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做好当前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信访工作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党和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的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零容忍,然而目前我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又相对滞后,故给我们当前基层食品药品信访工作带来了严重的挑战。面对当前新形势,信访工作作为党和政府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疾苦、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渠道,是改善民生、促进民和、确保民安的重要手段,无疑成为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只有妥善处理好信访问题,才能合理化解矛盾,理顺群众情绪,进一步增强党和人民的血肉联系,从而凝聚人心,团结一致,共克时艰,以保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信访举报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对于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建立健全解决食品药品领域中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长效机制,严防不合格食品药品进入流通领域,保证社会安定有序,具有深远的意义。 针对食品药品系统信访举报工作的特点,必须准确把握工作的着力点,才能使信访工作真正发挥其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积极作用食品药品安全与民生息息相关,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作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面对新形势,必须从保障民生的高度,立足于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能,注重抓好信访维稳工作。现就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如何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结合我们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工作实际浅谈一下认识。
一、增强责任心,真正和群众心贴心
面对人民群众的信访投诉,必须首先解决责任心不够强的问题,工作方法决不能简单粗暴,如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只是听一听、劝一劝,登记登记,把人打发回去就算完事,没有把“群众利益无小事”记在心上,很可能会导致群众的不满,从而激化矛盾,造成上访、重访现象。面对新形势,我们必须增强群众观念,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用科学的眼光看问题,自觉地从全局出发,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信访工作的根本目的,切实增强政治观念、全局观念、整体观念和责任观念,彻底扭转信访工作中“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消极被动局面。必须认识到,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困难和问题,既是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也是在帮助我们改进工作。要树立做好信访工作、促进社会和谐更是政绩的理念,特别是我们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接触的大都是最基层的人民群众,向我们信访投诉的也大都是牵涉到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食品、药品质量及相关纠纷问题,妥善处理好这些信访投诉就是最直接地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从而化解民忧、为民谋利。
我局一直高度重视信访投诉工作。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机构,选派工作热情高,群众基础好,工作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同志专门负责接访工作,并要求接访人员必须像对待亲人一样接待来访人员。同时建立健全并落实了三项工作制度。一是完善领导接访制度。局领导能够坚持重大信访投诉长年接访,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信访举报,做到件件有阅批、件件有落实。二是建立了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并结合日常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做到谁阅批谁负责到最终解决。三是建立健全了信访举报反馈制度。对食品药品举报能够做到及时解决、及时处理,落实到位,并将处理结果向举报人进行及时反馈,努力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真诚的服务态度,务实的工作作风,让信访投诉的群众都能够满意而归,让群众真正感到党和人民始终和他们心贴心。
二、科普宣传零距离,宣教增强信访预防
宣传也是增强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和维权意识,按照这一理念,2012年,我局承办了由县政府主办,团县委、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县文广局、县教育局、赤城镇、城南经管局以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社区居民代表共同参与的“......余下全文>>
二:我的毕业论文题目 《关于我国食品药品安全教育体系的调查分析》,学校说不行,如何改?
如果改成浅谈,后面的“调查分析”就要删掉
三:食品药品经营者拒绝抽检、调查如何处理
《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拒绝、阻挠、干涉有关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事故调查处理、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违反本法规定,对举报人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或者其他方式打击报复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承担责任。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试行)(食药监办食监三〔2014〕55号)的规定:
1.3.10拒检
被抽样单位无正当理由,对抽样工作不配合或者拒绝抽检监测的,抽样人员应认真取证,如实做好情况记录,告知拒检的后果。填写《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拒检认定书》(附件6),列明被抽样单位拒绝抽检监测的情况,由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抽样人员共同确认,并及时报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何时休
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何时休
食药监改革,可谓近年从中央到地方最为关注的行政体制改革之一。自1998年启动的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一次行政体制改革,原国家经贸委下属的国家医药管理局,合并卫生部的药政司,再吸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部分机构,成立了国家药监局开始。17年经历4次改革,每届人代会都涉及。
这次改革,国家药监局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目的是打破地方保护,形成全国统一监管,取得了一定成效。需要补充的是,其时的国家药监局尚未负责食品安全。本轮改革最彻底,也最迅速,从上自下都形成了统一权威的药监局。
2003年启动的机构改革方案,国家药监局加挂“食品”二字,变身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国务院直属单位。值得注意的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虽加了“食品”两字,但是这次只负责协调卫生、质监、工商及农业的食品监管,并不具体参与食品监管。
2007年,因国家食药监局首任局长原局长郑筱萸案及前后一系列的药害事件,在2008年3月的大部制改革中,国家药监局被划入卫生部,成为卫生部管理的国家局。
这次改革带来的重要影响是,当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文,取消了推行八年之久的食品药品垂直监管体系,调整为属地分级管理负责,业务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卫生部门的组织指导和监督。这次改革各地五花八门,有取消药监局并入卫生局的,有单立的,时间开始拖得比较长,直到2012年有些地方也没有改,仍然垂管,而一些地方已经在开始探索“市场监管局等三局合一”模式了。
2008年发生的三鹿奶粉三聚氰胺事件,则酝酿成全国性的食品安全危机,其后续影响是2009年2月,几易其稿的《食品安全法》发布,从法律上明确了分段监管和综合协调相结合的体制。在当时的一些业内人士看来,出台《食品安全法》是领导层希望通过更为严厉的法律以缓解食品安全问题,但是形势并未得到彻底扭转。
此后,食药监管走上集中权力之路,2010年国务院发文宣布,成立食品安全监管总协调机构,名为国务院食安委,下设办公室,正部级,具体承担日常工作。但是这次改革基层就更乱了,如北京市餐饮监管并没有划入食药监部门,湖南长沙市也是如此。
此后,中国仍频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食品这一烫手山芋各部门之间互相推诿。一些专家认为原因在于中国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不合理,即多部门、多环节管理的“5+1”模式,参与监管的主要涉及6个部门:农业部负责农产品的种植,质检总局负责生产环节,工商总局负责流通环节,而食药监局负责消费环节,卫生部则管标准制定和风险评估。还有诸如商务负责酒类监管,盐业负责盐务管理,国务院食安办负责综合协调。
“分段监管造成的结果是责任界定模糊不清,导致在一些领域需要真正负责任时却相互推诿。”来自食药监系统的一位资深人士透露。
2013年的一次行政体制改革,国家食药监局从卫生部门划出,升格为国家食药监总局,从副部级升为正部级,是国务院直属部级机构。
这次调整,质检总局的生产环节监管、工商总局的流通环节监管职责被整合进食药监总局,上述两局相应的监督队伍和检验检测机构也随之划转食药监总局。重新回到三局分段管理前由卫生部门下属的防疫站监管食品卫生的模式,十五年改革一切回到原点,我有幸全部经历。调整后,国内具体涉及食品安全的主要部门是:农业部、卫计委和食药监总局,监管权力变得更为集中统一。当然这次食安法仍没有将盐务纳入监管。
值得一提的是,自1998年以来的四轮食药监体制改革,均是自上而下的运行轨迹,国家层面最先启动,接着是省级,再到市、县。每轮改革五年一次,往往上一轮的举措在一些基层还未完全实施到位,下一轮改革在上层又已开始。
“1998......余下全文>>
五:我的毕业论文题目 《关于我国食品药品安全教育体系的调查分析》,有领导说题目不合格,怎么改?
题目范围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