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备案制度

一:如何保证各级基层党组织按照规定和标准抓好发展党员工作

党员的发展与管理,是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相互制约又为互补的两个重要环节,作为基层组织工作者,一定要慎重、严肃、认真的对待党员的发展与管理。特别是各党支部书记,更要提高对党员发展的认识,一定要严格按照党员发展工作的“十六字”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标准化要求,常态化培养,痕迹化管理,制度化审批。一、提高认识,标准化要求

各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党支部书记,也就是党务工作的一把手,一定要站在对党负责,对组织负责的高度去发展党员,管理党员,要吃透党员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并熟记于心,在日常工作中运用自如,什么样的人才是党组织最需要的,什么样的人是党组织所不能容纳的,组织工作的一把手一定要有底线,正确的评价各行各业的优秀人才,不能以量充质。党员的发展上,不能有“基本、勉强、一般”之类的词语,所发展的党员,要站得出来,亮得出去,起得了作用,担得了责任。

二、严进宽出,常态化培养

党员的发展,一定严格按照标准,“严进宽出”,在党员发展上,要让入党动机不纯的人员有跨进党员队伍不易的“困难感”,在党员的管理过程中,让不称职的党员、有损党组织形象的党员时刻有被清除退出党员队伍的“危机感”。党支部在党员的培养上,要坚持党态化培养,把党员的培养与管理列为党建工作的重点工作,日常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去开展工作,为党组织培养、输送新鲜血液是基层党组织、党员的责任与义务。教育和清除有损党组织形象的党员,维护党组织的权威,确保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确保党组织的先进性、纯洁性、权威性。

三、科学评价,痕迹化管理

党支部是党组织的“神经末梢”,党员是党组织的“生命细胞”,科学评价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动机,对党性的认识,对社会热点、难点的观点、态度,把各行各业拥护党、忠于党的优秀人材培养成入党积极分子,并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有生力量。评价党员是一个系统工作,培养人要有政治的高度,也要有理论的深度,还要有价值观念的成熟度。只有健全了评价体系,具备了正确的评价能力的培养人,才能科学的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甄别,进行如实的评价。因此,在党员的发展和管理上,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工作者,对党员要进行痕迹化管理,要对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党员进行日常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全面记录、评价,为党组织选人、用人提供准确、有价值的参考资料。

四、明确责任,制度化审批

党员的发展与管理,各党支部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党员发展的第一手资料,由党支部完善,党员的直接管理,也应当是党支部。各级党委,对党员的发展和管理,要最终把关。

各党支部要明确自己的责任,对党员的发展和管理,不以有多少入党积极分子,有多少培养对象来衡量,要以支部一把手对党员发展的认识、态度等来评定。党支部书记在工作中,要把发展党员和管理党员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到实处。要有计划、有目标的去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做到有的放矢,惠眼识英雄。对优秀的、具有代表性的同志要及时引导,重点培养;对工作成绩突出,思想正派的同志要侧重培养。对党员的发展不能过急,也不能过缓,严格以“成熟一名发展一名”的要求去审批,并把审批党员制度化。培养人是第一责任人,支部书记是主要责任人,党委书记是领导责任人。在审批的过程中,各自要尽自己的的权利与义务,要对组织负责。

二:发展党员工作督办机制要整理哪些

建立工作台账和发展党员备案表。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该局党委要求局属各党支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共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范发展党员流程,按要求建立发展党员工作台账。各党支部在发展党员过程中,要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发展对象人选备案表、预备党员备案表,加盖党支部公章,报局党委备案。

定期分析研究。各党支部对建立半年小结、年终总结等制度定期分析研究,采取组织自查、专题督查、随机调研和交叉检查等方式开展督查工作,准确掌握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并搞好跟踪监督。

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局属各党支部应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严格党员发展中的纪律规定,按照“谁介绍、谁考察、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哪个环节出现问题,就追究哪个环节责任人的责任。

实行情况通报制度。该局党委每半年对各单位发展党员工作开展督查指导一次,重点查阅发展党员工作档案,每年对发展党员工作情况通报一次。对未按要求发展,问题较轻的单位电话通知限期改正;对不严格按程序办事、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或严重偏离发展党员要求的单位,局党委向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发督办函,要求限期拿出解决方案;对经告知、督办问题仍未得到解决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年底考核中按要求给予扣分。

三:发展党员的“四制”指的是哪四种制度?

