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发展阶段论的介绍
首先提出经济发展阶段论的是历史学派先驱F.李斯特,他将发展阶段分为:①狩猎状态;②游牧状态;③农耕状态;④农工状态;⑤农工商状态。这是在斯密的三阶段划分的基础上,加上了后两个阶段。目的在于明确当时德国国民经济所处的历史的落后地位,和它所应采取的保护主义的经济政策。李斯特的经济发展阶段论是为振兴德国产业资本、实行保护关税政策提供理论依据。其后旧历史学派的B.希尔德布兰德(1812~1878)则提出了经济发展阶段的三分法,他以财货的流通形态为标志,将经济发展阶段分为:①实物经济;②货币经济;③信用经济。他的“实物经济”是指物物交换的经济;“货币经济”是指近代市民社会,包含有资本主义经济一切特征的经济阶段。由于“货币经济”阶段产生了种种的弊害,他认为“信用经济”是可以解除“贫困”的理想的经济状态。他的这种划分在理论上早已没有任何影响。但他所用的“实物经济”和“货币经济”概念,直到现在仍被沿用。
二:罗斯托经济增长阶段论认为,传统社会阶段是属于什么阶段
罗斯托的经济成长阶段论(W.W.罗斯托在《经济成长的阶段》
提出的理论):该理论按照科学技术、工业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和主导部门的演变特征,将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甚至全世界的经济发展历史分为六个“经济成长阶段”。即传统社会阶段、为起飞创造前提阶段、起飞阶段、向成熟推进阶段、高额群众消费阶段和追求生活质量阶段。
经济成长阶段的特征如下:
(1)传统社会阶段:此阶段没有现代科学技术,主导产业是农业。
(2)为起飞创造前提阶段:从传统社会向起飞阶段转变的过渡阶段,农业产量的增长具有重要意义。主导部门是工业部门,如食品、饮料、烟草、水泥。
(3)起飞阶段:增长成为各部门的正常现象。此阶段农业劳动力逐渐从农业中解脱出来,进入城市劳动,人均收入大大提高。主导产业体系是非耐用消费品的生产部门(如纺织业)和铁路运输业。
(4)向成熟推进阶段:起飞后经济持续发展,已经有效吸收了当时技术的先进成果,并有能力生产自己想要生产的产品。主导部门是重化工业和制造业体系,如钢铁、机械和肥料。
(5)高额群众消费阶段:工业高度发达,经济主导部门转向耐用消费品部门,主导部门是耐用消费品工业(如汽车)。
(6)追求生活质量阶段:以服务业为代表的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有关部门成为主导部门
三:经济增长三阶段论又称为什么定律
经济增长三阶段论又称为马斯格雷夫定律。
马斯格雷夫提出了“经济发展阶段增长理论”,认为不同时期由于财政支出作用的不同,财政支出数量也会发生变化。
在经济发展的初期,公共积累支出占较高的比重。交通、通讯、水利等基础设施具有极大的外部效应,但由于其往往投入资本较大、周期长、收益小,私人部门不愿或不能投资,而这些基础设施的建设不仅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而且也影响着私人部门生产性投资的效益,因此,政府必须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克服可能出现的基础设施“瓶颈”效应。
在经济发展中期,私人部门的资本积累已较为雄厚,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也已基本完成,政府投资只是私人投资的补充。因此,公共积累支出的增长率会暂时放慢,在社会总积累支出中的比重也会有所下降。
当经济进入成熟期,政府投资的增长率又有可能回升。这是因为随着人均收入进一步增长,人们对生活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更新基础设施。因此,这一阶段对私人消费品的补偿性投资将处于显著地位,从而使公共积累支出又出现较高的增长率。
四:中国处于罗斯托经济增长阶段理论哪个阶段
从三次革命历史观的角度看待罗斯托的经济增长理论-发展革新的六个阶段,跨周期太长了。从波浪理论的角度来看如此跨度的振幅是对该理论的片面的理解。 一国的发展革新总是伴随新技术的发明而出现的,也就是下一代新技术的出现会经历一个罗斯托的经济增长周期。也就是第一次工业革命和第二次工业革命,第二次工业革命和第三次工业革命,第三次工业革命到现在的工业4.0,这期间会有符合罗斯托理论的四个经济周期。 这样可以把追求生活质量的阶段解读为下一个技术革新周期的质变阶段。毕竟高额消费和追求生活质量是伴随收入水平的,技术只是条件。每个经济周期都有。 另外,如果大跨度历史观的看,第一次工业革命可以理解为准备起飞、起飞,第二次工业革命、第三次工业革命可以理解为走向成熟,现阶段可以理解为高额大众消费和追求生活质量阶段,而这个阶段伴随技术个性和经济发展,会持续一个更长的时间周期。
