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的介绍
所谓船舶安全管理体系是指:能使公司人员有效执行公司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结构和相关文件体系。包括:安全管理手册、船舶安全手册、航海日志、法定的其他海事文件和证书、航行文件、甲板操纵、机仓操纵、应急程序、防污染措施、通讯程序、船舶与机器维护计划、安全设备表、船员训练计划等
二:500总吨以下是否建立船舶安全管理体系麻烦告诉我
海事管理海事管理前景微机原理与应用、航海学、船舶结构与设备、船舶操纵、航海仪器、船舶货运、海商法、避碰技术与法律、海上交通工程、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船舶交通管理系统、船舶防污染管理、海上危险品安全运输等。
海事管理是研究辖区海事监管特点,贯彻落实海事法规的专业管理部门,为海事执法类内设部门。对海事业务进行专业研究、指导、监督和管理,具体承担船舶监督、危险品和防污染管理、船员管理、通航管理、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管理等海事监管业务的专业管理职能和口岸有关管理职能。海事管理处原则上不直接实施海事具体行政行为(特殊规定的除外)。 职责1、宣传、贯彻和组织实施国际公约和国内海事法规,并结合辖区实际制定相关海事业务工作规定。
2、根据辖区安全形势,综合分析阶段性海事监管效果,提出并组织实施相应的监管措施。
3、研究、指导和管理通航管理业务,具体负责辖区航道、锚地的设置、规划及相关通航管理规定的制定,助航标志设置、撤除、变更计划和方案的审核,以及水上水下工程规划、评估和建设的论证、竣工验收及会审等相关工作。
4、研究、指导和管理辖区口岸开放相关业务。
5、研究、指导和管理船舶安全检查业务。
6、研究、指导和管理船舶登记和船舶证书、文书办理业务。
7、研究、指导和管理船舶进出港签证和进出口岸查验业务。
8、研究、指导和管理船员考试、评估、发证和跟踪管理业务,具体负责考务工作的组织和对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
9、研究、指导和管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和防止船舶污染业务。
10、负责辖区实施《国际安全管理规则》和《国内安全管理规则》的宣贯、推进和审核管理。
11、组织实施信用监管机制在海事监管业务中的应用。
12、负责对海事处移送的海事违法案件的办理。
三:什么船舶可不参加安全管理体系
按照现在的IMO规则和各国PSC检查来看,除非是渔船和黄沙船不用实行ISM体系文件。所有国际航行船舶都必须实施ISM体系,也就是你所说的安全管理体系。
四:如何实现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电子化管理
向你推荐北京环太中科研发的产品。我们公司用过他们的产品,我们郸得,这套产品很具有独创性。比如体系这块,他们的产品不仅可以管理体系文件,而且可以将体系文件和机务、海务工作结合在一起。在你进行机务海务工作的同时,也就运行了程序文件。产品功能非常齐全,基本涵盖了船公司的业务。这套产品名称是QMSBuilder、ShipManager、MasterMate。他们产品也可以根据企业的特点进行二次开发,好像价格也不贵。
QMSBuilder:也称安全管理体系构建系统,可以建立组织结构、流程,可以输入、管理、检索、维护、发布体系文件。体系文件发布到ShipManager、MasterMate。
ShipManager:也称岸基船舶管理系统,是船公司用的,可以检索或查阅体系文件。除体系方面功能外,大部分业务数据,包括设备、备件、物料、润料、维修保养、航海日志轮机日志等等,由船上输入更新,然后通过无线互联网发到公司,公司主要是监控并通过流程向船上发指示。
MasterMate,也称船舶业务管理系统,这套软件安装在船上,船上船员可以检索或查阅体系文件。除体系方面功能外,船员还可以输入业务数据,如设备、备件、物料、润料、维修保养、航海日志轮机日志等等。然后通过无线互联网发到公司所安装的ShipManager中。
参考资料:zhidao.baidu.com/question/202122155.html?si=1
五:交通部界定的“需要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航运公司的范围”是什么?
