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问题

一:农村危房改造中的问题与解决思路?

一是补贴资金占修房总体资金过少,对农户帮助不大。2.二是集中居住和统一设计政策与农村实际有一定差距,导致政策落实较难。3.三是改造名额和补贴金额每年有变化,容易让群众产生政策不可靠和推迟房屋改造的思想。4.四是乡镇一级综合素质较低,影响工作实效。针对上诉问题,基层建议:一是加大资金投入,缓解群众筹资压力。二是重视地区差异,增强政策可操作性。三是强化宣传教育,消除群众理解偏差。五是加强监督考核,确保工作开展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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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

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管理,杜绝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等问题发生,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我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使用范围。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是指对有农村户籍且居住于危房中的分户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贫困农户进行危房改造给予补助的财政专项资金。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

第三条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补助标准。原则上新建房屋每户补助1-1.5万元,家庭最贫困、住房最危险的可按上限补助。维修住房补助标准,可根据房屋破损程度实施分档补助,最高不得超过1500元。各试点县(市)在确保完成试点任务的前提下,可结合翻建新建、修缮加固等不同情况确定分类补助标准。

第四条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使用原则。按照省批复的危房改造总体规划,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实行“省拨、县用、市监管”的办法,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上级下达的补助资金及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补助资金,均纳入同级国库设立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专户”管理。

第五条  县级建设部门要定期将核定的资金发放人数及金额报送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及时将资金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拨付补助对象,补助资金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项目动工时,按审批补助额度先支付50%补助资金,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第六条  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台帐,内容包括: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收入和支出明细帐册,资金审批、发放表、补助对象家庭情况备案表等。

第七条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收支、管理和发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补助政策、补助标准、补助对象、补助金额“四公布”,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资金不被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八条 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不当、贪污、私分、挪用、乱支、虚报、冒领的单位和个人,除追回经济损失外,视情节追究责任,严肃查处。对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其民事和刑事责任。对补助对象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要取消其补助资格,并及时追回其所领取的全部农村危房改造资金。

第九条  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2016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2016危房改造补助标准

按照以满足农户量基本需求为目的,优先改造量困难、最需求群众的量危险房屋的原则,根据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总体规划,各阶段的改造对象为:2009年—2012年主要改造五保房一、二、三级危房;低保户一级危房;困难房一级危房;一般户一级危房;茅草房;“整县推进”试点工程涉及的二、三级危房;2013年—2016年主要改造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三级危房。

按照“群众自建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的原则,政府对各类对象和危房等级的户均补助标准为:

(一)五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二)五保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三)五保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四)低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五)困难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1万元;

(六)一般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七)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八)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2万元;

上述补助标准为户均补助标准,各地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在切实体现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和帮扶特困群众的前提下,在不改变危改资金用途的情况下,以农民群众满意为基础,根据危改户贫困程度、房屋危改程度实际情况,可对户均补助标准进行适当调整。保调整后的补助资金必须根据危房等级和农户贫困善状况划分补助档次,严禁“平均”或“普惠”等现象的发生。下面以2016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为例,供大家参考。

网友询问:

我是一名农村人,我们家是一个贫困农村家庭,祖孙三代住在土建的房子里,我一直在靠打工挣钱,听说现在政府有农村危房改造的补贴,请问该如何申请,补助标准是多少?

市住建委回复:

农村危房改造是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是市政府实施的33项民生工程之一,2016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共下达我市 57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其中宣州区800户、郎溪县1000户、宁国市1200户、泾县900户、绩溪县900户、旌德县900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1)申请程序:农村危房改造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符合条件的农户可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2)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政府分类补助标准为:1.五保户、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2.其他贫困家庭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

谢谢阅读!

四: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危房改造一期工程恭2009年开始实施,大概到2012年结束;二期工程从2013年开始实施,2016年结束。这是个全国范围内必须执行的政策,实施单位和地方遍及全国各城市和乡镇。

五: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1、只要是危房,又是住房,就可以申请折旧重建补贴。但你家似乎不是该村村民哦!不过,有关系的话,你家“也可以”是该村村民的。呵呵

2、申报步骤:向所属村委会报告,村委会干部现场勘察登记造册后,由村委会向镇报告。如果县里有关系,也可以直接从县里要指标,“戴帽”下去就没人可以占你家的。

3、批准拆建后可以实施建造,建好后县农业局会派扶贫办同志检查验收。因指标是省下达的。所以,验收后指标下达了,你们家即可领到5000元的补贴。补贴不多,可能还要用一半来招待检查验收人员呢!呵呵,这个社会。。。不说也罢。

祝顺利!