五:经济成长阶段论的简介
经济成长阶段论 the theory of stage of economic growth从时间进展来分析经济成长的理论,由美国经济学家W.罗斯托于1960年在《经济成长的阶段》一书中提出。罗斯托认为,人类社会发展共分为6个经济成长阶段:一是传统社会,其特征是不存在现代科学技术,生产主要依靠手工劳动,农业居于首要地位,消费水平很低,存在等级制,家庭和氏族起着重要作用。二是为起飞创造前提的阶段,即从传统社会向起飞阶段过渡的时期,在这一时期,世界市场的扩大成为经济成长的推动力。三是起飞阶段。根据罗斯托的解释,起飞就是突破经济的传统停滞状态。实现起飞需要3个条件:①较高的积累率,即积累占国民收入的10%以上;②要有起飞的主导部门;③建立能保证起飞的制度,例如建立使私有财产有保障的制度;建立能代替私人资本进行巨额投资的政府机构等。罗斯托认为,一国只要具备了上述3个条件,经济就可实现起飞,一旦起飞,经济也就可以自动持续增长了。在西方国家中,英国在18世纪的最后20年里实现了起飞,法国和美国在1860年以前的几十年里实现了起飞,德国是在1850~1875年,日本在19世纪最后25年。四是成熟阶段。这是起飞阶段之后的一个相当长的、虽有波动但仍持续增长的时期。其特点是,现代技术已被推广到各个经济领域;工业将朝着多样化发展,新的主导部门逐渐代替起飞阶段的旧的主导部门。五是高额群众消费阶段。这是一个高度发达的工业社会。六是追求生活质量阶段。
六:起飞理论的罗斯托经济成长阶段论
1960 年,美国经济学家华尔特·惠特曼·罗斯托(WaltWhitmanRostow)在《经济成长的阶段》中提出了他的“经济成长阶段论”,将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过程分为5个阶段,1971年他在《政治和成长阶段》中增加了第6阶段。经济发展的6个阶段依次是传统社会阶段、准备起飞阶段、起飞阶段、走向成熟阶段、大众消费阶段和超越大众消费阶段。 这是经济由落后阶段向先进阶段的过渡时期。罗斯托认为,经济起飞必须具备4个条件:①生产性投资率提高,占国民收入的比例提高到10%以上;②经济中出现一个或几个具有很高成长率的领先部门;③发明和革新十分活跃,生产过程吸收了科学技术所蕴藏的力量;④适宜的政治、社会以及文化风俗环境。在起飞阶段,随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大量的劳动力从第一产业转移到制造业,外国投资明显增加,以一些快速成长的产业为基础,国家出现了若干区域性的增长极。起飞阶段完成的标志是国家在国际贸易中的比较优势从农业出口转向了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开始出口大量的服装、鞋、玩具、小工艺品和标准化的家电产品。一些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经历起飞阶段的时期如下:英国1783-1802年,法国1830-1860年,美国1843—1860年,德国1850—1873年,日本1878—1900年。中国,则在1977—1987年间实现了起飞。 罗斯托对大众消费阶段以后的社会并没有一个清晰的概念,不过他认为该阶段的主要目标是提高生活质量。随着这个阶段的到来,一些长期困扰社会的老大难问题有望逐步得到解决。罗斯托的经济成长阶段论是在考察了世界经济发展的历史后提出的,它正确地强调了国际贸易对一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对落后国家追赶先进国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所以是一种重要的现代化理论。在罗斯托的经济成长阶段论中,第三阶段即起飞阶段与生产方式的急剧变革联系在一起,意味着工业化和经济发展的开始,在所有阶段中是最关键的阶段,是经济摆脱不发达状态的分水岭,罗斯托对这一阶段的分析也最透彻,因此罗斯托的理论也被人们叫做起飞理论。
七:怎样论述“罗斯托的经济发展五阶段理论”?
介绍其发展历史与提出背景,分析其对不同国家是否有可行性,找其他发展理论做对比
八:起飞理论的罗斯托的经济成长阶段论的优点
罗斯托的经济成长阶段论是在考察了世界经济发展的历史后提出的,它正确地强调了国际贸易对一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对落后国家追赶先进国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所以是一种重要的现代化理论。一些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曾经自觉地实践了罗斯托的理论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