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一:中组部事业单位人事考核办法

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的通知 (人核培发[1995]153号) 现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行政机关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可参照此规定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正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并为其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工资待遇提供依据,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第三条 考核的范围包括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各级各类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

第二章 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第四条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五条 考核标准应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具体标准在政府人事部门与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考核标准应明确具体,不同专业和不同职务、不同技术层次的工作人员在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方面应有不同的要求。

第六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对德、能、勤、绩表现较差,在年度考核中难以确定等次的人员,可先予以告诫,期限为三至六个月。告诫期满有明显改进的,可定为合格等次;仍表现不好的,定为不合格等次。

第七条 职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第八条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专业技术能力强或提高快,工作有创新,在科研、教学、业务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 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

第九条 工人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政治思想表现好,模范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精通业务,工作勤奋,责任心强,确保劳动安全,工作成绩突出。 合格:政治思想表现好,自觉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积极,无责任事故,注重劳动安全,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不合格: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忽视劳动安全、违反工作和操作规程,发生严重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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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苏荷酒吧的各岗位绩效考核方案

为确保我区开展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工作取得实效,根据《上甘岭区关于建立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

2、组织考核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经常性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3、注重考核实效,注重考核结果的应用,通过考核促进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创优我局发展环境。

二、考核范围

有执法权力的各科室、站。

三、考核内容(一)组织领导

成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情况,召开领导班子会议或全体人员会议研究部署开展行政权力运行工作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有关制度情况。

(二)清理备案

按内容和时间要求,对本单位所有行政权力项目进行全面清理、登记、上报和备案情况,编制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情况。

(三)公开运行

1、所有应公开运行的行政权力是否全部进行了公开运行,包括决策、执行、结果等主要环节公开运行情况;

2、公开的范围与行政权力涉及的范围是否相一致;

3、公开的形式是否实用、便民、多样,是否做到传统载体与现代科技载体相结合;

4、公开的时间与公开内容是否相一致,是否做到了稳定性或经常性行政权力长期公开,阶段性或临时性行政权力随时公开。

(四)公开效果

1、是否促进了本单位各项工作开展,主要工作指标较上年是否有所提高;

2、强化了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违纪违法问题和不正之风是否有所减少;

3、转变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工作效能,人民群众办事的满意度是否有所提高。

四、考核方式

绩效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服务对象评价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组织考核

(1)平时考核。组织有关人员或聘请特邀监督员定期不定期对有关站所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或抽查,将监督检查和抽查情况作为平时考核的依据。

(2)年终考核。年底各有关站所要根据市有关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文件要求,对本站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和自查自纠。在此基础上,组成若干个考核小组,考核采取"听、谈、访、查、看"的方式进行。听,即听取被考核站所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整体情况汇报;谈,即召开不同类型和层次的座谈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访,即走访基层和服务对象,了解民意;查,即查阅有关文件、会议记录、规章制度、受理投诉记录和调查结果等有关资料;看,即现场观看行政权力公开的载体、内容、办事流程等有关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落实情况。最后考核组对被考核站所进行综合评价,提出初步考核意见。

(二)民主评议

结合全区民主评议活动,单独列项进行评议,单独确定评议档次。采取发放调查问卷评议,从社会各界、各行各业和有关部门中随机抽取评议代表评议。

(三)档次评定

绩效考核结果评定分为优秀、先进、达标和不达标四个档次。其中平时考核占30%;年度考核占60%,民主评议占10%。

三: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是怎么考核的

为切实加强局机关和事业单位机关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最大限度地激发职工的工作潜能,根据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各级关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和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机关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 考核指导思想

按照转变机关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和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机关的要求,科学地评价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和服务的效果,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的水平,推动以人为本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的建立,减少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能。

二、考核基本原则

实行领导与群众、平时与定期、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做到考核的客观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改进和完善奖惩激励约束机制。

三、考核对象

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和乡镇畜牧兽医站在编人员为被考核对象(不含副科以上实职领导干部)。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德: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主要从思想表现、工作作风、道德品质、群众观念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2、能: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主要包括从事所在岗位专业技术工作的独立工作能力、组织指导能力及开拓创新能力,以及相关知识和学术水平提高的情况等。主要从履行岗位职责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创新能力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3、勤:指工作态度和敬业表现。主要包括从事本岗位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工作态度及遵守劳动纪律情况,主要从工作态度和出勤情况进行考核。

4、绩:即工作业绩。主要包括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等。主要从完成主要工作任务情况、工作质量、业绩效果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5、廉:指廉洁从政表现。主要从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两个方面进行考核。

