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发起人协议

一:发起人与股东有何法律区别

发起人是指参加订立发起协议、提出设立公司的申请认购公司出资或股份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的人。发起人为了实现设立公司的目的,通过签订设立公司的协议结合在一起,手发起协议的约束,在公司成立后,具有股东身份。发起人作为一个整体,与成立后的公司没有直接联系,只是相对于设立中的公司而言,属于设立中公司的机关,对外代表设立中的公司进行创立活动,履行设立义务。当公司依法成立后,发起人作为一个整体就不存在了。公司成立后,因设立公司所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归属于公司。

股东是对公司投资或基于其他的合法原因而持有公司资本的一定份额并享有股东权利的主体。投资人通过认购公司的出资或股份获得股东资格,包括发起人的认购、发起人以外人的认购和公司成立后投资人对公司新增资本的认购及受让股份等方式取得。股东享有发给出资证明或股票的请求权、股份转让过户请求权、股利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财产权利,也享有对公司内部事务管理权、选举董事、监事、经营决策等非财产权。股权既体现了股东向公司出资财产权的对价,也标志了股东是公司的成员和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

。股权的实质就是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股东的身份取得以公司成立为前提,公司成立前不存在脱离公司实体的股权,所以不存在股东身份。

股东不以发起人为限,在设立阶段和公司成立后认购、受让公司出资或股份的人都可以成为股东。发起人作为公司的出资人在公司成立后成为公司的首批股东,公司法没有限制股东必须具备发起人身份。

公司未成立可否要求发起人承担债务? 公司因故未成立的,债权人可以要求部分发起人承担因设立公司所产生的债务,部分发起人承担以后,可以向其他发起人追偿。 相关法律可参考: 《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四条 公司因[更多]  对我国公司发起人的法律地位的思考

对我国公司发起人的法律地位的思考 [内容摘要]:公司发起人是指负责公司筹备事务的人。在公司设立阶段,发起人对外代表设立中的公司,对内执行设立事务。如果公司依法成立,则发起行为经创立大会确认后,自始由公司承受其产生的权利义务;如果公司未能依法成[更多]  行为能力欠缺者的公司发起人资格

行为能力欠缺者的公司发起人资格 摘 要:传统理论主张行为能力欠缺者不能充任公司发起人,是一个普遍的误解。无论是从民法视野,还是从法解释、比较法、立法背景等角度分析,都不能简单地否定行为能力欠缺者的公司发起人资格。我国《公司法》应明确规定行为能[更多]  发起人股份转让限制若干问题浅议

发起人股份转让限制若干问题浅议 股份自由转让是

股份有限公司区别于有限责任公司

的重要特征,但《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了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自由转让原则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有哪些责任? 答: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承担下列责任: (1)公司成立后发起人的责任:①资本填充责任②损害赔偿责任③违约责任(2)公司不能成立时:①发起的债务和费用由发起人承担②返还股款加算利息的连带责任[更多]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有哪些责任?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有哪些责任? 答:(1)公司不能创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连带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更多]  浅论公司发起人的出资义务和违反出资义务的民事法律责任

浅论公司发起人的出资义务和违反出资义务的民事......余下全文>>

二:发起人协议与公司章程的联系与区别

协议约束发起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章程针对的是全体公司人员,管理人员与工作人员。

三:法律问题:是否一定要发起人协议

也就用不着再专门签发起人协议,自然也不用多此一举的定义什么发起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过程中不存在“其他股东”,谨慎考虑还是签署一份,目前实务中普遍按发起设立操作,主要是为了区分募集设立过程中的其他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过程中专门定义“发起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原始“股东”,而有限公司则为“股东”,因此也更谈不上什么“发起人”协议)、所拟定公司章程的法律有效性等),比如设立不成功时责任股东的赔偿条款,与发起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在法律性质上是类似的(从公司法很多条款都能看出来。个人理解,而是以公司章程为法律效力文件,签署发起人协议,公司法没有要求必须有发起人协议(公司法对股份公司的原始股东定义为“发起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不过实务中貌似也有签协议的。有限公司设立,公司法80条明确要求的,但实际上法条中并没有明确支持。整体变更设立的话,估计是出于谨慎考虑,如果是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的话,发起人协议是要式文件

四:公司发起人与股东的区别

公司发起人,是指参加订立发起人协议,提出设立公司申请,认购公司出资或者股份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一般会拥有股东的地位。

股场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

五:小股东不在股改的发起人协议上签字怎么办?

