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资质管理

一:解读2015年最新资质标准和旧标准的区别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11月6日下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本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原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同时废止。

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由住建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是对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的响应,基本体现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关于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体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

总体利好表现

与《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对比,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明确规定了各类别施工企业一级、二级、三级资质注册建造师数量以及专业(特级资质暂未公布),其中变化较为明显的有:

1.各类别二级企业资质对一级建造师数量要求明显增加。

2.各类别三级企业资质由三级项目经理证改为注册建造师。

对于大家一直关注是否取消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考试的问题,根据此通知可以推断是不会取消的,而且根据两次通知间隔时间推断,在未来很长时间内建造师制度不会有明显变化,需求仍会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而继续增加,大家可安心备考,早日通过考试。

关于施工总承包资质

变化一:施工总承包资质类别数量保持不变,但部分名称改变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类别数量未变,仍为12个,但部分类别的名称发生变化,具体见下表:

表1:施工总承包资质类别新、旧标准差异表

如上表所示,首先,所有施工总承包资质名称中去掉了“企业”二字;其次,四个类别的施工总承包资质名称发生了变化(见标红部分),其中“房屋建筑工程”变为 “建筑工程”,“冶炼工程”变为“冶金工程”,“化工石油工程”变为“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变为“机电工程”。

变化二: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考核指标有增减,但标准适当提高

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在企业资产、企业主要人员、企业工程业绩这三大方面,与《旧标准》相比,要求明显提高。下面以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标准为例,列表说明如下:

表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考核指标新、旧标准差异一览表

如上表所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新、旧标准在具体考核指标上至少有如下八点变化:

一、 取消了对企业注册资本金的要求。考虑到注册资本并不能客观反映企业的经济实力,同时适应新《公司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关于取消最低注册资本 限制的规定,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取消了《旧标准》中对申请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以及其他资质企业的注册资本金要求。

二、适当提高了对企业净资产的要求。这是考虑到企业的发展和物价上涨的因素,以及对企业与其承包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赔偿责任承担能力的体现。

三、 明确了对注册建造师等级、数量及专业的要求。我国于2002年取消了对项目经理资质的核准,项目经理行政审批制度逐步由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代替, 并于2008年停止使用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为适应这一变化,新标准将旧标准对项目经理人数的要求改为了对注册建造师人数的要求,并明确规定需为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人数不少于15人。虽然人员总数由20人变为15人,看似减少了,但由于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强调必须为机电工程专业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因此实际上提高了资质标准对注册建造师的要求。

关于注册建造师数量及专业要求,一个明显的变化是各类别的二级企业资质对一级建造师数量要求明显增加。此外,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公布,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前段时间舆论对于取消注册建造师制度的疑虑。

四、减少了对高级职称人员的要......余下全文>>

二:施工类企业资质管理规划在哪个部门

施工企业资质的管理因施工内容不同,则资质不同,并归不同的部门管理,比如房屋建筑物的施工资质由建委部门管理,公路的施工资质由交通部门管理等等,因此要根据施工的性质不同而管理部门不同。

三:关于2015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

可以,因为每个企业的施工重点不一样,按各企业的实际需要调整人数就行

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分几个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12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9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30 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0 人。

3、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1)地上 25 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地上18-24 层的民用建筑工程 2 项;

2)高度 100 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 1 项或高度 80-100 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 2 项;

3)建筑面积 3 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建筑面积 2 万--3 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 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 30 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 36 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1 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7-30 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30—36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 项。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12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9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75 人。

3、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1)地上 12 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地上8--11层的民用建筑工程 2 项;

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35--5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 2 项;

3)建筑面积 1 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建筑面积 0.6 万--1 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 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 21 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 24 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1 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18--21 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21—24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 项。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5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 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余下全文>>

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资质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应当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它的资质是与设计资质一样分:甲、乙、丙。

每个等级可以按照现行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具体的是按32行业进行区分的,参照设计资质的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

六: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标准是什么? 10分

特级资质标准(房屋建筑)

一、企业资信能力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5000万元以上。

4、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5亿元以上。

二、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1、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4、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50人以上。

5、企业具有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科技进步水平

1、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2、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营业额的0.5%以上。

3、企业具有国家级工法3项以上;近五年具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能够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专利3项以上,累计有效专利8项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发明专利。

4、企业近十年获得过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或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

5、企业已建立内部局域网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内部办公、信息发布、数据交换的网络化;已建立并开通了企业外部网站;使用了综合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人事管理系统、工程设计相关软件,实现了档案管理和设计文档管理。

四、代表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3项,工程质量合格。

1、高度100米以上的建筑物;

2、28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3、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的建筑工程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5、单项建安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一级资质标准(房屋建筑)

1. 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 28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 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 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 单跨跨度30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 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6) 单项建安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 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0人。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3. 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4. 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亿元以上。

5. 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二级资质标准

1. 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 12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 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余下全文>>

七:企业资质,管理人员资质包含什么?

