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印章管理办法

一:财务章和法人名章是否要由财务人员分开管理?

必须分开管理。财政部2001年颁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第二十二条 单位应当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当然可以了,条款不是说的很清楚么“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如果你单位有两名以上的财务人员,你领导可以授权给一名财务人员保管名章,财务章由另一名财务人员管理,因为领导工作很忙,由财务人员保管更方便一些。

建议你找本《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看看,对你的工作会有很大帮助。还有《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企业会计制度》及那几个会计准则,这些都是财务工作必不可少的规章制度,网上都有,你自己搜吧。

二:会计、出纳财务印鉴管理分工有哪些规定?

没有具体的规定,但一般公司里面财务印鉴是出纳和会计个管一个~

三:预留印鉴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管理,规范存款人预留银行印鉴的管理和使用,切实防范风险,保障银行和客户的资金安全,根据人民银行制定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总行制定的《中国**银行会计基本业务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预留印鉴,是指存款人在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留存的、凭以办理款项支付结算的权利证明,也是开户银行办理收付结算的审核依据。第三条 系统内往来资金划拨、有价单证和重要空白凭证调拨等业务预留印鉴的管理以及外币账户预留印鉴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四条 使用电脑验印系统的分支行,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报备省行(财务会计处)。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内各级营业机构及各级管理行。第二章 预留印鉴的基本规定第六条 存款人为单位的,其预留银行印鉴为该单位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存款人为个人的,其预留签章为该个人的签名或盖章。第七条 存款人在银行预留签章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名称与其申请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的账户名称、出具的开户证明文件上记载的存款人名称应保持一致,但以下情形除外:(一)因注册验资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其账户名称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政府有关部门批文中注明的名称,其预留银行印鉴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名称应是存款人与银行在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中约定的出资人名称。(二)预留银行签章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名称依法可使用简称的,账户名称应与其保持一致,并在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上明确简称的约定。(三)没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其预留印鉴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应是“个体户”字样加营业执照上载明的经营者的签字或盖章。第八条 个人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预留印鉴的,与其个人结算账户名称和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中的名称应保持一致。第九条 系统内往来资金调拨,预留印鉴为该机构的行政公章或业务公章加其负责人或业务主管签章。系统内有价单证和重要凭证调拨,预留印鉴为该机构的行政公章或业务公章加其负责人或业务主管签章以及管库员签章。第十条 预留印鉴卡片一式三份,一份交客户留存,一份与开户资料一并专夹保管,一份交印鉴卡管理员保管。实行综合柜员制管理或票据交换集中处理的,必须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后才可增加预留印鉴卡片数量。第十一条 预留印鉴须清晰、易辨别审核。预留印鉴上的签章可以是签名、盖章或签名加盖章。预留印章时必须使用朱红印油,不得使用原子印章。第十二条 印鉴的保管和使用由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印鉴的预留、变更和收回需经坐班主任审核,并在相关业务凭证上审批同意。第三章 预留印鉴的受理和使用第十三条 受理申请。按照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的规定,对申请开设支票账户和凭印鉴支取的存折账户发给“开户申请书”和印鉴卡片。第十四条 审查手续。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开户申请书”和印鉴卡片,坐班主任应认真审查印鉴卡片填写的地址、电话、印鉴启用日期等内容是否完整、真实,加盖的预留印鉴是否符合第七条和第八条的规定。单位账户预留印鉴卡的背面是否加盖单位行政公章,个人账户预留印鉴卡的背面有无个人亲笔签名。审查开户资料无误,在印鉴卡片上签章后交柜员办理开户。第十五条 柜员开立账户后,在印鉴卡上填写账号,由业务印章管理员在开户行留存的两份卡片上加盖骑缝章后, 一份印鉴卡与开户资料一起保管,一份印鉴卡交印鉴卡保管员保管,一份退回客户。第十六条 印鉴卡保管员负责日常支付业务的验印工作。一般情况下必须折“对角”验印,对于单位账户单笔10万元(......余下全文>>

四:哪些要使用财务章

审批意见"栏,不需要盖,那时领导签字的地方!

财务章,一般就是去银行办理一些事的时候用,其他一般用公章就可以了。

银行: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对账单、银行转账凭证等(你记住,去银行办理什么事基本都要财务章人名章)除了和银行签合同!

记住跟钱有关系的地方,肯定需要盖财务章!

还有个办法,最简单了,办具体事情的时候,当必须让你盖财务章的时候,你再盖,不要求盖的能盖其他章就盖其他章!

还有,记得发票上是福定要盖财务章的!