一般来说,大家都是建议发起人协议上所有股东签字。因为股东大会通过仅表示可以改制,但是发起人协议是合同法范畴,有遗漏说明效力可能有问题哦毕竟改制涉及的是整体资产,小股东按比例有所有权吧。

六:股东出资不实,另一股东要求撤销发起人协议,解散公司可以吗?

zimengxue5您好:当然可以。但是必须履行法定程序(主要是清算)。

公司自行解散的程序。第一步,公司应召集股东会会议。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股东会召集应符合特定程序,主要是应依法提前一定天数通知到全体股东,并在通知书中列明会议议程和议题。股东会到会人数符合章程规定时,会议才有效,所以会议记录对出席人数和各人所代表的股权份额要明确记载。在会议上,公司股东们应当对解散公司形成决议,赞成票一般要超过三分之二(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同时,应在决议中明确清算组成员。因为既然公司决定解散,就一定要清算,而清算必须依法由清算组来实施。清算组成员应当由股东组成,人数要在三人以上。清算组要有一名负责人,这也要在股东会会议上确定下来。如果股东是非自然人而且想要参加清算管理,就应派一名代表担任清算组成员,因为成员必须是“自然人”。股东会会议应有所有出席股东签字。

第二步,公司需派专人到工公司所在地的商局网站上下载公司清算的备案表。根据该表格中的提示信息,将可以填写的部分填写完整,并在相应位置加盖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然后,需要携带股东会决议、备案表、经办人身份证、清算组成员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材料(可能的话把公章也带上)去注册地的工商局办理清算备案手续,领取备案登记证。

第三步公司应在工商局认可的市级报纸上就解散事宜进行公告90天,以便债权人申报债权。同时,对已知的债权人,应向其发送书面通知。公告和通知中要写明解散决议时间、清算组负责人、债权申报联系方式等。如果有债权申报人,则进行详细的登记。这份报纸要保存好。这里需要提出,公告事宜并不必然要在工商备案后进行,也可以先行公告再行备案。

第四步应处理好员工的安置和对申报债权的进行处理。公司认可的债权,应及时清偿,否则,应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尽快确定。

第五步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一次审计。

第六步申请税务登记的注销(这是难点)。

第七步公司可将剩余财产在股东之间按出资比例分配。并最后前往质检、海关等各部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其他曾经登记的各类证照的注销手续。

仅供参考。

七:股东与发起人有何区别

发起人是指参加订立发起协议、提出设立公司的申请认购公司出资或股份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的人。发起人为了实现设立公司的目的,通过签订设立公司的协议结合在一起,手发起协议的约束,在公司成立后,具有股东身份。发起人作为一个整体,与成立后的公司没有直接联系,只是相对于设立中的公司而言,属于设立中公司的机关,对外代表设立中的公司进行创立活动,履行设立义务。当公司依法成立后,发起人作为一个整体就不存在了。公司成立后,因设立公司所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归属于公司。

股东是对公司投资或基于其他的合法原因而持有公司资本的一定份额并享有股东权利的主体。投资人通过认购公司的出资或股份获得股东资格,包括发起人的认购、发起人以外人的认购和公司成立后投资人对公司新增资本的认购及受让股份等方式取得。股东享有发给出资证明或股票的请求权、股份转让过户请求权、股利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财产权利,也享有对公司内部事务管理权、选举董事、监事、经营决策等非财产权。股权既体现了股东向公司出资财产权的对价,也标志了股东是公司的成员和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

。股权的实质就是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股东的身份取得以公司成立为前提,公司成立前不存在脱离公司实体的股权,所以不存在股东身份。

股东不以发起人为限,在设立阶段和公司成立后认购、受让公司出资或股份的人都可以成为股东。发起人作为公司的出资人在公司成立后成为公司的首批股东,公司法没有限制股东必须具备发起人身份。

公司未成立可否要求发起人承担债务? 公司因故未成立的,债权人可以要求部分发起人承担因设立公司所产生的债务,部分发起人承担以后,可以向其他发起人追偿。 相关法律可参考: 《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四条 公司因[更多]  对我国公司发起人的法律地位的思考

对我国公司发起人的法律地位的思考 [内容摘要]:公司发起人是指负责公司筹备事务的人。在公司设立阶段,发起人对外代表设立中的公司,对内执行设立事务。如果公司依法成立,则发起行为经创立大会确认后,自始由公司承受其产生的权利义务;如果公司未能依法成[更多]  行为能力欠缺者的公司发起人资格

行为能力欠缺者的公司发起人资格 摘 要:传统理论主张行为能力欠缺者不能充任公司发起人,是一个普遍的误解。无论是从民法视野,还是从法解释、比较法、立法背景等角度分析,都不能简单地否定行为能力欠缺者的公司发起人资格。我国《公司法》应明确规定行为能[更多]  发起人股份转让限制若干问题浅议

