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自学备案制度

一:党员承诺书内容

推行党员承诺制,是党建工作的创新和发展;落实党员承诺制,是党员应该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根据机关党员现状和县委、县政府部署到各单位的工作任务,结合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和党员岗位工作实际,机关党员承诺书应该涵盖以下弗本内容。

一、共性要求

一要带头加强学习。按时参加“三会一课”和党支部组织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指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要带头转变作风。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尽职尽责,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党性修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实践“三个代表”和“两个务必”,积极参加**生活会,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原则,为人诚实、正直,作风踏实、深入,服务热情、周到。

三要带头开拓创新。按时向党组织汇报个人思想和承诺书执行情况,认真钻研岗位专业知识,不断增强工作的计划性和合理性,善于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不迟到、不早退,吃苦耐劳,工作主动,团结互助,合作共事,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要带头服务群众。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征询和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党支部反映群众的意见、愿望和要求,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锐意进取,大胆工作,奋发有为,取信于民。

五要带头遵章守纪。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部门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敢于同各种不良倾向、不正之风作坚决斗争。

二、践行标准

一要思想认识到位。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思想,努力提高党员自警自律意识,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地位观,增强“执政兴国,掌权为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要工作履职到位。增强工作责任心和忠诚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钻研业务知识,全力以赴干好本职工作,以过硬的本领和优异的成绩赢得单位、组织和社会的广泛认同。

三要执行制度到位。把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同岗位工作落实结合起来,认真执行并模范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让制度管用。

四要服务措施到位。建立为民服务窗口和便民服务走廊,制定和推行人性化服务举措,落实“首问负责”和“马上就办”措施,开展上门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跟踪服务,以优质的服务充分体现党员先进性。

五要监督制约到位。积极发挥党员权利,认真履行党员职责,要加大对单位班子和领导同志工作行为的监督,同时勇于接收组织、同事和社会各界对自身从业言行的监督,特别是承诺事项的完成要经受**评价和组织考评。三、违诺责任

一是对待承诺事项若因不可预见性特殊情况难以做到的将及时向组织书面说明情况,请求组织向党员通报赢得理解。

二是若因工作故意失职违反承诺,经党组织帮助教育后立即纠正。

三是若违反承诺情节特别严重,应由党组织对照《党纪律处分条例》或《构建警示训诫实施办法》给予相应处置,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二: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和三会一课制度是一回事吗

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和三会一课制度并不相同。

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是针对党委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制定的制度。

根据《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意见》第三条,“不断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的制度和管理”第8、9款:

“进一步健全学习组织。党委中心组主要由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可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党委(党组)书记任中心组组长,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党委(党组)分管宣传思想工作的负责同志任中心组副组长,主要职责是配合组长抓好学习的组织工作。党委中心组要配备学习秘书,由同级党委宣传部门、机关党委或其他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担任,主要职责是做好学习服务工作。党委中心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及学习秘书名单应报上级党委组织、宣传部门备案。中央和国家机关各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同时分别报中央有关工委备案,省级机关各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同时分别报省级有关工委备案。

“严格规范学习管理。要根据中央要求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订年度学习计划并作出阶段性学习安排,明确学习内容和要求。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委中心组学习考勤、个人自学、集体研讨、学习档案、学习交流、专题调研、学习通报和学习考核等制度,确保各项学习任务落到实处。经常总结经验,把一些成功做法转化为制度措施,不断建立健全学习管理长效机制。”

三会一课,即俗称的“一课三会”制度,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党基层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

可见,二者有交叉,即上好党课就是中心组学习的一个重要内容,即邀请专家,或者由书记讲党课,中心组成员学习。这均是我党的组织与学习制度。但是,二者并不能划等号。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是一个制度,有特定的对象,但形式多样。三会一课是四个制度的总称,形式已经固定,对象却不特定。

三:党章对党员自行脱党始如何规定的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紶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四:中纪委对党员干部办酒席有何规定

一、1989年《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共产党员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党纪处分的若干规定(试行)》就有相关规定了。

第五条 利用职权,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中,侵犯国家、集体、群众的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的,从重或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二、各地根据中纪委的精神,陆续出台了相关规定,例如:

《关于禁止党员干部大操大办酒席的若干规定》

为禁止党员、干部大操大办酒席,严格控制党员、干部操办酒席的范围和规模,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1、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一律不得借婚丧嫁娶、乔迁、生日、职务升迁、工作变动、子女升学参军等名义大操大办酒席、借机敛财。

2、党员干部确需操办酒席的仅限于婚丧嫁娶,且应严格控制范围和规模、认真执行“事前报告、事后说明”制度。

乡科级干部操办酒席的,要提前7天将请客范围、操办规模等情况向单位党组织和县自律办书面报告(丧事除外),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办酒。酒席操办完毕后,7天内要将相关情况向单位党组织和县自律办作出书面说明(包括丧事)。县廉洁自律办将其操办酒席申报执行情况记入个人廉政档案。

乡科级以下干部操办酒席的,事前向单位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报告,事后作出书面说明。

3、同一事项操办酒席,只允许申报一次,不得分次或重复操办。

操办任何酒席不得动用公车,不得侵犯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不得干扰和妨碍正常的工作、生产和生活秩序,不得宴请管理和服务对象。

4、严格追究责任。对违反规定大操大办酒席的党员干部,纪检监察机关除对其本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外,还要追究其所在单位党政一把手的责任。

五:党员挂牌上岗制度

党员挂牌上岗制度

为了加强对在职党员的群众监督,增强党员服务意识,树立党员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学校的在职党员,均要按照党员的岗位职责挂牌上岗。  二、各挂牌上岗的单位,要建立挂牌档案,统一印制挂牌,统一发放管理。在职党员职工因退休、退养、重病(连续请假达半年以穿)或调动时,要主动向所在党组织交接挂牌,并登记备案。  三、挂牌内容主要包括党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工作岗位、照片、党徽图案、监督电话及所在单位。  四、对挂牌上岗党员实行日查月评季考核,并设举报电话及举报箱,年底一并纳入干部综合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五、党员必须先挂牌、再上岗。对党员不按时挂牌,擅自取牌,全年累计达10次以上或群众满意度测评80%以下的党员,党组织要给予谈话,并作为处理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

六:党员领导干部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中应遵守哪些纪律规定

1、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项,必须严格执行分级申报制度。一般党员、干部、职工经股室业务分管领导同意后向局长申报;科级领导干部经局长审核同意后向市委组织部申报,并报市纪委备案;申报时,本人须先填写《婚丧喜庆酒席申请报告单》,按要求逐项填写清楚。

2、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其直系亲属的婚丧嫁娶事宜,应坚持文明、节俭、廉洁办事。必须严格控制规模,原则上不准超过10桌;不得依仗权力收受非亲属人员的礼金、礼物,严禁利用职权向相关部门和下属单位的工作人员滥发请柬或以“告知”的方式邀请他人参加,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3、婚丧嫁娶不准多时间多地点办理,只限一事一天一地办理。

4、严禁党员干部在乔迁新居、子女升学、过生日、老人祝寿等喜庆事宜中请客送礼,大操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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