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速公路各种水毁的该怎么处理?
山区公路水毁形形色色,无奇不有,其修复工程往往不是简单地按原样修复就能解决问题,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修正原结构中不合理的地方,有针对性地予以根治,才能收到预期效果,因此水毁修复工程往往比新建工程困难得多。
下面提供一些示例,仅供参考:
1、利用齿槛抗剪原理
某线有一段傍山路,路线所经山岭横坡为40度,由右向左往下倾斜,山体上层为粘土,3~3.5米以下为砂岩,两层间层面平滑,地下水发育。建成通车第二年夏季,遇连日大雨,山体上层土壤含水量猛增,导致50~60米长的路段内,路线两侧40~50米宽的山体连同公路一起整体向下滑移7~8米,中断交通。据挖孔及钢钎检查结果,证实其滑动面在上层粘土与下层砂岩之间的岩面上。经研究,在路基两侧各修建一幅坚固的挡墙,挡墙基础要嵌入0.8米,最少不得小于0.4米,使之形成嵌入两个土层的齿槛,阻止上层山体下滑,用挡墙的抗剪力抵挡山体的下滑力。修复后效果很好。
某段傍山线左侧为高山,山体属粘性土,地下水旺盛,右侧路基高约6米,边坡脚以外为水田。建成第二年夏连降大雨,地下水位骤然升高,路基土壤含水率激增,造成土壤液化,酿成路基滑塌长约60米,宽约8米,右侧边坡脚原有挡墙被塌土向外推移了6~8米,彻底解体。修复时,经钢钎探测发现右侧坡脚往下三米即达岩层,决定修复方案为①在右侧边坡重新修建一幅坚固的挡土墙,挡墙基础嵌入岩石深度不小于0.4米,以形成齿槛,阻止路基土滑动,挡墙砌出地面时,每隔4~5米留一泄水孔以排泄路基中的地下水;②清除路基滑塌面的烂泥,换填砂性土壤;③当换填土填至挡墙泄水孔的高度时,对应泄水孔的位置,设置内径Φ10㎝的滤砂混凝土管,混凝土管由泄水孔一直伸入路基纵深,以使路基中的地下水可经汇水孔排出路基,保持路基干燥;④将右侧路基边坡坡比由原来的1∶1.5改为1∶1.75,以保持边坡稳定。工程实施后效果很好。
2、利用拱坝抗倾覆原理
有不少山腰线沿山势蜿蜒,至山凹处峰回路转,来个急转弯,弯道外侧上边坡高山耸立,弯道内侧下边坡多为陡峭的山坡,修建时这些弯道的路基多为半填半挖,其内侧常常只用开山所得风化石块简单堆叠而成,坡面陡如峭壁,危如垒卵,若遇大暴雨,迳流从高山倾泄而下,弯道路基极易被冲毁,这种水毁工程很难修复,往往需要在内侧边坡上修建很高的挡土墙,而挡墙越高,承受的土压力越大,挡墙越易被土压力推倒。经研究处理措施为①将弯道外侧(靠山侧)的下游边沟加宽加深,然后在下游适当位置加设涵洞,把山上的暴雨迳流经边沟和涵洞排至路基以外,保证弯道内侧不受水流冲刷;②在弯道内侧边坡选择合适位置,修建拱坝式挡土墙以巩固路基,这种挡墙在立面图上与普通挡墙差别不大,只是其断面边坡可以陡一些,底部宽度可稍小一些,而其在附视图上却呈拱形,并要求挡墙两端墙插入山体的坚实土层中,形成拱脚和拱座,进而被两侧山体吸收;因此大大增强了挡墙的抗倾覆和抗滑动能力;③墙背路基填土采用砂性土壤或开山石碴,分层夯实,墙顶以上的路基边坡叠植茅草,茅草沿坡面水平栽叠(如房屋盖瓦一样),根部在内,尾部在外,这样既可有效保护坡面不受雨水冲刷,也可在茅草生长后对边坡形成一个牢固的绿色屏障。
3、利用梯级消能原理
某线沿途山势险峻,河槽比降很大,暴雨来时,河水携带漂石顺着陡坡奔腾而下,凶猛异常。洪水通常先从浆砌片石涵洞海底的最薄弱处冲开一个缺口,然后以此为突破口,将海底铺砌成片掀走,再进一步向下淘挖,冲空涵台基础,严重者甚至把整个涵洞冲塌捣毁。这种情况成为山区公路的一种可怕的多发病和常见病。
通过实践,以下方法具有良好效果:把涵洞上游的一段河沟(......余下全文>>
二:对道路工程进行前期水文、地质调查的作用是什么?