五、考核标准和等次

考核标准:以被考核人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制定。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

1、优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服务热情,有创新精神,绩效突出。

2、称职(合格):能较好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热情服务,工作积极,能较好地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3、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有一定的思想政治素质基础,业务能力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作风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4、不称职(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未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失职,造成严重失误。

六、考核量化

1、考核标准占分比例: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均实行百分制。平时考核占60分,年终考核占40分(其中群众民主测评占30分,考核领导小组测评占10分)。

2、年终考核加分标准:在完成规定的论文或调研文章、宣传文章的基础上,对超任务部份分别按照省部级每篇3分、市厅级每篇2分、县处级每篇1分、县级部门每篇0.5分加分。得分项目直接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被考核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核实后记分。同一事项不重复计分,按最高分值计算,其分值纳入年终考核得分一并计算。

3、考核结果划分标准:85分以上可推荐为优秀(根据考核得分从高到低按同一职务总人数的15%确定优秀等次),70—85分确定为称职(合格),60—70分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60分以下确定为不......余下全文>>

四:基层管理人员的考核内容及方法

基层管理人员类别太多,所考核的内容也不同,所以应根据不同的岗位采取不同的考核方式,我建议采用KPI的办法,就是每个基层岗位由其主管制定若干项关键指标,月末由主管根据这些来考核基层管理人员.

五:干部年终绩效奖励办法

机关干部考核制度

为了进一步完善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制度,客观评价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和工作效能,提高绩效考核的准确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根据《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现就我街道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 指导思想及原则

机关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围绕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目标,通过建立以效能为核心,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强化管理,充分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服务意识,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办事效率,优化行政环境,树立公务员高效公正、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促进街道“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绩效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群众评议和领导评价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二、 考核的范围和对象

参加绩效考核的人员是:街道办事处国家公务员和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编人员及享受公务员待遇的其他人员。

三、 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一)考核内容

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应以履行职责情况为基础,突出工作实绩,内容包括工作业绩、服务态度、敬业精神、工作效率和廉洁自律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业绩。

工作业绩,是指是否能高效率、高质量完成岗位目标责任制确定的工作任务,工作任务是否饱满,业绩是否突出,是否受到表彰奖励等方面情况。

服务态度,是指对服务对象态度是否端正,是否能做到态度和蔼、认真接待、热情周到、诚实守信,是否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服务质量是否优良,是否处处维护公务员良好形象等方面情况。

敬业精神,是指是否热爱本职工作,是否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是否熟练掌握所承担的工作业务,是否能熟练应用现代化办公手段,工作态度是否积极主动,工作作风是否勤奋扎实,是否有创新意识以及工作责任心、组织纪律性和出勤率等方面情况。

工作效率,是指是否能够创新思维,改进工作方法,是否快速、准确、及时的处理行政事务,能否按规定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和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等方面情况。

廉洁自律,是指是否遵守党和国家关于廉洁从政方面的有关规定,有无违纪行为。

(二)考核标准

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

优秀:熟悉业务,工作任务量较大,工作效率高,质量好;工作积极主动,办事规范,作风务实,纪律性强,服务热情到位,群众反映好,清正廉洁,工作成绩突出。

良好:比较熟悉业务,工作任务量饱满,工作质量符合要求,办事较为规范,工作比较主动,遵守纪律,服务态度好,群众比较满意,工作成绩明显。

一般:业务不够熟练,能服从领导安排,工作量较小,工作表现不突出,没有明显差错和群众投诉,但工作主动性不够,业绩不明显。

较差:不熟悉业务,工作闲散,办事拖拉,质量不符合要求,有违反工作纪律或廉政纪律的行为,有两次以上群众投诉或不良反映。

四、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绩效考核采取领导考核与服务对象评价相结合的办法,按季度考核,与目标责任制考核、公务员年度考核相衔接。考核应注重实效,简便易行。

(一)、平时考核

1、确定工作内容。根据全年工作目标,由主管领导每月将工作任务逐级分解到所属人员,明确完成工作任务的时限、数量、质量,作为考核的基本依据。

2、个人工作记实。建立个人平时绩效考核档案,每月底将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工作进展程度如实记载在平时考核档案上,对未完成的工作要说明理由,并对照考核标准,做......余下全文>>

六:谁有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

深圳市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实施公务员分类管理,建设高素质行政执法类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市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2010〕22号),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 本试行办法所称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是指在本市各级行政机关所属执法单位中主要履行监管、处罚、稽查等执法职责的职位上工作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包括委任制公务员和聘任制公务员。

