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同纠纷案例

一:求详细公司合同纠纷案例 100分

2005年6月10日,上海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A公司)与浙江某建筑工程公司(B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约定:由B公司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由A公司投资开发的某宾馆工程项目,承包范围是地下二层和地上24层的土建、采暖、给排水等工程项目,其中,玻璃幕墙专业工程由A公司直接发包,工期自2005年6月26日至2006年12月30日,工程款按工程进度支付。同时约定,由B公司履行对玻璃幕墙专业工程项目的施工配合义务,由A公司按玻璃幕墙专业工程项目竣工结算价款的3%向B公司支付总包管理费。

玻璃幕墙工程由江苏某一玻璃幕墙专业施工单位(C公司)施工。施工过程中,在总包工程已完工的情况下,由于C公司自身原因,导致玻璃幕墙工程不仅迟迟不能完工,且已完工程也存在较多的质量问题。A公司在多次催促B公司履行总包管理义务和C公司履行专业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要求未果的情况下,以B公司为第一被告、C公司为第二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有三项:

1)请求判令第一被告与第二被告共同连带向原告承担由于工期延误所造成实际损失和预期利润;

2)请求判令第一被告与第二被告共同连带承担质量的返修义务;

3)请求判令二被告承担案件的诉讼费和财产保全费用。

争议的焦点

本案的发包人以施工总承包单位B公司收取“总包管理费”却没有履行总包管理职责,而要求与玻璃幕墙专业施工单位C公司共同承担连带责任,而总包单位B公司则以玻璃幕墙专业工程项目的合同当事人并非是B公司与C公司所签为由而拒绝承担连带责任,从而产生纠纷。

这是一个典型的因业主直接发包工程导致工程延期和质量问题的案例。本案的事实是清楚的,争议焦点在于B单位是否负有总承包管理责任。

已经明确的事实:

1、业主直接发包玻璃幕墙工程并与C公司签订施工合同;

2、B公司收取了总包管理费;

3、C公司未能履行合同导致工程延期和质量问题。

对于焦点问题即B单位是否负有总承包责任的判定:

1、BC公司之间没有合同关系,且总包管理费由A单位支付,从这一点事实可以认定C单位不对B单位负有合同责任,而是直接对A单位负责;

2、AC单位玻璃幕墙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了B单位履行施工配合义务,这一点并不合法,因为合同双方非经同意无权设定第三方权利义务;

3、如B单位按照AC单位的施工合同约定收取了总包管理费,应认定其已经认可并同意AC单位为其设定的权利义务,从而以事实履行构成三方之间的特殊合同关系;

4、值得注意的是,AC单位的施工合同设定B单位义务为:履行对玻璃幕墙专业工程项目的施工配合义务,而是“施工配合义务”与总包管理义务是两个不完全一致的概念,前者只负责配合施工工作,后者不仅要配合施工还要负责总承包管理,更要承担总承包责任;

5、AC单位设定A单位支付和B单位收取的是“总包管理费”,与AC设定并经B单位同意认可的对应义务“施工配合义务”相对应,两者的表述出现差异,应认定“总包管理费”是费用,而“施工配合义务”是B单位的合同权利义务和责任。

综上,如非因B单位履行“施工配合义务”过错,B唬位不承担总承包管理责任,因该责任于B单位同意认可的AC单位有关其义务的条款没有设定。因此,应当裁决如下:

1、裁定C单位承担工期延误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和预期利润,驳回对B单位的该项诉讼请求;

2、裁定由C单位承担质量返修义务,驳回对B单位的该项诉讼请求;

3、裁定由C单位承担本案诉讼费和财产保全费用,驳回对B单位的该项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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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是个人,和一个公司有一起合同纠纷的案件,现在他们公司把我起诉了

请携带合同当面咨询律师。

三:因法律风险给企业造成较大损失的例子

据有关调查资料显示:

国有企业:

一、自国资委2003年3月成立至2004年底,中央企业报请国务院国资委协调的法律纠纷案件达146起,涉及中央企业131家,直接涉案金额199亿元,间接涉案金额已超过450亿元。涉案金额之大,涉案范围之广,令人震惊。这些法律纠纷案件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内部责任不清、制度不健全、监管失控、法律意识淡薄等,反映出企业在依法经营观念、风险防范意识和内部制度控制等方面普遍存在较大差距。

中小企业:

(一)、目前我国中小型企业法律风险现状堪忧,发案率高,执行率低,企业涉诉极为普遍。221家企业中有198家近三年发生过法律诉讼,174家企业发生债务拖欠,得到足额赔偿的企业仅33家。多年来法律风险是企业多种经营风险中最被忽视的一种风险。高发案率、高败诉率、低执行率、打赢官司拿不到钱的困扰,给企业经营带来釜底抽薪的损失。

(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的漏洞与不完善是企业法律风险产生的制度根源。221家企业中已经制定有工作计划的企业仅35家,有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及综合合同管理机构的仅29家,有司法证据制度的企业仅57家,有工业产权管理制度的企业仅38家,2/3以上的企业存在防范法律风险的制度漏洞。

(三)、企业法律培训存在空白与缺失。近三年来经常做一般法律培训的企业仅40家,占有效问卷企业的18.1%;从未做一般培训的企业有48家,占21.7%。而专业法律培训情况更差。经常做专业法律培训的企业仅30家,从未做专业法律培训的企业有66家。

