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地下车位转让协议

一:请问个人“汽车车位转让协议书”需要公证才有法律效力吗?

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没有违反法律法规 就是有效的

不必然需要公证

当绩 公证的效力会更高一些

二:车位(库)转让协议和相关公正手续是什么? 50分

车位只能使用权转移没有产权证的车位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所以在带车位的二手房交易中,卖方只能向买方转移使用权,而不能进行产权交易。

一些小区的地上或地下车位一般只出租,向业主出让10年、20年的使用权,由小区物业负责管理。对于此类二手房产交易,只需原业主携带车位使用权协议,买卖双方去物业公司办理车位转移手续,并进行更名,就可直接将车位的使用权从卖方转让给买方,而不需要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体现。

当然,买方也可以在买房时不随带车位,原业主也可以提前将车位的使用权退还给物业。

三:“地下车位转让协议书(怎么写。最好有个格式) 20分

人之间某小区地下车位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 某小区 地下停车位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标的

本次转让的车位位于某小区 幢与 幢之间的地下停车库,编号为 号的停车位,具体车位位置以附件一地下车位平面附图为准,车位大小不小于2.5米*5米。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 小区开发商划好车位分隔线;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 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与“ 小区” 商品房土地同等年限的所有权;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小区”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三、付款方式及责任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即 元)(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位转让金。

2、甲方收到乙方车位转让金后,原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位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库。

3、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 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就车位物业管理费缴存办理移交手续。

四、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使用该停车位,须服从和遵守 小区所在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交纳相应的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五、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甲处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契约收存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物业小区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所: 住所: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附:一、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车库明细图的有效复印件;

三、该车库原建设方向甲方转让车库的协议书复印件。

四:地下车位转让协议公证有法律数果

车位转让的前提首先要出让人有出让的权利,存在权利才可以保证合同效力,若无权利则无需公证,合同本身无效,更不用谈合同公证

五:无证地下车位业主之间怎样转让才合法

总体上来说,车位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能办出产权证的,另一种是不能办出产权证的。所以在大家购买车位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了解清楚,你签署的是《机动车位购置协议》,还是《车位租赁协议》或《使用权转让协议》。

常见的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也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只要列入了公摊,从法律上来说就属于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因为是全体业主共有。因此该类车位不可以购买产权但可以租赁。另一种是人防车位。

人防车位不同于其它车位,有着其特殊性。因为人防车位所占的面积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属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根据有关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此外,建设部相关条例已明确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因此,人防车位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该类车位也不可以购买产权。

那人防车位可不可以进行租赁呢?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对人防车位的租赁主要有两种观点:

观点一、部分法院认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出售和转让人防工程的产权和使用权,转让人防工程车位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买受人利益,即使双方签订了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该协议也是无效的。

观点二、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交由开发商开发管理的,开发商可以通过租赁人防车位获得租金,但使用人防工程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因此,如要租赁人防车位最好先取得人防部门的许可。而且,租赁人防车位存在着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该车位被政府部门无偿征用的可能性。

最后,大家在约定租赁期限还要注意,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

六:开发商的民防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有法律依据吗

一,赠与合同1,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2,附条件合同,是指要求你负一定义务,合同生效的合同。如,送车位,要求一次性付全款方可成立。属于附条件合同。二,车位、车库权属;1,车位,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开发商不可以出售或赠与.2,车位(小区属于设立的专业停车场)、车库(专业停车库房),开发商可以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3,人防工程规划面积,属于业主共有使用权,战时无条件撤出。开发商不可以出售或赠与.(每栋规模建筑,都有人防工程面积).引用法律规定;《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物权法》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七:小区车库只有个人转让协议,没有产权可以购买吗? 5分

没有产权的车位也可以购买,但你需要了解以下几点:

1、没有产权的车位只有20年使用权,你买的车位还有多久使用时间。

2、你需要看到上家的车位的使用权证,才可以交易。

八:我在小区买了两个地下车位,他们给我叫我签一份转让协议:1。使用年限按政府政策规定。

首先要搞清楚你要买的小区停车位有没有产权证。这点很重要。

开发商如果未向你当地的土地规划建设部门缴纳地下室车位这一部分的土地出让金和配套费,地下室车位产权是不能办理的。在开发商没有交齐这一部分钱的情况下,该车位一顶不要买。因为在法律上讲,这种情况下,这个车位是不能界定物权的。

如果开发商已经缴纳这部分出让金和配套费,那么你应该在车位买卖合同里写明开发商办理该车位产权证的最后期限。

其实和买房子的道理是一样的。

九:小区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 是否合法?

先解释几个概念:1、人防工程车位,你所受让的车位就是人防工程车位,产权属于国家,无法办理产权证,但投资者可以加以利用并受益。但是一旦发生紧急战事,人防工程将会被国家无偿调用,私人不得使用。2、使用权与产权,产权一定程度上意味着所有权,使用权在脱离所有权的情况下通常是不允许买卖的。

你的问题:

1、很难回答。第一,这种情况下使用权转让的问题,到底能不能受到保护,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法院可能会认可,但是不能保证法院一定认可。因为除了土地使用权可以如此转让并有相关部门登记备案之外其他所有权的转让在我国都是由租赁的形式作出的。第二,如果你的合同被认定为是租赁合同,你也知道是明显超过了租赁期限的,因此20年后的期限就不会受到保护。三、因为没有产权,只有合同,如果开发商与第三方另外签订这样的转让合同,那么就会产生纠纷纠缠不清。

2、20年的租赁期限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双方自愿也不能违反这一规定。

3、你的个人认为是正确的,即使是租赁,你也可以转租,当然你要继续承担你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的义务。

综上,你应当认识到以下问题:第一,这个车位是国有的,国家可以随时无条件征用;第二,如果这个车位的建设者是开发商,那么开发商有权利用它获得利益;第三,车位使用权的转让很可能被认定为是变相租赁,20年以后的租赁期是无效的;第四,如果无良开发商多次出售该车位,会给你带来很多麻烦。

最后畅正一楼的错误观点:车位是有产权的,除了是共有的或是国有的,都是有产权证的。

十:没有产权的二手地下车位双方签过转让协议,对方也给了原来与开发商的协议和发票。还需要到公证处做公证吗?

最好进行公证,经公证的协议更有法律保障。因在办理公证时,公证人员会对你们的转让协议做真实性、合法性核查,办理了公证,转让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会得到证明。个人觉得,你们这份转让协议的合法性很关键,需要确认下原来的租车位协议中有没有规定不能转让,若已明确不能转让,那么转让协议就缺乏依据,一旦出现纠纷,接受转让的人相应的权益将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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