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
我国处理劳动争议的程序通常为: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
1、协商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首先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当事人可以形成和解协议。但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需要当事人自觉履行。协商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要程序,当事人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和仲裁。
2、调解
(1)调解组织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企业代表组成。
(2)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3)调解协议的履行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书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3、仲裁
(1)劳动争议仲裁的特点(与《仲裁法》规定的仲裁比较而言)
1)主体不同:劳动仲裁委员会是行政机关;商事仲裁是民间组织;
2)解决对象不同
3)管辖不同:劳动仲裁是法定管辖;商事仲裁是约定管辖。
4)与诉讼关系不同:劳动仲裁是“先仲后诉”;商事仲裁是“或仲或诉”
(2)劳动争议仲裁解决原则
1)一次裁决原则
2)合议原则
3)强制原则
(3)劳动争议仲哗委员会与仲裁庭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2)仲裁庭:仲裁庭在仲裁委员会领导下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一案一庭制。
仲裁庭由一名首席仲裁员和二名仲裁员组成。简单案件,也可一名仲裁员独任审理。
3)仲裁委员会或仲裁庭组成人员的回避
(4)劳动争议仲裁的申请与受理
1)申请
申请时效期间为1年。注意中断(主观事由)与中止(客观事由)的条件。
2)受理: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受理。受理后5日内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10日内提交答辩状。
3)审理: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视为撤回申请;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可缺席裁决。
部分事实清楚的,可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4)执行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仲裁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诉讼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有哪些
根据相关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未达成调解协议的,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三: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有哪些
1、通过与单位协商解决
2、通过与单位内部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解决
3、通过设区的市县劳动争议仲裁院提起劳动仲裁
4、对仲裁不服的或超过仲裁期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有哪些
出现劳动纠纷最快的解决方式就是通过双方协调
协调不成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还是不行那就起诉公司!!通过法律的途经维权
五: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和方法有哪些
双方私下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监察投诉,劳动仲裁,起诉
六:《劳动法》劳动纠纷解决的途径有哪些
劳动调解(劳动监察、工会组织可以组织双方调解)、劳动仲裁(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起诉(不服仲裁可以向法院起诉)
七:通过哪些途径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纵横法律网 贵铸律师
八:劳动争议处理的途径有哪些?
1、到所在单位要求工会或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协助解决。
2、到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鸡员会提出劳动申诉。(劳动行政部门受理不收费用)
3、不服劳动部门裁定,可在收到裁制书15天内向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4、不服法院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15天内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九:劳动争议的处理机构有哪些?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
我国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法院。
十:解决劳动争议有哪些途径?
你好,处理劳动争议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以下三种:
第一,争议调解,由劳动争议调节委员会主持,这个委员会是企业内部的一个非长设机构,是否经过争议调解,系双方当事人自愿。一般企业都没有这个机构,但是劳动法上有规定的。
第二,劳动仲裁,这是法定的必经程序,法律规定,劳动争议需先经过劳动仲裁,不经仲裁直接起诉的,法院应当依法驳回。
第三,诉讼,劳动争议律师说经劳动仲裁裁决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