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降机型式试验细则

一:电梯型式试验规则2012之前是什么版本

很多。但整梯和零部件型式试验,被认可的只有国家电梯检验检测中心(廊坊所)和上海交大电梯检验中心。而且,尤其北京,廊坊所的要硬。因为其代表国家认可。

二:电梯的整机型式试验报告有效期是多少 5分

由于国家现在还没有正式发布《电梯型式试验规则》,所以型式报告中没有有效期;

所以目前大多数都是按照未发布《电梯型式试验规则》的有关规则来说明:

根据《规则》第三条第(四)款规定:列入《目录》的安全保护装置及俯要部件要求每2年进行一次型式试验(取得电梯制造单位许可的企业制造的安全保护装置每4年一次,其制造的主要部件不进行周期性的型式试验)

三:电梯有没有国家强制性认证?

电梯制造许可证标准目录如下:

曳引和强制驱动式电梯型式试验细则

消防员电梯型式试验细则

无机房电梯型式试验细则

防爆电梯型式试验细则

液压电梯型式试验细则

杂物电梯型式试验细则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型式试验细则

限速器型式试验细则

安全钳型式试验细则

缓冲器型式试验细则

电梯门锁装置型式试验细则

电梯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型式试验细则

含有电子元件的电梯安全电路型式试验细则

1电梯限速切断阀型式试验细则

电梯控制柜型式试验细则

曳引机型式试验细则

绳头组合型式试验细则

电梯导轨型式试验细则

电梯耐火层门型式试验细则

电梯玻璃门和玻璃轿壁型式试验细则

电梯液压泵站型式试验细则

杂物电梯驱动主机型式试验细则

自动扶梯梯级和自动人行道踏板型式试验细则

梯级踏板链型式试验细则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驱动主机型式试验细则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滚轮型式试验细则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扶手带型式试验细则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控制屏型式试验细则

电梯制造许可证与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产品范围如下:

乘客电梯

曳引式客梯

强制式客梯

无机房客梯

消防电梯

观光电梯

防爆客梯

病床电梯

载货电梯

曳引式货梯

强制式货梯

无机房货梯

汽车电梯

防爆货梯

液压电梯

液压客梯

防爆液压客梯

液压货梯

防爆液压货梯

杂物电梯

自动扶梯

自动人行道

电梯部件

绳头组合

电梯导轨

电梯耐火层门

电梯玻璃门

电梯玻璃轿壁

电梯液压泵站

杂物电梯驱动主机

自动扶梯梯级

自动人行道踏板

梯级踏板链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驱动主机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滚轮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扶手带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控制屏

四:施工电梯限重多少?

TSG Q7008-2007升降机型式试验细则

GBT10054-2005施工升降机

五: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有哪些

你好,主要有:

第一层:法律—全国人大批准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

第二层:法规——由国务院总理签发,以国务院令的形式颁布的法律文件。

1、行政法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2003年3月11日发布,2003年6月1日实施

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2009年1月24日发布,2009年5月1日实施

相关行政法规: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2001年4月21日 国务院令第302号发布)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007年4月9日 国务院令493号发布)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004年6月29日 国务院第412号发布)

2、法规性文件:国务院授权的颁布的法规性文件。

如 关于实施新修改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国质检法〔2009〕192号)

3、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通过的条例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

《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黑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第三层:部门规章——由政府机构行政长官签发,以令的形式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如: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质检总局令第13号)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质检总局令第92号)

第四层:安全技术规范——以国家质检总局文件或公告形式发布。115个

安全技术规范是规定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和相应的设计、制造、安装、修理、改造、使用管理和检验检测方法,以及许可、考核条件、程序的一系列行政管理文件。安全技术规范是特种设备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是把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原则规定具体化,提出特种设备基本安全要求。

1、综合: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试行)(国质检锅函[2003]408号)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桥式起重机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2、制造环节:

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 (国质检锅[2003]174号)

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规则(拟制订)

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规则(TSG Q7001—2006)

起重机械型式试验规程(试行)(国质检锅[2003]305号)

塔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TSG Q7004—2006)

旋臂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TSG Q7011—2006)

机械式停车设备型式试验细则(TSG Q7013—2006)

桥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TSG Q7002—2007)

门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TSG Q7003—2007)

铁路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TSG Q7006—2007)

门座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TSG Q7007—2007)

升降机型式试验细则(TSG Q7008—2007)

缆索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TSG Q7009—2007)

桅杆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TSG Q7010—2007)

流动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2008年4月30日发布)

轻小型起重设备型式试验细则(2008年4月30日发布)

安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细则(待发布)

3、安装改造维修环节:

机电类特种设备......余下全文>>

六:特种设备相关法律,安全技术规程,标准,规范详细的清单

序号         法规名称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 国务院关于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4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

6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7 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规则

8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工作程序

9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

10 超高压容器安全监察规程(试行)

11 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规则(试行)

12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规定

13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

14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分级实施范围

15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试行)

16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17 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

18 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19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20 蹦极安全技术要求(试行)

21 电梯监督检验规程

22 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

23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

24 滑索安全技术要求(试行)

25 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

26 客运架空索道安全运营与监察规定

27 客运架空索道监督检验规程(试行)

28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29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30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31 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机构资格认可与管理办法

32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许可与管理规则

33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34 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

35 杂物电梯监督检验规程

36 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

37 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试行)

38 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39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

40 锅炉化学清洗规则

41 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

42 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

43 锅炉司炉工人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

44 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规程

45 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46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

47 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认证与管理办法

48 液化气体铁路罐车安全管理规程

49 液压电梯监督检验规程(试行)

50 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

51 在用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52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5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5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55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56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单位监督管理办法

57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规则

58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59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60 施工升降机监督检验规程

61 游乐设施监督检验规程(试行)

62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63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 ......余下全文>>

七:电梯安全钳,如将钳体去掉一个小角,是否需重新做型式试验?

需要,因为这个关于人身安全的问题啊。

八:电梯国标对五方通话的规定就是第几条的规定

国标GB 7588-2003中规定如下:

14.2.3 紧急报警装置

14.2.3.1 为使乘客能向轿厢外求援,轿厢内应装设乘客易于识别和触及的报警装置。

14.2.3.2 该装置的供电应来自8.17.4中要求的紧急亥明电源或等效电源。(8.17.4 应有自动再充电的紧急照明电源,在正常照明电源中断的情况下,它能至少供1W灯泡用电1h。在正常照明电源一旦发生故障的情况下,应自动接通紧急照明电源。)

注:14.2.3.2不适用于轿内电话与公用电话网连接的情况.

14.2.3.3 该装置应采用一个对讲系统以便与救援服务持续联系。在启动此对讲系统之后,被

困乘客应不必再做其他操作。

14.2.3.4 如果电梯行程大于30m,在轿厢和机房之间应设置8.17.4述及的紧急电源供电的对

讲系统或类似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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