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撤回与撤销

一:在合同法中,要约的撤销和撤回有什么区别?

要约撤回与要约撤销的区别。二者的区别仅在于时间的不同,要约的撤回是在要约生效之前为之,即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而要约的撤销是在要约生效之后承诺作邮之前而为之,即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谢谢,满意请采纳。

二:要约的撤回与撤销有什么不同?

(1)要约的撤回。要约人在要约未送达受要约人时,取消要约的行为称为要约的撤回。只要撤回要约的通知先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即可撤回要约。(2)要约的撤销。要约人在要约送达受要约人后取消要约的行为称为要约的撤销。要约分为可撤销的要约和不可撤销的要约,对于不可撤销的要约,只有撤回的问题。依公约第16条的规定,在未订立合同之前,要约可以撤销,如果撤销通知于受要约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送达受要约人。但在下列情况下,要约不得撤销:①要约写明接受要约的期限或以其他方式表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②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该项要约是不可撤销的,而且受要约人已本着对该要约的依赖行事。

三:在合同法中,要约的撤销和撤回有什么区别?

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阻止要约发生效力的意思表示。《合同法》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要约的撤销,是要约人消灭要约效力的意思表示。《合同法》第18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要约的撤销采用通知的方式。

在要约生效后、承诺生效前对要约的修改,其效果等于旧要约撤销,新要约产生。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后,要约对要约人产生约束力,此时不发生撤回的问题,但要约人尚有可能撤销要约。

要约撤销和要约撤回的区别是在目的上,要约的撤销在于消灭要约的效力;要约的撤回在于阻止要约生效。时间上,要约的撤销是在要约生效之后,承诺发出之前;要约的撤回是在要约生效之前。如果承诺生效,则合同成立,要约既不能撤回,也不能撤销,否则就等于允许当事人撕毁合同。

四:要约的撤回与撤销区别?

要约撤回是要约人发出要约后,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取消要约

要约撤销是要约生效后使要约归于消灭

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参考资料:china.findlaw.cn/...5.html

五:合同中关于要约撤回和要约撤销问题

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在发出要约后,在该要约生效前取消要约。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由于撤回是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时作出的,撤回时要约并未生效,因此撤回要约不会影响到受要约人的利益,同时,允许要约人撤回要约也是对其利益和意志的尊重。 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后,将该要约取消,从而使其效力归于消灭。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允许要约人撤销要约能够有效地保护要约人的利益,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但是也应顾及到受要约人的利益,所以在下列情况下,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二者的共同点:要约的撤销和撤回都意味着取消要约,并且都只能在承诺作出之前实施。 二者的区别: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撤销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并生效但受要约人尚未作出承诺的期限之内。 综上所述,不管甲发出的是撤回要约还是撤销要约,目的都是一样的---取消要约,在承诺人作出承诺前,要约人享有撤回权和撤销权,因为撤回通知到底时,要约已经到达承诺人处,此时要约人已经没有撤回权,而承诺人并没有作出承诺,此时的撤回要约转化为撤销要约,要约人享有撤销权,要约撤销,因此要约无效。

六:要约的撤回和撤销是如何区分的

要约的撤回 所谓要约的撤回是指在要约发出以后,尚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也就是在要约发生效力之前,要约人使其失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法律之所以允许要约人可以撤消其要约,体现了法律对要约人的意志和利益的尊重。 要约人撤回要约,需要通知对方当事人。任何一项要约都可以撤回,只是撤回要约的通知必须先于或同时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才能产生撤回的效力。由于撤回必须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作出,因此,在要约被撤回时其并未生效。因此,要约的撤回实际上不会损害受要约人的利益。 撤回通知按照通常情形可以先期到达或者同时到达对方,但因途中障碍而迟到的,受要约人应当在收到撤回通知时立即将迟到的情况通知对方;未立即通知对方的,视为撤回的通知未迟到。 要约的撤销 所谓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发生法律效力以后,将其取消,从而使要约的效力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撤销只能在要约生效以后,合同成立之前进行。 撤消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要约人。但是,以下两种要约不可撤消: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它方式明示要约不可撤消的;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该要约是不可撤消的,并且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的 要约的撤销与撤回的目的都是为了使要约失去法律上的效力,虽然二者都是只能在承诺作出之前来进行,但它们却又存在着区别: (1)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撤销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并且生效以后,但受要约人尚未作出承诺的期限内。 (2)由于要约的撤销发生在要约已经生效之后,因此对要约的撤销有着严格的限定。 以上就是对于要约的撤回和撤销的区分方法。

七:邀约的撤销与撤回有什么区别 如何区分

要约撤回是要约人发出要约后,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取消要约

要约撤销是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后,使要约归于消灭

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八:邀约撤销与邀约撤回的区别

要约撤回是要约人发出要约后,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取消要约

要约撤销是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后,使要约归于消灭

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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