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部门设置

一:公安局有几个部门组成?

县级公安机关可以设置以下部门:执法勤务机构:1、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牌子);2、国内安全保卫大队;3、刑事侦查大队(承担原刑侦、经侦、税侦、禁毒、刑事科学技术职能);4、治安管理大队(承担原治安、巡警、户政、出入境、网监职能);5、交通管理大队。根据治安形势的特点,可以选设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综合管理机构:1、政工监督室(承担原政工、工会、警务督察、监察、纪委的职能);2、法制室(承担原法制、预审的职能);3、警务保障室(承担原装财、科技的职能)。县级公安机关机构原则上不超过十个,综合管理机构下面不再设三级机构,大队下可设中队。资料来自:公安部关于县级公安机关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当然还有派出所,但那是派出机构,不是内部机构.至于市公安局因为它的职能复杂些,还有专门的经侦支队,技侦支队,禁毒支队等,不像县公安局被刑侦支队的职能包容了,还有消防支队,看守所,拘留所等也是属于它的附属部门.

二:公安局里有几个部门?都是管什么的?

一般县级公安局设科的骨:政工科、装备财务科、网监科、法制科、户政科、出入境管理科;设所的有:各乡镇派出所、看守所、拘留所、车管所;设队的有:经侦、刑侦、禁毒、治安、国保、交巡警、消防大队;其它还有办公室等等。至于具体工作嘛,看名称就基本知道啦。

三:公安局都设有哪些部门机关。具体工作是什么?

一般县级公安局设科的骨:政工科、装备财务科、网监科、法制科、户政科、出入境管理科;设所的有:各乡镇派出所、看守所、拘留所、车管所;设队的有:经侦、刑侦、禁毒、治安、国保、交巡警、消防大队;其它还有办公室等等。至于具体工作嘛,看稜称就基本知道啦。

四:深圳市公安局的机构设置

● 指挥部负责全市公安综合业务领导和行动指挥。● 政治部负责全市公安系统组织人事、思想政治、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 后勤保障处统一管理市局内设和直属机构(警校、交警及消防支队除外)的经费,管理全局国有资产、公安装备、基本建设,管理后勤服务及社会化服务监管工作。● 监察处负责全市公安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纪律教育和纪检监察工作。● 审计处负责各级公安机关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以及全局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工作。● 警务督察处负责对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等事项进行现场督察。● 出入境管理处负责我市公民因私出国、赴港澳台探亲、旅游、留学、定居的审批及发证工作。● 人口管理处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常住人口、外来人口管理及全市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少年儿童证、暂住证、户口簿研制工作。代管:特种证件研究制作中心。● 科技通信处负责全市公安科技工作的规划、建设、宣传和管理。● 警卫处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在深圳经过、停留期间的警卫工作。● 市直机关保卫处负责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等机关办公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 法制处负责审核本局草拟的地方性公安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工作。● 警察公共关系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管理全市公安机关对外宣传工作。 ● 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主管全市经济领域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包括金融诈骗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公司犯罪、破坏市场秩序和知识产权犯罪、出口退税犯罪、偷逃抗税犯罪以及其他重大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等。● 刑事警察支队主管全市刑事侦查工作,包括侦查杀人、伤害、强奸、抢劫、盗窃、爆炸、纵火、投毒、破坏生产等重特大案件,侦查涉黑、绑架、恐怖活动等有组织犯罪案件,侦查重特大盗抢机动车案件、非涉税走私案件,侦查重特大制造、贩运、走私、买卖毒品案件等。● 交通警察支队负责全市交通管理工作,包括122接处警、交通安全法规宣传、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处理及特大交通事故现场的紧急拯救、交通安全设施管理、机动车检审和驾驶员考验、非机动车管理、停车场地(包括道路停车)管理等。● 消防支队主管全市防火灭火、抢险救援工作,包括119接处警、消防法规宣传、防火安全监督、建筑工程的消防审核、火灾事故的扑救和调查等。● 治安巡警支队负责全市治安防范和治安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各类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依法审批集会、游行、示威申请和管理危爆物品,检查、指导重点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对保安服务行业和作业人员实施管理,主管全市治安巡察工作,包括统筹规划全市巡警的业务工作、管理全市巡警巡察勤务工作,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对各巡警大队治安巡查工作进行机动增援。● 预审监管支队负责市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管理工作即被监管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工作。代管:市收容教育所、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特警支队负责对突然发生的特别重大的暴力犯罪、大型群体事件依法实施非常措施和特殊办法进行现场处置。● 警察机动训练支队负责全市新招录民警训练和在职民警警衔晋升培训、岗位专业技能训练等工作。 ● 打击涉电违法犯罪中心深圳市打击涉电违法犯罪中心成立:2013年1月14日,深圳市“三电”办(市公安局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护电办(市保护电力设施和打击窃电行为管理办公室)联合组织召开全市防范和打击涉电违法犯罪中心成立暨警电联合打击涉电违法犯罪联席会议。为切实贯彻落实省公安厅《关于建立我省防范和打击涉电力违法犯罪工......余下全文>>