第三条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坚持公开、平等、规范、效能的原则,坚持激励保障与监督约束并重,实行统筹调度、分类管理。

第四条 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执法单位中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位的界定及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综合管理。

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执法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日常管理。

第二章 职位设置与职务序列

第五条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位根据执法内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若干职组,职组可进一步划分为若干职系。

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应编制职位目录,对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职组、职系、职位设置情况进行明确。各执法单位的主管部门应编制职位说明,对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各职位的主要职责、任职条件等予以明确。

第六条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统称为执法员,根据任职条件、年功和工作业绩要求,划分为7个职级,由高至低为:一级执法员、二级执法员、三级执法员、四级执法员、五级执法员、六级执法员、七级执法员。

根据工作实际及对公务员学历、能力等的要求,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可在行政执法类部分职组、职系的七级执法员之下增设助理执法员、见习执法员职级。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各职级间不存在上下级隶属关系。

第七条 一、二级执法员实行任职条件和职数管理,职数由执法单位的主管部门统筹使用,其中,一级执法员职数不超过本部门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编制总数的3.5%,二级执法员职数不超过本部门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编制总数的15%。

三级执法员以下职级实行任职条件管理。

第三章 招 聘

第八条 招聘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应采用公开招聘的方式。

第九条 招聘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进行,一般从本职组(职系)的最低职级及该职级对应的最低薪级招聘。确有必要的,经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从六级执法员以下职级及该职级对应的最低薪级进行招聘。

第十条 公开招聘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应明确招聘职位的职组(职系)、职级与入职薪级。

第十一条 公开招聘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应根据职位要求设置资格条件,不得设置与招聘职位无关的资格条件。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位要求的基本资格条件按如下规定设置:

(一)学历学位:见习执法员要求不低于高中、中专学历,助理执法员要求不低于大专学历;七级执法员要求不低于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六级执法员要求不低于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二)年龄:30周岁以下;

(三)专业:除职位说明有明确专业要求的职位外,原则上不设专业限制。

第十二条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招聘考试重点考察报考者的执法基本素质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行政执法基础知识等。根据职位需求,可加试专业执法知识。

第十三条 公开招聘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组织方式、权限、程序等按照本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职务任免

第十四条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职务任免,按照管理权限,依照法......余下全文>>

七:如何改进绩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为您转载以下内容,希望有所帮助,如有具体问题再进行探讨。

一、当前绩效管理考核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考核指标量化不够细。在工作目标的数量、质量、标准的要求上,有些环节不够明确、不够统一,有的岗位职责不明,工作目标没有分解到岗、细化到人,有苦乐不均现象。对一些工作只能用“完成好的”、“完成不好的”等标准来衡量,实际操作起来主观因素大。有些考核结果不能准确反应个体成绩,还存在一些岗位工作难以量化的现象。如一些综合性部门、服务性岗位的工作没有明确的标准与要求,严格意义上的量化考核难以执行。

考核工作不够严谨。有的考核部门“怕”字当前,怕伤了同事之间的和气,怕影响同级之间的关系,考核不严格按照考核细则执行,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考核质量。虽然各单位都签订了一定格式的涉及工作、廉政乃至“保一方平安”的目标责任书,但由于责任书本身的不完善及有效落实不够,单位内还不同程度存在组织分工和管理关系不明确,业务流程文本不明晰,岗位说明书不细致等诸多问题。

考核结果运用不到位。突出表现为仅仅发挥了经济奖罚作用,不与政治待遇的挂钩,忽视或回避了与干部个人政治荣誉的关系。没有建立起一种激励制约的监督机制。存在责、权、利的脱节问题,奖励的激励作用不明显,处罚的惩戒效果体现也不充分,难以在干部中形成必要的威慑力。

二、优化绩效管理考核的几点建议

制定科学、完善、切合实际的考核项目和标准。实施绩效管理考核,必须事先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案,明确和细化考核的项目和标准。一是科学设定考核项目。绩效管理考核的目的是对一个时段工作进行全面考评、作出综合评价。因此,设定考核项目要尽量全面,服从服务于中心工作、重点工作。二是合理设定考核标准。考核标准的设定首先要对本地工作的实际状况有一个基本判断,标准既不能太低,触手可及,也不能太高,高不可攀。在设定考核分值时,要区别情况,合理分配不同分值。对一些特别重要、影响大的工作,如未完成收入任务的、发生重大治安安全事故的、出现重大人员违法违纪案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发生重大问题的等,可设定为“一票否决”项目,取消参加考评资格。对一些重要或完成难度较大的工作,应加大分值,凸显其重要性。三是及时修改、完善考核细则。绩效管理考核方案对基层被考核单位而言,具有指南针、风向标的作用,因此,上级部门在每年年初就应当将年度考核方案制定下发,以供基层参照。年中如遇工作内容发生变化,需调整考核方案的,也要及时公布修订方案。

