢了怎么办? 10分
写说明,挨批评,丢失财务资料后果很严重,很多事情说不清了。
以下为转帖
如果税务局不查账,那么你们算是安全的。如果税触局查账的话,就会很麻烦。(一般情况下,税务局很少查企业的账的,除非你们厂的业务不太正常被税务局稽查科盯上了,或者是有办理业务税务局必须查账的)
所以能补到的资料,尽量补吧。专用发票发票方面,万一税务局查起来的话,不是还有抵扣联么,银行单可以去银行补,普通发票的话,尽量找回复印件,反正能补到的资料尽量补。金蝶里头也有电子版的帐可以备查。万一查起来的话,可以向税务局说明情况,可能涉及罚款,但是也不很多,如果你们和税务局关系好,他们可能当没看见。呵呵
三:会计凭证遗失了一本怎么办
丢失了一本凭证,怎么丢的,过程?将其形成一个材料备查。对于丢失会计凭证,属于违反会计法,会计法的执法主体是财政局,不是税务局,税务局不会对丢失凭证进行处罚。但是如果影响较大,造成不能正确核算应纳税额的,税务部门会以此为依据认定为账务不健全,对所得税核定征收。增值税采用专用票抵扣,只要你销售额准确,进项税已经认证的可以扣除,没认证的可以向销货方索要记账联复印件,以复印件认证抵扣。
这里面有风险的,主要是报销的,银行的可以通过对账单核对或要求银行重打,发 票可以有销售方提供复印件……
会计从业证不会被吊销。这个归财政局管理。
四:公司搬家造成记账凭证丢失如何处理啊
帐簿保管-法律责任纳税人丢失账簿及记账凭证的行为,不能简单套用《征管法》的相应条款进行定性处理追究法律责任,而是应在确定纳税人丢失账簿及记账凭证的原因、责任、性质基础上,再进行定性处理追究法律责任。现就纳税人丢失账簿及记账凭证的行为,如何定性处理追究法律责任及稽查对策进行探讨。为此将纳税人丢失账簿及记账凭证的行为分为遗失、灭失、隐匿三种类触。遗失类型:账簿及记账凭证的遗失,通俗的说也可称为丢失,是由于疏忽或不可抗力而失去或失掉账簿及记账凭证。从法律角度上应当认定是一种非主观故意的丢失行为,可以称为“善意的丢失”。如账簿及记账凭证因被盗、失窃、洪灾、地震、海啸、火灾等造成的遗失。《征管法》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的行为,税务机关有权处罚。对未按照规定设置账簿的行为,比较好理解。对未按照规定保管账簿及记账凭证的行为,又包括哪些呢?《征管法》同时规定,纳税人对账簿及记账凭证的保管责任包括按照规定的保管期限保管,以及不得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损毁。可见遗失账簿及记账凭证的行为并不是一种“未按照规定保管”的行为,《征管法》没有明确规定遗失账簿及记账凭证的行为应当处罚。按照法治的原则,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过”,因而在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前提下,不能对遗失账簿及记账凭证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但同为遗失,发票和税务登记证件的遗失,就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丢失发票和发票存根联属于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行为,可给予处罚。《征管法实施细则》规定,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但也没有相应的处罚规定。灭失类型:账簿及记账凭证的灭失,还包括擅自损毁、擅自销毁账簿及记账凭证的行为。灭失就是使账簿及记账凭证不存在或使其消失,擅自损毁就是违反有关规定自行损坏或破坏账簿及记账凭证,擅自销毁就是违反账簿及记账凭证的保管规定故意、自行毁掉或烧掉、毁灭账簿及记账凭证。灭失、擅自损毁、擅自销毁账簿及记账凭证等行为,属于《征管法》规定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的行为,从法律角度上应当认定是一种主观故意的丢失行为,可以称为“恶意的丢失”。对此种丢失行为,《会计法》和《征管法》同时规定了应追究法律责任。《会计法》规定,账簿及记账凭证的灭失,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征管法》规定,擅自销毁账簿及记账凭证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并且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在检查期间,纳税人销毁有关资料的,属于逃避、拒绝税务机关检查的行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认定为偷税,除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外,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隐匿类型:账簿及记账凭证的隐匿,是指纳税人为了某种目的,编造各种理由,故意将应当保存的账簿及记账凭证转移、隐藏起来,躲避税务机关的检查。此种行为与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行为还是有区别的。隐匿账簿及记账凭证的行为,从法律角度上应当认定是一种主观故意的丢失行为,也可以称为“恶意的丢失”。对此种丢失行为,《征管法》规定了应追究法律责任。《征管法》规定,在税务机关检查时,纳税人隐匿账簿及记账凭证的行为,属于逃避、拒绝税务机关检查......余下全文>>