不好意思,说得多了点。
项目前期工作是指项目开工建设前尚处于决策阶段的工作,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以及在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阶段需要开展的环境(环评)、规划(选址)、土地(用地)、勘查、节能评估等项工作,涉及发改、建设、国土、环保等职能部门。前期工作在项目建设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是开展项目建设时必不可少的环节,前期工作开展得扎实与否直接影响项目能否取得成功。
一、项目前期工作是提高项目建设效率推动项目尽快实施的重要保障
项目建设是否可行,能否尽快实施,这是由多方面的因素决定的,除了资金、土地的落实,还包括项目需求分析、项目规模、项目选址、工艺技术线路、工艺设备选型、建设方案比较、项目投资估算(概算)、经济效益分析、社会效益分析、环境影响分析、节能评估等等。这些都属于技术性、专业性、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应由具有一定实践经验和理论水平的专家进行评判后报职能部门审批、备案、核准,然后才能开工建设,否则就属未批先建的违章建设项目,很容易被执法部门整顿,影响项目实施。
目前项目前期工作中常见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认识到不到位,畏难情绪大。一些单位认识不到前期工作在项目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认为前期工作费时费力费金钱,或是职能部门出难题,故意设卡;有的单位一看到又是立项,又是做可研初设,还要开展地勘环评、能评安评,程序复杂难度很大,就先有了畏难情绪。
二是开展前期工作不积极、不扎实。由于前期工作经费不落实,许多单位提前开展前期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往往事到临头才临时抱佛脚,匆匆忙忙委托编制,造成了可研报告、初步设计、节能评估文件等编制周期短,工作深度不够,水平不高,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三是概念混淆,分不清究竟需要开展哪些前期工作。例如,一些单位搞不清项目立项批复和初步设计概算批复的区别,常把立项批文当初设批文用。实际上,这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立项是基本建设程序中最初阶段的工作,项目投资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立项批复)是依据项目是否符合国家资金投向和产业政策来决定的,是项目能往下进行的前提条件。而初步设计及概算则是依据可研批复文来编制,是编制施工图,进行招投标并控制投资的依据,初步设计概算与可行性研究的投资估算两者之间可以误差10%,超过10%需要重新进行可行性研究。而业主依据立项批文开展可行性研究,两者的投资估算误差允许达到30%。由此可见,项目立项时提出的规模数据是最不准确的,与实际相比误差是最大的。因此,立项批文不能当作初设概算批文来使用,不能据此来控制项目投资。
当前形势下,项目管理越来越规范,充分认识到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性,积极面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认真开展项目前期各项工作,无论是单位个人还是项目本身,都能够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和风险,促进项目规范、科学、高效地建设和运行。
二、前期工作是全面履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基本建设程序一般包括三个时期、八个阶段的工作。三个时期是指:投资决策时期、建设时期、交付使用期。八个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投产试运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后评价阶段。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可以视具体情况简化程序。这些工作的先后顺序不是随意安排的,而是由基本建设进程的规律所决定的。所以,根据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是从事工程建设有关单位和人员都必须遵守的原则。
三、前期工作是落实国家资金投向和产业政策的具体体现
......余下全文>>
三:简述路基填筑过程中的雨季施工措施?