(四)、企业内部业务流程的不合规性成为影响企业法律风险的因素。如在与外商合资或项目合作中不做或很少做专利检索的企业有159家,不做或很少做商标审查企业的有132家,接受对方财产抵押时不做或很少做抵押财产合法性审查的有88家,接受对方保证合同时不审查或很少审查对方签约人是否有权签约的企业有154家。上述不合规性直接引发商标、专利、抵押无效、土地转让纠纷的高发案率。

(五)、企业重大决策过程仍缺少法定程序。律师、法律顾问有重要地位并参与决策的企业仅56家,在投资和担保合同签署的程序方面必须由股东会、董事会或企业领导集体讨论的有108家,即所调查的企业中近一半企业在关于投资和担保这样重大问题上仍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厂长一人决定。

(六)、企业法律事务方面的开支与国际惯例有极大差距。所调查企业中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有148家,而在企业法律事务方面开支在10万元以上的企业仅48家,法律事务开支在30万元以上的企业仅13家。按国际惯例企业法律事务方面的开支一般占到销售收入的1%。虽然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不可能完全按国际惯例衡量,但目前大多数小企业在法律事务方面的开支甚至连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一都不到,确实可以反映出这些企业对于法律事务的忽视或轻视。

典型案例:

2006年发生的震惊全国的上海社保案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件。上海福禧投资公司通过一系列的违法手段获取了上海社保中心的数十亿社保资金,又通过不正常手段收购上海路桥发展公司99.35%的股权,获得沪杭高速上海段30年的收费经营权。此后在短短的4年零4个月的时间里,福禧投资从10亿元注册资本,创造了总资产达136.22亿元、净资产高达53.13亿元的财富增值神话,一个资本帝国迅速崛起。然而这个帝国根本就是建立在海滩上的沙雕,其所存在的法律风险始终是悬在其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当法律风险转化为法律危机时,福禧帝国顷刻灰飞烟灭。

此外,北京汉王科技有限公司诉台湾精品科技股份有限公......余下全文>>

四:公司与公司之间经济纠纷属于什么案件

1、经济纠纷就是经济案件。

2、有合同,就是对应的合同纠纷。

3、无合同,也会有对应的民商事纠纷。

五:合同纠纷案例求助,紧急

你好!

如果有合同的话,叮合同执行,没有合同的话可以找个有关系的人去商量一下,或者商量拿一部分啤酒,拿一部分其它东西。如果九头崖公司不和你商量,也找不成关系的话,啤酒你也赶紧拿回来。否则怕将来什么东西也拿不到了。现在是经济危机年代,公司企业破产的也很多,拿不到钱的是经常发生的事。如果打官司就是劳民伤财的事情了。

六:劳动合同纠纷案例

你好:

给你提供了一个关于”劳动合同期满未办理终止手续应视为续订合同“的案例。

[案情简介]

孙某,某联合企业有限公司(中外合作企业)职工。1990年12月孙某与该公司签订了两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在合同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公司发表格,由孙某提出申请,公司批准,双方每两年续签一次合同。1996年6月,孙某因劳动强度过大递交了辞职申请,但公司未予批准,并极力挽留。为此,孙某又收回了辞职申请。1996年12月,又到了续签劳动合同的时间,但公司并未提出终止或续签合同的要求,孙某也未再过问。1997年3月,公司因孙某曾提出辞职为由终止了孙某的劳动合同。并从4月份起,公司停发了孙某的工资。孙某力争无果,遂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与该公司补签劳动合同,由公司补发其被停止工作期间的全部工资。

[处理结果]

1、公司应自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与孙某续订劳动合同。

2、公司补发孙某1997年4、5、6三个月基本工资,共计1380元整。

[案例评析]

本案是一起因终止劳动合同引发的劳动争议,争议的焦点是企业终止孙某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7条的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可见,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应当由双方平等协商。本案中,公司在双方合同期满时并未与孙某办理终止劳动手续,而是在双方事实劳动关系存续一段时间后,才提出终止以前的劳动合同,这种作法不符合法律规定,也缺乏平等协商的程序。按照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14条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见,公司与孙某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期间终止其劳动合同的做法不当,停发孙某的工资也是错误的。此外,公司以发表格的形式,要求孙某申请后由公司批准,这种签订劳动合同的形式也是不规范的,违反了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希望满意并采纳。

七: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件,对欠款方贷款有何影响?

一般的合同纠纷对贷款不会有什么影响。如果有不良的征信记录,会有影响。

八:某食品公司的采购合同纠纷,案例如下,请帮我分析下。

这是一个关于要约邀请、要约、承诺的案例

我认为,法院应当判决食品丹司不承担违约责任

虽然食品公司的函电中说到,150型号水泥100吨,但是没有包含价格等,因此还不构成邀约,当然的建设水泥厂的行为也不构成承诺,因此他们之间并无合同关系,当然无违约责任

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纠纷案件适用什么法律

你这帽子扣得够大的。不懂法就踏踏实实地问不好么。。。

最高人民法院对企业内部的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没有使用法律。因为它只能出司法解释。。。

关于你说的问题,可以自己翻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十: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可以抓法人吗?

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官不可以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安警察可以抓人,法警没有抓人的职责。

我在另两个页面看了有的网友的回答,所以特别温馨提示你:

1.一定要把公安局的警察和法院的警察区分开。

2.合同纠纷是民事案件,不是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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