为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发展程序,保证党员质量,壮大党员队伍,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京兴组通字[2004]61号)和《关于规范发展党员公示制和票决制的意见》(京兴组文字[2007]5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 入党积极分子储备制

第一条 入党积极分子储备制,就是通过宣传发动、民主推

荐、组织考察、择优确定的方式,建立一支数量足、质量高、结构合理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按照入党积极分子与发展对象的比例保持在3:1左右,不断扩大教育系统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

第二条 积极分子的条件

除党章规定的条件要求外,在教育系统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应突出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35岁以下,教学一线的青年优秀教职工、学科骨干及学科带头人;

3、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4、有一定的教科研水平。

第三条 积极分子的推荐

1、党支部要通过党员会、党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广泛宣传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动员党员群众积极参与推荐工作;

2、党支部和党员、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可以个人或组织名义向党支部推荐积极分子。

第四条 党支部要通过党员大会讨论,确定积极分子人选,并报教育工委组织部门备案。

第五条 各单位每年度入党积极分子原则上不得少于3名。

第六条 各单位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由教育工委组织部门统一安排,重点讲解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纲领、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5至7天(或不少于40学时)。

第七条 具备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党支部要吸收积极分子参加党的有关活动;培养联系人帮助教育;分配适当的社会工作等多种方式,使他们在实践中经受锻炼和考验。

第八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写书面申请书满一年,经过组织培养教育,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大会讨论同意,认为基本上符合党员条件的,列为发展对象,如实填写区委组织部印制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做好培养教育记录。

二、发展党员公示制

第九条 发展党员公示制,就是在接收新党员时,把党员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公布,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

第十条 公示对象:经支委会讨论通过,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

第十一条 公示内容:党支部拟讨论接收公示对象为预备党员的决定;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主要经历、所在岗位及职务、奖惩情况;被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列为发展对象的时间、政审及参加集中培训情况、入党介绍人姓名;公示的起止日期;教育工委负责接待反映公示问题的联系人、联系电话、来信来访地址。

第十二条 公示时间、范围和形式:公示期为7天。公示范围为公示对象工作、学习、生活所在的单位。公示通过公开栏、板报、宣传橱窗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

第十三条 公示程序:拟定公示内容后,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组织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研究处理意见;公开调查处理结果;对经公示发展的党员,在支部大会决议中注明公示情况。

第十四条 公示工作由教育工委会同党支部组织实施。对公示反映出的问题,要及时指派专人(2人以上)进行调查核实,要听取公示对象反映问题的说明或申辩。

第十五条 对公示期内无......余下全文>>

四: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应该怎样处理

取消党员资格,这没说的。已缴纳的党费不退还。如果问题出在组织上,要重新严格按照程序入党。

五:如何扎实做好发展党员管理党员的

及时分解任务,明确发展重点。结合市下达的调控任务数,该县及时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14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和《调整2014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的通知》。将市上下达的188名党员发展任务数逐一分解到30个党(工)委,并重点抓好“非公有制、农村两年以上未发展党员村、生产工作第一线和优秀青年”三大领域的发展党员工作,使党员结构逐步完善,分布更趋合理。

建立完善制度,严把发展程序。建立发展党员推荐、审核、培训、公式、票决五项制度,严把发展党员工作“入口关”。按照谁培养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将党员发展作为年度党建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年度发展党员定期上报制度,加强督查指导,做到坚持发展标准不放松,严格履行程序不动摇,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质量。

严格督导检查,提升工作质量。针对中、省、市发展党员工作的新要求, 8月初,共组织6个检查组分赴各党(工)委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指导各基层党组织规范发展党员工作。9月底集中对全县2014年新发展的89名党员入党材料进行审核,下达《整改通知单》逐一反馈情况。10月底组织举办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对新修订《细则》内容进行专题培训,并印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资料和《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1000余册。在涧池镇等2个镇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着力探索建立不合格党员退出机制,为下步在全县推广积累了经验。

实施分类管理,充分发挥作用。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党员管理和党员进出机制进行专项调研。结合实际情况,计划制定下发规范化文件,通过实施优质党员发展工程、分类管理、强化承诺等活动,采取“五分类管理”办法(在职党员目标管理、无职党员设岗管理、离退党员关爱管理、困难党员帮扶管理、流动党员跟踪管理),加强、改进党员队伍教育和管理。全面推行党代表联系党员工作制度、党员能进能出机制,推行党代表列席同级党组织会议制度,着力解决党员结构不合理、素质不高、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

六:《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工作条列》具体内容是什么? 发展党员公示时间是多久?