五:根据国家规定丢失会计凭证如何处理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
(二)私设会计账簿的;
(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四)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
(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六)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七)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
(八)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九)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
(十)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有关法律对第一款所列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六:前年度记帐凭证丢失怎么办
俺来回答:
楼主的这个麻烦是不小的,会计凭证是保管年限为15年的会计资料,08年的没有了会比较麻烦。简单和楼主说一下处理的方法吧,不见得完全符合将来审计或税务稽查的手续,只能先做一步看看了。
不知道楼主08年是否进行过年终审计,如果已经审计完毕,就简单一些了。可以将遗失的3月凭证依据账簿的记录还原回去,重新作出一本3月凭证。当然,没有凭证的原始单据了。凡是可以复制的原始单据(收据、发票记账联)可以复印后附在凭证的后面。
至于凭证遗失原因的说明,最好由经办人员,财务负责人,单位负责人都签好,以后说的清楚。
七:记账凭证丢失一本,怎么办?怎么解决?
账簿及记账凭证的遗失,通俗的说也可称为丢失,是由于疏忽或不可抗力而失去或失掉账簿及记账凭证。从法律角度上应当认定是一种非主观故意的丢失行为,可以称为“善意的丢失”。如账簿及记账凭证因被盗、失窃、洪灾、地震、海啸、火灾等造成的遗失。《征管法》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的行为,税务机关有权处罚。对未按照规定设置账簿的行为,比较好理解。对未按照规定保管账簿及记账凭证的行为,又包括哪些呢?《征管法》同时规定,纳税人对账簿及记账凭证的保管责任包括按照规定的保管期限保管,以及不得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损畅。可见遗失账簿及记账凭证的行为并不是一种“未按照规定保管”的行为,《征管法》没有明确规定遗失账簿及记账凭证的行为应当处罚。按照法治的原则,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过”,因而在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前提下,不能对遗失账簿及记账凭证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但同为遗失,发票和税务登记证件的遗失,就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丢失发票和发票存根联属于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行为,可给予处罚。《征管法实施细则》规定,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但也没有相应的处罚规定。 综上所述如果你应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找回丢失的记账凭证,实在找不到了最好写个书面的说明材料并且公司负责人签字以备税务部门以后稽查啥的~~~只要不是主观上故意丢失,并及时做好相关说明公证,是不会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
八:我的一本记帐凭证丢了怎么办
这个问题太严重了。你还是慢慢找吧,相信可以找到的。
九:记账凭证丢失,应承担什么责任和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十:前两年记账凭证丢失了怎么办?
俺来回答:
楼主的这个麻烦是不小的,会计凭证是保管年限为15年的会计资料,08年的没有了会比较麻烦。简单和楼主说一下处理的方法吧,不见得完全符合将来审计或税务稽查的手恭,只能先做一步看看了。
不知道楼主08年是否进行过年终审计,如果已经审计完毕,就简单一些了。可以将遗失的3月凭证依据账簿的记录还原回去,重新作出一本3月凭证。当然,没有凭证的原始单据了。凡是可以复制的原始单据(收据、发票记账联)可以复印后附在凭证的后面。
至于凭证遗失原因的说明,最好由经办人员,财务负责人,单位负责人都签好,以后说的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