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悦悦事件社会道德

一:你认为小悦悦事件或老人倒地无人扶现象反映了怎样的社会道德现状

反映的主要问题是: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严重缺失。

如果没有全面完善的社会制度环境配套,不仅会滋生诸如“老人倒地无人敢扶”这样的道德现实,也会反过来日渐侵蚀“扶老携幼”的道德观。从价值功能来看,“道德”并不只是一种观念,主要更是一种实践;而从社会现实角度来看,要将良好的道德观转化为鲜活的道德行动,让“道德观”与“道德实践”之间形成相互激励的良性互动,进而“蔚然成风”,不能仅靠道德本身,就道德论道德,还需要整个社会制度环境的支持和保障——以便由此能尽可能降低乃至消除一个人做好事的道德成本和风险。我们国家应该建设一系列规章制度以保障乐于助人的“好人”,降低他们做好事的风险。

二:从“小悦悦”事件到“扶不扶”事件谈谈当今社会的道德现象

不管是何种意义上的爱,都需要在具体的行动中去实现,让我们每一个人都去具体地把爱心奉献出来吧,那么,世界将会充满阳光,变得更加美好。 爱是世界上最纯洁,也是最温暖的。爱是无限的。爱是不朽的。每个人都拥有爱,每个人也会在爱的关怀下成长。亲情、友情也会给我们带来无限的快乐和欢笑。有句歌词:爱是一道光,如此美妙。对,爱就是一道无瑕的光芒,非常美丽,它也时刻照亮着我们的未来。让我们勇往直前,永不会灭。 我们应该珍惜身边所有无价的爱,毕竟一个人的人生是短暂的。 爱也是完美的,爱是无瑕的,它给了我们很大的勇气和信心,让我们充满信心在人生的道路上畅通无阻。 我们应该将这份爱传递给别人,让别人也感受到爱的温暖。 还记得小悦悦吗?2011年10月13日,2岁的小悦悦(本名王悦)在佛山南海黄岐广佛五金城相继被两车碾压,7分钟内,18名路人路过但都视而不见,漠然而去,最后一名拾荒阿姨陈贤妹上前施以援手,引发网友广泛热议。2011年10月21日,小悦悦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在零时32分离世。 不要我们身边再出现小月月的事了,这件事是一个悲剧,让我们为之震撼,路人的冷血无情,使我为之一震。 如果是我,是无论如何不会视而不见的,因为我觉得: 当一个人需要关怀,需要别人向他伸出援手,付出爱的时候,却没人理睬他,他有多痛苦,就算你家财万贯,事业有成,有着天使脸孔,却不愿为一些需要一点点帮助的人送出关怀,这样的人活着有什么意思,就算你拥有世间财富,丰功伟绩,花容月貌,但走到哪里别人向你投来异样的眼光,这眼光不是羡慕、赞许,而是嫉恨、厌恶。帮助人是快乐的,不图回报,我们世界需要爱,有爱让人不再觉得世界冷漠,让人不觉得孤单,共同的追求,共同的期待,世界充满爱是我们心中的理想世界。 爱,藏在世界的每个角落,就看你有没有去发现它,有没有把它找出来给予别人。老人们需要爱,让世界都充满爱吧! 世间的“爱”是永恒的,是不变的,是永存于世的.所有的惊人举动,都有爱的力量,都是爱创造出的,没有爱,就没有一切。一个人心里有别人,总能设身处地地为他人着想,并有爱的奉献,那么得到的将是内心的充实,高尚的人格,爱心的照耀。甘愿给社会付出真情和爱的人,是最幸福的人,因为幸福总是偏爱那些热爱生活而乐于奉献的善良的人。 因此,爱,使我们心灵相通;爱,使世界不再孤单。让你我伸出温暖之手,让世界充满爱,让生活中处处开满真、善、美的鲜花。

三:小悦悦事件反映了什么问题 。是道德,还是金钱,还是什么?

南方日报:见死不救立法太多问题值得探讨

至于见死不救立法,是不是对如今这种麻木风气的釜底抽薪之计,值得探讨。从根本上说,天使的归天使,撒旦的归撒旦,用法律来管制道德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是站不住脚的,而且可能会带来一系列不必要的混乱。

但是,在道德已经没有底线、丑恶没有止境的时候,法律“越俎代庖”似乎又成了唯一可以寄望的方式。即便如此,个人认为,见死不救立法还是应该慎之又慎。

以小悦悦这事为例,事故现场恰巧有视频为证,这几乎就是最直接的证据了,但是18个漠视的路人,我们能真正证明他真的“见”了“死”的,又有几个?他只要坚称自己没见,能奈几何?至于其他那些没证没据、没被拍下来的现场,就更加公说公有理了。