发展党员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含节假日)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改进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工作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以

下简称机关党组织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机

关工作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机关党组织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紧

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结合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和特点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

风建设加强党内监督坚持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

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促进本部门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

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三条 机关党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

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

第四条 机关党组织在上级党的委员会或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工作同

时接受本部门党组的指导

第二章 党组织的设置

第五条 机关党员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不足100人的

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

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地级以上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

期4年县级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

第六条 机关党员5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50人的

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的总支部委

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

第七条 机关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支部党员7人以上的党的支部

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的支部

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党的

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

第八条 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通过

选举产生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书记一般应由本部门党员行政负责人兼任也可以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党员人

数和直属单位较多的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设专职副书记专职书记副书记在

任期内调动应事先征得上级机关党组织的同意

第九条 设立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的部门一般应设立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

会不设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部门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中应设立纪律检

查委员

第十条 机关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本着精干高效和有利于加强党的工作的

原则设置办事机构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

机关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

第三章 党组织的职责

第十一条 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含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

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

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

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

象作斗争

五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

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六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七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

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

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

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九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第十二条 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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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党员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党员管理大多以制度的形式来体现,主要内容有:

(1)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的制度。党章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2)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的组织生活,主要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党员必须在党的一个组织中过组织生活,是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组织保证。

(3)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的制度。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是党员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的一种形式,也是党组织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和管理的一种途径。

(4)党员交纳党费制度。党章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时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按期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也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

(5)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通过制度建设加强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有效方法。

(6)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制度。党员的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因调动工作等原因需要从一个单位或地区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按规定应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有关党组织只有接到其组织关系介绍信后,才能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将其编入一个支部,参加组织生活。

(7)党籍管理制度。党籍,是指党员资格。一个申请入党的同志,当他履行了入党手续,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就有了党籍。取得了党籍,是一个人从组织上被承认为党员的依据。

(8)流动党员管理制度。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流动党员越来越多,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使他们在流动中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新时期党员管理的一个新课题。

八:如何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如何抓好党员队伍建设

党员是我们党的细胞,加强对党员的管理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保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的根本措施,是搞好党建的基础性工作,是增强党的战斗力的中心环节,也是党的基层组织的重要责任。

“扎实抓好党员队伍建设这一系统工程,坚持不懈地提高党员素质”是党的十七大对党员队伍提出的新要求。党员队伍建设是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作为基层组织的党支部要抓好党员队伍的建设,应从以下两方面着手:

一、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给党的队伍注入新的活力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认真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格制度,规范程序,严把党员队伍“入口”关。

1.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

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和关键。因此,党支部应从基础工作做起,一是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首先要进行民主推荐,由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对申请入党人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然后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确保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有良好的群众基础。二是做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动态管理,确保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先进性。建立申请入党人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数据库。申请入党人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数据每半年进行一次分析,在分析的基础上,对积极分子队伍进行一次调整和充实,及时把新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中来,把不能起积极作用的人员调整出去。三是认真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按照一般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三个层次进行教育和培养。每季度对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重点入党积极分子由党支部书记对其进行重点培养教育。党支部书记为重点积极分子制定学习培养计划,采取一对一的跟踪培养,并将培养考察情况及时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发展对象由组织部门与党支部共同对其进行培养教育,以进一步强化组织对其培养的力度。首先, 发展对象及时参加党校举办培训班接受党的知识的系统培训。其次,进行严格考核,采取党的理论知识考试和群众测评两部分。通过采取分级分层的培养教育方法,创新了培训教育形式,丰富了培训教育内容,使入党积极分子能够端正入党动机,正确处理和把握组织上入党和思想上入党的关系,使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性质、宗旨、纲领、路线和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的认识进一步加深,追求进步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

2.制定好党员发展计划

早在党的十六大就提出:“党员发展中重点做好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军人和干部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壮大党的队伍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和骨干力量。注意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高知识群体、青年中发展党员。”这是新形势下改善党员队伍结构的必然要求。因此,在制定党员发展计划时,首先,在对党员队伍结构和分布状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现状,注重从35岁以下、生产一线、文化程度较高的积极分子中发展党员,确保党员队伍结构合理;其次,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标准,严把质量关,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履行党员发展的手续,把具备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防止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进入党内。

3.严把党员的“入口关”

一是严把预审关,对每一名发展对象的政审和培养考察基础资料逐一进行预审;二是严把考察关,坚持入党前谈话制度,在对发展对象的考察基础资料预审完毕后,组织部门对发展对象进行谈话,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及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同时,深入到发展对象所在的单位、部门,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对发展......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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