五:公安局里设了什么部门,比如刑侦部

基层就派出所,边防派出所,治安大队,刑侦大队,禁毒大队,交警大队,网安大队,经侦大队,法制大队,政工室,公共关系警察大队,看押所,看守所,消防大队,警用装备保障室,指挥中心,每个部门有设计中队,科,室。

六:南京市公安局的机构设置

执法勤务机构 (一)指挥中心规划、指导全市公安防控体系、指挥系统建设;负责受理110报警接警工作,并进行先期处置;负责全市110联动单位的联络协调;协助局领导指挥调度警力,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负责收集、汇总、分析各类信息,承担《每日情况》编发。(二)警务督察支队负责对全市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务部署开展现场督察;受理和现场处置群众的投诉举报;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三)内保支队预防和处置经济系统各类不安定事端;依法监督指导内部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重点要害部门的安全;查处由公安机关管辖的重大责任事故等案件;指导保卫队伍和经济民警队伍建设;管理重点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文化系统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四)治安警察支队掌握全市治安管理情况,研究工作对策;指导治安行政案件查处和治安部门管辖刑事案件侦查工作;负责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和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保会、保安、联防等群防群治工作;指导、监督特种行业、公共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危险物品管理工作;负责公民申请集会、游行、示威的接待审批工作。(五)刑事警察支队(刑事侦查局)管理和指导全市刑事侦查工作;掌握刑事犯罪活动规律和特点,研究制定工作对策;组织开展全市重大恶性案件、上级交办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管理、指导全市刑事执法办案、刑侦稽查工作;指导、管理全市刑事犯罪信息、刑事技术和刑事特情工作,为基层提供犯罪信息查询、刑事技术服务。(六)监所管理支队指导、管理全市监管工作;掌握监所工作情况,研究制定监管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查处监所重大事故;规划指导监所建设和监所技术工作;协调与法院、检察院、司法部门和武警支队在监所工作方面的关系;管理市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及市收容教育所、市戒毒所。(七)交通警察支队(交通管理局)负责管理、指导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和交巡警队伍建设;研究起草地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草案;负责道路(公路)治安管理工作;负责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处理、交通宣传和车辆检验、驾驶员考核与发牌发证工作;参与道路建设、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和验收;组织交通安全科学研究工作和交通信息化建设。(八)出入境管理支队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出国(境)审批及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居民在我市出入境、居留等事务的管理工作;负责赴港澳定居、商务的审批及因公赴台的受理、审批;制作、签发公民因私护照及赴港澳台等出境证件;负责台湾居民和外国人来我市定居的审批;管理国籍事务;归口管理全市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及其它涉外案(事)件的查处;审核、管理出入境中介机构;组织全市出入境信息化系统建设、开发和应用;归口管理全市公安机关外事工作。(九)网络安全保卫支队负责全市公共计算机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保护和管理工作;掌握计算机信息网络违法犯罪动态,侦查计算机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研究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对策,拟定地方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法规;负责公安机关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十)法制支队研究提出我市公安立法、法制建设规划,拟定或审核有关执法规范性文件;指导、检查公安执法工作,主管内部执法监督;制定执法质量考评办法、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国家赔偿及有关听证等工作。(十一)特警支队担负处置暴乱、骚乱事件的攻坚、突击任务;在处置行为激烈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以及严重流氓滋扰、聚众哄抢国家财物、群众性械斗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群体性治安事件中依法实施现场管制和强制性措施;处置劫持人质、飞机、轮船、汽车和持枪作案、爆炸等暴力恐怖活动,缉捕严重......余下全文>>

七:公安局各科室职责

公安局机关各部门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局党委党政综合性会议和局领导政务活动的协调安排;负责各类公安信息的收集分析、反馈和公安统计工作;起草综合性文件,负责向市党委、政府和州公安局报告,全市治安情况,重大敌情动态和公安重大动态信息;协助局领导对公安工作批示的督办和人大政协提案、议案的答复工作,负责机要、保密、史志、档案、文秘、翻译、信访、文印、收发等工作。

(二)政工科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和纪律作风建设;负责全市公安民警教育训练,警衔管理、工资、人事和奖惩工作,研究拟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公安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标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对全局的股级干部进行考核、考察;负责全局公安宣传工作,负责全局思想政治、纪律、于部管理工作;负责工、青、妇、老于、计划生育等工作。