改进考核方法,确保考核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公平公正是绩效管理考核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要做到公平公正,必须规范考核程序,实施科学的考核方法,提高准确性,降低考核成本。一是要健全组织,明确职责。应成立绩效考核办公室,负责全系统目标管理考核的领导和综合考评工作。要有专人负责制定考核方案、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基层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赋予相应职位、职权、职责,以形成目标管理网络,保障考核工作顺利实施。二是改进考核方法和手段。绩效管理考核的主要方法大致可分为案头考核、实地查验考核、随机抽查考核、评估性考核等几种形式,时间上可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度进行。在实际操作中,要针对不同考核内容,采取不同考核方法,做到既保证考核的准确性,又有效降低考核成本。对一些定量考核指标,考核数据能从征管应用系统取得的,应尽量从系统中查询统计,以确保数据来源的准确性、客观性;对一些定性指标,要在实地检查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做到定性准确、客观公正;对一些阶段性考核目标,要特别注意平时考核资料的积累,加大日常考核督查力度,并建好台帐,使......余下全文>>

八:请问组织部的工作计划如何写?

我是组织部的,这个是我上学期写的计划 希望对你有帮助。

新学期、新气象,我部在经历上学期的工作和学习,让我部从成功和不足中都学到了许多经验。在这个学期,我部将齐心协力,共同奋斗,力争做好每一份工作,完成每一项任务,全心全意服务广大同学! 为了更好地迎接这个学期的组织部工作,以饱满的热情迎接新学期的到来,特将2011年上半年的工作计划如下,以求更好的做好组织部的各项工作:

一、按时征收团费、整理团员档案等。同时,我们将严格考察各班团支部团活动开展情况。

二、我们继续上学期的例会制度,每月底召开一次例会,要求院系组织部所有成员以及各班团支书(或组织委员)准时参加,并在会上总结各班团组织活动开展情况,交流相关经验。并协助院团委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三、团会的开展。举办一到两次的团会,在吸取上个学期团会举办的经验上,我们会更好的开展团会,向同学们传播党与团的知识,积极发展人才。

四、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员发展的对象,协助老师做好这项工作。

除了以上常规的工作外,我们还计划每个月开展一次比较大型的活动,积极发挥团组织作用,密切与广大团员的联系,具体安排如下:

一、4月份在“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我部将以“保护环境,从我做起”来号召同学们清洁我们的校园。

二、5月份协助团委做好“五四”奖先工作和团总支平时考核工作,推荐优秀团员作为盯员发展对象,并协助做好具体考查工作。

三、6月份举办校园歌手大赛,来丰富同学们的业余生活,缓解学习压力。活跃大家的思维,为大学生活增添更多的色彩。

四、7月份可以举办一个诗歌朗诵比赛。借此次活动来歌颂祖国歌颂党。

本学期我们部门将总结上学期的工作经验,扬长避短、积极工作,在认真完成本部门工作的同时,主动了解其他部门的需要,并及时给予协助,积极配合他们的工作,力争做到真诚,切实服务于学生会、服务于老师、服务于同学,与大家共同努力,让我们系发展的更好!

