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运输部职责
交通运输部主要职责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6-04-18 14:36 来源: 交通运输部网站
主要职责
(一)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民航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汽车出入境运输、国际和国境河流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
(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航海保障、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中央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地方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五)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六)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工作。
(七)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国家高速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负责公路、水路国际合作与外事工作, 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十)指导航运、海事、港口公安工作,管理交通直属公安队伍。
(十一)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物流公司业务部职责
1.部门日常事务管理;
2.老客户跟进、维护;
3.新业务开发,报价单制定;
4.业务员、跟单员管理与培训;
5.部门业务目标制定及达成跟进;
6.客户投诉处理及检讨改善跟进;
7.同运营、调度、客服部门紧密协作,完成客户发货要求;埂 8.货物动态跟踪,及时反馈异常状况并协调处理;
9.其他与业务相关事务处理;
三:道路运输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负责履行对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实施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和行政监督职能;制定道亥运输发展政策和规划,拟定管理规章,并组织实施;负责对道路客货运输站(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等职能;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物流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什么?
开展国内物流配载业务,提供服务配套的物流配载园区,建设物流信息配载中心。
代理国际货运业务,为进出口企业提供报关、报检、租船订舱、集装箱运输等的国际物流服务,开展好海关弧管场站业务开展好保税仓库业务,为进出口企业提供公用型的仓储服务。
经营加油、修理、餐饮、停车业务,为物流配载园区提供配套服务。
五:物流主管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1、 在财务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物流工作,确保物流工作的顺畅运行。
2、 检查物流调度合理性,控制物流运营成本。
3、 及时了解市场运价,运力行情及走向,制定物流中长期规划,运费预算,成本降低目标,运营成本降低计划,并实施总结。
4、 提供重大物流规划及年度月度运作计划方案与财务经理核准后实施。
5、 每月提供物流成本分析报表上交财务经理及销售经理。
6、 不断寻找物流供应商,保障公司物流运力饱满,创造合理的竞争机制以降低成本。
7、 审核月度运输费用,对数据准确性负责,并及时提交费用结算依据至财务。
8、 对物流供应商做月度评审。
9、 制定并更新物流ISO文件,促进HSE物流相关工作。
10、 检查物流部各报表制定情况,检查物流部数据更新情况(运输费用明细表,运输记录表),检查物流车辆调度合理性。
11、 处理产品发货过程中出现的临时重大问题,并及时汇报至各相关部门领导。
12、 对物流部工作做以考核。
13、 做好领导交代的其他物流工作
六:交通运输部公安局的职责
拟订航运、海事和港口公安保卫工作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指导交通公安预防、打击违法犯罪和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跨区域重特大案件和涉外案件侦办。 指导港口道路交通管理和运输船舶治安保卫工作。 指导港航消防监督管理、交通公安法制和监所管理工作。 指导交通公安警卫工作;部署、执行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乘坐专船或班船的警卫工作。 承担部机关治安保卫工作;指导行业和在京直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承担航运、海事、港口公安队伍建设、警务督察和有关管理、教育训练工作。 承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