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宣传

一:劳动监察大队主要做什么工作?

劳动监察大队职责包括: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2、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方针、政策梗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具体承办局各执法单位提请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

3、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种用工手续。

4、负责劳动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

5、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6、协助做好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取证和调解工作或移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7、对立案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

8、妥善处理企业职工罢工、集体上访等突发事件,协调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9、做好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

10、负责报送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信访等情况报表。

11、对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培训和监督。

12、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勤政廉洁,保守秘密。

13、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和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

望采纳

二:劳动监察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7)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8)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厂规定的情况;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三: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认识

我原来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现已调入仲裁部门。监察和仲裁都是劳动保障部门,不过两者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最明显的就是监察相对仲裁来说,对专业知识的掌握要简单很多,抚常用到的法律法规也就是《劳动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等,仲裁就不同了,要用要的法律法规要多的多。

四:劳动监察大队是干什么的?

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   劳动监察大队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2、开展普法教育工订,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具体承办局各执法单位提请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   3、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种用工手续。   4、负责劳动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   5、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6、协助做好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取证和调解工作或移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7、对立案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   8、妥善处理企业职工罢工、集体上访等突发事件,协调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9、做好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   10、负责报送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信访等情况报表。   11、对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培训和监督。   12、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勤政廉洁,保守秘密。   13、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和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

五:劳动保障监察包括哪些内容

劳动保障监察,是劳动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活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对于促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监控劳动力市场秩序、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以及推动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政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劳动保障监察包括的内容如下:  1、制定履行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2、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的情况;  3、招用职工的情况;  4、执行工资收入规定的情况;  5、执行社会保险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6、执行职工福利规定的情况;  7、遵守国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8、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权益保护和残疾人劳动权益保障的情况;  9、遵守职业技能开发规定的情况;  10、职业介绍机构、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遵守有关规定的情况;  11、承办境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公民个人出境就业机构,维护境外就业人员合法权益的情况;  1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矿山安全、职业安全卫生、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等劳动监察内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六:劳动监察部门是干什么用的?

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你公司托欠工资,至今五月份工资都没发,属于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受理的 内容,你们有权利向他们予以查处,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你们向劳动局打电话举报后,但劳动局的人说要我过去登记,才能帮我要回工资的说法并无不当,因为需要对当事人投诉的情况进行登记及了解,同时也需要对举报人的身份等情况予以核实。至于所谓的“没打电话举报的就没义务帮他们要工资”的说法,显然违反了上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职责,是错误的。

七:劳动保障监察局是做什么的?

劳动监察管理部门,属于国家的行政部门

主要是监督劳动以及劳动合同当中,存在的违规,违法等行为,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行使检查和监督职能。

对于违法的行为,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具相应的整改和处罚通知书。

八: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宣传标语 30分

劳动保障监察涉及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关系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百姓关心。

九: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局是一回事吗?

劳动局是劳动监察大队的上级主管单位.

而工伤认定是劳动局工伤认定科来管理的.

投诉嘛,向劳动攻和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均是可以的.

十:劳动保障局跟劳动监察大队有什么区别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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