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责任书

一:哪些人需要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

党风廉政责任书骸般是一年一签,i签订范围已行政单位来看肯定是每个人都要签。一般的签订顺序是行政机关一把手和和各科室领导签订关于涉及本科室业务的党风廉政责任书。再由个科室领导和下属副职、科员签订涉及个人负责工作的党风廉政责任书。签订完毕后再送交单位纪委机关存档,并作为以后纪委监察工作的依据。我了解的单位一般这样搞的,其他的就不清楚了。希望能够帮到你!

二:什么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了对领导干部的廉政进行约束和管理,上级党委对下级领导干部签订的廉政要求的书面保证,包括下级领导干部对本单位的廉政方面的建设和管理的责任,一般都得签字,每年或半年签一次,上级还要检查抽查,可惜是形式绩义,很多领导干部言行不一,说和做两码事。

三: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书是纪委签还是党委签

党委书记签订党风廉政责任。按照 党的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什么时候签

我们是层层签订,一把手和分管领导签,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签,部门负责人和基层部门负责人签。。

五:为啥要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落实到人  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而不只是空中楼阁,是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将责任落到实处

六:2016年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任状怎么制定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其核心是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其重点是从严治吏、正风反腐、严明党纪;其目标是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更新、自我提高的能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重点要抓好三个方面:

一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处理好官与民的关系。作为领导干部要破除“官本位”、确立“民本位”,放下架子甘为公仆,自觉遵守“三严三实”,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观念。处理好权与责的关系。有权必有责,用权要守规。要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真正把该担的责任担起来,不能脱离群众,更不能以权谋职。处理好绩与效的关系。

二是要落实好五项责任。突出责任这一关键,抓住落实这一根本,在具体的工作中要切实推进党组责任、一把手责任、班子成员责任、部门负责人责任、纪检组监督责任等各项责任的落实,进一步细化各岗位、各部门的责任、让人人肩上有担子,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既要抓好统筹推进,又要抓好日常管理,更要抓好教育引导和监督检查,让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落实好从严治党要求,履行好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关键要上下齐心、目标一致,做到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到位,工作层层落实,不留死角,不出漏洞,不遗空白。

七:非党员领导干部如何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企业领导干部廉政许诺书怎样写: 答: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将牢记党的主旨,严守党的 1人觉得有用 非党领导干部能否签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许诺书: 答:党风廉政 许诺书如何写法: 答:为了切 查看更多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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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领导班子成员怎么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市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促进环保各项工作,推动富裕、秀美、宜居、和谐xx建设,根据《xx市环境保护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市环保局领导班子成员协助主要领导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对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市环保局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二、责任内容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三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市纪委七届三次全会和2013年全国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保持党的纯洁性要求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中,始终把反腐倡廉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落实“一岗双责”,做到反腐倡廉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

(二)加强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加强党性修养和道德教育,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

(三)进一步完善、提升惩防体系功能和效力。带领本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xx市环保局惩治和预防腐败八大体系30项机制》的各项规定,进一步提升惩防体系系统化、配套化、管用化水平,完善与“八大体系、30项机制”相适应、相配套的制度规定,形成环环相扣的制度链条和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构成有机、完善、统一的惩防体系,更好地发挥惩防体系的综合效能。

(四)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党组有关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要求,抓好《2013年市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相关任务的落实。

(五)认真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升机关效能,促进发展环境优化。

(六)定期组织召开本部门(单位)反腐倡廉工作形势分析会,开展述职述廉活动,对本部门(单位)工作人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七)以身作则,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江西省环境保护系统工作人员“十不准”规定》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本部门(单位)工作人员。

(八)支持、配合驻局纪检组监察室依纪依法履行职责,自觉接受驻局纪检组监察室的监督,为驻局纪检组监察室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三、责任追究

违反本责任书的,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四、责任期限

2013年元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责任书签订双方、驻局纪检组监察室各一份。

市环保局分管局领导 市环保局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O一三年元月一日 二O一三年元月一日

九:谁提供一份县委、县人民政府党风廉政责任书范文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纲要》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实施办法》,结合塔河治理工作实际,特制定塔管局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本责任书分为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三部分。

一、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

(一)目标责任的要求

1、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坚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从严治党,从严治政。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司其职,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塔河工程建设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使“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落到实处。

2、塔管局各级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既要做到自身廉洁自律、率先垂范,又要敢抓敢管、认真负责,抓好本单位(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各级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要根据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局纪委要切实履行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责任,加强同各个方面的协调沟通,定期听取汇报,督促各单位按照责任书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二)目标责任的主体 各级领导班子,各级领导班子的第一责任人,各级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

(三)目标责任的原则

1、分级负责的原则。

2、“第一责任人”负总责的原则。

3、“一岗双责”的原则。

4、“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承担责任”的原则。 5、奖惩的原则。

(四)目标责任的内容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反腐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情况(各级领导班子应履行的职责;各级领导班子第一责任人应履行的职责;各级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应履行的相应职责)。

2、落实反腐败三项工作的情况(廉洁自律的情况、协助查办案件情况、纠正不正之风以及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和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情况)。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

(一)目标责任考核对象 下坂地建管局、局属各单位、各处室领导班子,各级领导班子的第一责任人以及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

(二)签订责任书方式 局党委主要负责人与局分管领导签订责任书;局分管领导与各单位、各处室领导签订责任书。

(三)考核内容

1、各级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的完成情况。

2、各级领导班子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的情况。

3、各级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责任的情况。

(四)考核程序

1、听取汇报。

2、查阅相关资料。

3、召开不同层次领导、干部、群众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意见。

(五)考核程序及档次确定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除平时督查和年中单位、处室自查以外,年底由局纪委组织一次全面考核。在年终考核前,各单位、各处室应根据年度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和自行打分,并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及自查自评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专题上报局党委、纪委。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分为优秀(90分-100分)、良好(80分-89分)、合格(70分-79分)、不合格(70分以下)四个档次,由局纪委根据各单位、各处室自查自评情况,以及年终考核的综合情况进行打分并报塔管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确定。

(六)责任奖励与责任追究 xx年局党委将根据本责任书重点考核各单位、各处室领......余下全文>>

十:派出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怎么写

请参考: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廉政意识,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主体

1、局长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2、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各自分工对分管科室、站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3、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对本科室、站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具体措施并积极组织实施,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水平。

2、根据我县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充分发挥职能,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对所承担的任务研究制订具体的落实方案和措施,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明确、落实到位。

3、带头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带头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制度,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廉政谈话、选拔任用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自觉主动接受监督。

5、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准则,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五个不许”的有关规定,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6、加强执行力建设,深化软环境建设,强化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监督,切实解决本单位内影响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使干部职工能力素质有新的提高,工作效能明显提升,工作风显著改善。

7、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的监督管理,确保责任范围内不发生违纪违法问题

8、组织领导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及时排除在监督检查和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工作中出现的干扰和阻力。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

三、责任追究

1、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定期对各科室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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