九:中央国家机关人员分流安排实施办法中办发1998 12号

部机关各司局: 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中央国家机关人员分流安排实施办法和定编定岗实施办法》(中办发[1998]12号),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务院各部门分流人员学习和培训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8]28号)。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做好部机关公务员定编定岗和人员分流工作,我部制定了《卫生部机关公务员定编定岗工作补充规定》和《卫生部机关公务员分流工作补充规定》。现将两个补充规定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学习,严格遵照中办发[1998]12号文件和两个补充规定的要求,并结合本司局实际情况,做好部机关公务员定编定岗和人员分流工作。 附件:1 卫生部机关公务员定编定岗工作补充规定 2 卫生部机关公务员分流工作补充规定 附件1: 卫生部机关公务员定编定岗工作补充规定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人员分流安排实施办法和定编定岗实施办法》(中办发[1998]12号)的精神,结合我部实际情况,制定机关公务员定编定岗工作补充规定如下: 一、人员定编定岗分类结构 职务结构:各司局原则上按一正二副配备司局长,办公厅、疾病控制司可按一正三副配备,机关党委配备一至二名专职副书记,驻部机构和离退休干部局按规定另行配备;处级领导职务按处室编制数配备,3人及其以下配1名,4至7人配2名,8人及其以上配3名;非领导职务按国家统一规定比例配备。 二、人员定编定岗的原则和条件 (一)编制分配原则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我部“三定”方案,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将原司局编制按照职能调整划入新设置司局,编制总数核减一半,再结合具体情况,合理确定新设置司局的编制。 1 新组建的司局,根据职能按精简原则,设置处室机构、配备编制。 2 有新划入职能的司局,根据职能合理配备编制。 3 有职能加强的司局,适当增加编制。 4 为保持与我部转出职能的工作衔接,在有关司局适当增加编制。 5 党组和正部长秘书的编制在办公厅,副部长秘书编制在原所在司局,退居二线的原部领导秘书编制在离退休干部局。 (二)处室设置原则 1 处室机构的分工不宜过细,职能相近的应尽量合并。 2 职能单一、工作量不大的应尽量综合设置。 3 调整后处室设置总数应少于原有处室机构总数。 (三)定岗人员的基本条件 提拔、任命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三、定编定岗工作步骤、方法 (一)在部机关全体人员中进行个人去向问卷调查,了解分务员个人对于定岗的意愿。发放司局长推荐表,广泛听取群众对司局长配备的建议。 (二)根据“三定”方案确定的领导职数,配备司局长。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可在机关和直属单位适当进行交流。1999年年底前到达退休年龄的司局长,原则上不在部机关任职。1998年下半年到达退休年龄的司局长,此次定编定岗时不再任命,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三)各司局根据部党组确定的本司局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确定司局内设处室数量、名称、职责、编制,按照职位分类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设置职位,明确职位任务及任职资格条件。 (四)公布处级领导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司局领导集体讨论研究拟任人选,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任用程序决定。 (五)根据编制、职位和任职资格条件,明确其他留岗人员。1997、1998年度从高校录用的公务员,按原录用计划分配到有关司局统筹考虑。 (六)对同职级配备的人员,根据近几年年度考核结果结合平时考核情况予以任命。对提拔使用......余下全文>>

十:如何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工作动力机制,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二、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 (三)加强思想理论教育。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全面、正确地理解和掌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把学习科学发展观同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起来,把深化“三学三创活动”和“学苏北精神,促邹城跨越活动”结合起来;把理论学习与建设工作实际结合起来,进一步解放思想,用科学的态度、发展的观点和创新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指导建设工作。 (四)加强纪律作风教育。通过加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教育,增强队伍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纪律观念,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在政治上、思想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教育全体干部职工继承和发扬建设系统优良传统,树立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良好作风,树立建设系统良好的社会形象。 (五)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结合各单位工作的性质、特点,在全体干部职工中持续、深入地开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形成具有鲜明特点的道德规范行为。 三、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的业务素质建设 (六)加强队伍教育培训。切实抓好队伍的业务教育培训工作,制订科学合理的培训计划,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注重实效的原则,采取脱产学习与在职学习、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师傅带徒弟等形式,坚持不懈地对职工进行学历教育、法律知识教育、专业知识教育,有针对性地解决建设队伍在文化程度、法律专业水平、业务技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培养适应建设事业发展的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 (七)全面开展基本素质教育。在干部职工尤其是一线职工中,开展基本素质教育。通过学习掌握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开展岗位技能训练活动,普遍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要根据不同岗位、不同部门的特点,分别制定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抓好培训,要保证素质教育有计划、有教材、有成效,以促进基本素质教育的全面开展。 (八)抓好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加强高素质人才教育和引进工作,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较高学历,较高专业技术职称,较高专业水准,涵盖建设系统各个领域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各单位要抓紧培养一支懂经济、懂管理、懂科技的高素质的专业技术队伍和管理人员队伍。要以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推动建设事业的发展,带动建设队伍素质的全面提高。 四、加强各单位领导班子建设 (九)加强各单位班子建设。紧密联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紧密联系领导班子成员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深入持久地开展思想政治素质教育,认真解决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端正思想作风,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增强党性观念,提高政治素质,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要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完善党总支(支部)议事规则,实行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班子团结,及时解决班子内部的矛盾和问题,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各单位团结战斗的领导核心。 (十)规范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严格执行上级关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严格程序和标准,坚持公开、公平、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把政治强、作风硬、有丰富工作经验和较强组织领导能力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要结合各单位实际,研究制定领导干部的任职资格、任职条件,因事定岗、因岗选人。要继续调整完善领导班子结构,优化组合,形成合力,增强整体效能。要解放思想,打破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等陈旧落后观念的束缚,大胆选......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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