1、企业资质包含:营业执照偿税务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许可证。

2、管理人员资质包含: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上岗证,质量工程师证、会计证、审计师证等。

八:2015年新建筑资质标准什么时候开始实施,有何变化

2015年新建筑资质标准什么时候开始实施,有何变化?

回答:2014年11月6日,住建部在官网发出《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

准>的通知》,将于2015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与《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

对比,本次新法在专业承包以及人员要求方面,都有较大的变动。初步统计最新资质标准的变

化:

一、建筑施工工程总承包资质数量未变,仍为12个。

二、专业承包资质有原来的60个变为36个。

三、劳务分包资质不再分类别和等级。

四、工程业绩定义发生变化:申请资质企业依法承揽并独立完成的工程业绩。

五、“企业主要人员”年龄限60周岁以下,且企业主要人员包含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职称

人员、岗位证书人员、中级工及技术工”。

六、所有的资质名称中去掉“企业”两个字。

七、资质标准对企业资产考核的要求不在包含“注册资本”,只对“净资产”提出要求,且要求

都比以前标准有所提高。

八、建筑工程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不包含在本标准中。

九、资质标准不再对企业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进行要求,只对技术负责人提出要求。

十、企业对人员的要求中增加“岗位证书人员”、“中级工技术工”等的数量要求。

十一、工程业绩中施工类型减少(将部分类型合并),同时对类型数量要求减少。

十二、建筑施工工程总承包资质名称变化统计

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变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2、“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变为“冶金工程总承包资质”

3、“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变为“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4、“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变为“机电工程总承包资质”

十三、专业承包资质名称变动及合并情况(12项名称变化,其中有三项为合并后改名称)

1、“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2、“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变为“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

3、“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电子工程专业承

包企业资质”合并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4、“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合并为“防水防腐

保温工程专业承包”

5、“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

6、“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7、“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8、“机场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

系统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9、“通航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10、“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通航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

质”、“水上交通管制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合并为“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11、“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12、“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变为“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十四、专业承包资质已经取消项目19项(基本确定不包含目前新资质中,序号为原资质中序

号)

(二)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六)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企业资质

(九)高耸构筑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十)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余下全文>>

九:建筑市场的资质管理是如何进行的?

第九条

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许可,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实施:

(一)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1]

(二)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三级资质;

(三)水利、交通、信息产业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

(四)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二级资质;

(五)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城市轨道交通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

申请前款所列资质的,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其中,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应当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初审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公示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10日。其中,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送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核,国务院有关部门在2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第十条

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实施:

(一)施工总承包序列二级资质(不含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包序列二级资质);

(二)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不含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

(三)专业承包序列二级资质(不含民航、铁路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二级资质);

(四)专业承包序列不分等级资质(不含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序列和城市轨道交通专业承包序列的不分等级资质)。

前款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的实施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实施:

(一)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不含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二)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

(三)劳务分包序列资质;

(四)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

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十:建筑企业资质的类别如何划分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规定,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劳务分包资质序列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等级。 其中,施工总承包企业分为十二个类别,它们是: (1)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2)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3)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4)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5)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6)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7)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8) 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9) 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10)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1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12)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专业承包企业分为六十个类别,它们是: (1) 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2) 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3)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4)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5) 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 (6) 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企业 (7) 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8)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9) 高耸构筑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10)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11)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12)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13)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14)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企业 (15)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16)预应力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17)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18)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19)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20)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21)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22)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23)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24)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25)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26)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27)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28)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29)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30)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31)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32)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33)机场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34)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35)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36)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37)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38)通航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39)通航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40)水上交通管制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41)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42)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43)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44)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45)堤防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46)水工大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47)水工隧洞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48)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49)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50)核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51)炉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52)冶炼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53)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54)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55)无损检测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56)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57)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58)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59)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60)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劳务分包企业分为十三个类别,它们是: (1) 木工作业分包企业 (2) 砌筑作业分包企业 (3) 抹灰作业分包企业 (4) 石制作分包企业 (5) 油漆作业分包企业 (6) 钢筋作业......余下全文>>

扫一扫手机访问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