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场申请书范文

一:如何写申办定点屠宰场申请书范文

我知道无论用多么华丽的辞藻来形容楼主您帖子的精彩程度都是不够的,都是虚伪的,所以我只想说一句:您的帖子太好看了!我愿意一辈子的看下去!

二:办清真牛羊屠宰厂申请怎么写?

办牛羊屠宰厂的申请书(主要内容)

一,申请人(性别、年龄、民族、籍贯)

二,申请办牛羊屠宰厂的目的

三,具体地点

四,对环保、卫生的主要措施

五,主要出资人(谁出资)

附件: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办厂地批文(可在此申请上批文并加盖公章)

3,户口本复印件

三:怎么样申请生猪定点屠宰场

一、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有关技术资料

二、办件程序

窗口受理审核→现场勘察→签发批文→发定点屠宰许可证

三、办件类型

承诺件

四、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联系电话:6318012

[申报材料样本说明]

一、申办定点屠宰场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容

(一)申办定点屠宰场的理由、条件和建设规模以及市场供求情况。

(二)场点选址在什么镇、什么村、什么路及四址定位,是否符合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

(三)采用什么生产工艺,使用什么主要设备,污染物如何处理。

(四)建设哪些单体建筑物和构筑物,各是多少建筑面积和数量。

(五)投资金额的分项估算和总计;建设资金的来源;项目完成后有何效益。

二、应递交的相关技术资料

(一) 项目总体规划图;

(二)项目平面设计图和效果图;

(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交通、水源、水质等环境资料;

(四)屠宰技术人员健康证明,上岗证书复印件;

(五)动物检疫及产品检验人员上岗证书复印件;

(六)污物处理设施的环保设计方案。

经济贸易局(行政服务中心)提醒:

除上述申报材料外,不再需要任何其它材料。如有违反上述告知承诺的情况,可以向经济贸易局(行政服务中心)投诉。

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申请表 屠宰场(厂)名称 地 址 法 人 代 表 电 话 传 真 企 业 性 质 注 册 资 金 邮 编 投 资 总 额 固定资产原值 固定资产现值 开 业 日 期 占 地 面 积 建 筑 面 积 设计班补宰能力 实 际日宰量 最高日宰量 主 管 部 门 主管部门负责人 电 话 职 工 人 数 其中:固定工 人;合同工 人;临时工 人;聘用 人检 疫方 式自 检 检疫部门或单位 派驻检疫 检疫负责人 检疫人员数量 其中:高量 人;师 人;助师 人;员 人 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基本情况表 填表单位: 屠宰场名称地址法人代表:电话:传真:邮编:企业性质投资总额固定资产原值现值注册资金投资日期 占地面积设计班宰能力实际日宰量建筑面积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负责人电话检疫部门检疫负责人电话工商登记兽医登记环保审核税务登记卫生登记 人员状况职工总人数 男 女高师师助员1、固定工经 济 2、合同工会 计 3、临时工畜兽医 4、其他技术工 经 营状况年宰杀量主要产地自 营代 审地销量市销量年产值加工收入帐面利润税后利润年交税交税方式 生产经营设施设备屠宰设施:机械、手工、轨道、挂钩、电麻、血槽配货场地面积圈间面积其中难收间隔离间面积待宰间面积屠宰间面积急宰间面积内脏整理间面积化制间污水处理方式设施化验室及设备冷库吨位预冷间预冷间车辆总吨位 吨其中:冷藏车 保温车 附件1、所在地规划局批文 3、厂区地形图2、所在地环保局批文 4、屠宰流程图 填表单位:主管单位:填表人:填表日期:...余下全文>>

四:牛羊定点屠宰厂(场)规划设置的申请报告怎么写?请尽量说得详细些,最好列出框架

区域不同规划还是有区别的,这个只能大概, 得设置原则、数量,期限,建设条件和标准

五:设立生猪定点屠宰场的条件和程序有哪些

一、设立生猪定点屠宰厂首先要符合《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2010-2015年)》。

二、符合《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

三、设立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程序:(一)向市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符合《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技术资料、说明文件。申请资料包括:申请书、发改委意见、规划部门意见、国土使用证明、环评报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明、水源水质合格证明;可行性报告和设计方案、工艺流程图、厂区平面布局图(按比例标明方位)、车间平面图、设施设备清单(不能低于国家《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GB50317-2000)标准)、屠宰技术人员、肉品品质检验人员(资质)健康证明、屠宰质量管理制度和各种记录样本。(二)市农委初审、会同环保部门会审,符合设立条件的,报请市政府审定。(三)市政府审定,书面征求省农委意见,省农委审核批复同意后,申请人持市政府同意设立屠宰场的批复,方可开工建设。(四)项目建设竣工后,申请人持验收申请书和项目建设相关资料(如设计改动、设备资料)向市政府提出验收申请。(五)市农委会同环保部门组成联合专家组,对申请验收企业进行现场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市政府核准确定。(六)市政府经公示、公告无异议后,确定颁发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标志牌,并报省农委备案。

六:办屠宰场需要哪些证件

第一步

1、在市城区申请设置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向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有关资料;在县城区申请设置生猪定点屠宰厂(场);

2、应当向县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有关资料;在乡(镇)设置生猪定点屠宰场点,须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向县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有关资料。

3、有关资料应包括

环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畜牧兽医部门出具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意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批复;出资人身份证明材料;工作人员有关证明资料;设备设施的有关证明材料。