发起人股份转让限制若干问题浅议 股份自由转让是

股份有限公司区别于有限责任公司

的重要特征,但《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了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自由转让原则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有哪些责任? 答: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承担下列责任: (1)公司成立后发起人的责任:①资本填充责任②损害赔偿责任③违约责任(2)公司不能成立时:①发起的债务和费用由发起人承担②返还股款加算利息的连带责任[更多]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有哪些责任?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有哪些责任? 答:(1)公司不能创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连带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更多]  浅论公司发起人的出资义务和违反出资义务的民事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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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起人协议的举一范例供制作时参考

乙方;餐饮业;⒊各发起人应为筹委会设立股份公司的行为提供各种便利或服务、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⒋丁方以现金 元:各发起人应及时提供办理公司注册所需的全部文件;⒌其它与股份公司设立有关的事宜:股份公司筹办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应承担赔偿责任,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第十四条:各发起人委派一名代表组成股份公司筹委会、液化气:  传真,各发起人各执两份:×××住址:⒈股份公司不能设立时,办理有关财产权转移手续。住址,占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 (百分比)。第十五条:××市××路××号电话。第十三条:乙烯:⒉××科贸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⒉各方发起人合意终止,该费用由股份公司承担。甲方;⒉各方发起人合意修改,按65%的比例折为 股:股份公司的筹建费用先由甲方垫付: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丁方)法定代表人,占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 (百分比)。以实物出资的。⒌戊方以现金 元,其他各方没有异议的、乙苯:(盖章)代表签字:×××住址;⒋其他情况,协议必须终止;⒊因发生不可抗力;⒉制作设股份公司的各种文件,造成股份公司设立的迟延或不能设立,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负连带责任;⒋各发起人应完成在股份公司设立过程中应由各发起人完成的工作。第十二条。 股份公司各发起人以经营性净资产或现金出资按65%的比例折股:⒈有关股份公司设立已完成、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股份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市××路××号电话,可以修改本协议;⒋办理股份公司设立的相关事项××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以下各方当事人同意作为发起人以发起方式共同发起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维护,占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 (百分比)。股份公司的经营范围:××市××路××号电话,分享利润和分担亏损;以货币现金出资的。第十八条。本协议的修改必须是书面的,可以终止本协议,按65%的比例折股为 股。如果出现多方违约。股份公司依法设立后,由各发起人按认购股份比例分摊、戊烷: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 股份公司的名称为:邮编;⒊一方或多方发起人提出修改;设备安装:本协议自各发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全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丙方,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股份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住址,由该方发起人负责赔偿:邮编,各发起人应友好协商:本协议一式十份:邮编,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股份公司受到损害时;⒉在股份公司设立过程中。筹委会全权代表全体发起人办理股份公司注册的所有事项,将所认购的股款汇入股份公司筹委会指定的专门帐户:(盖章)代表签字,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具体按有关凭证计算:邮编:×××住址: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盖章)代表签字。⒊协调各发起人之间的关系:××市××路××号电话: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第十一条。本协议的终止必须是书面的,按65%的比例折股为 股:⒈××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住址。第十七条:×××××× 股份公司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第十九条。第八条:⒈由于不可抗力的发生:  传真。第九条,占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 (百分比),按65%的比例折为 股,协议必须修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⒊××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丙方)法定代表人、润滑油,则根据各方实际过错情况,占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 (百分比):  传真。第十六条。各发起人具体认购股份的情形如下。⒊丙方以现金 元:(盖章)代表签字:邮编:××市××路××号邮编;⒋其他情况:⒌××公司(以下简称戊方)法定代表人,并由......余下全文>>

九:设立公司,一定要签订发起人协议吗

设立具体详情可以到猪八戒法律服务咨询,专业律师提供免费咨询。

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是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的话,发起人协议是要式文件,公司法80条明确要求的。整体变更设立的话,目前实务中普遍按发起设立操作,签署发起人协议,但实际上法条中并没有明确支持,谨慎考虑还是签署一份。有限公司设立,公司法没有要求必须有发起人协议(公司法对股份公司的原始股东定义为“发起人”,而有限公司则为“股东”,因此也更谈不上什么“发起人”协议),而是以公司章程为法律效力文件。个人理解,有限责任公司的原始“股东”,与发起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在法律性质上是类似的(从公司法很多条款都能看出来,比如设立不成功时责任股东的赔偿条款、所拟定公司章程的法律有效性等),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过程中专门定义“发起人”,主要是为了区分募集设立过程中的其他股东,有限责任公司成立过程中不存在“其他股东”,自然也不用多此一举的定义什么发起人,也就用不着再专门签发起人协议。不过实务中貌似也有签协议的,估计是出于谨慎考虑。

十:股东(发起人)是什么意思?

黄东律师:发起人是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的股东,或者是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股东,该股东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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