(三)行政装备科 负责本局的行政经费财务管理;负责全市公安业务和专项拨款计划、申报和分配,负责本局公安装备的供应、管理和办公设施、办公用品的日常管理和供应;负责局机关机动车辆的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治理和爱国卫生工作。

(四)纪检委 依照党章和行政监督的规定,行使党内监督监察的职权;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进行党风党纪教育;调查处理民警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受理对民警的控告、申诉。

(五)督察大队 对公安机关及全局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守纪律事项进行现场督察。

(六)法制科 开展本局公安法制工作和公安法制调研,编制本局公安法制建设规划,审理本局管辖的公安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受局长委托参与诉讼活动;对本局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负责本局的普法工作,开展公安法制宣传,开展错案追究工作;办理国家赔偿案件。

(七)户政科 负责人口管理,居民户口的迁移、迁入和居民身份证的管理,负责定制和编排全市的门牌号码;负责流动人口统计分析和人口资料的整理编辑工作。

(八)出入境和外国人管理科 负责对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中国人出入境管理以及外国人居留、旅行等行政管理工作;处理外国人违章违法活动,负责管理公安外事工作和对外警务合作事宜;负责发展与外国警方联系与交往;配合有关侦察部门对涉外案件开展工作。

(九)“l10”指挥中心,协助领导组织协调对各类重大突发事件进行处置;负责组织管理全局通讯工作;负责全局计算机系统、网络的规划和建设;负责全市计算机系统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计算机违法案件;负责“110”报警台和监督电话的值机,随时接受人民群众的电话报警、求助和批评投诉。

(十)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研究掌握全市敌情、社情和社会政治动向,为上级党委政府提供社会稳定方面的信息及对策;负责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民族分裂活动、反动组织、反动团体、反动会道门、非法宗教活动)的侦破工作;负责组织对政治案件和其他影响政治稳定的突发事件的处置和查办;办理对非法刊物、非法宗教、境内外敌对势力、反动组织的渗透、颠覆、破坏活动的侦控和调查工作。

(十一)治安管理大队 负责全市治安管理工作,负责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和特种行业,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指导派出所的日常工作,查禁卖淫嫖娼、淫秽物品、赌博等案件;审核查处各类治安案件,负责管理社会治安的各类防范工作,接受处理游行示威的申请,维护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秩序,指导治安联防队,群众治保会,指导全市厂矿企业,事业单位内保组织和经警队伍建设。......余下全文>>

八:我国公安机关组织机构设置

根据我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安机关机构设置是由中央公安机关、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和专业公安机关组成。

(1)中央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国务院设公安部,是我国最高公安机关。内设司(局)和处两级机构。在国务院领导下,领导和管理全国公安工作,即公安部。

(2)地方各级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我国各级政府均设有公安机关。

其一、省级公安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公安厅(局)。公安厅内设总队、处、科;市(地、州、盟),设公安局(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公安工作。

其二、市、地区级公安机关。市(地、州、盟)一级设公安局(处)内设处(支队)、科 (大队),同时派出若干分局;是市(地、州、盟) 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负责本市(地、州、盟)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公安工作。

其三、县(市、区、旗)设公安局。县(旗) 一级公安局内设科 (股、大队),同时派出若干派出所。是县(旗)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负责本县(旗)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公安工作。

其四、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公安机关派出机构有公交、水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及按行政区划分而命名的城市公安分局、派出所。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公安工作。

(3)专业公安机关,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在国家有关部门内设的专门从事具有一定专业内容和范围内公安警务活动的公安机关。专业公安机关是中央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依法行使相应的公安职权。在我国专业公安机关有民航、铁路、交通和林业等专业公安机关。

4、公安机关的内设机构与警种公安机关的内设机构与警种大致有:办公室(秘书科)、政工、后勤财物装备、法制、政治保卫、治安、刑侦、技侦、预审、看守所、户政、交通管理、经济保卫、文化保卫、出入境和外国人事务管理、科技、计算机监察、边防、消防、警卫等机构与警种。

九:公安机关内设机构的分类?