交通部安监局关于发布《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规则》的通知
2005-7-27 8:52:00 来自:航运在线 已经有 0 位朋友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
交通部安监局关于发布《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规则》的通知 (交通部安监局一九九七年一月六日发布施行)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以下简称《国际安全管理规则》)的实施,规范安全管理体系的审核发证行为,明确审核方和被审核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规定公司和船舶申请审核发证的条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主管机关根据《国际安全管理规则》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国际航行船舶及其公司进行审核发证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 负责本规则实施的主管机关为交通部安全监督局。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应按《国际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建立、实施和保持安全管理体系,并按本规则的规定取得“符合证明”或“临时符合证明”;其营运的船舶必须取得“安全管理证书”或“临时安全管理证书”。 从下列日期开始,不具备有效的“符合证明”或“临时符合证明”的公司,不得从事下列船舶的安全和防止污染管理业务;不具备有效的“安全管理证书”或“临时安全管理证书”的船舶,不得从事国际航行: (一)客船,包括载客高速艇: 1998年 7月 1日; (二) 500总吨及以上的油轮、化学品船、气体运输船、散货船和载货高速艇:1998年7月1日; (三) 500总吨及以上的其他货船和移动式近海钻井装置: 2002年 7月 1日。 第五条 安全管理体系的审核,包括公司审核和船舶审核,并分别由主管机关和经主管机关授权的中国船级社按照《国际安全管理规则》以及本规则的规定组织实施。实施公司审核的审核员必须持有由主管机关统一颁发的审核员证书。 第六条 公司要求签发“符合证明”或“临时符合证明”及其相关审核的申请,船舶要求签发“安全管理证书”或“临时安全管理证书”及其相关审核的申请,统一由公司按本规则第三章、第四章的规定和以下要求提出: (一)要求签发“符合证明”或“临时符合证明”及其相关审核的申请材料一式四份,送主管机关指定的港务监督; (二)要求签发“安全管理证书”或“临时安全管理证书”及其相关审核的申请材料一式二份,分送中国船级社和主管机关指定的港务监督。 第七条 审核机构分别对公司和船舶实施以下审核: (一)初次审核; (二)公司年度审核; (三)船舶中间审核; (四)换证审核; (五)临时审核。 公司初次审核和换证审核包括预审和现场审核两部分。 通过上述审核的公司或船舶,将取得主管机关或中国船级社的相应证书或签注。 第八条 如果存在重大不符合规定情况,发证机构有权吊销“符合证明”或“安全管理证书”; “符合证明”的失效或吊销将导致与其相关的“安全管理证书”的失效。 第九条 “符合证明”或“安全管理证书”失效或吊销后,公司可重新申请初次审核,以再次取得“符合证明”或“安全管理证书”。公司或船舶通过初次审核后,发证机构将重新签发“符合证明”或“安全管理证书”。 第三章 公司审核发证 第一节 初次审核和发证 第十条 申请初次审核的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已建立文件化的安全管理体系; (三)安全管理体系已在公司岸上及每个船种的至少 1艘船上开始有 运行。 如申请审核的公司是船舶管理公司而不是船舶所有人,还应满足以下 条件: (一)具有与所管理船舶船种、技术程度和船舶航区相适应的管理机 构和人员; (二)有应付船上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的经验和能力; (三)已建......余下全文>>
六:船公司如何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体系
SMS运行以来,公司安全、防污染工作上了新台阶,船舶港口国记录得到主管机关及香港海事处的充分肯定,这对提高公司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产生了积极影响。笔者结合本公司SMS运行情况,就如何有效建立和完善SMS,促进安全和防污染管理,谈谈一些体会。
七:船舶安全管理体系人员一个月多少钱
船舶安全管理体系是指:能使公司人员有效执行公司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结构和相关文件体系。
包括:安全管理手册、船舶安全手册、航海日志、法定的其他海事文件和证书、航行文件、甲板操纵、机仓操纵、应急程序、防污染措施、通讯程序、船舶与机器。
八:沿海航行工程船适不适用安全管理体系
(1) 远海航区:系指国内航行超出近海航区的海域。
(2) 近海航区:系指中国渤海、黄海及东海距岸不超过200n mile 的海域;台湾海峡;南海距岸
不超过120n mile(台湾岛东海岸、海南岛东海岸及南海岸距岸不超过50n mile)的海域。
(3) 沿海航区:系指台湾岛东海岸、台湾海峡东西海岸、海南岛东海岸及南海岸距岸不超过
10nmile 的海域和除上述海域外距岸不超过20n mile 的海域;距有避风条件且有施救能力的沿海岛屿不
超过20n mile 的海域。但对距海岸超过20n mile 的上述岛屿,本局将按实际情况适当缩小该岛屿周围海
域的距岸范围。
(4) 遮蔽航区:系指在沿海航区内,由海岸与岛屿、岛屿与岛屿围成的遮蔽条件较好、波浪较小
的海域。在该海域内岛屿之间、岛屿与海岸之间的横跨距离应不超过10n mile。
12.2 各遮蔽航区的具体划分,需由船舶检验,根据水文、气象资料和航行经验,按规定提出
具体划分方案报本局审批。已批准为遮蔽航区的水域见附录。
12.3 相当遮蔽航区营运限制:系指航行于港区附近距岸不超过10n mile 的水域(台湾海峡及类似水
域距岸不超过5n mile) ,船舶满载并以其营运航速航行航程不超过2h,并限制在蒲氏风级不超过6 级,
目测波高不超过2m 的海况下航行。
九:船舶安全体系内审主要内容有哪些
所谓船舶安全管理体系是指:能使公司人员有效执行公司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结构和相关文件体系。包括:安全管理手册、船舶安全手册、航海日志、法定的其他海事文件和证书、航行文件、甲板操纵、机仓操纵、应急程序、防污染措施、通讯程序、船舶与机器维护计划、安全设备表、船员训练计划等
十:船舶安全管理体系总经理和指定人员可以同一人吗
指定人员的定义就是为了船舶安全操作及防污染、提供船舶与公司高层直接的联系渠道,公司总经理以声明形式任命一名指定人员,以保持船舶与公司最高领导层的联系畅通。
由此可见,指定人员是船舶与总经理之类的媒介,所以不能为同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