对于这种“诛心”的规制,立法能否做到条件清晰,有巧妙的条文设置,并从可能的情况出发预设更多前提,决定着立法的成败。其次,我们国家目前最大的现状不是无法可依,关键是有没有真正考虑执法。

这些“光说不练”的法不在少数,法是立了,但执法主体不明,执法程序不清,执法态度不公,结果立了跟没立一般,民众不信,恐怕连立法者自己也不抱什么希望。

为见死不救立法,也算是退而求其次的法子了。但是,如果没有信心、没有能力解决上述的这些立法问题,那么,法还是别立为好,省得为民众质疑司法公信力再添一口实。

麻木:法,能否真正催人向善

“小悦悦”事件后,谈方团队很快做出决定,拟奖励施救小悦悦的拾荒阿姨陈贤妹,并把她的家人纳入“协助”名单,将来对陈贤妹和她家人的工作、生活提供帮助。此举,是要让所有人明白好人有好报。

悲剧后对爱心者的力撑,并非孤灯一盏,社会舆论和公众也几乎一面倒地为救人的拾荒阿姨喝彩。10 月17 日,广州市政协委员曹志伟给陈贤妹送去5000 元奖励金,她数度婉拒,后几经劝说才勉强收下。

褒扬良善的同时,惩恶寻因之辩仍在持续。一个现实是,中国现行法律,并无规定路人要施救的义务。冷漠的旁观,是个道德问题。

面对小悦悦事件中的冷漠旁观,南京彭宇案很自然被翻出来,似乎正是这个被打翻的“潘多拉盒子”,成了一连串“集体旁观”事件的原罪。似乎,自我保护过度,成了许多人不愿见人危难而施救的“保护罩”。

在谈方看来,“小悦悦” 事件和过去老人摔倒没人扶或被冤枉并不一样,“不存在被冤枉的问题,冷血到了极点”。这暴露了社会一定人群已经不仅是冷漠,而是麻木了。

学者郭巍青称,彭宇案带来的社会舆论和风气的影响,不足以解释“小悦悦遭遇”的成因。

“如果说彭宇案的影响可以这么坏的话,那是不是把那18 个人抓起来重判, 以后人们遇到这样的事就会伸出援手? ”郭巍青说,凡是主张这种逻辑的人,解决的方法非常简单,那就在司法上重新有一个与彭宇案抗衡的案例,重新把人影响回来。问题是,行不行呢?

网友“暨大张志迎”说:一个人不扶,是道德败坏;一群人不扶,是社会的悲哀。

然而,在谴责“见死不救”的18 个路人的同时,不少人开始自我审视:若自己在现场会救人吗?郭巍青觉得,每个人都应该这样自问,也是所有人不能回避的问题:选择冷漠还是选择救助?

期待:德,何时变教化为习惯

一项网络调查显示,在遇到类似“小悦悦”事件时,大多数人会选择帮手、打电话报警或叫急救。

彭宇案之后,在一连串旁观事件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处处开放的良善之花:在杭州,最美妈妈吴菊萍面对女童坠楼危急时刻伸手一接;在沈阳,七旬夫妇面对街头井盖被汽车轧碎而竖起警示牌;在佛山,拾荒阿姨作为第19 位路人抱起女童;在匆匆街头,依然有人会给乞......余下全文>>

