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在各单位内部进行年度绩效奖励二次分配
所谓“绩效工资二次分配”,是指目前许多企事业单位中正在试行的一种新型的薪酬制度,也就是将档案工资的一部分(一般是10-30%)集中起来,经过一个
时段(月、季、年或一个项目完成)的业绩考核进行再分配,也称为“奖励工资”或“活工资”,目的就是在实行绩效工资制度后,进一步打破一定程度上存在的岗
位工资“大锅饭”,解决和弥补薪酬系数个体不合理现象,维持稳定和引导效率。
二:车间奖金二次分配和计算方法 100分
就是要先把任务完成量、安全、服务、卫生这几个方面占用奖励考核比例约定好。
如:完成任务占40%、安全占30%、服务占20%、卫生占10%。。然后在把任务、安全、服务、卫生,各个具体内容细则约定好,根据细则检查来评定各个成绩。。
管理实际上就是制定好公平的规则,这是所有管理的最深层的道理。知道了这个,再看管理就能看懂了。
三:加油站薪酬二次分配方案
二次分配主要是根据:
1、出勤情况,即考勤情况(适当夜班要有补助);2、加班情况,即正常出勤外的工作时间;3、工作量和业绩;4、接油操作次数(每次都要有补助);5、服务态度(是否有投诉);6、对于上级规定的执行情况。
希望对你有帮助~
四:什么叫工资,奖金二次分配
二次收入分配,也称为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主要是发生在就业者(包括雇主和雇员)与非就业者(包括已经失去劳动能力者和作为就业者边缘群体的失业者)之间。再次分配是指经济主体不必直接通过劳动而可依法获得的收入,如退休工资、(官员的)退休金、失业补贴等;或是国家或其他经济主体自愿的资助。把功能收入中的一部分拿出来通过税收和社会保险系统进行重新分配,构成了初次收入分配之后的二次收入分配。
五:国家参与社会闲散资金的二次分配
北海没有什么闲散资金二次分配,那都是骗人的,是非法传销,国家明令禁止和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非法传销,千万不要上当受骗。普及一下关于传销的知识,希望人能了解传销的本质和危害。传销最初表现为组织者假借“特许加盟经营”、“网络销售”、“市场营销”等名义从事传销的行为,逐步演变为现在的借用传销组织体系形式和计酬方式,不销售商品或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幌子,从事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的商业欺诈行为,本质是一种有组织诈骗活动,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尽管各种变相传销的名字表述不同,但其行为却如同一辙:1、参加者通过缴纳“人头费”或“资格费”或者以认购商品(含服务)等形式变相缴纳“人头费”或“资格费”取得加入、介绍他人加入的资格;2、通过介绍他人参加发展下线人员,并由此建立具有上下层级内部财富再分配关系的组织体系;3、组织者利用参加者交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参加者的收益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及其发展人员数量决定传销六大特点1、组织严密、行动诡秘:传销一般采取把人员骗到异地参与,组织严密,一般实行上下线人员单独联系,而组织者异地遥控指挥。2、杀熟:以“找工作”、“合伙做生意”、“外出旅游”、“网友会面”等为借口,诱骗亲戚、朋友、同乡、同事、同学到异地参与传销。3、编造暴富神话:利用一套貌似科学合理的奖金分配制度的歪理邪说理论,鼓吹迅速暴富,鼓动人员加入。4、洗脑:对加入传下组织的人以集中授课、交流谈心等方式不间断的灌输暴富思想,使参与者深信不疑。5、高额返利:传销组织一般都制定有貌似公平且吸引力很强的“高额返利计划”,在传销人员的鼓噪下,很容易使人产生投资欲望,轻率加入传销活动。6、商品道具、价格虚高:传销的商品只是道具,目的是发展人员,骗取钱财,因此被传销的商品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很多是难以衡量价格的化妆品、营养品、保健器材、服装等,部分商品是“三无”商品。传销的危害性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传销和变相传销不仅严重扰乱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而且还严重危害到社会稳定,对商业诚信体系和社会伦理道德体系也造成了巨大破坏。(1)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害多个法律客体。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活动往往伴随着偷税漏税、制假售假、走私贩私、非法集资、非法买卖外汇等大量违法行为,不仅违反国家禁止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规定,还违反了税收、消费者保护、市场秩序管理、金融、外汇管理等多个法律规定。(2)给参与者及其家庭造成伤害。传销和变相传销给参与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同时,给其家庭也造成巨大伤害。(3)引发刑事犯罪,给社会稳定带来危害。传销给绝大多数参加者造成血本无归,一些人员流落异地,生活悲惨,甚至跳楼轻生,还有一部分人员参与偷盗、抢劫、械斗、强奸、卖淫、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侵害。(4)对社会道德、诚信体系造成巨大破坏。由于传销人员发展对象多为亲属、朋友、同学、同乡、战友,其不择手段的欺诈方法,导致人们之间信任度严重下降,引发亲友反目,父子相向.
六:收到上级发放的奖金如何分配
这个问题,还要结合你公司的实际情况,来想办法解决。现在的公司,对于下面的奖金分配(也有称之为二次分配),是可以有一定的自主权的。但是,不能超出公司的指导性的薪酬(包括激励)办法。象你们段的奖金分配情况,公司应该是不会支持的。建议:可以向其上级单位领导进行沟通,不要说成是打小报告,而是说成是有些情况不太理解,向领导沟通,同时可以提一些好的建议,包括与薪酬有关的,也包括对工作改进的,等等。总之,不要单独为工资而去沟通。与班组长、工段长也要多沟通,有些问题委婉提出,让他们也要有一定的台阶下。总之,事前处理要艺术性,这样效果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