五:财务印章管理制度,越详细越好。

为保证指挥部财务会计核算的正常进行,加强内部控制机制,维护 指挥部资金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挥部财务印章分三种:财务专用印章、法人代表人名印章和 会计人员人名章;

二、指挥部财务专用印章,用于代表指挥部办理银行款项支付、出 具有关票据等业务;指挥部法人代表人名印章,用于办理银行款项支付 时预留银行印鉴;会计人员人名印章,用于办理财务部门有关会计凭证 等会计业务,对外提供会计报表。

三、财务印章是指挥部在银行设立账户、支取现金、办理款项结算 的重要依据和证明,必须加强管理,严格按规定使用,确保指挥部货币 资金的安全;

四、财务印章应指派专人分开管理。财务部门负责人保管财务专用 印章,指挥部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保管法人代表人名印章,出纳会计保 管本人印章;

五、财务印章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准外借;保管人不得擅自将自 己保管的印章交他人使用、 保管, 也不得私自接受他人保管使用的印章, 特殊情况必须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同意;

六、财务印章必须安全存放,作到“人走章走,随用随锁”;财务专 用印章或法人代表人名印章必须放入保险柜保管;

七、财务印章应严格按照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批准程序使用,不得乱 用、错用。印章保管人应负起监印责任,在监印中应严格审查,注意内 容,防止漏洞。

八、财务印章具体使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办理各项收入业务

(1)检查各项收入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单价和收费标准 是否准确;

(2)检查有没有齐全的计量发货手续,数量、金额计算是否准确;

(3)与有关文件、拨款单、合同等相核对,看是否一致、有无差错;

(4)待以上各项逐一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收款业务,并在相关收款 凭证上加盖财务印章。

2、办理各项经济业务支出业务时

(1)检查原始凭证是否合法、齐全,是否符合要求;

(2)与计划、合同、计量支付证书等相核对是否一致;

(3)有无经办人、计量人、验收人、经办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 人签字,有无指挥长(或指挥长委托的审批人)审批签字;

(4)检查付款凭证和银行票据金额是否相符,填写是否符合要求,有 无差错;

(5)与往来账核对时,核实有无应扣款项。 待上述各项逐一核对无误后,方可在银行付款票据上加盖财务印 章。

九、财务印章因不慎丢失,保管人员应立即向银行挂失并向财务部 门负责人报告,然后及时更换印章;

十、原财务印章作废或因故变更时,原印章应报请指挥部负责人、 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销毁处理,销毁时财务部门负责人应在场监销。

六:公司公章是财务部负责保管还是行政部负责保管?

公章是个统称,包括行政章(行政办公室保管)、财务专用章以及发票专用章和收费专用章等(财骇部门保管)、合同专用章等业务章(业务部门保管)

七:法人章和财务章的管理有法律规定吗

这是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法律上没有此规定,印章管理是一个公司对外代表或象征,加盖了公司的印章或法人证从法律上讲,就是代表公司的行为,公司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注册公司找鑫瑞蓝天,很高兴为你解答。

八: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可以由一人管理吗?

不可以.

对于章来说.有财务支付职能的章应该分别保管所不能由一人保管的

名章由其本人保管或是授权的人保管.

财务章一般由不是保管名章的人保管.

公章一般由办公室来保管.

九:财务专用章的新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2011年2月1日起施行。原规定:1993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关于明确已套印财务专用章发票处理办法的通知桂地税发[2011]32号2011-3-29发文单位: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直属机构,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1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办法》取消了可在发票上加盖财务专用章的规定,明确发票只能加盖发票专用章。考虑到新《办法》实施前,部份单位和个人已在领用的发票上套印(加盖)财务专用章,为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减轻纳税人负担,现将已套印(加盖)财务专用章发票的处理办法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一、新《办法》实施前,如已在发票上套印(加盖)财务专用章,且在新《办法》实施后开具的,必须在发票上补盖发票专用章。二、新《办法》实施后,已向消费者或付款方开具了只套印(加盖)财务专用章、未盖有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如消费者或付款方要求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开具方应补盖发票专用章。

十:如何管理公章呢?

各类印章的管理:1、 公司公章的保管与使用:1) 公司公章由人力行政部经理负责保管与使用。2) 使用公章须履行登记手续,由经办人至人力行政部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写明用印事由,并经直接经理审核同意后,方可用印。3) 以公司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资料等,经由总经理审阅批准,人力行政部经理同意后方可加盖印章。4)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事由要求在空白书面上加盖公章。2、 公司财务专用章、法人章的保管与使用:1) 公司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经理负责保管;法人章由财务部出纳负责保管。2) 公司财务专用章与法人章不得交与银行出纳员自行保管和使用。3) 除正常的财务需要用到财务专用章与法人章外,其他事项必须经过财务部经理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法人章用印须履行登记手续,由经办人至财务部填写《法人章使用登记表》写明用印事由,并经直接经理,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方可用印。4)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事由在空白书面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失职责任由于审批人的过错决定或者印章保管人的过错行为履行盖章手续而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应当负责赔偿或者由公司酌情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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