满意请采纳。

六:农村危房改造政策2016

2016年中央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30亿元(含中央预算内投资35亿元),由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各地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补助对象的认定程序,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同时,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县级政府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

2016年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7500元,在此基础上对贫困地区每户增加1000元补助,对陆地边境县边境一线贫困农户、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分别增加2500元补助。各省(区、市)要依据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省级分类补助标准,落实对特困地区、特困农户在补助标准上的倾斜照顾。

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直接将资金补助到危房改造户,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及时下达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

七:农村危房改造为什么要交钱不交不给批

农村建房及收费问题相关政策法规

经查阅相关资料并询问相关部门,农村建房及收费主要有以下几条法规依据:

一、建房条件:依据国务院令(第116号)《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66号)《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菏泽市农村个人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同户居住人口中有年满20周岁的本村村民,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设新房分户的居民户及在原宅基上进行建房的居民户符合建房申请条件。

二、申请手续:依据国务院及省市政府文件,申请个人建房,应向乡级人民政府提供个人建房书面申请报告、《山东省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申请、审批表》和户口薄或者家庭在册人口情况证明。

三、收费问题:山东省农民建房,涉及到的相关行政收费项目,主要依据为国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农业部《关于公布农民建房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4]5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规定,农民建房收费指农民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时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包括两大类。

一是国土资源部门收取的土地证书工本费,普通证书每本5 元,国家特制证书每本 20 元,由农民自愿选择。此类收费的文件依据是: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测绘局、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土地登记收费及其管理办法》(国土〔籍〕字〔 1990 〕 93 号)和《国家计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开展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计价格〔 2001〕1531号)。

二是建设部门收取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证书》工本费,每本 10元。此类收费的文件依据为:《国家计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开展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计价格〔 2001〕1531号)和《 国家计委、 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所有权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 2002〕595号)。

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要求,收费人员应当具有收费许可证,同时出具省财政厅统一的行政事业收费正规发票;通知特别强调,凡在规定以外的农民建房收费,均属于乱收费,农民可以拒绝缴纳,并向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对于农村建房、教育等收费问题,国家已经三令五申,明文禁止乱收费。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并对农村宅基地建房乱收费问题进行了曝光。但在农村,尤其是经济落后偏远地方,一些行政部门欺负老百姓消息闭塞,不懂法律法规,以土地管理税等名义乱收费,增加农民负担,更有不法分子打着土管所等政府部门旗号,既无收费证,又不开具收费正规发票,开着小车到处招摇撞骗,抹黑政府形象。一个地方的行政风气直接关系到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稳定,对以上行为,老百姓应当坚决予以斗争。凡是没有执法证、没有收费许可证、没有正规收费发票违法收费的均为不法分子,百姓可采取正当防卫手段保护个人财产不受这类强盗的侵害。

八:农村危房改造分布不公平,该怎么办

你好!农村危房改造分布不公平?这个问题,如果在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存在分布不公平,若是情况属实,可以去乡镇的人民政府,说明情况,让镇政府的领导帮助解决分布不公平现象。祝你生活愉快!

九:请问农村危房改建补贴政策是从哪年开始颁布实施的呢

全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是从2008年开始实施的

十:农村危房改造可以向政府申请补助吗?

危房改造标准 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危房改造一直是政府的惠民工程,2013年中央制定了支持全国266万贫困农户改造危房的任务。根据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规定,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2013年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7500元,在此基础上对贫困地区每户增加1000元补助,对陆地边境县边境一线贫困农户、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增加2500元补助。

危房改造指标

按照以满足农户量基本需求为目的,优先改造量困难、最需求群众的量危险房屋的原则,根据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总体规划,各阶段的改造对象为:2009年-2012年主要改造五保房一、二、三级危房;低保户一级危房;困难房一级危房;一般户一级危房;茅草房;“整县推进”试点工程涉及的二、三级危房;2013年-2016年主要改造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三级危房。

按照“群众自建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的原则,政府对各类对象和危房等级的户均补助标准为:

(一)五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二)五保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三)五保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四)低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五)困难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1万元;

(六)一般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七)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八)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2万元;

上述补助标准为户均补助标准,各地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在切实体现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和帮扶特困群众的前提下,在不改变危改资金用途的情况下,以农民群众满意为基础,根据危改户贫困程度、房屋危改程度实际情况,可对户均补助标准进行适当调整。保调整后的补助资金必须根据危房等级和农户贫困善状况划分补助档次,严禁“平均”或“普惠”等现象的发生。

2013年危房改造政策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农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农村危房改造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造任务

2013年中央支持全国266万贫困农户改造危房,其中:国家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等贫困地区105万户,陆地边境县边境一线15万户,东北、西北、华北等“三北”地区和西藏自治区14万农户结合危房改造开展建筑节能示范。各省(区、市)危房改造任务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确定。

二、补助对象与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各地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补助对象的认定程序,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同时,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县级政府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

2013年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7500元,在此基础上对贫困地区每户增加1000元补助,对陆地边境县边境一线贫困农户、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增加2500元补助。各省(区、市)要依据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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