公安机关内设执法勤务类机构包括:

1、指挥中心

负责“110、119、122”公众紧急电话报警求助的受理和先期指挥处置,对处置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和检查;规范、协调应急反应机制建设,先期指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2、科技情报大队

负责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区科技强警和公安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公共安全智能化工程的规划、建设并管理、维护和整合数据资源;负责警卫任务、重大安保活动及日常通信保障工作;负责区局新闻发布和舆情导控工作。

3、警务督察大队

组织全区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

警务部署开展现场或网上督察;受理、核查、督办对公安机关及

人民警察的检举、控告;实施对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履行职责、

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组织、协调、督办全区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工作;协助警务保障室做好局机关秩序维护和民警职工日常管理工作。

4、法制大队

主要职能:负责全区公安法制工作,组织实施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内部执法监督,组织执法质量考评,制定落实内部执法工作规范;承办公安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及听证;对区局承办的刑事、行政案件进行审核把关;组织对全区公安民警的法制教育培训;办理劳动教养案件。

5、国家安全保卫大队

主要职能:负责政治案件的侦破、政治保卫等基础工作。

6、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大队(经文保大队)

主要职能:收集掌握和分析研究单位内部安全稳定情况,预防化解和协调处置各类不安定事端;依法监督指导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安全;查处由公安机关管辖的重大责任事故和行政违法案件;指导单位内部治安保卫队伍建设;监督指导区直重点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7、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主要职能: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区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保护工作;组织实施互联网违法信息监控和情报信息收集工作;组织实施全区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组织实施全区电子数据证据的检验鉴定工作。

8、刑事警察大队

主要职能:负责对全区刑事案件及毒品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参与侦破全区有影响的重特大案件、严重暴力案件、流窜案件、系列案件及上级交办案件的侦破工作;组织严打专项斗争;为全区公安机关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和服务等。

9、经济案件侦察大队

主要职能:负责全区公安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收集、掌握全区经济犯罪信息,研究全区经济犯罪活动的规律和特点,制定打击、防范、控制工作对策;办理依法由公安机关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负责全区公安经侦执法工作,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工作;组织开展预防经济犯罪的宣传、培训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10、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主要职能:负责全区道路交通治安管理工作;负责和指导交通安全宣传、交通秩序管理、道路治安管理、交通事故处理、路障管理、静态交通管理工作;参与新建、改造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和验收;参与重要警卫和大型活动的交通安全保卫工作;规划部署和组织实施全区道路交通科技信息化建设和智能化指挥管理;组织开展辖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工作;负责辖区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管理和驾驶人的管理工作;协助区有关部门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和区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11、治安管理大队

主要职能:负责全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维护全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组织做好暴力犯罪、群体性及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重大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治安行政案件的查处和治安部门管辖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指导、检查、监......余下全文>>

十:公安机关的机构划分?

公安机关机构设置主要为三部分,即:执法勤务机构、综合管理机构、派出所及监管场所。(一)执法勤务机构设置1、指挥中心(挂办公室牌子) 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负责机要、通信等工作。2、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 3、治安管理大队(挂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牌子) 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依法对社会上吸毒、卖淫嫖*、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下设:⑴治安管理中队;⑵户政管理中队;(3)基层指导中队;(4)危爆中队;(5)治安行动队。 4、刑事侦查大队 负责刑事侦查、反恐怖、禁毒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承担县级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等。下设:⑴内勤中队;(2)技术中队;(3)基层基础中队;(4)法医中队(5)刑侦中队;(6)反恐怖中队;(10)禁毒中队 ;(11)大案中队 5、交通警察大队 负责交通管理工作;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下设:⑴内勤中队;⑵车管中队;⑶宣传秩序中队;⑷事故处理中队;⑸法制中队 6、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掌握和综合分析经济犯罪规律特点,研究制定对策工作;负责查处各类经济犯罪案件。 7、公安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 负责指导互联网监控点建设和网上信息监控、电子侦控工作;负责研究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规律特点及对策工作;负责查处危害公共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案件。 8、巡警特警大队 负责治安巡逻,预防突发性事件;预防和制止犯罪行为;制止公共场所发生的民间纠纷、治安案件;值勤、备勤,接受110报警指令,随时出警处警。下设内勤中队。 (二)综合管理机构 9、政工监督室(挂纪委、监察室、警务督察大队、控申科牌子) 负责公安政治工作;负责公安纪检、监察、督察、审计工作;负责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负责公安信访工作。 10、法制室 负责公安法制方面的工作。 11、警务保障室 负责财务装备、警务保障、科技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三)派出所及监管场所 12、看守所 负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犯的管理工作。 13、行政拘留所 负责治安行政拘留人员的管理工作。 14、基层派出所 警衔等级的设置

人民警察警衔设五等十三级,即:1、总警监、副总警监;2、警监(一级、二级、三级);3、警督(一级、二级、三级);4、警司(一级、二级、三级);5、警员(一级、二级)。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警衔,在警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人民警察实行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1、部级正职:总警监;

2、部级副职:副总警监;

3、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

4、厅(局)级副职: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

5、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6、处(局)级副职: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

7、科(局)级正职: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

8、科(局)级副职: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矗、科员(警长)职:三级警督至三级警司;

10、办事员(警员)职: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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