四:从小悦悦到扶不扶,谈谈对当今社会道德现象的认识

1.我们现在社会的道德状况是怎么样的? 面对以“小悦悦事件”为代表的败德现象,有人认为是“道德滑坡”了,甚至“中华民族到了道德危机的地步”。但也有人认为,这是“危言耸听”,我们道德的主流还是积极进步的。那么到底应该如何看待我国目前的道德状况呢? 事实最有说服力。 积极方面我们看到,以任长霞、沈浩、杨善洲为代表的优秀领导干部,还有以“当代雷锋”郭明义、“最美妈妈”吴菊萍、“最美司机”吴斌、“最美教师”张丽莉为代表的“平民英雄”,这些时代楷模、道德典范不断涌现。他们以关爱他人、感人至深的善行义举,以无私无畏、勇于奉献的责任担当,向我们诠释着道德良知,彰显着人间大爱,影响着文明风尚。 关键时刻,特别是大灾大难面前,都会出现“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动人场面。每逢重大活动,从北京奥运会的“鸟巢一代”到上海世博会的“小白菜”??成千上万志愿者汇成了一股强劲的力量,他们服务社会、无私奉献的精神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令西方媒体也不吝赞美、艳羡。 通过社会各界的努力,人们的遵法守规意识、敬业进取精神大大增强,公共秩序明显改善,文明礼仪广泛普及,志愿服务蓬勃开展,这些都反映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悄然提升,人民群众日益焕发出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另一方面,社会上也还存在许多伤风败德的现象。 一些官员腐败案件屡屡发生。王益、黄瑶、许宗衡、张春江、刘志军等腐败分子,以权谋私、贪污腐化,情节严重,性质恶劣。 一些无良企业被频频曝光。黑心棉、毒奶粉、毒胶囊??商业欺诈现象屡禁不止,假冒伪劣产品层出不穷,丧失起码的道德底线。 一些见危不扶、见死不救的事件时常见诸报端。老人跌倒路边无人相助,救人之前先提出高额费用,公交车上面对歹徒行凶乘客袖手旁观??令人倍感世态炎凉人情淡漠。 由此可见,我们正经历着道德的进步,也承受着道德的阵痛;我们身边处处演绎着浓情大爱的“最美”事迹,也不时出现令人寒心的失德行为。正如有人所说,中国的道德状况是一幅“感动与疼痛交织、忧虑与希望同在、主流进步与问题突出并存”的复杂图景。因而,要全面、客观地认识社会道德的“全貌”,对存在的问题不能视而不见、粉饰太平,也不能从一些失德败德现象简单推定出“道德滑坡”的结论。 人类文明演进的历史告诉我们,社会道德进步从来都不是平坦的、直线的,而是螺旋式上升的,是在战胜各种挑战中不断前行的。种种失德败德现象,是道德前进途中必须跨越的荆棘,是文明发展路上必须经历的磨练。我们既要增强道德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不断推进社会风气的改善,也要以理性、平和的心态来看待,对中华美德的传承光大充满信心和希望。

五:如何看待目前中国社会道德缺失的现象

中央党校教授宋惠昌说,一个时期以来,社会上曾经发生过一些令人感到困惑的现象,诸如“小悦悦事件”、食品卫生问题、商业欺诈问题等。有人据此认为我们的社会出现了“道德滑坡”。应该说,这些判断是有一定道理的。但这些说法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显露出了某种悲观情绪。应该看到,我们的社会中也有像张丽莉、吴斌、高铁成等一个又一个“最美的中国人”接连地涌现,他们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德,是我国社会思想道德主流的真实写照。所以,也有一些积极性的观点认为,道德问题并不是如有些人说的这样严重,我们整个社会的道德主流是好的,是在向积极方向发展的。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不同的评判呢?我认为这是一个思想方法的问题。在我看来,有些人思想方法的偏颇是一个重要原因。这其中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看问题的方法简单化,孤立地分析某些道德现象。具体来说,就是把某些道德现象作为一个孤立的问题来研究。这样,人们的思想就会陷入片面性而走向极端,于是,一旦看到了某个恶性不良事件,就会惶恐不已;当然,由于孤立地看问题,有些人对那些恶性不良事件不以为然,在他们看来,无非是些偶然的个案而已,无须大惊小怪。很显然,这是另一个思想极端,也是不可取的。 我认为,要摆脱思想上的困境,一个关键是改造我们的思想方法。其中一个基本的认识方法,就是不要把目前道德领域的突出问题看成是一种孤立的社会问题,而应该在现实社会的总体上和历史的发展中去认真研究它的本质及演变规律。 建立新的道德价值观念 中国计量学院教授邓泽球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道德价值观。这种新的道德价值观念,至少应当确立以下三个基本点: 其一,视富强之国与礼仪之邦为同一追求目标。中国素有“礼仪之邦”的美名。传统道德中,尤其是劳动人民的道德传统中有许多优秀的成分,如勤劳、善良、节俭、刻苦耐劳精神等等。利与善,富裕与文明,并不是截然对立、非此即彼的东西。 其二,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为同等价值砝码。在道德价值的天平上,以个人利益损害社会利益,或以社会利益否定个人利益,都必然导致这种天平的失衡。这并不是说,当社会利益需要牺牲个人利益的时候,个人就有理由拒绝这种牺牲,因为在凝结着自己个人利益的社会利益的升值过程中,个人利益也意味着同样的升值;个人道德价值的实现,也不同程度地意味着个人利益的实现。如此来理解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个人道德价值与社会道德价值的关系,就可能形成一种“我为社会,社会为我”、“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性循环。 其三,视现实基础与理想目标为同归复兴之途。如果说理想是我们追求的目标,那么,要达到这个目标,就必须以现实为基础,并用一个相互联结的新的现实架起一座通往理想的桥梁。因此,为了实现理想利益的目标,必须重视现实利益的基础。同样,没有理想,就意味着满足,满足就会失去动力,其直接的危害,便是对现实基础的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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