雨期填筑路堤
1.雨期路堤施工地段除施工车辆外,应严格控制其他车辆在施工场地通行。
2.在填筑路堤前,应在填方坡脚以外挖掘排水沟,保持场地不积水
3.应选用透水性好的碎(卵)石土、砂砾、石方碎渣和砂类土作为填料。利用挖方土作填方时应随挖随填及时压实。含水量过大无法晾干的土不得用作雨期施工填料。
4.路堤应分层填筑。每一层的表面,应做成2%~4%的排水横坡。当天填筑的川层应当天完成压实。
5.雨期填筑路堤需借土时,取土坑距离填方坡脚不宜小于3m。平原区路基纵向取土时,取土坑深度一般不宜大于lm。
四:求高速公路维修养护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你可以去筑龙上找找,或者百度文库里面。
五:关于道路交通警示和防护措施的规范
第二十五条 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
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
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
根据通行需要,应当及时增设、调换、更新道路交通信号。增设、调换、更新限制性的道路交通信号,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广泛进行宣传。
第二十六条 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第二十七条 铁路与道路平面交叉的道口,应当设置警示灯、警示标志或者安全防护设施。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应当在距道口一定距离处设置警示标志。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或者其他植物,设置的广告牌、管线等,应当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不得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不得影响通行。
第二十九条 道路、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并根据交通需求及时调整。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已经投入使用的道路存在交通事故频发路段,或者停车场、道路配套设施存在交通安全严重隐患的,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防范交通事故、消除隐患的建议,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三十条 道路出现坍塌、坑漕、水毁、隆起等损毁或者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交通设施损毁、灭失的,道路、交通设施的养护部门或者管理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前款情形,危及交通安全,尚未设置警示标志的,应当及时采取安全措施,疏导交通,并通知道路、交通设施的养护部门或者管理部门。
第三十一条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第三十二条 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
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道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交通安全监督检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第三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
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
第三十四条 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的道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提示标志。
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应当按照规划设置盲道。盲道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六:修公路资料怎么整理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公路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全市公路发展战略、规划、规章和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公路交通规划及现有公路技术改造方案,负责全市国道、省道及重要县道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并对全市县、乡公路建设、养护进行业务技术指导。
(三)负责编制公路建设、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市公路和桥梁工程的验收工作。
(五)制定公路科技政策和规范,负责公路科学技术研究和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运用。
(六)负责对公路汽车渡口、收费站进行统一管理和公路通行费、过渡费等规费的征收及使用管理。
(七)负责全市路政管理和路政执法,保护路产路权。规划、审批和管理公路两侧各种构造物和广告、宣传等设施;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审批公路沿线的各种建筑设施。
(八)承担公路、桥梁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业务。
(九)负责国防公路战备工作。
(十)开展公路建设融资和国际交通合作及涉外工作。
(十一)负责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建设、干职工队伍建设和劳动人事管理等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本局下属各单位。
(十三)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市公路管理局设11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加挂“战备办”牌子)
负责局机关政务、文电、督查、接待工作;负责综合调研、信息、新闻宣传、重要文稿起草、来电来信来访处理及有关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机要文件、文书档案资料的收集、立卷、归档、保管和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微机的开发、利用与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范围内的各种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机关内部保卫和车辆、环境卫生、绿化、食堂、门卫等后勤管理工作 ; 负责检查、指导、督促本局下属各单位办公室工作 ; 负责战备办的有关事宜。
(二)组宣科
负责制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议方案及选拔考核干部的规定;负责全局系统干部管理工作;对党委管理的干部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考察了解,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检查民主集中制的执行情况;办理所管干部呈报、审批、任免、转正、退休手续及调动事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评聘工作;负责本系统党、团的组织建设和党员、团员干部的统计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和政研工作;负责全局的职工教育工作,引导和支持职工学政治、学业务、学技术,根据实际,定期举办岗位培训和等级培训;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局党委的日常工作及党务工作。
(三)劳资科
负责全局工资基金的管理、劳动用品的发放及招工、转正、调资、升级、异动、退休退职、伤残死亡、奖惩等有关工作;参与编制劳动定员与定额标准、劳动管理办法和分配办法;负责工人的人事档案管理和有关来信来访工作。
(四)养路科
负责全局公路养护的生产管理,督促、检查和考核各管养单位养护生产任务的完成情况;制定和完善养护生产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的改革方案、管理制度和检查考核办法;负责养护生产的技术管理,制定和修订技术操作规程,总结和推广养护生产的先进经验及新材料、新结构和新工艺;负责水毁工程的报批与修复及其他大中修工程的组织实施。
(五)工程质监科(加挂“公路设计室”、“公路实验检测中心”、“监理咨询中心”牌子)
负责全局路面大中修工程、新改建工程、桥梁工程、公路站房工程的管理、质量监理、设计文件审批,并负责组织检查和验收;负责上报项目设计文件的编制和测设工作;负责公路设计、公路实验检测、监理咨询中心的建设管理工作;做好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的学习及推广......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