第二步商务主管部门应在收到书面申请20个工作日内,会同畜牧兽医、环保部门提出初步审核意见。

1、在市城区设置定点屠宰厂(场)的,由市商务主管部门书面征求省商务主管部门意见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2、在县城区或乡镇设置定点屠宰厂(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签署意见,报市商务主管部门审查,书面征求省商务主管部门意见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步

涉及新建厂(场)建筑的,申请单位或个人还需向当地规划、建设、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申请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开工建设。

第四步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建设完成后,由市商务主管部门根据书面验收申请,会同畜牧兽医、环保等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市人民政府颁发定点屠宰证书和定点屠宰标志牌,并向社会公告和报省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步

申请单位或个人凭定点屠宰证书分别到工商、卫生、税务等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后,方可正式营业。

七:开屠宰场需要哪些步骤

按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之规定,

1.在我境内申办建设机械化生猪定点屠宰场的单位和个人应向财贸局提交书面申请和有关资料;财贸局在收到书面申请和有关资料之日起7日内,会同农业、环保、卫生、规划、国土等行政部门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报同级人民政府进行定点资格审批并报市服务业办公室备案;

(2)取得定点资格的单位和个人的屠宰场地、设施竣工后,由县政府组织商品流通、农业、环保、卫生等行政部门进行专业验收,符合规定的,颁发定点屠宰厂(场)标志牌;

(3)定点屠宰厂(场)取得流通、农业、卫生、工商、税务等行政部门核发的有关证照后,方可开展生猪屠宰经营活动;

(4)市服务业办公室在备案审查以及日常检查中,发现定点屠宰厂(场)的设置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建议县政府重新审查、审批其定点屠宰资格。

八:办理屠宰场须要什么手续

符合《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要求。要求中提到:取得畜禽定点屠宰许可证。

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畜禽屠宰厂,应当符合畜禽屠宰厂设置规划。

畜禽屠宰厂设置规划由市商务行政部门会同规划、国土资源、畜牧、卫生、环保等有关部门按照合理布局、方便群众、促进经济发展的原则制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畜禽屠宰厂的选址,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和乡村建设规划以及环境保护和卫生、防疫要求,并不得妨碍或者影响所地居民生活和公共场所的活动。

有符合国家《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要求的待宰间、屠宰间、病畜禽隔离间、急宰间以及畜禽屠宰设备、冷藏设备和运载工具等;(三)从事屠宰加工和肉品品质检验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和相关培训合格证书;

(四)有必要的检疫、检验设备和场所,有消毒设施和消毒药品及符合环保要求的污染物、污水处理设施;

(五)有畜禽及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

(六)有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环保、卫生、防疫等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 单位和个人申请从事畜禽定点屠宰的,应当通过当地县级商务行政部门向市商务行政部门提出,并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准文件,县级商务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受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并将申请材料报送市商务行政部门,市商务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不能同意的应当说明理由。

九:生猪屠宰厂需要哪些部门证件

第一步 1、在市城区申请设置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向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有关资料;在县城区申请设置生猪定点屠宰厂(场); 2、应当向县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有关资料;在乡(镇)设置生猪定点屠宰场点,须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向县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有关资料。 3、有关资料应包括 环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畜牧兽医部门出具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意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批复;出资人身份证明材料;工作人员有关证明资料;设备设施的有关证明材料。 第二步商务主管部门应在收到书面申请20个工作日内,会同畜牧兽医、环保部门提出初步审核意见。 1、在市城区设置定点屠宰厂(场)的,由市商务主管部门书面征求省商务主管部门意见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2、在县城区或乡镇设置定点屠宰厂(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签署意见,报市商务主管部门审查,书面征求省商务主管部门意见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步 涉及新建厂(场)建筑的,申请单位或个人还需向当地规划、建设、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申请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开工建设。 第四步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建设完成后,由市商务主管部门根据书面验收申请,会同畜牧兽医、环保等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市人民政府颁发定点屠宰证书和定点屠宰标志牌,并向社会公告和报省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步 申请单位或个人凭定点屠宰证书分别到工商、卫生、税务等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后,方可正式营业。

十:办生猪屠宰场需要什么手续

第一步

1、在市城区申请设置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向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有关资料;在县城区申请设置生猪定点屠宰厂(场);

2、应当向县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有关资料;在乡(镇)设置生猪定点屠宰场点,须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向县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有关资料。

3、有关资料应包括

环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畜牧兽医部门出具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意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批复;出资人身份证明材料;工作人员有关证明资料;设备设施的有关证明材料。

第二步商务主管部门应在收到书面申请20个工作日内,会同畜牧兽医、环保部门提出初步审核意见。

1、在市城区设置定点屠宰厂(场)的,由市商务主管部门书面征求省商务主管部门意见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2、在县城区或乡镇设置定点屠宰厂(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签署意见,报市商务主管部门审查,书面征求省商务主管部门意见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步

涉及新建厂(场)建筑的,申请单位或个人还需向当地规划、建设、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申请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开工建设。

第四步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建设完成后,由市商务主管部门根据书面验收申请,会同畜牧兽医、环保等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市人民政府颁发定点屠宰证书和定点屠宰标志牌,并向社会公告和报省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步

申请单位或个人凭定点屠宰证书分别到工商、卫生、税务等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后,方可正式营业。

扫一扫手机访问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